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说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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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农业管理的考点

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农业管理的考点

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农业管理的考点以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农业管理为主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意义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应的重要资源。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在占用和补充耕地之间实现平衡,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1. 保护耕地资源。

占用耕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违法占用耕地。

补充耕地要充分考虑土地质量和生产潜力,选择适宜的土地进行开垦。

2. 强化补偿机制。

对于占用耕地的行为要进行补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补充耕地的开垦者也应得到相应的激励和支持,以激发其积极性。

3.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降低耕地占用率,实现占补平衡。

发展现代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三、耕地占补平衡的措施1.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耕地保护的红线和补充的底线,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得以实现。

2.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

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和流转权的制度,加强对土地占用和补充的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

3. 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技术和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土地利用率,降低对耕地的占用。

4.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耕地的灌溉效率和利用率。

5.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

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田土壤保护,减少农业生产对土地的污染和破坏,保持耕地的肥沃和可持续利用能力。

四、进出平衡农业管理的意义进出平衡农业管理是指在农业生产中,农产品的进出口之间实现平衡,以实现农产品供需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这对于保障国内市场的供应稳定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五、进出平衡农业管理的原则1. 坚持市场导向。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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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明细)、分级指标管理(分级指标调整、分级指标撤除调整、调 整明细)、指标库明细 其他功能:问题解答、公告 管理功能:权限管理(仅限于省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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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卜挂钩:登录首页面、拟件箱、解挂箱、已办箱 查询统计:占卜平衡台账、补充耕地占用情况统计 监测预警:补充耕地项目预警箱、补充耕地项目指标统计(
指标使用情况统计、锁定项目统计和边占边补项目统计 ) 指标库管理:易地指标管理(易地指标授权、易地指标解授
权 、授权明细)、分级指标管理(分级指标调整、分级指标 撤除调整、调整明细)、指标库明细 其他功能:问题解答、公告 管理功能:权限管理(仅限于市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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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建设用地项目申报时,填报一书四方案有关内容,在本 系统进行建设项目与已报部备案确认的补充耕地项目挂钩,落 实耕地占补平衡;
挂钩后生成确认信息和确认单,确认信息和确认单代表了建设 用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一一对应的逻辑 关系;
确认信息和确认单作为建设项目审批中对占补平衡审查的必备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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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进出平衡指标

耕地进出平衡指标

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定义和意义二、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计算方法三、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在我国的作用和应用四、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挑战与未来发展正文一、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定义和意义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耕地的增加与减少的差值,该指标可以反映我国耕地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可以反映国家耕地保护的政策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国家制定耕地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计算方法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主要是通过统计一定时期内耕地的增加量和减少量,然后用增加量减去减少量,得出的结果就是耕地进出平衡指标。

其中,耕地的增加量主要包括新开垦的耕地和耕地质量提高带来的新增耕地,耕地的减少量主要包括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耕地减少。

三、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在我国的作用和应用在我国,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被作为衡量耕地资源变化情况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应用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等领域。

通过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可以及时发现耕地资源的变化趋势,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和决策。

同时,耕地进出平衡指标也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各地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四、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挑战与未来发展尽管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数据采集难度大、计算方法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面对这些挑战,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计算方法,提高数据采集的精度和效率,以更好地发挥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关于“耕地占补”新政策——占多少补多少?

关于“耕地占补”新政策——占多少补多少?

关于“耕地占补”新政策——占多少补多少?7月25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这是落实中央关于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今年中央《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的创新举措,也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逼”出来的政策——保护耕地中国向来对关系十几亿人吃饭问题的耕地采取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但建设项目有时确需占用耕地,耕地占补平衡由此而来。

其内涵大致为: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其目的是既要保障经济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稳增长重点建设及时落地,又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作用,坚守耕地红线。

然而现实是这样事儿的现实问题是这样滴:随着各地持续不断补充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尤其是优质后备资源越来越缺乏,补充耕地数量难度加大,特别是直接开垦补充同等质量的耕地和水田在许多地方难以做到。

