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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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细则(5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5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分制下高等教育学制的实施。

第二章学分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实践活动量的单位。

学分是指定数量的学习任务完成所需的工作量和时间。

第四条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1. 必修学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2. 选修学分是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兴趣选择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不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第五条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的获取通过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及学术研究等方式完成。

第六条学分的认定标准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生经过合理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工作量,完成学习任务。

3. 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得到专业教师认可。

第七条外语学分的认定外语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2. 学生完成外语学习课程,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第四章学分互认与转换第八条学分互认学分互认是指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对学分的认可和接纳。

第九条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某个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分转化为另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学分的过程。

第五章学分管理与监控第十条学分管理的主体学分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

第十一条学分管理的内容学分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生学分的统计、记录、查询和考核。

第十二条学分监控学分监控是指对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管理。

第六章学分制度评估与改进第十三条学分制度的评估学分制度的评估是指对学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学分制度的改进学分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评估结果,对学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承担。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育管理制度,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和积累,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分制的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包括课程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

课程学分按照课程的学时和难度确定,综合素质学分通过参与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式获得。

2.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学生通过修读课程和参与各类活动获得学分,学分可以积累并在不同学期之间转换和抵扣。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3.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分的评价应以学生的学习成果为依据,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分的认定应由教师和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公正、客观、科学。

4. 学分的管理和监控: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和监控机制,包括学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学分的统计和分析、学分的审核和核实等。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学分制的宣传和培训: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学校应开展学分制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向师生普及学分制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操作方法。

2. 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学校应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对课程进行合理的设置和调整。

课程设置应包括专业课程、通识课程和选修课程等,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和提升综合素质。

3. 学分制的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分情况。

同时,学校还应制定学生学分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学分的申报和认定程序、学分的抵扣和转换规则等。

4. 学分制的评价和认定:学校应建立学分评价和认定的机制,确保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公正、客观、科学。

评价和认定的方式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践报告、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

5. 学分制的监控和改进:学校应建立学分制的监控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学分制度是目前许多高校教育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质量的方法。

学分制度将学生的学业成果分为若干个学分,通过学分的积累与交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并推动学生学业发展。

本文将对学分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学分的划分与积累、课程设置与安排、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等方面。

一、学分的划分与积累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学业成绩进行量化的指标,是学生学习成果的度量单位。

1.2 学分的划分原则学分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学分应依据学业目标和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划分;(2)学分应具备逐级递进的特点,高年级或高级课程的学分应高于低年级或低级课程的学分;(3)学分应与学生的实际学习量和学习质量相一致,不得人为提高或降低学分标准。

1.3 学分的积累学生通过参加并顺利完成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学分应进行积累。

学分的积累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课程学习、学术研究、实践实习等。

学生需按照学校制定的学业规划和学分要求完成相应学分的积累。

二、课程设置与安排2.1 课程设置学校按照学科方向、专业方向和综合素质教育的要求,设置各类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实践课等。

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专业特点。

2.2 课程安排学校应合理安排课程的学习时间和学分分配。

课程的学习时间应合理分配,避免冲突和过分集中,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3 选课与退课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课规则和时间,在选课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

一般情况下,学生选课后不得退课,但可根据学业规划需要和特殊情况,向学校申请退课。

三、学分的转换与认定3.1 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学生在其他学校或国外学习的相应课程学分,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转化为本校学分。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申请学校认可和审核。

3.2 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是指学校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进行审核和认可。

学生应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则和程序,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包括学分的定义和计算、学分的获取途径、学分的转换和认定、学分的管理和监控、以及学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一、学分的定义和计算: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通常以学时为单位,代表学生完成某一课程或者项目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努力程度。

1.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可以根据学时来计算,普通规定1学时等于1周的学习时间,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等。

1.3 学分的分值:学分的分值可以根据课程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来确定,普通分为1、2、3、4等级,高级别的课程分值更高。

二、学分的获取途径: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修读正式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要求,学生需要达到要求才干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这些活动需要与学校或者教师进行确认和评估,学生完成后才干获取相应的学分。

