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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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业务外包管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断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外包是指将公司部分工序外包给一个相关机加工企业来完成。
第三条遵循原则
1、坚持严格控制公司用工总量,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的原则。
3、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制定了业务外包管理机构与职责、业务外包公司选择与管理、业务外包程序、业务外包人员上岗及转岗要求、业务外包人员薪酬待遇与培训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业务外包管理。
第二章业务外包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业务外包由人事科归口管理。
第七条业务外包管理职责划分
1、人事科是业务外包管理主管科室。负责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对外包公司的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考察;负责核定各单位外包人员数量、薪酬标准;负责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的审核与备案;负责外包人员上岗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
劳务外包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2、生产管理科是外包业务的主管科室。负责评审监督各单位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外包要求;负责各单位外包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经营计划科是业务外包合同签订的主管科室。负责合同条款评审与签订。
4、安全环保科是外包业务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业务外包公司的安全资质、条件的审查;负责业务外包人员出入证办理;负责特殊岗位外包人员资质培训、监督、审核。
5、各单位负责业务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监管、记录外包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负责外包人员岗前能力评价、年终考核工作。
第三章业务外包公司选择与管理
第八条业务外包公司的选择
1、业务外包公司必须是在当地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当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合法的劳务外派资质;
2、业务外包公司必须有一年以上外派劳务的经验;
3、业务外包公司有稳定、持续的外包人员储备;
4、业务外包公司与外包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5、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6、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办理一年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医疗,外包人员承担50%的费用,其余费用结算在外包劳务中;
7、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包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8、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进行岗前体检,确定符合上岗条件,通知组织离职前体检,避免劳务纠纷。
第九条业务外包公司的管理
1、与业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如双方满意,可以续签,但需将续签合同报人事科备案;
2、各单位要指派劳资员专人保管劳务承包合同,同时要报人事科备案一份;
3、各单位外包人员的劳动合同要保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要报人事科备案;
4、人事科要定期检查、督促业务外包公司的社保办理等情况,以杜绝隐患发生;
5、各单位与业务外包公司确定外包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6、协商约定相关业务外包生产内容、产品质量要求;
7、做好业务外包公司生产产品的技术保密管理工作。
第四章业务外包程序
第十条申请。各生产单位需业务外包时,向人事科提出申请,填写《业务外包审批表》(附件1),将用工数量、条件、用工期限、岗位和劳动报酬等描述清晰,并注明特殊要求,基层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相关专业科室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审批。生产管理科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对基层单位生产任务和
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对生产任务已饱满或加工能力超出公司范围的情况不予以批准;人事科在严格控制岗位编制的基础上,对申请单位的人员现状和岗位情况进行分析,对确实不能通过劳动力统一平衡调配满足生产需求的予以批准。相关专业科室审批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备案。各单位将《业务外包审批表》审批后,提交人事科备案。
第十三条实施。人事科协同生产管理科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申请要求确定业务外包公司,并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同时组织业务外包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期满考核。
第五章业务外包人员上岗及转岗要求
第十四条业务外包人员上岗要求
1、学历要求:机械加工类技校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优先选择;
2、年龄要求:要求30岁以下;
3、工作经验:具有一年以上机加工工作经验优先选择;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岗位调整。
对于特别优秀人员,可优先考虑使用。
第十五条业务外包人员转岗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根据《业务外包审批表》批准的岗位进行业务外包,对于外包人员不得随意转岗,根据生产任务需求,确需转岗的,由各单位写出转岗申请,明确转岗原因,上报人事科审批后,方可转岗。
第六章业务外包人员薪酬待遇与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业务外包人员薪酬待遇
1、业务外包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含住宿和误餐费;
2、业务外包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内容,实行基本工资效工资+住宿补贴+餐费补贴;
3、业务外包人员各项薪酬待遇由业务外包公司承担,均含在公司产品外包结算费用之中。
第十七条业务外包人员的培训考核
1、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外包人员,由人事科统一安排三级培训,培训后由各单位进行岗前能力评价,考核不合格退回业务外包公司;
2、业务外包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岗位知识和实际技能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外包产品的机加工工作,考核不合格退回业务外包公司;
3、将业务外包人员纳入公司年终能力评价范围内,各单位要对业务外包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参加外包业务。
第七章返聘人员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返聘原则
因工作需要,本公司退休的、身体健康且具有独特专业技术及
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的退休人员,经单位申请,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返聘。
第十九条返聘条件
(一)三年内被评为优秀管理人员或先进工作者,且具有较高的
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聘为集团公司技术(技能)专家。
(二)身体健康且经体检符合上岗条件。
(三)男性年龄一般在60至65岁、女性年龄一般在50至55 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