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和合同模板管理培训课件
合规管理、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培训材料PPT课件
企业法律工作概述
企业法律工作分类
从企业管理的流程
法
角度分析,企业法律
律 工
工作可以分为合规管
作
理和合同管理及法律
开 展
事务三大类
顺 序
合规管理(顶层) 合同管理(具体) 法律事务(基础)
一、企业法律工作概述 二、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三、合规管理与合同管理及法 律事务的比较
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合同管理的阐述 :
是指企业通过遵守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以合同管理 为主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方式,即:业务部门通过预算审查,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控制和跟踪监督,实现合同从立项到验收的业务控制;工程 造价部门以总预算为依据,细化分类工程价格,控制单向工程成本;质 量安全环保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合同,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强化安全生产 ,避免生产责任事故和不安全因素;审计部门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 合同审计,防止效益流失;法律部门通过主体审查,合同条款内容把关 ,使合同内容合法、条款严密、主体可靠、栅栏严密,避免交易风险, 保证企业横向经济交易往来的顺利进行。
企业法律工作分类方法:
◆依照学科划分 企业的法律工作相应的分为民法类、商法类、经济法类等。 ◆依照企业业务划分 企业法律工作的内容产生于生产经营的业务之中,如财务税收 、安全环保、资本运作、企业改制、重组并购、对外交易等, 有多少类别的业务相应的会产生多少法律业务,分支较多。 ◆依照法律业务的集中度进行划分 一般来讲,企业会将法律业务集中度低、出现频率低、工作量 少、简单容易处理的事务,或者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工作分 散到各业务部门自行管理和处理,将法律业务集中度高、出现 频率高、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难以处理的法律事务交由法 律部门统一管理,集中处理。
公司合同培训课件PPT下载-(版)
公司合同培训课件PPT下载合同:公司合同培训课件PPT下载甲方(提供方):__________乙方(下载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培训的公司,乙方希望获取甲方提供的合同培训课件PPT,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合同培训课件PPT,乙方同意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并使用该课件。
第二条课件内容1. 课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基础知识、合同法规定、合同签订流程、合同履行与变更、合同纠纷处理等方面。
2. 课件应具备实用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以帮助乙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三条课件获取方式1. 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下载链接或二维码,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下载课件。
2. 下载过程中,乙方应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以免影响课件下载速度和质量。
第四条课件使用范围1. 乙方同意仅将课件用于内部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出售或出租。
2.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使用课件,逾期未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课件版权1. 甲方保证课件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课件内容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乙方在使用课件过程中,应尊重甲方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修改、篡改或删除课件内容。
第六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
2.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课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课件或提供不符合约定的课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退还已支付款项。
3. 乙方未按约定使用课件或违反课件使用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与法务行业合同起草与纠纷解决培训ppt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风险防范
条款的合理性
合同条款应当合理、可行,符合 商业惯例和实际情况,避免过于
苛刻或过于宽松。
风险防范
在合同起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 种可能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 防范措施,如约定违约责任、争议 解决方式等。
保密义务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机密的合同内 容,应当明确保密义务,防止泄露 给第三方。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适用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 调解结果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 。
诉讼
通过法院进行诉讼,适用于双 方无法协商或调解的情况。
纠纷解决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明确争议焦点
首先需要明确争议的焦点和双方的权利义 务关系。
实施解决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解决方案的 有效实施。
分析证据材料
PART 01
合同起草基本原则与技巧
合同起草的重要性及基本原则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石
明确、具体、完整原则
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 的重要文件,对于商业交易的顺利进 行至关重要。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完整,避 免法、公平、公正原则
合同起草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 保合同的合法性;同时,要兼顾公平 、公正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平等 保护。
未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成为主流。建议行 业积极推广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方式,为当 事人提供更多选择。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建议行业加强 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 律意识和专业水平。
2023-202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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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的方法与途径
企业合同法培训课件pptx
约定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对方 违约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合规性审查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 部规章制度,避免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03
合同履行和变更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包括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 行方式等。
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和谈判,达成一致 意见。
审批流程
签署盖章
合同需经过企业内部审批流程,以确保合规 性和符合企业利益。
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署盖章,正式生效。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明确约定履约期限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期限,并确保期限 合理,防止对方拖延履约。
审查合同条款
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 完整、清晰、准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明确合同的目的和预期结果,为签订过程提供 明确的方向。
资信调查
对对方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其资质、信誉、 经营状况等,以便评估其履约能力。
3
草拟合同文本
根据双方协商,由一方草拟合同文本,并在签 订前对其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 双方意图。
合同签订的流程
要约邀请
合同条款谈判
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另一方进行要约响应。
不适当履行
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 等特征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不适当履行。
