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俭明_对“NP+的+VP”结构的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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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等。
从语法上看,这两类“的”字结构,都是由主谓结构跟结构助词“的”构成的,
都是名词性的;从表述功能看,它们都表示指称。但是,它们在语法功能、表述功
能等方面都有重要的区别:
(a)从语法上看,甲类“的”字结构除了作主语、宾语外,还可以作定语、
中心语、谓语等。以“妈妈买的”和“叶子宽的”为例,请看实例:
上述分析与认识跟传统的分析与认识有相同点,有不同点。相同点是都认为“这
本书的出版”是名词性结构。不同点是:
第一,对整个结构性质看法不同——按传统的分析,这类结构是“定—中”偏
正结构,中心语由谓词(动词或形容词)充任;按现在的分析,这类结构是一种名
词性的“的”字结构,这种“的”字结构是由结构助词“的”插入一个主谓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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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词,布氏的理论也无需修改;而所以会出现这种似乎矛盾的现象,是由于存在着 “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错综对应关系以及名词谓词和主语谓语同指称、陈述的错 综对应关系”的缘故。(项梦冰,1991)。
我们觉得,上述三种意见都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 第一种意见,不好解释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中心语是谓词性的,而整个偏正 结构会呈现体词性?整个结构的体词性由什么决定的?如果我们把整个结构的体 词性说成是由偏正格式造成的,那么将会陷入循环论证之中。再说,说布氏的理论 要修改,这要有足够的语言事实为根据,光凭汉语“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 “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的情况还不足以动摇布氏 理论,如果硬要根据上述结构的情况对布氏理论进行修改,可能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第二种意见,说这种偏正结构里的谓词名词化了,其理由是,那谓词不能再带 “体貌成分”、不能再带补语、宾语,因此谓词性减弱了。这种看法是站不住的。 作为某一类词里的某个具体的词,它当然会具有它所属词类的各种语法功能,但当 它进入某个具体的语法位置后,我们没有理由再要求它具有它所属词类的所有语法 功能。譬如一个及物动词(如“吃”),它一旦带上补语后(如“吃快了”、“吃得很 饱”、“吃补完”等),就不可能再带上宾语,再带上“了、着、过”一类体貌成分, 不可能再重叠,它本身不可能再直接受“不”的修饰,等等。我们能据此认为那带 补语的及物动词(如“吃”)改变词性了吗?事实上,在现代汉语中,即使像“春 天的到来”这种结构理的“到来”的情况也不少见。例如,“所看的”、“所做的” 里的“看”、“做”同样不能再带“体貌成分”、不能再带补语、宾语,不能再重叠, 可是没有人认为其中的“看”、“做”的谓词性减弱了,更没有人认为其中的“看”、 “做”名词化了。 第三种意见难以自圆其说。我们知道,所谓“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错综对应 关系以及名词谓词和主语谓语同指称、陈述的错综对应关系”,是说在汉语里,不 像印欧语那样,名词只能作主宾语,动词只能作谓语,形容词只能作定语或补足语; 而是名词、动词、形容词在作主宾语、作谓语、受定语修饰等方面从句法层面看是 基本一样的。如果承认“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错综对应关系以及名词谓词和主语 谓语同指称、陈述的错综对应关系”,就得承认“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 “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 和“伟大”、“酸”仍是谓词性的,而这又势必跟布龙菲尔德所提出的向心结构的理 论相悖。 我们想,能否换一种思路来考虑这个问题。我们觉得不妨可以运用以乔姆斯基 (N. Chomsky)为代表的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中心词理论”(head theory),来对 这类结构进行再分析,再认识。
传统的看法
现在的看法
整个结构性质
名词性

词性
内部结构关系
偏正结构
“的”
字结构
结构的中心词
动词或形容词
“的”