耕地占补平衡如何做到保质保量?日前,国土部印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提出,在补足耕地数量的前提下,通过对现有耕地提质改造、以补充耕地与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说白了,提质改造就是针对现有劣质、等级低的耕地,通过改善土壤、排灌等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或者通过改造农田水利等设施,将旱地改为水田等,以这样的方式保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这里面还需要注意,各类城市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不能采取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而应当按照现行做法直接开垦优质耕地和水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也就是说,这是在倒逼城市挖掘潜力土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节约集约用地。

占补平衡讲课讲义

占补平衡讲课讲义

部监测与监管系统应用培训培训教材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耕地保护司孙鲁平二○一○年十一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一、近期部制定的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2008年以来,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建立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

2.《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92号):提出构建建设用地监管平台,实现对建设用地的“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

3.《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8号),确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范围。

4.《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1号):推进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加强监督与考核。

5.《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建立补充耕地的“补、备、核、用、考”全程监管制度,利用一张图和监管平台,实现占补平衡实时监管。

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全程监管的要求,在原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系统的基础上,将有关占补平衡部分功能,主要是挂钩与指标核销,独立出来,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并根据对各地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主要模式和特点,强化了补充耕地储备库与台帐管理功能,增加了指标库管理功能,尽量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

耕地占补平衡的定位:联系土地整治工作与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桥梁,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与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挂钩媒介(见框图)。

相应的: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主要定位:联系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系统以及建设用地备案系统的逻辑关系。

这么做的好处:理顺了补充耕地与占补平衡的工作关系,有利于所有项目统一管理,提高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管理水平。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简介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简介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简介一、什么是耕地占补?1)“耕地占补”是“占用耕地补偿”的简称,即非农业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就应补充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要列入专户管理,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必须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二、耕地占补制度的要求——耕地占补平衡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每个建设用地项目需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以建设用地项目为单位进行,主要考核经依法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确定的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资金。

前款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

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一、简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

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

耕地占补平衡在数量质量要求上严格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实行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面积,达到占补耕地的产能综合平衡。

二、内容1.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任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3) 开垦耕地资金必须落实;(4)开垦耕地地块应当落实;(5)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出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造地义务。

三、相关动态福建省将试行占用征收生态公益林地异地占补制度,对本县(市、区)范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已全部调为生态公益林或补进确有困难的地方,允许通过跨县异地在重点生态区位内等面积有偿补充的方式实现占补平衡。

2024年在全市占补平衡现场会的讲话(二篇)

2024年在全市占补平衡现场会的讲话(二篇)

2024年在全市占补平衡现场会的讲话1、耕地占补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即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含义是。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后,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所占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如果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土地不符合要求的,则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来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什么是补充耕地储备制度补充耕地储备制度,是指县(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行开发整理耕地,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将新增耕地指标划入耕地储备库,当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要补充时,收取耕地开垦费,从耕地储备库中划出耕地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补偿指标,从而实现先补后占。

3、什么是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我们将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的耕地,经验收合格后,在储备库中登记管理起来,用于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这个储备是在哪里储备,就是将新增加的耕地用指标的形式储备在“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登记表中,这个表就是我们所说的“储备库”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

4、什么是“先补后占”“先补后占”是指在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之前,建设单位先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补充耕地任务完成后建设单位方可占用耕地。

为了认真执行这一政策,许多地方建立了耕地储备库,建设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后,使用储备的耕地补偿指标,实行“先补后占”。

5、什么是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要补充耕地时,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库中选取已经过论证并批准立项的项目与建设项目挂钩,拟定补充耕地方案,并利用建设单位所缴纳的耕地开垦费,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

2024年在全市占补平衡现场会的讲话(二)尊敬的各位市民、领导和嘉宾们:大家好!首先,我要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聚集在这里开展全市占补平衡现场会,积极推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平衡发展。

