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泰国人妖_姚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姚林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当今泰国,人妖已成为一种产业,拉动着泰国经济的发展。文章以社会性别为视角,通过分析当今泰国人妖产生的社会背景、存在现状及这一群体对泰国社会的影响,在现实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人妖的发展途径。

【关键词】社会性别;特殊群体;社会问题

一、人妖产生的社会背景

“人妖”主要指的是因为从小服用雌性激素而发育变态的男性。“人妖”与彻底的变性人不同,他们拥有女性的外貌生理特征,丧失男性生育能力,但药物无法帮助他们彻底的改变性别,他们实际上仍然是男性。最早的“人妖”出现在新加坡,而在泰国“人妖”这一特殊群体的叫法出自港台地区(有些地区把他们叫做“红艺人”,因为大多数人妖是靠歌舞表演生存的,我国的海南省兴隆市就有专门的红艺人表演场所)。泰国目前拥有约6600万的人口,按照社会普遍认同的人妖在男人中存在的比例为2%计算,人妖存在的人数应该在66万人左右,处于20~40年龄段的人妖人数应该在45万左右(参考自美国《2009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但事实上,泰国人妖数量远大于此。庞大数量的背后,必定有它形成的原因。人妖的来源主要为两大类:自愿型和非自愿型。非自愿型又包括:一是生活在贫困家庭的孩子,迫于生计,父母就从小送他们去人妖学校,接受生理和心理的改变,包括学习女式穿衣、女性行为方式以及女性的爱好等等;二是由于人妖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还算稀奇,加之他们都能歌善舞,惊艳动人,所以很受外国游客的追捧,因此就造成人妖市场的供不应求,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促使人贩子们不惜一切代价,通过各种渠道倒卖那些可成为人妖的资源,迫使他们成为人妖,为雇主挣钱。而自愿型的则为男同性恋者中或有的从小就向往变成女性的男性,或因天生是个男性,但生殖器发育不全的阴阳人,他们会自愿去医院接受变性,在学习如何蜕变为女性的过程中经历生理和心理的变化。或许是他们自己、或许是他们的父母爱慕虚荣,又或许是迫于无奈,更或许是乐于此状,无论前世他们身体、心理怎样,此时此刻,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称呼,那就是“人妖”!这种非男又非女的社会性别,介于男行或女性的中间体,它也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而且是社会所造成,对泰国社会的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人妖的生存现状

(一)社会角色的扮演

人妖是有一定角色期待的群体,这就决定他们的出现要符合他们的初衷——

—女性角色的扮演。人妖承担了扮演女性这一社会角色时,他们就必须尽力了解社会对这一角色的要求和期待,所以他们的身段要尽量做到婀娜多姿,相貌要做到倾国倾城,言行举止要得体大方,朝着完美的女性方向努力!首先是对角色的领悟。他们知道,要想挣到更多的钱,要想让游客物超所值,流连忘返,光凭身体是不够的。于是,他们会勤学苦练各种才艺:唱不同语言的歌、跳不同类型的舞、画各种精致的妆、穿各种风格的衣服,或表演杂技,力争做到女人有的必须有,女人没有的也要有。这样才能保证处于这个群体的前端,不至于过早被淘汰!准备是为了更好的实践。说到人妖对此角色的实践,我讲述一下我的亲身体会!说到人妖,不得不提到泰国的一个城市,那就是芭提雅,这里是人妖的集聚地。夜幕降临,人妖们穿上时尚、突显女性身材的服饰,画着精致的浓妆,奔向各大夜场,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展现他们的“绝活儿”。我有幸观看了一场名为“东方公主号”的人妖表演。由于它的表演是在一艘大型的游艇上,由此而得名。我怀着各种好奇来到这艘游艇,开始我为时一个半小时的“奇幻之旅”。游艇分两层,每层大约容纳500人,除工作人员以外,观众几乎都是外国游客。在观众席中拉开约2米的距离,中间再摆一根钢管,这便是人妖表演的舞台。表演半小时之前,是与人妖们合照的时间,在我们这一层表演的人妖大概20个,个个惊艳,个个貌美如仙,她们用娴熟的招揽客人方式(或坐在游客大腿上故作亲热状、或让游客抚摸她们的胸),让游客与她们照相,每照一张她们都会有20~100株不等的小费!表演开始,人妖们一个接一个对嘴型唱中国歌,声情并茂,她们穿梭在观众之间,与观众互动,整场气氛犹如明星歌友会,接着就是舞蹈表演,人妖们各施看家本领,在跳钢管舞中或挑逗、或性感、或柔情、或奔放,让游客在观赏中感受她们技艺的精湛。整场让你感受到的是她们带给你的快乐,在感受她们的惊艳时,赞叹她们技艺的精湛、体会她们发自内心的自信!你压根儿就不会想到她们的前身是男人!通过与观众的互动,让他们的身份更加确定化、轮廓更加清晰化!他们的实践是成功的!