显然,按传统认识来分析“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 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所存在的两个矛盾:(1)整个结构性质(名 词性)与作中心语的词语的性质(动词性或形容词性)之间的矛盾,(2)这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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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所谓“中心词”,跟我们汉语传统语法
学里所说的“中心语”不是一个概念,传统汉语语法学中的“中心语”是指修饰性
偏正结构里受修饰语(定语或状语)修饰的那个句法成分,如“高大的建筑物”、“慢
慢儿说”里的“建筑物”、“说”。而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所谓“中心词”是指某种
结构里要求与之在同一个结构里共现的、其他成分都从属于(subordinate)它的那
就可推知,其所在的母节点也属于名词性语类([+N])。
按照上述中心词理论,来考虑、分析“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
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NP+的+VP”的结构,我们觉得可
以提出如下的新的认识:
“NP+的+VP”是名词性结构,但不是偏正结构,而是由结构助词“的”
插入“NP+VP”这种主谓词组中间所构成的另一类“的”字结构。
(6)张大夫用中草药治疗的是肺气肿。 [提取受事论元] (7)用中草药治疗肺气肿的是张大夫。 [提取施事论元] (8)张大夫治疗肺气肿用的是中草药。 [提取凭借论元] 乙类“的”字结构不能用来提取谓词的任何论元。

如果接受本文的观点与分析,那么一定要改变一些观念。 一是要改变对“中心语”或者说“中心词”这一概念的看法——不要认为偏正 结构里跟修饰语相对的那个成分才是中心语,更不能认为只有实词性词语才能成为 中心语。按标杠理论(X­bar theory)和中心语理论(head theory),语言中任何一个 句法结构都有中心语,其中心语可以是实词,也可以是虚词。 二是要改变对结构助词“的”的看法——不能认为它只是后置的,事实上它也 可以有条件地中置,只是不能前置。 上述看法不违反“的”是名词性标记的认识,而且跟前人关于“所”的分析相 一致——朱德熙(1982)、陆俭明(1989)认为,“他所反对的”,作如下的切分比 较合理,并作了较为有力的论证:
间所构成的。
第二,对这类结构的“心”的看法不同——传统的看法是,这类结构的“心”
是后面的动词或形容词,即所谓中心语,如上面所举的实例中的“出版”、“到来”、
“走”和“伟大”、“酸”等;而按现在的认识,即按中心词理论,这类结构的“心”
是作为名词性功能标记的结构助词“的”。(司富珍 2002)
以上所述异同可列如下表:
一种意见认为,这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仍是 谓词,布氏的理论需修改。(朱德熙 1961a,1984)
一种意见认为,布氏的理论无需修改,这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 和 “伟大”、“酸”已经名词化了(即所谓动词、形容词名词化)。(施关淦 1981,1988; 胡裕树、范晓 1994)
他 所 反对 的
1
2
3
4
5
6
1­2 “的”字结构 3­4 主谓结构 5­6 “所”字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吕叔湘、朱德熙(1952)就曾将“中国的解放”、“态度的坦白”看 作“主谓短语”,而将处于被包含状态的“自己不懂(的东西)”、“中国人民获得解 放(是世界历史上一兼大事)”看作“句子形式”,以示区别。关于主谓短语,他们 是这样说的:“主谓短语:一个主语加上一个谓语,中间用‘的’字连接,如‘中 国的解放’、‘态度的坦白’。”(9 页)
关键词 “NP+的+VP”结构 “中心词”理论 “的”字结构 乔姆斯基

现代汉语中存在着“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 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NP+的+VP”的结构(VP 包括动词和形容词,下同), 汉语语法学界都认为这是名词性偏正结构。曾有一段时间,这类结构引起了汉语语 法学界的热烈讨论。讨论的焦点有两个:一是这些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 和“伟大”、“酸”仍然是动词或形容词呢还是名词化了;二是这类结构是否跟布龙 菲尔德(L. Bloomfield)所提出的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的理论相悖。 意见当然不一致。
一个成分(参见 Hudson,1987)。具体说,有一个短语结构 XP,如果其中所含的句
法成分 A 的语法特性决定了整个 XP 的语法特性,那么 A 就被看作是 XP 的中心语。
按照中心语的渗透性原则(Percolation Principle),中心语的语类特点会渗透到其所
在的母节点,因此,当我们知道某一个中心语是名词性语类(标记为[+N]),那么
对“NP+的+VP”结构的重新认识à
A New Approach to Analysis on Chinese "NP 的 VP" construction
北京大学 陆俭明
提要 “NP+的+VP”结构是指“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
