惠州市工伤待遇申报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惠州工伤保险申报指南惠州市工伤待遇申报流程图
一、所需资料
(一)申报工伤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事故报告(派遣单位的需盖派遣单位公章和汉普盖汉普分公司公章)
6、受伤职工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7、能看到相貌与受伤部位4寸彩照1张;
8、受伤职工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证明(参保证明);
9、受伤职工受伤当月和上两个月的考勤;
10、项目大合同复印件;
11、受伤职工合同复印件;
12、受伤职工在职证明;
13、目击证人证词;
14、目击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15、目击证人合同复印件;
16、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汉普分公司公章);
17、目击证人工作证明;
18、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19、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20、病历本复印件;
21、CT胶片或者其他的拍片证明;
22、用药清单复印件;
23、如有住院需提供入院证明和出院证明复印件;
24、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因公外出的需提供路线图和派工单;
25、如果是交通事故需要提供交警认定书(如果是受伤职工全责则无法报销);(二)申报伤残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申报工伤死亡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死亡医学证明书;
5、销户证明;
6、火化证明。
(四)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1、《工伤保险供养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3、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4、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镇以上政府出具);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出生证明(未满18岁);
8、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主意事项:1、复印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复印;2、医疗费用收据需按治疗时间及治疗医院的顺序张贴在空白的A4纸上,并准确填写费用总额和住院天数;3、工伤就医时应向医疗机构提交工伤参保职工就医告知表;4、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人员,于每年6月的20日前提供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二、经办流程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上传《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
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因死亡,应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因工伤受伤应在工伤认定作出后或劳动能力鉴定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办结时间
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于次月10日左右工伤保险待遇可划拨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