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持续状态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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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持续状态诊疗规范

【病史采集】

1.癫痫发病的时间、用药治疗的情况、发作的诱因等。2.意识障碍:是否呈发作性、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多长、发作期间意识是否清醒。

3.抽搐:抽搐的规律性。

4.伴随症状:发热、头痛、呕吐、双眼上视、双手握拳、牙关紧闭、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颅神经损害的症状、肢体无力及精神症状。

5.有无颅内动脉瘤、颅内肿瘤、脑血管畸形、脑血管病、高血压病、脑炎、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动脉硬化、脑外伤、中毒、血液病、尿毒症及其它代谢性疾病病史。

【物理检查】

1.全身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位、面色、全身系统检查。

2.专科检查:

(1)详细检查意识水平。

(2)双侧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眼底情况、颅神经有无障碍。

(3)肌力、肌张力。

(4)腱反射、病理反射、脑膜剌激征等。

【辅助检查】

1.实验室检查:急查血、小便、大便常规、血沉、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及血气分析。

2.器械检查:

(1)待发作控制后必要时作 C T 或M R I 检查,了解病因决定进一步治疗。

(2)腰椎穿剌:怀疑颅内感染时,必须作腰椎穿剌脑脊液检查。

(3)脑电图:病情稳定时可作脑电图检查。

(4)脑血管造影:怀疑脑血管畸形时,必须作脑血管造影检查。

【诊断要点】

1.发作类型的诊断:

(1)全身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包括GTCS 癫痫持续状态、强直性癫痫持续状态、阵挛性癫

痫持续状态和肌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最常见的是GTCS 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表现为反复的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或两次发作间意识不清,或一次发作持续30 分钟以上。发作时全身抽搐,呼吸停止,可导致脑缺氧、脑水肿,重者可发生脑疝死亡。其病死率和致残率均较高。

(2)全身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主要有失神状态或小发作状态,表现为持续的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达30 分钟以上,

多见于儿童。意识障碍轻者嗜睡,重者混浊或昏睡,可伴有肌阵挛或自动症。EEG 呈3 H z 棘慢波综合。

(3)简单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主要有简单部分性运动性发作持续状态,又称Kojiewnikow 癫痫。表现为身体的某一部份持续不停地抽搐达数小时或数天,但无意识障碍。可扩展为继发性全身性癫痫,发作终止后可遗留发作部位的Todd 麻痹。

(4)复杂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又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持续状态。表现为长时间的精神错乱和神游,持续数日至数月。事后完全无记忆。有时可紧随一次GTCS 后而发生,易误诊为GTCS 癫痫持续状态。EEG 可见颞额叶局限性痫样放电。(5)偏侧性癫痫持续状态多见于婴幼儿,表现为半侧阵挛性抽搐,常伴有同侧偏瘫,称为半身惊厥- 偏瘫综合征(HH 综合征)。

(6)肌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表现为连续数小时或数日的肌阵挛发作,多无意识障碍,少数可伴意识障碍。

(7)新生儿期癫痫持续状态表现多样而不典型,多为轻微抽动,肢体奇异的强直动作,常由一肢体转移至另一肢体,或为半身抽搐发作。发作时呼吸暂停,意识不清。具有特征性EEG 异常,1~4Hz 慢波夹杂棘波,或2~6Hz 节律性棘慢波综合。

2.病因诊断:

癫痫持续状态的病因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但以继发性居多,包括脑外伤、颅内感染、颅内肿瘤、脑血管病、代谢性脑病、变性病、脱髓鞘疾病和中毒等。原发性者多系迁延10 年以上的难治性癫痫。凡首发症状即表现为癫痫持续状态者,应首先考虑到脑肿瘤,特别是额叶肿瘤。促发因素中最常见者为突然停药、减药、漏服药及换药不当。其次为发热、感染、劳累、饮酒、妊娠及分娩等。服用异烟肼、三环或四环类抗抑郁药亦可诱发。

【鉴别诊断】

1.癔病。

2.发作性低血糖。

【治疗原则】

1.监护和一般治疗:

(1)吸氧。

(2)保持呼吸道通畅, 必要时行气管切开及人工呼吸。(3)意识不清时暂禁食,可以鼻饲流质饮食。

(4)重点监护双侧瞳孔大小、对光反射、眼底情况、血压、心、肺、肾功能的变化情况。

2.从速控制发作:依据癫痫持续状态的临床类型选择用药。用药原则:

(1)必须选用速效药物静脉给药。

(2)首剂应足量。

(3)发作控制不良时要毫不迟疑的重复给药。

(4)对顽固性的病例应多种药物联合使用。

(5)发作控制后应给予足够的维持量。

(6) GTCS 持续状态控制抽搐可首选安定(地西泮,diazepam)成人10~20mg ,缓慢静脉注射,速度2mg/分(老人1mg/分) ,直至发作停止或总量达20~30mg 为止。随后将安定80~100mg 加入葡萄糖或0.9%氯化钠溶液500ml 中

以每小时40ml 的速度缓慢静脉滴注。每日总量不超过120mg 为宜。

(7)用药时注意呼吸抑制。如果治疗无效可选用氯硝安定、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副醛、利多卡因、硫喷妥钠等治疗。(8)抽搐停止后,可给予苯巴比妥钠0.2g 肌肉注射,隔8~12 小时一次维持控制。清醒后改口服抗痫药物。

3.防治脑水肿,保护脑组织。可给予20%甘露醇快速静滴,或用脱水利尿的方法。亦可用地塞米松10~20mg 静滴。4.防治感染,预防和控制并发症。预防性应用抗生素。5.高热者宜物理降温。

6.积极纠正发作引起的全身性代谢紊乱,水电解质失调及酸中毒,如低血糖、低血钠、低血钙、高渗性状态及肝性脑病。

7.及时识别和纠正可能的促发因素,并做相应的处理。8.应注意所选药物的毒副作用,如氨茶碱、可卡因、异烟

肼、三环类抗抑郁药以及所有呼吸兴奋剂均可诱发痫性发作。

【疗效标准】

1.治愈:发作完全控制。各项并发症均已治愈。

2.未愈:未能达到上述标准者。

【出院标准】

凡达到临床治愈者可出院,未愈者如果家属要求出院或转院,需亲属签字要求出院方可转院或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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