“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本文在介绍、分析汉语语法学界对这种结构的分歧意见的基础上, 依据以乔姆斯基(N. Chomsky)为代表的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中心词理论”(head theory), 对这类结构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思路,认为这种结构实际是由主谓词组中间插入“的”所形成 的名词性结构。文章还对比说明了主谓词组加“的”所形成的两种名词性“的”字结构(“的” 加在主谓词组后所形成的“的”字结构以及“的”插在主谓词组中间所形成的“的”字结构) 的异同。
+谓词语”事件,也能表示与谓词相关的某个事物(这也就是表示转指)。有关“指
称”、“自指”、“转指”的感念,请参看朱德熙(1983)。
(c)甲类“的”字结构经常用来提取谓词的论元,例如“张大夫用中草药治
疗肺气肿”,这句话里动词“治疗”的论元有三个——施事论元“张大夫”,受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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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肺气肿”,凭借论元“中草药”,当我们要提取其中的任何一个论元时,可以而 且只能用甲类“的”字结构。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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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L.Bloomfield 向心结构理论之间的矛盾,就都没有了。

按上述认识,现代汉语里主谓结构跟结构助词“的”构成的名词性“的”字结
构可以有两种类型:
甲类:结构助词“的”字附在主谓词组的后边,如“妈妈买的”、“张三写的”
和“叶子宽的”、“个儿高的”等;
乙类:结构助词“的”字插在主谓词组的主语和谓语的中间,如“春天的到来”、
一种意见认为,这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仍是
à本文得到教育部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 2000 年重大项目“现代汉语 语义知识的形式化模型及语义分类系统研究”和国务院科技部国家“973”重点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子课题“面 向中文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动词论旨结构系统和汉语词语语义分类层级系统研究”(项目编号:G1998030507­1) 的经费资助。
(1)妈妈买的是白衬衣。| 叶子宽的是韭菜。
[作主语]
(2)说到衬衣,我就爱穿妈妈买的。| 韭菜,我喜欢吃叶子宽的。 [作宾语]
(3)妈妈买的那件衬衣样式好看。| 叶子宽的韭菜好吃。
[作定语]
(4)我手上拿的是一件妈妈买的。| 那叶子宽的是韭菜。
[作中心
语]
(5)那衬衣,妈妈买的。| 我买的叶子宽的。
“妈妈买的”转指买的东西,“叶子宽的”转指某种植物;而在“妈妈买的情景”、
“叶子宽的时候”里,“妈妈买的”、“叶子宽的”都表示自指。这如同古代汉语里
的“仁者”一样,可以表示转指(如“仁者乐山”),可以表示自指(如“仁者,人
也”)。而乙类“的”字结构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表示自指。从另一个角度说,乙类
只能表示“名词语+谓词语”事件(这也就是表示自指),甲类则既能表示“名词语
[作谓语]
乙类“的”字结构则只能作主语、宾语,不能作别的句法成分。请看:
(6)春天的到来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长城的伟大是举世公认的。 [作主
语]
(7)人们渴望春天的到来。| 人人都赞叹长城的伟大。
[作宾
语]
(b)从表述功能看,甲类“的”字结构可以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示转指,也可以表示自指。拿“妈
妈买的”和“叶子宽的”为例,在“妈妈买的是白衬衣”、“叶子宽的是韭菜”里,
五 我们曾用上述分析与观点给外国留学生讲解“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 “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效果相当好。因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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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所得结论对于对外汉语教学中有关结构助词“的”的教学,将会有一定的参考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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