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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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一、医院公章保管使用规定。

(一).医院公章使用范围

1.医院对外发文及向上级的请示报告。

2.医院对外签发的有关合同。

3.本院职工因公外出对外联系公作必须开具的证明。

4.医教研等成果上报。

5.申购剧毒药品等证明。

6.与院长同意的其他报告和证明。

(二)使用医院公章注意事项

1.发文盖医院章,详见发文规定。

2.医院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盖章。

3.所有需要盖公章除常规工作外,均须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分管院长签字,同意方可盖章。

4.出国使用印章,必须院长同意方可盖章。

(三)医院公章管理规定

1.医院工作由院办主任专人负责保管

2.做好医院公章使用登记,包括使用日期、内容、使用人

3.凡本院职工需要改公章、院外有关单位。必须院长同意方可盖章二、医院各部门公章管理制度

(一)医院营业部分若需用印章,该部分申请院长核准方可设印章。(二)部分卖力人要加强本部分公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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