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汽车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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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及技术法规简介

来源:作者:浏览数:8 更新时间:2011-3-3 16:07:51

一、马来西亚的基本概况

马来西亚简称大马,首都吉隆坡,是位于东南亚的国家。马来西亚面积330257平方公里,由十三个州组成,共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位于马来半岛的西马来西亚,北接泰国,南部隔着柔佛海峡,以新柔长堤和第二通道连接新加坡;另一个是东马来西亚,位于加里曼丹岛的北部,南部接印度尼西亚,而文莱国则位于沙捞越州和沙巴州之间。马来西亚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创始国之一,在目前开展的东盟汽车技术法规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协调统一工作中,马来西亚发挥着较大的作用。

二、马来西亚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马来西亚汽车工业从无到有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60年代前的汽车整车进口阶段;二是20世纪60年代~80年代的散件组装阶段;三是20世纪80年代后民族汽车工业起步发展阶段。

马来西亚民族汽车工业起步的标志是1983年成立宝腾(PROTON)汽车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马来西亚汽车工业日趋成熟。马来西亚国产车从造型设计、规模化生产以及零配件的生产配套均已实现国产化。国产车的产能和销量在马汽车工业中占绝对比重。2005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生效,马来西亚被迫逐步对外开放汽车市场,国外知名汽车厂纷纷抢滩马来西亚,国产车的市场占有率开始下滑。

马来西亚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包括宝腾汽车;第二国产车;日本丰田、本田、日产;韩国起亚、现代;德国奔驰、宝马;瑞典沃尔沃等。但其自主品牌宝腾汽车和第二国产车的产量仍占主导地位,占总产量的70%左右。国外品牌汽车的市场占有量为30%左右,其中在马来西亚组装的国外品牌车辆占20%左右,原装进口车占10%左右,主要来自欧洲国家,主要品牌包括奔驰、宝马和保时捷。

近年来,马来西亚的汽车工业发展比较迅速,2008年汽车产量达到53.08万辆,同比增长20.2%;销售量达到54.81万辆,同比增长12.5%。由此可见,马来西亚的汽车产销量是基本持平的,这与印尼的情况相类似,印尼2008年汽车年产量和销量均为为60.8万辆左右。马来西亚和印尼与东盟地区的另一个汽车产业较为发达的国家泰国相比,就有较大的不同,泰国的汽车产量要远大于其市场销售量,以2008年的数据为例,泰国汽车年产量为139.4万辆,而销量只有61.5万辆,因此可以说在东盟地区,目前只有泰国是主要的以汽车出口为导向的国家。

为了进一步增强马来西亚汽车产业的实力,2009年10月28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了国家汽车产业新政策,其内容涵盖了进口许可证、进口税、奖励、安全与环保标准法规等诸多方面,并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马来西亚新的国家汽车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本地装配的1800cc和上路价在15万马币以上的豪华汽车,允许外资享有100%的经营装配股权;

在18个月内逐步废除二手汽车组建及配件的进口;从2011年6月开始禁止二手汽车零部件的进口;2016年1月1日起禁止二手商用车进口;

从2011年开始,汽油车和柴油车实施欧四阶段法规;

探讨推行汽车报废政策措施。马来西亚计划和税务政策挂钩,对于15年以上车龄的车辆强制进行全面的年检(马来西亚的车辆检验工作由名为PUSPAKOM的机构负责进行),对老旧车辆征收更高的道路税费;

2015年12月31日前取消公开的汽车进口准入证;部分汽车组件生产商可获税务优惠。

不过,马来西亚新的汽车政策继续维持现行的进口政策及组装汽车的税务机制,即对非东盟国家的汽车进口税为:整车30%,本地组装10%;摩托车进口税为:整车30%,本地组装0-10%。对来自东盟成员国的整装进口汽车和摩托车税率为5%,2010年1月1日减至零关税。同时承诺将根据所签订的自贸区协议,逐步减少或废除汽车进口税。需要注意是,马来西亚市场同其它部分东南亚国家一样,是左侧行驶,使用右舵车。(其它使用右舵车的东南亚国家还包括:泰国、文莱、新加坡、印尼、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

三、马来西亚的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马来西亚在对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上,基本上采取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车辆型式批准体制。

1. 汽车产品准入管理的部门和流程

马来西亚在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上的具体负责部门为马来西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在国际交流中,常常将其简称为“路运局”,该司专门设有汽车工程处具体开展相关工作。由道路运输司牵头,会同马来西亚其它与汽车产业及产品管理相关的其它政府机关,针对车辆的市场准入管理专门成立了“马来西亚国家型式批准委员会”,以确保对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和参加WP29工作、履行联合国《1958年协定书》和《1998年协定书》缔约方的相关义务与职责能顺利进行。

马来西亚国家型式批准委员会的主席由马来西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担任,秘书处设在道路运输司汽车工程处,该委员会的组成部门除了马来西亚运输部和下属的道路运输司外,还包括如下相关部门:

1) 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院,简称为SIRIM,该机构是马来西亚专门负责产品认证的机构(大部分为自愿性认证,也有少部分为涉及安全、环保领域的强制性认证),通过SIRIM认证的产品粘贴SIRIM认证标签,表示产品满足马来西亚相关的标准要求;

2)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简称为MITI,该部门主要负责国际贸易与工业(包括汽车产业)发展,包括战略规划、具体的管理、监督和相关立法工作,马来西亚的汽车产业政策即由该部门负责制定发布;

3) 马来西亚环境部,涉及汽车的污染与噪声的控制;

4) 马来西亚标准局;

5) 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所,简称为MIROS,该研究所成立于2007年1月1日,主要针对车辆(主要包括汽车、摩托车)使用的安全性(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技术法规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建议,同时开展车辆安全的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6) PUSPAKOM,马来西亚的车辆检验机构,被马来西亚政府授权开展“道路运输法”中规定的强制性车辆检验工作;

7) KDRM,马来西亚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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