2.3 自主学习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取学分,如独立完成研究项目、参加学术竞赛等,学生需要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和评估报告,经过学校或者教师的审核后才干获取学分。

三、学分的转换和认定:3.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学科之间转学或者转专业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普通由学校的学分转换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转换方式和比例。

3.2 学分的认定:学生在完成学分后,需要由学校或者教师进行学分的认定,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相应的学分要求,认定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分的管理和监控:4.1 学分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包括学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等,确保学分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4.2 学分监控机制:学校应建立学分监控机制,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分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XXXXXX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我校2011年9月从2011级学生开始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和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和资格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XX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学分与绩点第四条学分是反映学生学习课程量的计算单位。

第1款原则上以完成课堂讲授18学时的课程量为1个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18学时为1学分。

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专业见习、专业考察等按周计算,每周为1学分。

具体安排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为准。

第2款学生修读总学分实行附加学分制。

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还应修满规定的附加学分方能毕业。

各专业应修读最低学分:文科类专业为145学分,理科类专业为160学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165学分。

附加学分:非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10学分,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8学分。

第五条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总体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学生学业与学籍管理的依据。

第1款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

考试课程期末先由教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给出百分制的总评成绩。

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其等级成绩直接转化为F;百分制成绩大于等于60分者,由电脑排序,然后按名次比例转化为等级成绩。

相同成绩者,取相同等级成绩。

转化办法如下:等级成绩名次比例(M)A M≤10%A-及以上M≤30%B+及以上M≤45%B及以上M≤60%B-及以上M≤80%C+及以上M≤90%C及以上M≤100%D补考及格F不及格注:名次比例=名次/及格人数对考查课程,由教师直接给出等级成绩,但要遵循上述比例。

个别课程可以采用P(合格)和F(不合格)进行记分,但不算绩点。

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采取A(优)、B(良)、C+(中)、C(及格)、F(不及格)记分,但实习成绩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毕业论文成绩中A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高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高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坚持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三)坚持以课程为载体,优化课程设置,提高课程质量;(四)坚持以评价为导向,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管理第四条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

第五条必修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

第六条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开设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第七条活动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开展各类课外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课程的管理,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学分制管理第十条高中学分制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的学习成果。

第十一条学分设置:根据课程学时和课程性质,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二条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三条学生修读课程,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学生修读课程,应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修读课程,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课程组合。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成绩、学分、奖惩情况等。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第五章评价与激励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用于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制度,通过给予学生一定的学分来衡量其学习的成果和能力。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的实施细则。

二、学分制的定义和目标学分制是指根据学生完成的学习任务和取得的学习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以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

学分制的目标包括: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三、学分制的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分制的评价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灵活多样原则:学分制应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课程。

3. 量化评价原则:学分制的评价应采用量化的方式,以便更好地比较学生的学习成果。

4. 鼓励创新原则:学分制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学分的获取和使用1. 学分的获取:学分可以通过完成课程、参加实践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获取。

不同的学习任务对应不同的学分。

2. 学分的使用:学分可以用于申请奖学金、申请学位、申请出国留学等。

学分还可以用于评定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

五、学分的评价标准1. 课程学分评价:根据学生在课程中的表现和考试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

不同的课程对应不同的学分。

2. 实践活动学分评价:根据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给予相应的学分。

不同的实践活动对应不同的学分。

3. 论文学分评价:根据学生发表的论文质量和数量给予相应的学分。

不同的论文对应不同的学分。

六、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应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制管理制度,确保学分制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

教务部门应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及时对不合格的学分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学分制的意义和影响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估的教育管理制度,它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学分计算与积累1.1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通常基于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果。

学习时间可以根据课程的学时来计算,学习成果可以通过考试、论文、项目等方式进行评估。

1.2 学分积累规定:学分积累要求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以便获得学位。

通常规定了每学期或者每年应获得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位所需的总学分要求。

2.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2.1 课程设置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