耕地占补平衡培训讲义

耕地占补平衡培训讲义

耕地占补平衡培训讲义第一篇:耕地占补平衡培训讲义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申报、验收的相关要求和操作程序蕲春县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一、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一)立项的审批权限〃省国土资源厅〃设区的市(州)国土资源局〃未利用地开发的批准权限:(1)开发未利用地40公顷以下(含40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2)开发未利用地40公顷以上60公顷以下(含60公顷)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3)开发未利用地6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含600公顷)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4)开发未利用地60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目录;〃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项目立项呈报表;〃项目实施前后地类面积对比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附件:(1)相关部门的论证意见或者由相关部门专家的评审论证意见;2(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未利用地开发的批准批复;(3)其它必须或者需要附具的文件或者材料;(4)群众对土地权属及其调整方案的意见。

〃附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图斑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的规划设计图;※资料组织结构申报资料按照文字、表格、附件、图件顺序排列。

(三)项目立项的要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遵循限制土地开发,鼓励土地复垦和整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开发整理。

1、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2、项目立项经过可行性、必要性的充分论证;3、申报资料的图、表、文字前后一致;4、项目区位置、边界、地类、图斑等清晰;5、项目申报地类与实地一致,申报地类与实地地类的有出入的,必须附具充分的说明,土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并进行土地利用变更的,须附具土地利用变更资料;6、项目的控制指标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7、项目的规划设计实事求是,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及验收的要求;8、申报项目没有与国家投资、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等重叠;9、项目区没有地质灾害和其它重大安全隐患;10、其它。

土地管理与法规: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管理与法规:耕地占补平衡

(五)耕地占补平衡(熟悉)1.耕地占补平衡的含义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农业建设经批准占⽤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于开垦新耕地。

2.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的内容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地管理法》确定的⼀项重要制度。

耕地占补平衡是占⽤耕地单位和个⼈的法定义务。

2006年6⽉,国⼟资源部出台第33号令《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为全⾯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供了依据。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以建设⽤地项⽬为单位进⾏,主要考核经依法批准的补充耕地⽅案确定的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资⾦。

《⼟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耕地。

国家实⾏占⽤耕地补偿制度。

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过去建设占⽤⼤量的耕地,⽽补充的耕地很少,造成耕地⾯积减少,所以需要建⽴占⽤耕地补偿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例题: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以建设⽤地项⽬为单位进⾏,主要考核耕地补充⽅案中确定的补充耕地的数量和( )。

(2007年试题)A.位置B.质量C.资⾦D.地块⼤⼩E.⼟地⽤途答案:BC解析: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以建设⽤地项⽬为单位进⾏,主要考核经依法批准的补充耕地⽅案确定的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资⾦。

(1)明确了开垦耕地是⼀项法定义务《⼟地管理法》规定,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验收。

因此,⽆论是国家建设重点⼯程、城市建设,还是乡镇企业、农村居民建房,占⽤耕地的都必须履⾏开垦耕地的义务。

保护耕地不仅是地⽅政府的责任,中央投资占⽤耕地也应当履⾏义务,确保建设占⽤耕地与开垦耕地的平衡。

(2)明确了补充耕地的责任主体《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规定,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包括:①单独选址建设项⽬⽤地,由建设单位⾃⾏补充耕地的,建设单位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②城市分批次建设⽤地,所在市、县⼈民政府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③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地,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④因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按照省、⾃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收取耕地开垦费的地⽅⼈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代履⾏补充耕地义务的,有关地⽅⼈民政府或者部门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⑤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经省、⾃治区、直辖市国⼟资源管理部门统⼀安排,通过收取耕地开垦费在本省、⾃治区、直辖市⾏政区域内易地补充耕地的,接收耕地开垦费的有关地⽅⼈民政府或部门为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PPT课件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PPT课件

