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雷士照明作为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一直受到外界关注,然而其内部控制权之争也十分激烈。
案例中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已经不是雷士第一次股权斗争了,在这之前吴长江与他身边的合伙人不断地决裂,其中有与他一同创办雷士的同学,也有投资公司软银赛富,前几次他都在千钧一刻时夺回了控制权。
这一次王冬雷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斗争后成功上位,而吴长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
吴长江能否东山再起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主要分析的是在这次股权争斗中我们进行模拟应该支持哪一方。
在进行模拟之前我了解了一下雷士照明股权斗争的相关背景,然后进行了选择。
先看雷士照明股权纷争的的背景历程。
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和第一大股东王冬雷进行股权之争前,公司的股权不断发生变化,曾经先后进行6次融资。
并且在融资的过程中,吴长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引入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也就导致了后来控制权的争夺。
首先事件的起源在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两位同学杜刚、胡永宏一起出资创办了雷士照明。
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其他两人分别出资27.5万,共100万元注册资金。
在这一阶段,吴长江属于单一大股东,占股45%,但是对于其他两个创始人股权合计来说,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由于某些原因雷士进行了股权调整(一种说法是因为吴长江好赌,从公司拿了许多钱而不得不转让股份,另一种说法是雷士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吴长江为保全大局为无偿相赠),三个股东分别占股33.3%。
但是到了2005年,又因为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变革而引发了股权纷争。
在这场纷争中,吴取得胜利,其他两位股东退出,但最终也付出了1.6亿现金流的代价,让雷士照明不堪重负。
因此吴长江开始寻找资金。
第一次融资,亚盛投资总裁毛区健丽出资594万美元,取得雷士30%的股份。
随后,又因为还债将10%股份转给陈金霞、吴克忠、姜丽萍三人,这时吴长江股份已经稀释成70%。
后来因为资金还是不够雷士的发展所需,吴长江又进行了第二次融资,找到了软银赛富。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近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
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资本逼宫。
为什么公司创始人会突然失去公司控制权?外国投资人是如何一步步夺权成功的?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是否真意味着“引狼入室”?背景1998年,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
软银赛富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江29.33%的持股份额。
雷士经销商逼宫资方要求进入董事会创始人分家引入风险资本阎焱昔日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2005年,吴长江和公司两位创始人就公司经营发展理念出现分歧,吴长江被迫让出董事长职位。
随后,戏剧性的一幕上演,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
经过投票,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
吴长江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当时雷士照明拿不出1.6亿元现金,于是只好融资补足缺口。
这时,找钱成了吴长江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
首战告捷吴长江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雷士,占股30%。
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双方进入蜜月期雷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
此后赛富亚洲成为第一股东。
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江被迫出局的隐患。
2010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江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
上市之时,吴长江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资方逼宫吴长江离职,公司股价暴跌今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对创业者的启示
创 始人 吴 长 江 大起 大 落 的 传奇 经 历 在 与 企 业 扩 张过 程 中 的股 权 分散 相 伴 而 汀 许 多启 示 。
都 是 有 针对 性 的 。”百 度 创 业 时 ,也 区健 丽 、软 银 赛 富 的 阎 焱和 高 盛 ,除
与 企 业 扩 张 过 程 中 股 权 分 散 相 伴 而 主动权交 给投资人 ,所有的投资行动 金 融 资本 的机 构投 资 ,包括 亚 盛 的 毛
生
创 业者 必 须平 衡 在 融 资 与控 制 ,