2.2 学分分配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课程的学时、难度和重要性等因素,合理分配学分。

必修课通常分配较高的学分,选修课和实践课分配较低的学分。

3. 学分转换与认定3.1 学分转换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在学生转学、跨专业、留学等情况下,对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

转换规定通常根据学校间的学分转换协议或者学分转换标准来执行。

3.2 学分认定程序: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程序,确保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学分认定程序通常包括学生提交学习成果的材料,由教师或者教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

4. 学分修读与进度管理4.1 学分修读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学分修读计划进行学习。

学分修读规定通常包括每学期应修读的学分数量、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等。

4.2 进度管理措施: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进度管理措施,确保学生按时完成学分修读计划。

进度管理措施通常包括学生学分修读进度的监控、预警和辅导等。

5. 学分制改革与评估5.1 学分制改革目标: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制定学分制改革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推动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能力培养,制定本细则,明确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学分评价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分的积累和学业指标,确定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三条:学分制实行学分计算、学分认定、学分转移和学分累积四个环节。

第四条:学分计算是根据课程的学时和难度进行量化,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值。

学分认定是通过考试、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评价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成果,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或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在新的学校或专业中予以承认。

学分累积是学生通过学习一定数量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分计算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课程的难度和学时,确定课程的学分。

学分认定应根据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应由学生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和学分认定证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审核和转移。

学分累积应以学生在学期内完成的学分为基础,考虑课程的学分值,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累积。

第六条: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分制实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的管理机制,建立学分课程库和学分认定库,规范学生的学分管理和毕业要求。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学分制的实施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制的全面实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2)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学分制教育政策,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规范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实施学分制教育的学校。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时,根据一定的制度和标准,根据学习成果和学业完成情况,获得相应学分,累计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毕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条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一种基于学分累积和转移的教学管理模式,旨在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学习效果。

第二条学分制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机构,包括大学、学院、职业院校等。

第三条学分的计算方法为学时与学分的转换,一学时等于一学分。

第四条学分的获得方式包括课堂学习、实践实习、科研项目、社会工作等多种形式。

第五条学分的累积和转移应符合以下原则:
1. 学分应满足课程学习的要求,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
2. 学分应满足学科专业发展的要求,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
3. 学分应满足个人兴趣与发展的要求,包括跨学科选修课、自主学习等;
4. 学分可根据学生个人需求在不同学校和学科之间转移。

第六条学分制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包括学分认定、学分核算、学分转移等环节。

第七条学分认定由教务部门负责,学生需提交相应的课程作业、考试成绩等材料以供认定。

第八条学分核算将学生的学习成果与学分对应,具体核算方法由教务部门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第九条学分转移应通过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和学分转移协议签署的方式进行,学分转移的具体操作由相关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条学生有权查询和监督自己的学分情况,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查询和监督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以确保学生能够按时毕业。

第十二条学分制实施的具体细则和调整需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有关学分制的规定。

细则制定机构:教育部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一、引言学分制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管理模式,旨在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与积累,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学分制,制定细则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以供相关管理机构参考。

二、总则1. 学分制的目的是通过鼓励学生实施个性化学习和提升自主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培养。

2. 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通过学分积累达到毕业要求。

3. 学分制的核心理念是“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个体的发展与特长的培养。

三、学分获取与积累1. 学分获取的方式包括课堂学习、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2. 学分的具体计算标准由学校根据不同学科和活动制定,需公开透明。

3. 学生需通过参与学分积累项目来获取学分,完成项目后,经相关评审人员评定,并记录在学生学分档案中。

四、学分管理1. 学分管理机构是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学分的管理、审核和统计工作。

2. 学分管理机构要确保学分的公正、准确和权威性,对学分申请进行审查,防止学分作假等行为。

3. 学分管理机构要及时向学生提供学分积累情况的查询服务,并及时更新学生学分档案。

五、学分认定与转换1. 学分认定是通过审核学生学习成果,将其转化为学分的过程。

认定的主体可以是教师、专家组或学校的学分管理机构。

2. 学分转换是指将已获得的学分转化为学业成绩,用于评定学生的毕业资格或学业水平。

3. 学分转换的具体规则由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需求自行制定,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六、学分考核与评价1. 学分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定量评价,通过考核结果来决定是否给予学分。

