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范文一、绪论随着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增长,监理工作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和规范,必须制定一套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以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保障建设项目的合规和可持续发展。
3. 推动监理工作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二)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2. 独立公正,确保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高效运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完成。
4. 规范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制(一)监理工作监督机构的设置1. 建立监理工作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监理工作。
2. 监事会负责监督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管理职责与权限1. 监督部门负责对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部门有权对监理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 监事会有权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三)监督管理流程1. 定期组织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监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2. 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监事会定期开展对监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对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
四、监理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一)监理文件的管理1. 编制监理工作手册,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流程。
2. 监理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二)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1. 编制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工作时间。
2. 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进行审查和批准。
(三)监理工作人员的管理1. 招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
2. 设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与权限。
(四)监理工作的过程管理1. 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监督部门对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
五、监理工作质量的评估与提升(一)监理评估指标的确定1. 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确定评估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甲方对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一、背景
为规范与监理机构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控制,甲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监理机构的选择
1.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工程特点选择合适的监理机构。
2. 甲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并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选择。
三、监理机构的权益
1. 监理机构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
2. 监理机构有权监督甲方及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 监理机构有权向甲方提出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
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四、合同与报酬
1. 甲方与监理机构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监理机构的报酬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并应与其所承担
的工作量和风险相匹配。
五、合作期限
1. 甲方与监理机构的合作期限应根据具体工程的需要进行确定,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2. 如需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与监理机构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应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监理机构的失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监理机构应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甲方与监理机构的
合作。
2. 甲方有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和修订,并及时通知监理机构。
3.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以上为甲方对监理机构管理办法的内容。
若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以最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为准。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业主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并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人员应参加周工程例会,随时配合施工需要。
2、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有必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并在2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并召开监理周例会。
如未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将会受到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得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吃请或回扣。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一次处罚500元。
7、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时间及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扣减监理费用。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得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4)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如未完成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加快进度;5)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的问题。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省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国家及相关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程和监理条例等文件;(二)工程建设勘测设计、监理及施工等相关合同文件;(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等文件。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场监理工作第四条公司工程部是现场监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总体协调工作,应切实履行好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职能,坚持“合同地位平等、业主发挥督导、监理履行职能、各方分责协作”的原则。
第五条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执行后,应及时将本公司组织机构、领导分工、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人、联络方式、管理制度体系等工程管理基础信息书面告知监理人,并监督监理单位组织学习,并向相关参建单位传达、落实。
第六条督促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和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现场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资源投入、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机构配置,包括监理工程师资格、数量进行审核,对进场监理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登记造册。
第七条参加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安全文明施工月检查例会等会议,督导监理人组织和督促相关方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第八条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及工作流程,切实履行合同职责。
督导和检查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构架、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工程形象进度等资料上墙工作。
第九条检查督促监理安全管理部门设置,配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保障体系,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现场作业区应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要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过程控制管理,监理单位尤其要在以下几个环节中重点控制: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与计量;2、土石方挖填动土前的原始地形复测及测量成果整理与报备;3、工程进度阶段性分析与调整,施工资源配置检查与整改措施;4、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中间检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5、零星项目施工检查、签证与计量;6、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与计量。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质量问题。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检测、试验和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和验收工作符合规范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及时制定和更新质量控制计划,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五、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要求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安全问题。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符合规范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4、监理人员应及时制定和更新安全管理计划,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稳步提升。
六、监理人员对成本控制的要求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成本问题。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控制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措施符合规范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施工单位的成本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成本控制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及时制定和更新成本控制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成本控制稳步提升。
1、我们要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确保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如果出现严重审查错误,或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情况,我们将予以处罚。
2、我们要确保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如果发现不及时或发现使用未经批准的材料,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情况,我们将予以处罚。
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单位的运作管理,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依法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操作,保证监理服务的高效、高质量开展。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廉洁的原则,做到克己奉公,勇于担当,决不能违法违规,丧失职业操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保守业务秘密,绝不得泄露业主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保障监理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与监理行业协会和监理协会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监理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监理服务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服务的开展。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监理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监理等业务的推进和监督。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支撑部门,分别负责员工招聘、薪酬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核心人员,确保监理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为业主提供公正、客观、独立的监理服务。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监理合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一、引言监理单位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第三方组织。
为了规范监理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者利益,国家制定了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监理方式、监理责任和监理报告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管理办法的了解,可以增进对监理单位的认识,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1.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监督资质证书。
