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学生综合测评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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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我学院评优评奖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项评优评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体育学院综合测评制度及评分细则》。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测评的分数结构

综合测评分数由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奖励分、罚分五部分组成。其中德育素质部分25分、智育素质得分等于(学生各门成绩总合/课程数)*60%;体育素质部分15分。

综合测评总分数=(学生各门成绩总合/课程数)*60%+(德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 +奖励分-罚分

为了便于评分,将把各项分数分别具体量化(详见附录表);

(一)评比步骤

个人总结:每个学生根据自己上一学年的表现写出较详细的自我总结,并在开学后一周内把总结交各班班长。内容包括:

1.一学年取得的成绩(德、智、体三方面,其中要求有各科的具体

成绩);

2.存在的不足;

3.个人体会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4.对照《体育学院综合测评制度及评分细则》自我评分并附加分材

料和证书。

(二)学院成立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科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审定本科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情况。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

党总支副书记邹铁军任组长,辅导员陈晓强任副组长,学生会干部、班级主要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

(三)评分:

1.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先核查全班同学的自我总结、自我评分及自我评分材料,然后在自我评分的基础上对照《评分量化表》和《奖罚分细则》对全班同学的综合测评分进行核实评分。评分完后需仔细检查分数是否有误、是否准确,并及时修正,确保无误后,将评分表交班主任审查,审查后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2.将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的评定结果以班级为单位(要求测评小组成员签名)上报到院学生工作办辅导员处进行审核。

3.辅导员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要求

(一)请同学严格按要求严肃认真、诚实对自己进行评价;为了较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及班干部,学生会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志记录和原始材料的收集,以便对学生自我评分进行核查。

(二)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以便对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进行审核。

(三)综合测评与各项评优评奖挂钩。凡未开展综合测评的班级不准参加年度评优;凡未参加班里综合测评的学生,不得参加各项评优,毕业时学校不予推荐。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1.体育学院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量化表

2.奖罚分细则

体育学院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量表

奖罚分细则(一学年度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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