2. 学分考核可以采用考试、论文、作品、实验报告等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考核形式和评分标准。

3. 学分评价旨在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分互认与转移1. 学分互认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通过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使得其已获得的学分得到承认和转移。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基本单位进行学业管理和评价的教育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动力。

学分制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而制定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在特定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

2. 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来获取。

3. 学分的累积和转换: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并且可以按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和抵免。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

5. 学分的有效期:学分应该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将失效。

三、学分制的具体要求1. 学分的设置:学校应该根据专业设置和学生学习需要,制定相应的学分设置方案。

学分设置应该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活动等内容。

2. 学分的分配: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合理分配学分,并提供相应的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3. 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学校应该制定学分转换和抵免的具体规则,以鼓励学生多学科交叉学习和参与实践活动。

同时,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应该符合相关的学术标准和要求。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校应该建立学分评价和认定的机制,明确学分的评价标准和认定流程。

评价和认定应该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进行,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 学分的有效期管理:学校应该制定学分有效期管理的具体规定,对学分的有效期进行监控和管理。

学生应该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应学分的要求,否则学分将失效。

四、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1. 学分管理部门: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2. 学分管理系统:学校应该建立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学分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安全、稳定、易用的特点。

3. 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该建立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的一种教学管理模式,旨在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和积累,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的细则。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一般以学时为基本单位,根据学生在课堂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学分的计算方法应合理、公正、透明。

2. 学分的分类和要求:学分可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

学分的分类和要求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差异进行合理设置。

3.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期和不同学年所获得的学分可以进行积累,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学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将部分学分转换为其他学分。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4. 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应由教务部门负责,学生的学分情况应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学生和相关教师反馈。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制定学分制度: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学分制度。

学分制度应明确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学分的分类和要求,学分的积累和转换规则,以及学分的认定和记录程序。

2. 教师培训和教材改革:学校应组织教师参加学分制教学管理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进行教材改革,制定符合学分制要求的教材,提高教学质量。

3. 学生培训和指导: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学分制度培训,使学生了解学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掌握学分的计算方法和转换规则。

学校还应提供学生学业规划和选课指导,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4. 学分认定和记录:学校教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学分认定和记录系统,及时认定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并将学分情况记录在学籍管理系统中。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来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进度和学习负担的教育管理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明学分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规定和要求的文件,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者都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学分获取规定:1.1 学分获取方式:学生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1.2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一般以学时为单位,根据不同学科的难易程度和学分要求进行权重分配。

1.3 学分获取标准:学生需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要求才能获取相应的学分,如及格线、出勤率等。

二、学分使用规定:2.1 学分累积和转移:学生所获取的学分可以累积并在不同学期、不同学年之间转移,方便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和灵活学习。

2.2 学分认定和确认:学校需要对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进行认定和确认,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有效记录和体现。

2.3 学分使用限制:学生在使用学分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设置和学业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不能随意挥霍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3.1 学分管理机构:学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学分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3.2 学分管理流程:学分的获取、使用和管理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学分制的公平和透明。

3.3 学分管理责任: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有学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需共同维护学分制度的正常运行。

四、学分评价规定:4.1 学分评价标准: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学分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4.2 学分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验报告、作业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4.3 学分评价结果: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学业成绩和学位授予,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学分制度调整规定:5.1 学分制度变更:学校需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对学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5.2 学分制度公告:学校需要及时向师生公布学分制度的调整内容和原因,确保师生对学分制度的了解和接受。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的教育管理模式,旨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的基本原则、学分的获取与管理、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等方面的内容。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制的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

3.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完成学习任务和达到学习目标获得学分。

4. 学分的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分的统计、认定和管理。

5. 学分的转换与认定:学分可以在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之间进行转换和认定。

三、学分的获取与管理1. 课程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堂教学、完成作业和考试等方式获取课程学分。

