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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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套利的过程 例:甲公司宣布对乙公司发动收购,支付条件是以1股甲公 司股票换取2股乙公司股票,估计收购在三个月内完成。 现在甲公司股价为100美元,乙公司为25美元。 套利者向乙公司股东出价40美元购买股票,同时卖空甲公 司股票。套利者的盈亏: a.三个月后收购顺利完成 20/80*4=100% b.收购顺利完成,但花费更多时间 收益率<100% c.收购失败 套利者的损益取决于甲公司股价下跌带来的收益与乙公司 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的比较。
第四节 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银行在做自营业务时是充任交易商的角色。交易商 (Trader)是指为自己的帐户买卖证券而不是作为经纪 人代理买卖股票的证券机构。
一、证券自营业务的概念
是指投资银行运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通过以 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为本机构买卖依法公开发行或 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以获取利益的行为。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流程 (一)申请会员资格和交易席位
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 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 交易席位有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两种,两者的报盘方式不 同。

有形席位指设在交易所交易大厅内与撮合主机联网的电脑报盘终端。 证券商通过有形席位进行证券交易,采用的是人工报盘方式,即由 证券营业部里的柜台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投资者的委托口述给证券 交易所交易大厅内的出市代表(红马甲),出市代表用席位上的电 脑报盘终端再将委托输入撮合主机,通过单向卫星接收实时行情和 成交回报数据。 无形席位指证券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将证券营业部的电脑终 端与交易所撮合主机直接联网,直接将交易委托传送到交易所撮合 主机,并通过通讯网络接收实时行情和成交回报数据。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无形席位为主,有形席位为辅的交易 ,深 圳证券交易所已全部采用无形席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小于或等于成交金额的0.3%,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 起点5元 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 手费,起点5元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 点5元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 点5元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 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 手费,起点5元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 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 手费,起点5元
(二)受理客户委托,代理证券交易
1.开户 资金帐户:现金帐户、保证金帐户(信用交易帐户) 证券帐户:个人账户、机构账户 2.委托 (1)委托种类 a.按委托形式分 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计算机终端委托 b.按委托价格分 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在买进时限定一个最高买进价,卖出时 限定一个最低卖出价,经纪人必须在限定的价格范围内代 为客户交易,超过限价则不再执行委托。 市价委托也称为随行就市委托,是指客户委托经纪人按照 当时可得到的最好的市场价格购买或售出某种证券。 c.按委托的有效期限分 当日委托、当周委托、当月委托、撤消前有效委托 d.按委托数量分 整数委托、零数委托
第五节 保证金交易
一、保证金交易概述 二、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1.现金保证金:现钞 2.权益保证金:将各种证券以质押品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三、保证金交易方式 (一)保证金买空交易 1.保证金买空交易过程 从事保证金买空交易的投资者,是在对某种证券价格运动 作出分析预测,判断该证券行情将会大幅上涨,向投资银 行发出买入指令,并依照规定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不足 的价款由投资银行运用自有资金,或再转向商业银行贷款 解决,所购入证券存入该投资银行或贷款银行,以作为借 款抵押。待证券价格上涨后,再卖出证券,偿还贷款并获 取收益。这种交易方式就称为“买空”交易。
连续竞价是在集合竞价之后,撮合主机对投资者申报的委 托进行逐步连续撮合处理的过程。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 定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在买入申报中,优先满足报价较高的买入 申请;在卖出申报中,优先满足报价较低的卖出申请。 “时间优先”:在相同的报价申请中,优先满足较早提出 的报价申请。
(一)投机业务 投机业务是指投资银行通过预测证券价格的变动方向,试图 赚取差价收益并承担风险的证券买卖行为。 任何证券市场都不排斥适度的投机活动,投机使得证券市场 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投机还具有活跃证券市场、提高市场 流动性、引导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市场效率的功能。 (二)套利业务 套利是利用资产定价的错误、价格联系的失常以及市场缺乏 有效性等机会,通过买进价格被低估的资产,同时卖出价格 被高估的资产来获取利润的交易行为。 套利业务有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两种基本类型。
二、交易所交易商的类型
(一)证券交易的主体 1.政府 2.企业 3.商业银行 4.非银行金融机构 5.居民 (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 (三)证券管理机构 对证券的发行、买卖交易等行为以及与这些行为有关的人员 和组织机构进行管理。
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
一、概念
是指投资银行通过其设立的营业场所和在证券交易所的席 位,接受投资者的合法要求,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的业务。
基金
权证
B股
小于或等于成交金额的0.3%,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 起点1美元 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 手费,起点5港元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起点1元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债券
第三节 做市商业务
一、做市商的涵义 做市商(Market Maker),顾名思义就是市场制造者,其 功能在于通过不断地报出买进价格、卖出价格和数量,使 投资者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和数量,随时买进或卖出证 券,不会因为买卖双方的供求不平衡而导致交易中断,从 而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 在做市商制度下,一只证券可以只有一名做市商(垄断做 市商),也可以有多名做市商(竞争做市商)。 二、投资银行充任做市商的目的 1.赚取买卖报价的价差 2.积累定价技巧 3.提供发行和做市的一体化服务