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占补平衡,鼓励各地加大土地整 治力度,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改善 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
系统功能
土地调查与监测
对耕地数量、质量、分布等情 况进行调查和监测,为耕地占
补平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土地整治与开发
对补充耕地进行整治和开发, 提高其质量等级和生产能力, 满足占补平衡的要求。
THANKS
谢谢
05
CHAPTER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效果评估
经济效益评估
01
02
03
04
农业产值增加
通过耕地占补平衡系统,新增 耕地能够提高农业产值,增加
农民收入。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该系统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 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
土地浪费。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的实施可以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地区
案例三:某乡镇实施情况
乡镇概述
某乡镇位于山区,土地资源相对贫瘠,但生态保护意识较 强。
实施背景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该乡镇积极推行耕 地占补平衡政策。
实施过程
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如土地整理、水土保持等。
实施结果
通过耕地占补平衡系统的实施,该乡镇不仅恢复了部分耕 地,还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概念简介
01 02
定义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补多少 ”的原则,由占用者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以实现建设占用耕地 与补充耕地的数量平衡。
意义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对于保护 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03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说课讲解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说课讲解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说课讲解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重点介绍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宝鸡市、高陵县、江西上饶等地耕地占补平衡具体做法:一、贵州省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对已完成验收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的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实行三级管理:省厅直接投资项目获取的新增耕地指标进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用于国家及省上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使用市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市50%、县(区)50%的比例分别划入市、县(区)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建设单位自行补充和使用县级以下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备案后划入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贵阳市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解决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主要采用异地购买新增耕地指标的方法。

1、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新增耕地指标资金收支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2、为便于资金运作,市政府设立直属的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建立全市新增耕地指标库,统管全市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工作,设立市级新增耕地指标置换资金专户,凭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购置新增耕地申请和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书统收统支。

具体操作程序为:市辖区内的县(区)之间置换新增耕地指标时,由需要用地的业主提出申请,经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经来源地县(区)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指标置换协议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并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备案;跨市(州)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由业主提出申请,经所属县(区)国土部门审核,并经指标来源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协议,由市国土局向省厅提出申请,批准后从省级新增耕地指标中划转。

3、新增耕地指标置换价在2.5—3万元/亩之间。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取得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取得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取得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保证每年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顺利实施,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必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完成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面积相等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针对我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起步早,成片可整理复垦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整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采用经济杠杆,鼓励镇村两级持续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促使新增用地单位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土地整理复垦的补助标准1、土地整理每亩补助由原来的800元调整为1200元,并由原来的增一个百分点奖励80元调整为按净增耕地每亩奖励3万元。

2、宅基地、牧场、仓库场地的复垦由原来的每亩3.5万元调整为每亩4.5万元。

3、荒地的复垦由原来的每亩3000元调整为每亩2万元。

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使用办法土地整理、复垦后获取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统筹安排。

三、占补平衡指标费的收取标准由于获取的占补平衡指标所需费用高于用地单位缴纳的耕地开垦费(2.5万元/亩),因此对建设用地单位收取占补平衡指标费,每亩为3.5万元。

1、六类用地、工业用地的占补平衡指标费在土地公开招拍挂中列入土地成本。

2、使用、划拨的建设用地,除按规定收取耕地开垦费以外,另行收取占补平衡指标费。

四、土地整理复垦的实施主体土地整理复垦的责任主体是各镇、开发区,各镇、开发区要确保区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实施。

区房地局负责土地整理复垦的计划编报、日常管理指导,各房地所要协助所在镇、开发区做好土地整理复垦的方案确定、立项上报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本实施意见由区房地局负责解释;原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六、本实施意见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农转用指标 占补平衡指标 -回复

农转用指标 占补平衡指标 -回复

农转用指标占补平衡指标-回复什么是农转用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农转用指标(Agriculture to Construction Land Conversion Index)是指在土地利用转向农业用地转向建设用地的过程中,用来衡量农业资源利用效益的一个指标体系。

农转用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农业用地转向建设用地的速度和效果,以及对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的影响程度。

占补平衡指标(Balance of Land Supply and Utilization)则是指土地供应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平衡关系。

这一指标体系主要用于判断土地供需的平衡状况,以及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资源向城市建设用地转变的现象较为普遍,这就需要对农转用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进行深入理解和研究。

首先,农转用指标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但主要包括农业用地面积变化率、农业用地效益指数、农业用地转用强度等几个方面。

农业用地面积变化率是指农业用地面积年度变化占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通过计算这一指标可以了解农业用地转向建设用地的速度。