2.监理单位应有一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其中负责施工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3.监理单位应具备监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监理方式监理单位可以采取常驻监理、巡查监理和阶段性监理等不同的监理方式。
1.常驻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全程监督工程施工过程。
这种监理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2.巡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巡查,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这种监理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项目,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
3.阶段性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监理,对每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这种监理方式适用于工程复杂度较高、施工过程中存在多个关键节点的项目。
四、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者利益。
具体责任包括:1.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监理单位应定期向投资者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质量评估、进度情况、安全状况等内容,及时向投资者通报工程进展情况。
3.监理单位应协调解决工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向投资者提交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评估: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对结构、设备、材料等的评估。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一、全体的1、为了加强对临澧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完成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目标,制定本办法。
2、临离项目实行社会监理,经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临澧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与监理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建管处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双方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建管处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不得超越委托授权,不得与承包人有经济联系,不得串通承包人损害建管处利益。
3、建设管理处支持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同时由建管处工程管理部依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本办法组织协调、监督监理单位及人员的工作情况。
本办法适用于临离高速公路施工各总监办、驻地办及所有监理人员。
4、监理工作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日常检查、抽查和组织专项检查进行,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听取总监办、驻地办公室工作报告;(2)检查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3)咨询监理资料和承包商资料;(4)评估主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5)工程实体现场检查、测量;(6)询问承包商监理工作情况;(7)与监理人员座谈,了解监理工作。
(8)巡视中,询问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
5、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组织机构设置,监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监理人员、设施、试验检测设备配备,监理工作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以及监理人员守则执行情况。
二、监理机构及设备审查1、依据招标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谈判中标过程中,施工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各驻地监理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资质、监理经历,达不到文件要求的,不确定其中标。
2、督促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监理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合格监理人员,保证监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按建管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
3、工程管理部应定期或随时对进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在场监理人员素质满足监理工作要求。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钢结构专业资质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
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地产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附件1、《监理单位管控要点》一、对监理的控制要点附件2:监理单位绩效管理制度一、目的1、加强对监理单位管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2、作为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是对监理公司行使绩效管理的基础。
二、对监理单位管理要求1、考勤管理1.1、监理工程师上班需打卡,打卡机置于甲方办公室,出勤率以考勤卡按实计,周末及节假日值班亦需打卡。
如请假,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经甲方工程师认可。
1.2、监理工程师考勤作息时间与甲方一致,迟到30分钟以内,处以20元/人次罚款,迟到30分钟以上属于不在岗,处以500元/天·人罚款或按照单价罚款(按较高标准执行);替人打卡处以罚款100元/人次,在该期进度款中扣除。
1.3、如果乙方对承诺的人员数及安排擅自作了变化,则就变动总人数按照以上方法执行;如监理单位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总监的,扣除监理单位总费用的10%(已经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除外)。
1.4、在维修保养期,乙方监理人员在接到甲方或其物业管理处通知后一天内应赶到现场,否则甲方将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罚款,每违约一次罚款500元。
2、质量安全管理2.1、作为一家有着丰富经验的甲级监理公司,应能够及时发现图纸中的错误,如果因图纸错误而使甲方造成损失,甲方视情节的严重性,对监理单位处以5~10万元罚款。
2.2、若本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及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甲方将扣除监理总费用的10%;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甲方给予监理单位3万元奖励。
2.3、若在工程保修期内因乙方工作失误而发生房屋渗漏维修,监理单位必须按该次维修费用5%赔偿给甲方,作为我方处理投诉的管理费及名誉补偿费。
2.4、乙方应对发生的签证计量的准确性负责,总包合同中已包含的费用,不得再办理签证;工程量审核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如不能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2.5、如在监理过程中,因监理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本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期滞后或投资失控等情况,给本项目造成严重影响者,甲方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重罚并中止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经理请假。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三篇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钢结构专业资质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
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机构。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由招标人邀请投标,并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进行监理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合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存在与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利益冲突等问题。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具备建设工程勘察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理,并在建设过程中能够进行合理的技术、经济和风险评估。
第二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全程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验收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质量检验验收合同以及变更、索赔和结算等文件进行审核和审定。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各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及时提出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验收阶段对质量检验验收过程、验收标准和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变更、索赔和结算文件进行评审和审定,并发表评价报告。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或者分公司,确保业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确保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其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第四章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与考核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合规。
对监理的管理 办法细则
对监理的管理办法细则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暂行)20XX年1月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暂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在“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尽快使项目监理人员熟悉监理工作和适应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监理单位要求: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图集等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监理业务熟练,尽职尽责;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建设建筑法规、条例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理工作。
2、本工程监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由项目总监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必须明确楼号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负责人、旁站监理员)报建设单位工程部。
3、监理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甲方工程项目部工作时间,监理部要服从工程进度时间要求,24小时不间断在岗,并满足工程正常连续施工及验收的要求。
4、监理单位除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审监理月报外,每周五上午向建设单位报监理周报,监理周报内容包含: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费用控制、监理行为等内容。
5、每周五下午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工程监理例会,将本周的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生产情况,安全、费用控制、监理行为等进行总结。
6、监理单位应服从服务于建设单位的一切管理,时刻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执行好建设单位下达的指令。
7、监理部应成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为小组组长,管理小组每天应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进度拖延、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敦促、落实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记录。
8、其余参照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等。
二、对工程进度监理要求:1、督促施工单位每月23日前向监理单位报审月度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于24日前报建设单位工程部。
2、监理单位对月度进度计划审核意见必须包括:与总进度相比是超前还是滞后情况、本月度进度完成情况、如进度滞后应分析出原因、要求施工单位该采取何赶工措施等监理意见。
监理内部管理办法细则
监理内部管理办法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监理内部管理办法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监理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二、人员管理(一)招聘与入职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要求和技能要求。
2、招聘流程应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保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员。
3、新员工入职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作用品、熟悉公司规章制度等。
(二)培训与发展1、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职业发展规划培训等。
2、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3、定期对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
(三)绩效考核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
2、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3、考核结果应与员工的薪酬、晋升、奖励等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四)薪酬福利1、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2、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三、项目管理(一)项目承接1、对拟承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包括项目的规模、性质、技术难度、业主需求等。
2、制定项目承接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工作内容、人员安排、费用预算等。
3、参加项目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质量和竞争力。
(二)项目策划1、项目承接后,成立项目监理部,明确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
2、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流程、方法、控制要点等。