. 7 9 %。 到 2 0 1 4 年 第 三 两个 创 始股 东 之 争后 ,企业 内部 员 工 历过三次 “ 内斗”。分别是2 0 0 5 年吴 吴 长 江 只 持 股 6 长 江 与 两位 创 始 人 同学 之 争 、2 0 1 2 年 次 控制 权之 争爆 发时 ,吴长 江 只有 也 大 都 认 同 吴 长 江 的领 导 风 格 与 为
一
的社会资本 。但是此时的吴长江缺
令人惊 叹唏嘘的同时,也给予创业者 生 ,创始 人 要 保 证 能够 控 制 企业 ,必 乏对 资 本行 业 的了解 ,未 能 与 金融 资
须 把 握好 融 资 和控 制 的关 系 。百 度 的 本行业建立适当的关系网络 ,缺乏融
、
不要轻易将 资渠 道 与相 关 行业 经 验 。相反 ,代 表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治 理 地 位 的 创始人李彦宏也曾经说 “
曾因为多轮融资导致李彦宏的持股 比 了资金实力雄厚之外 ,他们的金融知
财务案例分析案例-雷士照明股权之争.详解
经营状况的变化与影响
销售下滑
股权之争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客户信心下降, 销售量出现下滑。
供应链中断
供应商对雷士照明的经营状况产生担忧,导致供 应链中断,影响生产。
品牌形象受损
长时间的股权之争给雷士照明的品牌形象带来负 面影响,消费者信心下降。
02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争夺
雷士照明的股权结构
雷士照明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 其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主要股东包括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战略投资 者如软银中国、高盛等也曾经持有雷 士照明的股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他们的持股比例逐渐减少。
控制权的争夺过程
在雷士照明的股权结构中,由于股权 较为分散,控制权的争夺主要发生在 公司高管和主要股东之间。
同时,吴长江在增持股份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其他股东的支持,这使得他在公司中的话语权得到了进一步 增强。
03
财务数据与经营状况分析
雷士照明的主要财务数据
收入与利润
雷士照明在股权之争前的几年里, 收入和利润均呈现稳步增长。然 而,在股权之争爆发后,收入和 利润出现大幅波动。
资产负债表
股权之争期间,雷士照明的资产 负债表显示其负债水平上升,资 产质量下降。
财务危机与应对措施
高额债务
股权之争期间,雷士照明面临高额债务的困扰,公司面临巨大的偿 债压力。
融资困难
由于公司经营状况的不确定性,股权之争期间融资难度加大,资金 链紧张。
重组与改革
为了应对财务危机,雷士照明采取了一系列重组和改革措施,包括 优化管理团队、调整业务结构、寻求新的融资渠道等。
04
雷士照明控制权纷争
吴长江
吴长江
赛富
赛富
高盛
斲耐德
雷士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创业元老吴长江和穆宇为执行董事,来自赛富的 阎炎和林和平占两席,高盛的许明茵占一席,斲耐德的朱海占一席,另三人 为独立董事。 9人董事会中吴长江只占两席难以控制董事会,在赛富,高盛,斲耐德成为一 致行劢人后,更是寡丌敌众。 吴长江退出董事会,引入斲耐德的张开鹏为CEO迚一步强化了斲耐德对雷士 的控制。
雷士第六次融资
2011年7月21日 股权所有者 股权占比 出资额 吴长江 19.32% 毛区健丽 5.00% 赛富 18.33% 高盛 5.62% 世纪集团 8.97% 斲耐德 9.13% HKD 1,275,000,000 其他 33.63%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迚法国斲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吅吴长江等 六大股东,以4.42港元/股(较当日收盘价溢价11.9%)的价格,共同向斲耐德转让2.88亿股 股票。斲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22%,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此次入股,斲 耐德对雷士估值为18.4亿美元,以2010年净利润7400万美元计算,PE约为25倍。 斲耐德不雷士照明签订了为期十年的“销售网络戓略吅作协议”,据此斲耐德的电气产品可以 通过雷士照明旗下的3000家门庖渠道迚行销售。 创始人吴长江早已失去第一大股东地位,而软银赛富在雷士上市以前就已是相对控股的第一大 股东。吴长江幵未意识到自己面临局势的危险性,非但没有应有的警惕,竟然还跟随软银赛富 及高盛出让了3.09%的股权给斲耐德,可谓引狼入室而丌自知。如果赛富和高盛就企业未来发 展斱向不斲耐德达成一致,戒斲耐德向赛富和高盛承诺一个有诱惑力的退出价格,便会成为一 致行劢人,吴长江无论是比股权(19.32%比33.08%)还是比董事会席位(2比4)都丌占优, 会彻底失去企业控制权。 当财务投资人股东引荐大鳄型的产业投资人迚入企业时,其中暗含 的含义已经相当清晰了。
关于雷士照明创始人和大股东之争的几点看法
关于雷士照明创始人和大股东之争的几点看法罗小静2005年,雷士照明吴长江因与其他两位合伙创始人意见不合,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
随后,全体经销商要求吴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为解决资金问题,引入高盛、软银赛富。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公告称,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职务。
同一天,雷士照明宣布,该公司股东、赛富基金管理合伙人阎焱接任雷士照明董事长职务。
另一股东施耐德中国区低压终端运营总监张开鹏,被委任为雷士照明首席执行长。
此时,吴长江为第二大股东,占18.41%。
随后7月12日,雷士照明召开会议。
大部分支持吴长江的员工代表、供应商、经销商出席,并提出要求:改组董事会,争取更多员工期权,让吴长江尽快回到雷士工作,让施耐德退出雷士,部分代表威胁,如果意见得不到尊重,将“无限期罢工”。