合同违约的解决方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 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 重做等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守约 方造成的损失。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与合同审核法律培训课件
16. 违约责任
退换修 步骤的 设置
对方延 迟履行
销售:维修前置 采购:直接退换货,避免维修前置
五、合同审核——具体条款分析
10. 备品备件、附随文件 ➢ 不能仅约定提供合格证、原产地证等何种
附随文件,必须设置异议期,逾期没有提 出异议视为无异议。
11.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 销售合同中,所有权自买方付清全款时转移。 ➢ 按照风险期限我方最短方式约定转移结点,
没有约定则以交付时为准
➢ 建议约定为,备品备件、合格证、原产地
合同承办人根据合同标的物性质和业务 模式准确选择合同模板
模板 选择
合同 起草
合同承办人负责,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 条款完备、责任明确、格式统一、用语规范严 密
四、合同订立程序
资料提供
合同相对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 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行业 资质证明等资料,重大合同相 对方还要提供财务资料
通过企业信息查询网站,审 查相对方主体资格和经营资 格的有效性、合法性
财务部
1. 对涉及价款、结算、支付和税务等与财务 相关的条款进行审核;
2. 配合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 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3. 根据合同审核和签署情况审批结算。
调查 起草 履行
财务审核 结算
三、各单位职责
采购部
1. 对支出类合同价款的合理性、资金结 算方式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2. 按规定组织评标; 3. 监督、检查支出类合同中重大合同的
无合同交易
三、各单位职责
法务部
1. 负责公司统一模板起草、合同审核、 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
2. 组织对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 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负责对接集团法务部处理相关事务; 4. 处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务。
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基础知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变更、合同纠纷处理等内容。
1.2 乙方应确保培训内容的准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以满足甲方合同管理的实际需求。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2.1 培训时间:_______(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2 培训地点:_______(具体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三、培训费用3.1 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2 甲方支付培训费用的方式为:_______(具体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培训材料和版权4.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及相关培训材料。
4.2 乙方保证培训材料和课件内容的版权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3 甲方在培训过程中获得的培训材料和课件内容,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得擅自传播、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
五、培训效果评估5.1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对甲方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以了解培训成果和甲方满意度。
5.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六、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2 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年。
七、违约责任7.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法务部合同培训课件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合同中其他注意事项
慎用销售折扣条款,避免商业贿赂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销售或购买商
品为目的,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不得给予帐外折扣。”
现在商业贿赂是工商执法部门查处的重点,且罚金很重,被认定贿赂情况严 重的还将移送检察院立案调查。所以,希望大家务必引起重视。
还需提供产权证,运输合同需要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合同中其他注意事项
二、名称的正确性
合同双方(或各方)在合同抬头及落款盖章处均 应使用公司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合同中填写的名称、印章上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中 注册的名称,三个名称的全称保持一致
在合同中对合同双方(或各方)选择一种称谓后, 合同全文中各方称谓应保持一致
对其中关键性条款有所了解和认识。 2.谈判,对不合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商场错扣、乱扣款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给公司造
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在合同签订时多加重视,尽量争取我方利益,采用合理补救方式。。
3.谈妥全部条款后,请对方在修改删加处盖章确认
我公司的格式合同 • 经销商合同及其他合同:要求采用我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 • 经销商合同:付款方式一般采用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格式合同
KA合同的关键性条款
❖价款与结算 ❖合同期限 ❖费用支付 ❖退换货(对快消品极重要) ❖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 ❖补充条款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格式合同
KA合同的扣款陷阱
❖最优惠价格待遇 ❖缺货违约金 ❖逾期送货违约金 ❖客诉、媒体曝光赔偿责任 ❖调价补偿
法律与法务行业合同起草与纠纷解决培训ppt
标的
合同双方交易的对象或服务 内容。
数量与质量
标的的数量、质量标准、验 收方式等。
价款与支付方式
标的的价格、支付时间、支 付方式等。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违反约定时应承担 的责任。
合同起草流程
需求分析
明确合同目的,了解双方需求和条件。
条款拟定
根据需求分析,制定合同条款,包括基本要素 和其他附加条款。
审查修改
合同审查要点
合法性审查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条款一致性审查
确保合同条款之间逻辑严密、内 容一致,无矛盾或冲突之处。
风险评估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 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
利益平衡审查
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平衡双 方利益,避免单方面利益过度倾
斜。
04
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
03
由法院进行审判。
仲裁
提交仲裁机构进行 裁决,仲裁裁决具
有法律效力。
仲裁与诉讼选择
1 2
3
仲裁优势
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周期较短,费用较低,且仲裁裁决具有 法律效力。
诉讼优势
诉讼判决具有最高权威性,判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且 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选择考虑因素
根据纠纷的性质、双方的意愿、证据的充分性以及适用法律 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05
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
典型案例解析
合同起草错误案例
合同解除与终止案例
解析合同中常见的错误和疏漏,如条 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平衡等。
探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条件和 程序,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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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大家都是从事具体实务操作的专业人员,因此,今天的交流,不以纯理论的内容为主,而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准备了38个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与大家一起了解司法实践中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从而使大家再遇到这类问题时,或者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以提前预知法院的处理意见,做到知之知彼,未雨绸缪。
1、签订合同前应当尽职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件实践中应注意: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与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件的名称一致。
