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治国观及其当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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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治国观及其当代启示

道教主张以“道”作为治国行政的总根据,通过“生化之道”和“教化之道”,阐述了“法道行政”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并依循“道”的特性提出了“清静”的行政原则。道教认为,应该以“清静之政”为治理模式,去化解社会矛盾,从而达到社会井然有序的行政目标。道教对行政之道、行政原则、行政目标、行政方式的探索,蕴含了治国化人应该树立的敬畏精神;道教主张治国行政应该体察民情、关心百姓、顺应社会运行的内在规律、提高行政者素养,这些主张可以成为当代社会治理的文化资源。

标签:道教;治国;清静;当代启示

以往的学术界,不少学者常常认为儒家是入世的,而道家是出世的。沿着这种思路看东汉以来的道教,往往就会因为道教继承先秦老庄道家思想而简单地认为道教也是出世的。其实,如果深入研读《道德经》以及汉代流行的《太平经》等制度道教的一系列经典文献,就会形成完全不同的认知。

道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与文化现象,本身是相当复杂的。一方面,道教根据《道德经》“长生久视”,追求长生不老的生命境界;另一方面,道教又主张“欲修仙道,先修人道”,积极入世,以实现人间社会的太平安康为理想。故而道教对治国行政的相关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形成了相应的治国观念。有鉴于此,本文拟从行政之道、行政原则、行政目标、行政方式等方面对道教的治国观念进行探讨。

一、法道行政、清静为用:道教的行政之道与行政原则

道教以道為最高信仰,其全部的活动都是围绕“道”展开的。在道教经典的语境中,“道”是宇宙天地间万物的本源和根据。比如唐代高道吴筠就说:“道者,何也?虚无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源;其大无外,其微无内,浩旷无端,杳冥无对。”①基于“道”的此等地位,落实到社会政治领域时,“道”就被当作治国行政的总根据。如唐代著名道士杜光庭在《道德真经广圣义》中所说:“道大、天大、地大、王大者,道之统三才也……三才相法,明王当法天行道。”

②这里所言“用道”“法天行道”就是将“道”作为君王治国的“行政之道”亦即治国总根据之意。

概而言之,道教分别以“生化之道”与“教化之道”来论说“道”作为治国行政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所谓“生化之道”,即“道”生天生地、化育万物,是为宇宙万物的本源:“万物非道无以生成,以其生物,故为天下之母。然道之生成于物,有形有类,皆从道生。”③道教还借助其“元炁”说对“生化之道”的衍生模式进行阐释:“天地未分,混沌一炁。一炁充溢,分为二仪……天地既位,阴阳炁交,于是裸虫、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生焉。人者,裸虫也,与夫鳞毛羽虫俱焉,同生天地,交炁而已,

无所异也。”④依照这一衍生模式,天地之间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之属,都是由“道”化生的。作为统治者的君王自然也是“道生万物”的结果,但其地位与其他生命之属不同,是作为“万灵之首”而存在:“王之正也,总二气之柄,居万灵之首,顺阴阳之序,法天地之宜,仰观俯察,顺考古道,清以则天,静以应地,故清静其化,无为其心,而齐于三大也。”⑤在道门中人心目中,“万灵之首”的君王之所以能与道、天、地“三大”并齐而成为“域中四大”,正是因为君王自然地把“道”作为治国行政总根据的结果。由此观之,通过“道生万物”的模式主张君王应“顺考古道”,这就把“生化之道”作为申说“法道行政”合理性和必要性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生化之道”衍生宇宙万物的过程完全是自然而然的,并没有“道”主观任意作为加之其上。正如杜光庭所言:“道能生物,不恃为有,而物禀道之功,道亦不矜其力。”⑥这也就强调了“生化之道”的衍生过程有其内在的、本然的规律。故而,道教依循“生化之道”而设立治国行政的总根据,实际上是试图从宇宙整体的宏大视域特别是尊重规律的角度去看待治国行政的问题。正如李约瑟指出的:“提倡天道自然的哲学家,可以说衷心地感到要入世必先出世,欲治理人类社会,必先超越人类社会,而对自然宇宙有一高深的认识和了解,否则即使有儒家救世的热诚,也是枉然。”⑦

如果说“生化之道”是侧重于强调“道”生天生地、化育万物,以其本源性和至上性地位来论说君王应该“法道行政”的话,那么“教化之道”则是侧重于根据“道”的至上性和主宰地位而强调必须尊道畏道亦即对“道”怀有敬畏精神,并强化“道”的特性对于人事的指导意义。道教在治国行政上特别强调统治者要尊道畏道。这自然与古代封建社会政治制度下统治者的独尊地位有关。如《老子想尔注》就提出“天子乘人之权,尤当畏天尊道”⑧。实际上,道教“法道行政”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道”的至上性、主宰性的地位而强化对“道”的敬畏精神。道教也认为,此等敬畏并非源于外部的强迫与勉强,而是发自于内心真诚的、自觉自愿的行为:“至心信道者,发自至诚,不须旁人自劝”⑨,“尊道奉诫之人,犹豫行止之间,常当敬畏如此”⑩。然而,对“道”的敬畏和强化“道”对人事特别是治国行政的指导意义,并非只是抽象的要求。在道教看来,作为统治者的君王尊道畏道,以“道”来治国行政,应当以“道”的特性作为“行政原则”,民众才能安居乐业,基业才能永固。而“道”的特性是“清静”,那么治国行政就应持守“清静”的“行政原则”。对此,道教经典论述颇多:“人君用道法天,而当宗清静也。”B11“道常无欲,乐清静,故令天地常正。天地道臣也,王者法道行诫,臣下悉皆自正矣。”B12“老君垂教以清静为用,无为为宗。清静则国泰身安,无为则道成人化。”B13综括观之,道教的“教化之道”强调了对道的敬畏精神,又借之提出了“清静”的“行政原则”。如唐代高道徐灵府就讲:“守清静,故能维持天下,而为万物之主。”B14这就是说“清静”是君王治国行政的原则,是其作为万物之主、万灵之首的前提条件。依循“道”及其特性来治国行政,很自然地产生了天人相通的思想。按照道教的看法,君王治国法道行政,持守“清静”,则天地以吉祥、和平响应,反之则应以灾殃。关于“清静”,道教的经典有许多论述。比如河上公曰:“天人相通,精气相贯。人君清静,天气自正;人君多欲,天气烦浊。吉凶厉害,皆由于己。”B15“道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成也。”B16唐代高道李荣说:“身不躁竞为恬,心无浮动为静,内外清静,是修其形体。”B17《灵宝五经提纲》谓:“何以修心?曰清静而已矣。何以致清静?曰虚而已矣。”B18杜光庭则云:“若守谦冲之志,戒盈满之非,因百姓之心,行清静之化,则享祚长久,天下乐而推之,欣而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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