3、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熟悉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期准备。
(三)项目实施1、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等。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前言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一、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明确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管内容。
在监督管理机构方面,要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来负责。
在监管的内容方面,要细化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和标准。
二、制定监理工作标准制定监理工作标准,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等,规范监理工作的开展。
监理工作标准应当包括监理工作的功能、要求、资格、条件、程序、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等。
三、加强监理工作人员的专业与职业素质培养监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质是保障监理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理工作人员的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等,确保监理工作人员具有必要的专业和职业素质。
四、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把监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安全等相关因素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对监理工作的自我监督和自我调整能力,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监督管理效果的群众监督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管理工作的抽查和督促检查,同时向广大群众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总结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办法是保障监理工作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手段。
制定相关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是完善监管体系的重要方面。
加强监理工作人员专业和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工作效率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二十四、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第一条、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一、现场管理办法(一)中标监理单位必须响应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切实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形成有效的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及办公设备,切实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全面兑现合同约定,有效的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在合同监理期内,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人员的充足、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对于业主提出的不称职监理人员要求在2日内予以更换,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工程进展及时向业主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专项报告、监理资料等。
(四)监理单位每周要按已确定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认真研究解决工程问题,记录会议纪要并于例会后2日内将会议纪要上报业主。
(五)监理人员无权向施工单位指定材料或劳务,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及供货商的吃请、送礼、回扣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监理人员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与施工单位串通等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应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理人员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应严格遵守业主规定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迟到、离岗、早退、酗酒等,特殊情况应向业主请示;无原因擅自离岗处罚标准为500元/次/人。
(七)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故意拖延,工程资料的签认不得故意拖延,一经发现,对该监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500元/次/人;因上述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由该监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八)对监理渎职行为的处罚:监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如业主在对工程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而在场监理未发现或视而不见,对该监理机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问题大小,处罚标准为500-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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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得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得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得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得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得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得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得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得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得正常进行,监理人员得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得监理人员,在接到建设单位要求后2日内必须离开,并同时将不低于原资质能力得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监理单位应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得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记录会议纪要并于会后24小时内下发,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得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财物、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得吃请或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得,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从监理款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得技术与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得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得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则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得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且积极监督整改。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得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得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得资料及填写得表格要求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得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得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得,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得材料使用而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得,一次处罚500元。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得理解与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得,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
经验收合格得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
不符合以上规定得一次处罚200元。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得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得返工;不符合以上规定得一次处罚200元。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得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基础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
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得关键工序或部位;建设单位抽查发现旁站不到位,一次处罚200元、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得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得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得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得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得施工就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与商品砼得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得技术水平、操作条件就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得部位或工序就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
对较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6)监理人员在巡视与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
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得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质量出现得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得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凡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签字验收程序就进行下道施工得,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得季度、月度得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得形象进度与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得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得工、料、机得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得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得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得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得资料得审核准确到位;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得理解透彻。
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得检查,对检查发现得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情况,不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得,对监理公司处罚100元。
(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噪音对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得设施不及时修复。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围墙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得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得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8)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得,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得,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得,拒不整改。
(9)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得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她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得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与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得。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得。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得。
六、监理合同载明得附加条款
1、单位工程质量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扣减监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以此类推。
2、因监理服务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扣减监理费用人民币300元。
3、因监理责任造成得工程质量返工,按返工损失得10%扣减监理费用。
4、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签字得,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用3000元—5000元。
5、若就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不实得经济与工期签证,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用10000元—20000元。
七、其她有关说明
1、本监理管理办法执行时间:与监理服务周期相同。
2、工程部将严格按此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不按此办法进行管理,工程部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宿州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