(二)性别差异造成角色冲突

人妖非男非女的性别,决定他们角色的扮演是冲突的。为了维持女性的生理特质,她们必须定期接受雌激素注射,而这种药的副作用相当大,所以,人妖的寿命一般不超过40岁。别看人妖在舞台上笑容可掬,自信洋溢,潇洒自如,但在没有演出的白天。“她们”就是没有根的野草,经常感到难以排遣的孤独与落寞,甚至还有些人妖自杀。“她们”这行当是吃“青春饭”的,30多岁就迅速衰老,“人老珠黄”,被剧院赶走。一方面要忍受因

理论视野

176

企业导报2013年第13期

长期服用女性荷尔蒙药对自己身体的摧残,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拼命赚钱来购买这种药物以维持形体性征,有的还要挣钱养家。人妖表演做不成了,无奈便被迫到歌厅、舞厅、酒吧、娱乐厅、按摩院去当服务员,到商场当售货员,或到工地卖苦力。人妖当中,也不乏从事性工作的,服务对象或男、或女、或男女兼有,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最后落到他们手上的钱,仅仅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余都是雇主或皮条客所有。她们也是艾滋病直接或间接的传播者或接受者!泰国法律规定,人妖的身份为男性,但没有人把“她们”当作男人看待,也没有人把“她们”当作女人对待。人妖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情感上,

“她们”与男人和女人都有着不同的心理和生理要求,“她们”既无法像正常男人那样接受女人的情爱,也不能像正常女人那样去爱男人,因此,“她们”不可能有正常的婚姻,也不可能生育,过着不男不女的尴尬生活。我有幸以赴泰汉语教师志愿者的身份在泰支教10个月,在这过程中,我了解到,人妖享有教育权,我的学生中不乏人妖的身影;享有参政权,但至今未听说过有人妖从政;就业权,在泰国,各个部门都会看到人妖的身影。除此,别无其它。

三、这一群体对泰国社会的影响

(一)这一群体在泰国社会蓬勃发展的原因

泰国是黄袍佛国,宗教国家,因为宗教、历史等原因并不排斥“人妖”的存在,并且由于这一群体给外国游客带来好奇新鲜感,它是泰国旅游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它带动了泰国的整个旅游业。即使亚洲的金融风暴使泰国的经济陷入大萧条期间,泰国的旅游业仍兴盛不衰,其奥妙就在于泰国的人妖表演,这是泰国人为全世界的游客提供的保留节目。泰国是资本主义国家,贫富差距大且层级之间流动处于固化状态,穷人要想往上层流动,送自己的孩子去做人妖挣钱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所以,无论从个人层面、还是国家层面,人妖在泰国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二)人妖带动性开放与艾滋病的蔓延

人妖带动了性开放,泰国游变成了性旅游,给人感觉似乎是无处不性、无处不妖。泰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红灯区”和“合法三区”。20世纪80年代以来,泰国成为举世注目的性旅游胜地后,致使全国的外籍回头客几乎接近游客总数一半。随着这类外国游客的日益增多,色情行业泛滥成灾。由于性行业的繁荣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艾滋病对泰国社会的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泰国很快地成为亚洲的艾滋病王国。根据世界艾滋病联合组织(UNAIDSJointProgram)的统计,到1995年底,泰国感染艾病病毒者的总数已达70万,其中75%是通过异性性行为感染的;世界卫生组织估计,1997年泰国有2.5~15万人死于艾滋病;在2000年,泰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达到200~400万。如此庞大的数据中,人妖的作用不可小觑。要知道,由于人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演者和观者较少道德上的顾忌,因而人妖的表演更加出位、大胆,甚至淫荡。人妖的幕后生活往往也是污浊的。同性恋、卖淫、自虐、吸毒是其生活的一种常态,而这些,都为艾滋病的传播铺开了一张大大的温床。艾滋病的蔓延给泰国的社会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性别的不确定性造成权力的差异甚至丢失,引发拐卖人口猖獗,影响社会治安

在泰国的法律中,人妖被定性为男性。理由是他们本身就源自男性,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却被视为“女性”。曾看过一则有趣的报道:在泰国,年轻男性是要服兵役的,但是,人妖却可以以“胸部畸形”为由,拒绝参加服兵役!他们究竟是“男”还是“女”?由于人妖表演是各国游客游览泰国的必备项目,它给泰国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所以政府对有人妖表演的场所给予扶持和容忍。由于缺乏管理,人妖们的表演通过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进行,这当中不乏暴力和黑帮的参与。人妖们凭借雇主们的爱好,被送到各个娱乐场所,成为雇主挣钱的工具,这和商品没有实质上的区别,这样导致拐卖人口在泰国社会日益猖獗,谁来维护他们的人权?

人妖是顺应泰国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它今天的繁荣少不了社会的推波助澜。在带给泰国政府强大收益、令各国游客耳目一新的同时,如何让这一群体朝着公平、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不仅是泰国政府要考虑的问题,也是那些冲着“看人妖”而去泰国旅游的世界各国公民要深思的问题。人妖性别的不确定性,及所扮演角色的优异性,必会造成重大角色冲突,这种冲突“优”了政府,但“劣”了人妖本身。这种舍本逐末的利益追求,毁灭的是这一产业的源头。“对国际共同标准的普遍认同,并不意味着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的人权观完全一致,也不意味着各国实现人权保护的模式必须完全相同。”由于泰国国情的特殊性,对人妖的定性是必然,但是,仅仅止于此是不够的。人妖在泰国的人口数量中所占比重虽小,但是,根据人权的特殊性,对人妖这一群体特别立法,我个人认为,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谢方皓.特殊弱势群体人权保护的思考——

—以泰国“人妖”为例[J].法制与经济.2011(12):243~244

[2]张劲然.泰国人妖探秘[J].世界文化.2010(8):36~37

[3]YayoriMatsui.WomenintheNewAsia[M].Bangkok:WhiteLotus.1999[4]朱和双.李金莲.财神就是瘟神:当代泰国性旅游业的发展与艾滋病的蔓延[J].红河学院学报.2005,3(1):62~65

[5]徐显明.国际人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

[6]卢静.泰国人妖[J].东南亚纵横.2000(3):24

[7]蒋子龙.人妖工业[J].经济与管理.2007(10):27~29

[8]林东品.“人妖文化”离我们还有多远[J].检察风云.2004(13):21

理论视野

177

企业导报2013年第13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