雷士股票大跌,最终德豪润达入主雷士,软银赛富施、耐德妥协,逐步退出雷士,吴长江于2013年1月被重新任命为公司CEO。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创始人吴长江被罢免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临时CEO,董事会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罢免吴长江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此时,吴长江占股份2 .54%,而德豪润达27.1%的股权,为雷士照明最大单一股东。
此次吴长江再度搬出经销商和供应商,但随着争斗的继续,37家雷士省级运营商中有33家选择了“归顺”德豪润达,吴长江失算了,最终只能把持住雷士最大的生产基地万州基地作为平台同王冬雷抗争。
此次的斗争据说源于与一纸协议有关。
德豪润达入主雷士之前与雷士与吴长江的三家关联公司签订了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
吴长江成为中国产业界三次被资本方驱逐的企业家。
有雷士股东表示,“是因为吴长江为首的原雷士系高官对公司的把控已超越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则。
长期的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不仅违背上市公司原则,也影响到了上市公司的发展,致使上市公司及大小股东利益受损。
最新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资料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近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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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
软银赛富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江29.33%的持股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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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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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找钱成了吴长江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
首战告捷吴长江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雷士,占股30%。
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双方进入蜜月期雷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
此后赛富亚洲成为第一股东。
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江被迫出局的隐患。
2010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江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
上市之时,吴长江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资方逼宫吴长江离职,公司股价暴跌今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
民营企业控制权之争——以雷士照明为例
民营企业控制权之争———以雷士照明为例张憬摘要:近几年由于争夺控制权而产生纷争的民营企业越来越多,其本质目的还是为了争夺利益。
控制权之所以成为企业股东之间争夺的焦点,主要还是因为控制权的拥有就代表着一家企业决策权和话语权的掌握,这样就更有方便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行为。
雷士照明公司作为行业里的佼佼者,其在发展历程中发生的三次控制权争夺之战更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阅读相关文献发现针对控制权对的研究大都是围绕产生的各种经济后果分析,对专门研究公司治理的较少,所以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方法,选择更具代表性的雷士照明企业控制权争夺案为此次范例,结合对企业已然出现的3次控制权争夺问题以及最终结果予以分析,借此对国内类似民企发展给予经验支持,尽可能的规避企业发生控制权争夺情况,尽可能的降低企业权力争夺情况的出现,实现可靠稳定发展。
关键词:公司治理;民营企业;雷士照明一、案例背景介绍(一)雷士照明企业简介1998年,雷士照明公司成立,并于2010年在香港上市,目前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汝湖镇雷士工业园。
雷士照明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家庭电器及用品行业,目前拥有四大生产基地、两大国际研发中心、近40家运营中心,同时在国外也建立了符合当地资质的研发中心和经营机构,而且其曾为奥运会以及世界杯等特大全球性赛事给予照明和有关方案支持,足以说明企业在行业中的实力,近些年,雷士照明在不断的整合上下游的资源,已经率先完成了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
(二)雷士照明企业控制权之争过程1.第一次控制权争夺战这场争夺战是围绕着三位创始人:吴长江、胡永宏和杜刚开展的。
三人在1998年共出资100万元创立了照明公司,吴长江占有45%的股份,胡永宏和杜刚各占27.5%的股份。
