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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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计划2014年,竞争执法与打击传销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重点工作, 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和开拓创新,突出抓好查办案件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履职尽责。
一、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一)加强反垄断案件查处工作。关注民生和社会热点,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查办重大案件为突破口,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力量查处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案件。充分发挥系统整体优势,以公用企业和行业协会为重点,多渠道发现反垄断案件线索,争取集中力量查处反垄断案件,力争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查处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市场竞争状态调查,掌握、分析市场主体发展中在市场竞争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查处、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依据。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物业公司等公用企业及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监管,严格查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组织开展大型零售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不公平交易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力度,西夏分局将对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探索商业秘密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关注商业秘密侵权频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实现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新突破,填补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执法空白。
(四)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竞争执法工作的重点工作,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房地产、医疗、旅游、教育等重点,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力争通过案件查办,规范、引导经营者进行公平有效的竞争。加强与西夏区检察院、纪检等部门联系,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努力查办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五)坚决打击假冒侵权、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地查处。围绕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酒类及其他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行为。及时查处虚假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注重实体经济监管与电子商务监管的有机结合,加强对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网络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有效拓宽各地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推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六)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宣传。2014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20周年,各工商所及相关科室要积极运用宣传媒体,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定期曝光典型案件,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工商机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权威形象。
二、继续深化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建设。认真履行打传办“牵头抓总”职责,争取地方区委、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高度重视,完善地方政府负责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部门(地区)协作机制、社会治理机制。要与公安机关积极联系,在打击“拉人头”传销工作上形成“公安机关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的共识。重点地区要推动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情况沟通,提高部门协作效能。
(二)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持续开展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各工商所要加强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案件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为传销活动提供“聚集上课”场所的租赁业主要依法予以严惩,对多次为传销人员租赁住房的出租屋主要依法实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扎实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重点地区要在传销人员重点居住区域开展“创建”工作,务求在打击的同时,抓好防范,防止传销反弹。一般地区和无传销地区要在近年“创建”基础上,积极开展“无传销县(市、区)”创建活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在大学、职业学校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防止和减少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四)进一步完善立体式宣传格局。当前,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中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按照“劝返+惩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把握宣传时机、内容和重点区域,加大力度,注重实效,扩大覆盖面,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宣传格局。
(五)妥善处理传销引发的社会问题。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保持高度敏感,建立快速有效的预警机制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对有关信息的分析研判,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早发现,积极预防,努力把引发社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传销受害人员解救和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遣返等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打击网络传销力度和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各工商所要注意对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直销经营”等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线索收集,加强对查处网络传销案件的研究,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通信等部门的协作,提高打击网络传销的执法效果,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各工商所要继续强化打击传销信息录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及时掌握传销动态。
(七)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直销监管资料;组织开展直销企业专项检查,加大对直销企业违法违规的监管力度;适时召开直销企业约见提示会议,引导督促企业健全制度,加大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加强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的调查研究,组织直销企业开展打击传销志愿者活动,倡议、指导开展捐赠助学等公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