案例分析(1)合同主体身份辨认不清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乙签了字。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对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款一直较为正常。
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
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遂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某钢铁公司甲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甲难以接受。
某商人乙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甲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
甲对乙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
到年底乙只交齐了203万美元的货物。
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
经过调查发现,乙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
甲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订立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予以清算,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虽然是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理由是:(1)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合同无效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而《公司法》第187条关于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是管理性的强制规定,也不能据此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至其注销登记前丧失的是其行为能力,但仍然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即权利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号)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
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清算完毕之前,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其目的是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尽快进入清算程序,避免增加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威胁交易安全,而不是要一概否定其实际发生的私法行为的法律效果。
因此,对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的行为,如在法律上一概否定其效力,并不符合该规范之目的,也不利于对善意合同相对人的保护,因为从法律规定来看,基于合同有效对守约方的保护要强于基于合同无效对守约方的保护。
综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要特别许可或者有特殊资质要求的行业和交易外,对其他经营活动,不应仅以当事人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认定合同无效。
案例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房地产抵押担保,甲、乙、银行三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
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已被当地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后乙公司以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而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为由,以甲公司和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例甲灯具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的登记范围是:生产销售普通灯泡、广告及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有一批建材滞销,而丙公司又急需一批建材。
甲公司即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该批建材的合同,总价15万元,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出售建材的合同,约定总价2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到乙公司提取建材,才发现乙公司已将建材转卖他人,甲公司遂通知丙公司无法供货,要求解除合同,丙公司不同意,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甲公司以其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其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甲公司在经营范围以外签订的两个买卖建材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因而,当其不能向丙公司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当然,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观点,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
(1)当事人的行为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有关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如果当事人的越权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经营烟草,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或者,应认定合同无效。
相关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如违反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的)的除外。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4、需要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在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合同相对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于需经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比如说房屋买卖,需要到交易中心登记合同才能生效,车辆买卖需要到车管所登记才能生效,中外合资经营合同,需要商务局批准后才能生效),在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了两种救济方式,即1、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2、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时应注意:第一,只有具备可以继续办理批准和登记等手续的情形,才能判令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法院应当依据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即原告)自己办理有关手续,不应判令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即被告)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第三,只能判决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判令审判或登记机关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代理?《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在审判实践中,构成代理正当理由的基本形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代理权的文件。
例如,持有被代理人的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2)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做否认表示。
在此情形下,如本人(被代理人)明知他人(行为人)以其名义进行无权代理但不作为或不及时向第三人作否定表示的,对被代理人的这种不否认,在法律上视为其对行为人无权代理行为的默认。
而相对人则正是基于被代理人的不否认而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由此可以确定相对人有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
3)被代理人允许挂靠经营。
在挂靠经营的情况下(比如车辆挂靠),被代理人往往允许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从中收取管理费或手续费。
因此,在行为人与相对人进行经营交往时,相对人往往误认为行为人在依据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意思订立合同,而事实上行为人却是以自己的意思进行生产经营。
这种挂靠经营往往表现为允许他人以其名义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允许他人使用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的车辆等。
这种情形可以认定相对人有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4)被代理人与行为人之间长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能尽到通知义务,即未以有效的方式通知可能与原代理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致使有关相对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