3.成交 证券经纪商将投资者的买卖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有形席位 或者无形席位,将委托指令传递到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主机, 参与交易所内的集中竞价交易。 我国《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采用 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集中竞价包括两种方式,即集合竞价 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撮合主 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的一次集中处 理过程。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 能够得到最大的成交量。集合竞价形成开盘价格,集合竞价 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三、做市商的业务成本 1.直接交易成本 包括处理投资者买卖订单的成本、清算成本、通讯费用、 场地与设备成本等。
2.存货成本 存货成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存货的管理成本,即做市商 为保持一个最佳库存而付出的管理努力; 二是存货的风险成本,即做市商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可能 导致的损失。 四、做市商的功能 1.向市场提供了流动性——迅速交易的能力 2.维护二级市场证券价格的稳定 3.推介证券
百度文库第三章 证券交易
本章学习目的: 1.掌握证券经纪业务的流程 2.掌握委托种类 3.掌握投资银行充任做市商的目的和功能 4.掌握套利业务的类型 5.掌握保证金交易的种类 6.掌握保证金交易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第一节 证券交易市场
一、交易市场结构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 也称场内市场,是已发行证券进行交易和流通的 场所,是有组织的专门经营证券的固定市场,是 证券交易市场的核心。 职能: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 易的业务规则;审核批准证券的上市申请;组织 并监督证券交易活动;提供和管理证券交易的证 券市场信息。 组织形式:公司制 会员制
1. 无风险套利 是指交易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市场中,以不同的价 格进行同一证券或证券组合的交易,利用市场价格差异来 获利。 买卖同时进行,没有时间间隔,收益确定,无风险 2.风险套利 一般是对已经公布并购消息公司的证券买卖,而且买卖时 间间隔较长,有可能达数月之久。 美国法律严禁在收购中充当收购与反收购顾问的投资银行 从事该项并购的风险套利。美国的各大投资银行为了避免 指责和嫌疑,一般在收购意向向公众宣布之后,才开始进 行风险套利活动。
对于风险套利者而言,无论收购成功与否,其都 有可能获利。 (2)风险套利的风险 收购失败的风险、时间风险、股价波动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与监管 (一)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 (二)自营业务的监管 (三)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 1、内幕交易 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 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 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 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 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按经纪人的权利分 完全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 限制委托 停损委托 授权委托是指客户赋予经纪人充分的权力,经纪人可在授 权范围内决定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时间等。 停损委托即停止损失委托,是一种为保证证券价格上涨时 实现利润、证券价格下跌时锁定损失的较为保守的委托方 式。使用这种委托主要是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既得利益或及 时止损。 (2)委托内容 证券名称、证券的数量、证券的价格、委托的有效期、买 进或卖出等内容
4.清算 清算就是证券交易所将各家投资银行买卖证券的数量和金 额分别予以抵消,再通过交易所的清算中心计算净额证券 与价款的过程。 清算只是一种账面行为。 5.交割 分为经纪商之间的交割和经纪商和委托人之间的交割两个 阶段。 清算完成后,经纪商就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清算的余额办 理交接和转账,然后各经纪商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成交情况 将相应的价款和证券划入(出)投资者的账户。买方交付 价款,收到证券;卖方交出证券,收回现金。
2、操纵市场 是指机构或个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影响证券交易价 格或交易量,制造证券交易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 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 场秩序,以达到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的行为。证券 公司在从事自营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操纵市场的行为。 3、其他禁止的行为 包括: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业务;违反规 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违反规定购买本公司控股股东 或者与本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特点 1.自营业务必须要有自主支配的资金 2.自营业务主要是通过买卖价差来获取利润 3.自营业务具有自主性 4.自营业务风险自担 5.自营业务不用缴付经纪商手续费
三、证券自营业务的原则 1.客户委托优先原则 2.公开交易原则 3.风险控制原则 4.守法经营原则
四、自营业务类型
连续竞价时,具体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 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 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 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 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投资者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 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按照成交后至交割时间的长短划分,交割可分为:当日交 割(T+0)、次日交割(T+1)、第三日交割(T+3)和例 行交割(T+5)等。 我国在1995年执行“T+1”清算交割制度。 6.过户 通过过户确认投资者的证券所有权,是交易过程的最后一 个环节。
三、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佣金比率
证券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场外交易市场(Over-the-Counter,OTC) 也称为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 第二市场:为那些不能或不愿意在交易所上市的公 司证券提供交易的固定场所,交易中采取议价的 方式。 第三市场: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通过交易 所会员进行在交易所市场挂牌的证券的大宗交易。 第四市场:投资者之间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直接进 行大宗证券交易的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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