2. 非课程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社团活动、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等方式获取非课程学分。

3. 学分的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学分情况,并定期公布学分排名。

四、学分的转换与认定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转学或跨专业时,可以将已获得的学分转换为目标学校或专业的学分。

2. 学分的认定:学生通过参加学分认定考试或提交学习成果材料等方式,申请学分的认定。

五、学分制的评估与改进1. 学分制的评估:学校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果、学分的获取与管理情况等。

2. 学分制的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可以对学分制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学分制的实施效果。

六、学分制的优势与挑战1. 优势:学分制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2. 挑战: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系统和评估机制,同时还需要培养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七、总结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的教育管理模式,通过学分的获取与管理、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等方式,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学分制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系统和评估机制。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一、绪论学分制是以学分为核心,以学分为单位度量和积累学习成果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旨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特制定本细则,规范学分制的实施。

二、学分计划1. 学分计划是指学生在一个学年内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成果。

学分计划应明确规定学分总数、各学科、课程类别、选修课程、实践环节等要求。

2. 学分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学科要求、学生个体差异和学习能力,确保学生具备相应的学科素养和实践能力。

3. 学分计划的设计应科学合理,合理安排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比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学分获取与认定1. 学分的获取应以学生实际完成的学习任务为基础,学生需通过考试、作业、报告、实验、实习等形式去完成。

2. 学分的认定管理员工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3. 学生在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任务后,根据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学分管理员工对其学习成绩进行评定,学生达到及格标准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 学生也可以通过课外学术活动、志愿服务、科研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和评价。

四、学分转换与转移1. 学分转换是指将某门课程的学分在不同学校或教育机构之间互相转移的过程。

学分转换应遵循相应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学分的科学合理转移。

2. 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转学时,可以申请将已获取的学分转移。

原学校应提供相关成绩和学分认定材料,并按照要求出具学生的学分证明。

3. 学生转学时,目标学校应核实申请学生已获取学分的真实性,并按照转学协议或协商确定的规定接纳学分。

4. 学分转移应注重课程内容的对接,确保学生转学后可以顺利进行学习,避免重复学习和浪费学时。

五、学分积累与累积1. 学分积累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逐步积聚的过程,学分积累是学生学业发展的基础。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它通过将课程划分为若干学分,学生根据学习的难度和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学分,从而实现学生学业发展的量化和个性化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明确学分的获取和管理规定,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二、学分获取规定1. 课程学分规定1.1 每门课程都应有固定的学分,学分应与课程的学习难度和工作量相匹配。

1.2 课程学分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1.3 学分应采用整数形式表示,不得设立半学分或者其他非整数学分。

2. 学分获取方式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的学习活动,完成课程的考核和评价,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预实践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等,完成相应任务并通过评价,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2.3 学术活动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预学术活动,如学术论文发表、学术竞赛获奖等,完成相应任务并通过评价,方可获得学术活动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1. 学分记录与统计1.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

1.2 学生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学分记录单,明确学生获得的学分和学分来源。

1.3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学分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学分管理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学分转换与认定2.1 学分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学校应按照像关规定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确保学生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2.2 学分认定学生在完成学业或者申请学位时,学校应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认定,确保学生达到毕业或者获得学位的学分要求。

3. 学分管理责任3.1 学校应设立学分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学分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学校应明确学分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学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学分管理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教师正确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准确赋予学生学分。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分制实施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所学课程的学分数量和质量来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教育评价制度。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学分制的实施高等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分制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素质人才,使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第四条学分制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学习兴趣和需求的培养,兼顾学科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实现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制的管理与实施第五条学分制的管理与实施主要由教务处负责,成立学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分制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分制的核心是学分,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基本单位。

学分制按照学生所学课程的难度、学时和学习负荷等因素来确定学分。

第七条学分制的学习过程包括选课阶段、学习阶段、考核阶段和评价阶段。

选课阶段学生按照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课程,学习阶段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课程,考核阶段学生按照学分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评价阶段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成果给予评价。