农业用地效益指数是用来衡量建设用地后农业生产效益变化的指数,可以判断农业资源利用效果。

农业用地转用强度是指农业用地面积变化与建设用地面积变化的比例关系,可以体现农转用行为对农业资源的消耗程度。

其次,占补平衡指标的计算依赖于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查和土地需求的预测。

首先,需要对城市各类用地(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的面积进行清查与统计,了解当前土地利用结构的情况。

其次,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口增长情况,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各类用地的需求量。

最后,通过对比当前供应和预测需求,计算出占补平衡指数以判断土地供需关系。

在实际应用中,农转用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主要作用是监测和预警。

农转用指标能够即时掌握农业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变的趋势,为及时调整农业政策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占补平衡指标能够通过比较土地供需关系的变化,及时预警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以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PPT课件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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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退回项目; 省级可修改后审核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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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可制作占补挂钩确认单 省级审核通过后可
直接打印 从已办箱选择项目
查看耕地占卜平衡 挂钩信息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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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补挂钩后发现问题怎么办?
占 未核销 补 挂 钩 发 现 问 题 已核销
提请省厅进行 解挂或者改挂 报国务院批准的用地发生核减时, 由部相关人员以及系统自动通 知省厅进行解挂或改挂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培训讲解
2010年12月
1
内容
一、系统概述
2
系统概述
部对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提出了加强监管和服务的要求,耕地 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耕地占补平 衡动态监管系统是建设用地报备系统和土地整治监管系统连 接的桥梁和纽带.
原来占补平衡管理仅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报备系统中的 一个模块,本次单独开发形成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各级用户权限
系统具有严格的权限控制,各级用户应用系统完成的 功能有区别
省级用户
占卜挂钩:登录首页面、拟件箱、待审箱、解挂箱、已办箱、占卜 挂钩解挂
查询统计:占卜平衡台账、补充耕地占用情况统计 监测预警:补充耕地项目预警箱、补充耕地项目指标统计(指标使
用情况统计、锁定项目统计和边占边补项目统计 ) 指标库管理:易地指标管理(易地指标授权、易地指标解授权 、授
指标使用情况统计、锁定项目统计和边占边补项目统计 ) 指标库管理:指标库明细 其他功能:问题解答、用户信息修改、公告 管理功能:权限管理(仅限于县级管理员)
11
系统功能及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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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进入具体操作系统
一、系统登录地址: 培训地址: 用户名由各级管理员分配,管理员的登录名为区划代

用地指标:解析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

用地指标:解析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

用地指标:解析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用地指标系列:解析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在4月22日《用地指标系列:解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一文中说到,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不代表建设用地比例的“净”增加,是因为在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变的前提下,我国实施严格的占补平衡制度,即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必须要补充相应面积与质量的耕地。

下面我们主要来解析占补平衡以及作为其实施方式的补充耕地制度。

占补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这就是说占用耕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同面积和同质量的耕地。

这就是通常说的“占多少,补多少”的占补平衡制度。

在占补平衡具体操作中,我国在县(市、区)层面建立了指标储备库,实行分类管理、分别使用和指标核销。

县(市、区)在申报建设占用耕地时,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应从本县、市储备库的补充耕地指标中进行核销。

那么,补充耕地从哪里来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补充耕地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来获得,亦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耕地节余部分)等作为补充耕地的途径。

补充耕地完成占补平衡是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必要条件。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应在项目所在地范围内补充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补充耕地的能力与未来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挂钩。

补充耕地指标的流转由于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衡,有的地方后备资源充分,有的地方十分紧缺。

这就造成有些地区因新增建设用地而缺少补充耕地的来源,而有些地区却有可能产生补充耕地节余指标的可能。

为调剂这种供需关系,国家支持“占补平衡或补充耕地指标”在地方层面进行有偿流转。

根据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的规定,我国补充耕地任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耕地占补平衡是指针对开发利用农用地的过程中,根据农用地的质量和数量,通过撤并、迁坟、节约用地等措施,达到补偿耕地的原则,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或者比例不降低的目标。