但是从2002年开始,三人在公司的发展战略上产生了分歧,作为销售责任人胡永宏一而再的涉足企业经营工作,这也致使企业决议无法顺利落实,经营理念的不一致给公司的运作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应对这一情况,包括吴长江等人联合向胡永宏转售了个人5.8%的企业股份,由此三人各占公司1/3的股份,从而实现整个的平衡局面。
雷士照明的股权之争.ppt
2006年6月,毛区健丽以从“涌进系”掌门人魏东的妻子陈 金霞、优势资本总裁吴克忠、个人投资者姜丽萍三人处募 集的400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494万美元,再加上应收取的 融资顾问费折算成100万美元,合计994万美元,购买了雷 士30%的股份,次日将雷士10%的股份转手兑现给陈金霞等 三人。
雷士照明创办于1998年,是一家中国领先的照明产品供应 商,产品涉及商业照明、LED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 光源电器等领域,拥有广东、重庆、浙江、上海等制造基 地,2家研发中心,36家运营中心和2000多家品牌专卖店, 在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2001年6月雷士 照明全面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8年3月“雷士” 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5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
控制权的配置是企业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主要是指控制 权在公司的股东、董事会以及经理层之间的分配以及各个 层面的控制权主体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者之 间的竞争、董事会内部构成以及大股东的的监督等。控制 权的配置与外部的控制权市场组成了企业的控制机制。
案例分析——现象分析
2006年至2011年的股权结构演变过程
吴长江为什么离开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 吴长江陷入的资本的“局中局”指的是?
吴长江最后是怎样重返雷士?
李彦宏为什么说“此案例留给创业者的最大启示是:‘不 要轻易将主动权交给投资人,在创业的过程中没有人会乐 善好施。’”?
/u65/v_NzAxNjQwMzg.html
股权之争的结局——吴长江重回雷士董事会 吴长江重返雷士的原因: 风波带给雷士带来巨大损失,除了股价腰斩、股派停牌, 公司业绩也大幅下滑。雷士照明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 (除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之外)各项财务指标稳步 增长,但2012年各项财务指标下滑显著,毛利率由25.6%降 至21.5%,税前利润由626亿元降至116亿元,降低了81.50%, 本年利润从574亿元降至48亿元,净利润跌至1.40%。
2017级公司治理课程-蓝发钦案例之四: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案例之四:雷士控制权之争:缘起与化解1摘要:创立于1998年的雷士开展至今,已由原来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开展成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知名公司,并逐步成为中国照明行业的领头羊。
然而,雷士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
2005年,在公司以号称“雷士速度〞的开展迅猛时期,发生了创始人之间的控制权之争。
2012年,公司在吸引了众多国际著名投资公司的目光,并获得投资后,出现了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控制权之争。
本案例正是以此为着眼点,以雷士创始人之一吴长江在公司不同开展阶段与股东之间的冲突为主线,通过对两次控制权之争台前幕后的描述,揭示了公司治理中经销商、供给商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行为及其影响,进而引发对“公司控制权之争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的思考。
关键词:雷士照明;利益相关者;公司控制权;创业者;投资者;0 引言谁也不曾想到,雷士的创始人吴长江,在借助于资本的力量完美地解决了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后,又陷入了一场资本的“局中局〞,前后历经了两次控制权之争。
2013年6月的一个晚上,作为雷士创始人之一的吴长江单独坐在咖啡厅中,一边品味着咖啡的苦涩,一边陷入了沉思。
回首自己的创业之路:从农村到城市,由令人羡慕的白领干部到工厂保安,由一名辞职下海的打工者到创办国内最大照明公司的老板,似乎并不平坦。
自1998年创立至今,一路走来,雷士已由原来的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开展成为在香港上市的知名公司,并屡获殊荣。
“雷士〞的异军突起,不但赢得了飞利浦等知名公司的尊敬,而且让高盛、软银赛富这些跨国投资公司“闻香而至〞。
凭借国际投资背景,“雷士〞一跃成为国内最具国际化潜质的中国照明企业。
然而,雷士快速开展的14年中,在辛酸与荣光的交叠下,吴长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总经理、董事长,却历经了两次离开雷士,而后又重返雷士的坎坷历程。
也许,在吴长江看来,没有哪个公司的高层会像他一样已然两次出演这样一部跌宕起伏的“公司控制权之争〞大戏。
财务案例分析案例-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02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管理层行为,防止 类似吴长江挪用公司资金等不当行为的发生。同时,企业 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 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
03