第三章:学分制的课程管理第八条学分制的课程设置根据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相应的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

第九条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应兼顾学科前沿、社会需求和学生兴趣,结合学科交叉和实践能力培养。

第十条学分制的课程安排应合理利用课程资源,保证学生学习的连贯性和选课的灵活性。

第四章:学分制的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学分制的考核评价采用定期考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考试主要评价学生对课程知识和理论的掌握,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分制的综合评价包括学术成果展示、课程设计、实践报告和评价问卷等形式。

第十三条学分制的评价结果由教师按照学分要求给出,并形成学生学业档案,供学生和学校参考。

第五章:学分制的质量保障第十四条学分制的质量保障主要包括课程质量保证、教师培训和学生支持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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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文件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学分制的试验,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要求,我校将分阶段推进学分制试点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对于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方案的组织和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它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拓宽专业渠道,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思想,鼓励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教师发挥专长,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和教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校企合作和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实际,学校决定从2002学年起在入学新生年级中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籍制度,有关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第一条上海工商信息学校试行学年学分制,是以学年制为基础,以学生选课为核心,以学分衡量学生学习份量与学习成效的教育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每学年的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课程及学分,同时规定每学年应修满的学分,学生在学分制允许的弹性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

第二条学校分阶段推进学分制试点工作。

在2002年按专业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班新生中,试行任意选修课学习的自主选择;在2003、2004年实行大类专业招生,在该两届新生中,学生的学习自主选择扩大到大类专业中的不同专业和专业发展方向;在2005、2006年实行不分专业全校统一招生,在该两届学生中全面试行学分制,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开设的各类专业和专业发展方向,并且在学习年限、教师的选择、学分的互认等方面有更多的选择自由。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三条为保证各类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学校各专业部要不断研究教学、社会、生产实际和企业、行业的需要,制定适合学分制管理的专业教学计划,科学地设置各类课程的学分及考核要求,确定学生毕业的学分规格,并不断调整和开发必修和选修课程,以满足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专业教学计划经由学校教务科会同审议后交校长签署,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必修课占总学时的60%,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是指国家或学校规定各专业统一开设的基础课程,如: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等,是为了保证人才培养基础规格所必须修习的课程。

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时和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专业所属岗位群必需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基础性、复合性、多样性的特点。

必修课学生必须修满100~110学分。

2、限定选修课占总学时的30%,是根据专业方向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所开设的课程,以“模块”的方式,提供某一专业发展方向所含的核心课程。

学生必须在所提供的限定选修课程内修满40~50学分。

3、任意选修课占总学时的10%,是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升学课程、人文课程、活动课程、专业知识和技能拓展课程等。

形式和内容可为专业讲座、各类艺术选修、学生社团组织、研究型课程和科技课程等,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自由选择,但必须修满17学分。

第五条学校学生科根据学校对学生德育方面具体要求,制定入学教育、军训、劳动服务、主题教育活动等各类德育活动的规范、目标和内容、考核办法和学分规格。

第六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科根据学校对学生综合实习(毕业实习)的具体要求,制定综合实习的规范和目标、考核办法及学分规格。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为50%。

第八条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课程框架应采用模块式结构,第一年教学计划主要为文化基础课,其它课程采取统一的公共课平台,第二年课程构筑专业大类平台,第三年课程体现专业专门化方向。

第三章学分、考核及规定第九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教学计划、分配课时、安排教师工作量的依据。

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

第十条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按课程及学时确定学分值。

一般以16-18课时为1个学分,个别课程应视具体情况来核准学分。

学分数可取小数点后0或5值。

1、理论教学课程:一般以16~18学时计1个学分。

2、体育为必修课,每学期为2个学分,体锻达标为必修要求,如达标计2个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如专业教育、生产实习、社会实践、专题实习、军训、实训、课程设计、综合实习等,属于必修课。