下面将分别从具体做法和价格两方面进行介绍。

具体做法:1.撤并:通过农地整治,将零散分散的小块田地整合成较大的连片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减少生产成本。

撤并可以遵循“集中连片、优势整合、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于低产地、红线内的非农业用地及违法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可以进行合理补偿或强制拆除。

2.迁坟:对于分散在农田中的墓地,可以通过迁坟的方式来回收农用地。

迁坟是指将墓地搬迁到其他地方,然后在原地进行耕种。

迁坟涉及到土地所有权、流程审批、费用等,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指导。

3.节约用地: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来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主要包括科学耕作、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

科学耕作包括合理选择农作物、增施有机肥、轮作休耕等,以提高耕地的产能。

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可以通过改良农作物品种、推广节水灌溉、利用农田生态系统等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农田水利建设包括建设灌溉设施、水土保持工程等,保证农田的灌溉用水和排水能力。

价格:补偿耕地的价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土地质量和被占用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审批。

一般来说,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农田功能补偿费、生活困难补偿费等。

1.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被占用的面积、被占用期限、土地质量评估等因素进行计算。

一般以被占用土地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再考虑土地的准备费、肥料费等额外费用,进行合理的补偿。

2.农田功能补偿费:当耕地被占用后不能恢复为原有的农田功能时,可以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功能补偿。

功能补偿费根据占用土地的类型和土地利用程度进行补偿,比如生态补偿、水土保持补偿等。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是一般的做法和价格,具体的情况会根据地区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

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

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而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是我们评估耕地资源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以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为主题,分析其意义、途径和对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意义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耕地面积的减少和增加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这种平衡可以通过计算和对比总耕地的减少和增加来实现。

耕地占补平衡的意义在于合理评估耕地资源利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耕地减少和增加的问题,保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资源是有限的,但人口和经济发展需求是无限的。

耕地减少可能导致粮食供应不足,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和社会和谐。

通过耕地占补平衡的分析,可以及时了解耕地面积的减少和增加情况,为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从而平衡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

二、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需要依靠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下面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1. 监测耕地面积:通过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等手段,实时监测和测算耕地面积的变化情况。

这可以为耕地占补平衡提供实际数据依据。

2. 制定合理规划: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和农田保护政策,保护好每一寸耕地资源,确保耕地利用的可持续性。

3. 加强农田管理:提高农田的效益和利用率,避免农田荒芜和浪费。

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土壤质量和耕地生态环境。

三、进出平衡表的意义进出平衡表(Land Use Balance Sheet)是衡量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工具。

通过进出平衡表,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在一定时间内耕地的总增加和总减少的情况,从而评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状况。

进出平衡表不仅包括耕地的减少和增加情况,还包括耕地功能的变化情况。

耕地改为农产品加工用地或发展农村旅游用地。

这些功能的变化也需要在进出平衡表中进行记录和对比,以便对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出建议。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是对国家耕地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指标之一、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耕地的保护和利用,不断出台措施和政策,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来引导和监控土地利用。

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定义和意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因工程建设、城市扩展或其他原因被占用的耕地必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充的要求。

其核心是通过补充新的耕地来实现对被占用耕地的补偿,以确保全国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严格要求耕地占补平衡,可以实现耕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大面积耕地因开发建设而被破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补偿新的耕地,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作物产量,保障粮食供给。

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制定和核算方法1.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质耕地。

优先保护耕地质量好、产能高、水土条件适宜的耕地,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

(2)补偿相同用途土地。

被占用的耕地应尽量在相同区域内进行补偿,保持土地利用的连续性和一体性。

(3)要求盘活闲置耕地。

对于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闲置耕地,要优先将其用于补偿耕地指标。

2.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核算方法(1)核算耕地占用指标。

按照已占用土地的面积和被占用天数计算,得到被占用的总耕地面积。

(2)核算耕地补偿指标。

根据被占用耕地的土地质量、位置、用途等因素,计算出需要补偿的耕地面积。

(3)确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通过对耕地占用指标和耕地补偿指标进行对比,确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即需要新增的耕地面积。