每32~36学时为1个学分。

4、任意选修课的学分值一般不超过2个学分,每名学生一学期中可修习1~2门任选课程。

第十一条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每学期必修与限定选修课的学分数之和,一般控制在28学分左右。

第十二条学生对所修课程学分的获得应包括出勤、作业、平时测验、考试考查成绩等学习过程的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学科相应的学分。

1、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考试课程应建立和充实学校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并严格评分标准。

2、一般必修课为考试课程,考试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20%)、期中考试(20%)和期末考试(60%)综合评定产生,并要求阶段性测验不少于2次,测验成绩记入平时成绩。

3、一般任意选修课为考查课程,考查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40%)和测验成绩(60%)综合评定产生,阶段性测验不少于4次,总评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4、限定选修的专业模块课程,其考核方式视课程实际而定,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

5、对出勤未满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二的学生,取消该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如为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应予重修,并缴纳该课程的重修学费。

6、对于公共必修课(语文、数学、外语)采用A、B两种教学要求和评价标准组织考核,参加A类考试合格者,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参加B类考试合格者,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0.8。

A类成绩按考试成绩记入成绩册。

B类考试成绩采用以下公式换算后记入成绩册:记载成绩=60+(考试成绩—60)×0.8。

第十三条学生所修课程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的,允许其补考一次,补考合格者给予学分。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应予重修,并缴纳该课程的重修学费。

第十四条学习成绩按考试和考查课程两种方式分别记录。

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记录成绩,并记录相应学分。

考查课程以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级记分制记录成绩(优对应90-100分、良对应80-89.9分、中对应70-79.9分、合格对应60-66.9分、不合格对应低于60分),并记录相应学分。

第十五条必修课学分和限定选修课学分为不可替代学分。

任意选修课的学分在相同性质的课程范围内,可以替代。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计算机、英语和技能证书等的考核,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同等权威机构组织的技能鉴定,取得社会认可的等级证书的,按证书张数和等级获得学分。

每张初级证书为2分,每张中级证书为4分。

第十七条学生在参加国际、全国或市级各种知识、技能和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的,可获得1~8个学分的奖励。

第十八条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学分、绩点评价方法。

1、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S),即为该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SF)。

以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生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即为该学生在该学期经学分加权的平均绩点。

2、平均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每学期计算一次。

平均绩点是学生优先进行专业选择、奖学金评定、选拔学生干部、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升学与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成绩、等第与绩点对照表。

第四章学生选课第十九条为了指导学生选课,以利于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各专业部要建立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的班主任和有关专业教师队伍,对学生的个人学习计划及选课进行全面指导。

选课指导包括课程目录、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内容、课程数、学分数、实验实训方式、考核办法等。

第二十条教务科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在每学期中公布下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开设的限选课、任选课科目供学生选修,并根据各科目所报的人数确定下学期开设的选修课,并于每学期末公布。

学校停开报名人数不足25人的课程,报名人数过多的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第二十一条学生选修课程门数和顺序必须以教学计划为依据,每学期选修学分的多少,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按一定的选修顺序,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决定。

第二十二条在学校统一协调下,学生从入学后第3学期起,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包括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各专业部应在选课前向学生公布教师课职务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校使用计算机网络和专用软件进行选课及教务管理。

第五章教师和课程第二十四条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是课程的开发者,各专业部要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每个教师的积极性,要鼓励教师开新课、多开课,为学分制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十五条教师对所承担(开发)的课程要积极钻研,要认真把握课程的目标、理论结构和实践环节,熟悉课程内容(教材或讲义),精通业务,教学中要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六条教师挂牌上课,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六章毕业、结业、学籍第二十七条具备学籍,品德合格,修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科综合评定不及格者,可申请补考。

经补考及格的,仍可取得相应学分。

补考不及格的,必须重修。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难以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允许申请先发结业证书。

学生可在以后的两年内,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换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实行学分制后,学校取消留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生因慢性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申请休学或免修体育课程,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书,由学校保健医生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到教务科办理休学或免修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生转专业或休学后转入低年级学习的,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均承认其已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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