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实施和效果评估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实施(1)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纳入国家或地方的土地管理规划中。

(2)完善补偿机制,确保被占用耕地的及时和合理补偿,并促进补偿地的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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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
重点介绍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宝鸡市、高陵县、江西上饶等地耕地占补平衡具体做法:
一、贵州省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对已完成验收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的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实行三级管理:省厅直接投资项目获取的新增耕地指标进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用于国家及省上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使用市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市50%、县(区)50%的比例分别划入市、县(区)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建设单位自行补充和使用县级以下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备案后划入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贵阳市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解决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主要采用异地购买新增耕地指标的方法。

1、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新增耕地指标资金收支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2、为便于资金运作,市政府设立直属的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建立全市新增耕地指标库,统管全市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工作,设立市级新增耕地指标置换资金专户,凭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购置新增耕地申请和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书统收统支。

具体操作程序为:市辖区内的县(区)之间置换新增耕地指标时,由需要用地的业主提出申请,经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经来源地县(区)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指标置换协议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并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备案;跨市(州)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由业主提出申请,经所属县(区)国土部门审核,并经指标来源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协议,由市国土局向省厅提出申请,批准后从省级新增耕地指标中划转。

3、新增耕地指标置换价在2.5—3万元/亩之间。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收取申请方款项时加收一定比例的开垦费,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按协议价105%收取,其他项目按协议价120%收取,市国土资源部门从盈余部分中提取3—5%用于指标库运行、维护等费用,再提取3—
5%奖励在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收、支票据使用“贵阳市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二、四川省成都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成都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也是实施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项目新增耕地。

全市605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前全部报省厅立项,分年度实施。

经省厅验收确认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报备完成后全部进入市政府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所,按对应县区用地业主申请实行挂牌交易、竞价出卖,指标不足县(区)可申请到指标长余县(区)交易购买,交易价约5—6万元/亩。

对交易所得新增耕地指标因特殊情况不使用时,还可到交易所申请转让。

成都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一是争取省级耕地开垦费,二是市上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基金(由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农交所出卖新增耕地指标收入、其他市上专项资金组成),一般不做中央和省上新增费投资项目,确保项目投资形成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不浪费后备资源。

三、陕西省高陵县、宝鸡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主要方法是“政策主导、省厅监管、市县为主、自求平衡”,建设占用耕地县(区)首先在本区域内进行占补平衡,因补充耕地资源枯竭在本区域内无法实现占补平衡的,经省厅评估同意可跨区域协作实施占补平衡(有偿转让新增耕地指标)。

新增耕地指标转让指导价格:市域区内县(区)之间1万元/亩,市域外2万元/亩。

宝鸡市为了促进县区经济和谐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保证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采取县(区)相互结对,实行“一帮一”活动,即无指标县区可与指标富裕且耕地后备资源充足的县(区)结对,一方出钱(土地出让政府收益和耕地开垦费)购指标,另一方投资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相互帮扶,各取所需。

四、江西上饶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1、属地占补平衡的原则。

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属地占补,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耕地占补平衡。

一般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负责;国家、省交通、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

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的,由市统筹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下达给其它县(市、区)完成。

2、分利不分指标的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引进或采取其它合作方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指标不得分成。

擅自引进或采取其它合作方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造成新增耕地指标流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3、分级入库储备的原则。

各县(市、区)新验收批复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入库后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10%、20%和70%分别进入省级、市级和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市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用于市本级城市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需要。

市重点交通、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市政府可另行调用各县(市、区)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

4、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补偿原则
市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市政府安排使用后,市财政(项目单位缴市财政)以每亩12000元的价格予以补偿。

市重点交通、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市政府另行调用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的,由项目单位以每亩12000元的价格支付补偿。

市域范围内有偿调剂,新增耕地指标调剂补偿款每亩15000元。

向市域外调剂新增耕地指标后致使自身耕地占补平衡无法落实,需要调剂使用其他县(市)新增耕地指标的,该县应支付不低于每亩18000的指标调剂补偿款给调剂承担方
附: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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