企业应注重长期价值创造,而非短期利益最大化。管理层和 股东应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战略目标,加强合作与沟通, 共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企业应关注行业发展趋势 和市场竞争格局,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合理的融资结构应该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调 整,以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投资决策分析
01
投资项目选择
在股权之争期间,雷士照明需要评估各种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能力。
合理的投资项目选择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02
投资收益预测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投资项目的收益进行合理预测是至关重要的。准
• 在这场股权之争中,财务数据和投资者的利益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投资者 们关注的是公司的未来发展和盈利能力,而股东们则关注的是自己的股份价值 和话语权。股权之争给雷士照明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不确定性,也对公司 的声誉和业务产生了负面影响。
• 这场股权之争最终以吴长江回归并重新获得控制权而告终。经过一系列的重组 和调整,雷士照明逐渐恢复了稳定和发展。这场股权之争不仅对雷士照明本身 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整个中国照明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吴长江在股权之争中的应对策略也存在一定问题。他在争夺公司控制权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不当手段, 如挪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管理层在决策时应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时,管理层应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与合作, 共同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5A文】财务案例分析: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目 录
1. 公司简介 2. 案例概述
3. 案例分析
4. 案例启示
公司简介
1998年底
• 吴长江出资45万元,他的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 以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在惠州创立了雷士照明,产品涉及商业照明、 LED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光源电器等领域。
雷士其他股东介绍
德豪润达,1996年5月创立于珠海,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是一家以小家电、LED和新能源相关业务为主的集团性公司。 在小家电业务方面,经过10余年的发展,德豪润达现已成为全球 规模和技术领先的小家电制造企业,年产量近3000万台。在小家 电行业经营了13年之后,2009年德豪润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朝阳 行业——LED, 开始了战略转型之路。这一产业不仅拥有几千亿 规模的市场,而且对节能环保、拯救地球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12年12月,德豪润达正式投资雷士。
吴长江其人
2006年,“雷士”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不但在惠州建立了 工业园区,还在重庆万州、山东临沂分别斥资数亿元,打造西南、 华北地区最大的照明基地。“雷士”的异军突起,不但赢得了菲 利浦的尊敬,而且让高盛、软银等跨国投资公司闻讯而来,凭借 国际投资背景,“雷士”一跃成为国内最具国际化潜质的中国照 明企业。 2009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突然宣布由于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职务。 2013年1月,吴长江重新担任雷士CEO。 2013年4月,阎焱(软银赛富)辞去董事长一职,吴长江落选, 由德豪润达的王冬雷获选为新任雷士董事长。 2013年6月21日的股东大会上吴长江当选执行董事。经历过去 一年的波折,吴长江终于正式重返雷士董事会。
雷士案例给我们的教训
雷士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咱来唠唠雷士照明这个事儿给咱的教训。
一、创始人控制权不能轻易丢啊。
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那可是一路坎坷。
本来这公司是他一手创立的,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可他呢,在融资的过程中,不断稀释自己的股权。
这就好比你把自己孩子的抚养权一点一点分给别人,最后自己都做不了主了。
你想啊,在商业世界里,谁股权多谁话语权就大。
他一开始可能觉得有资金进来能让公司发展得更好,可没成想,股权稀释到一定程度,自己就被挤出局了。
这就告诉我们,不管什么时候,创始人得紧紧抓住控制权这根缰绳,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就把命根子交出去了。
二、资本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雷士照明的故事里,资本可是扮演了很“狠”的角色。
那些投资进来的资本,他们目的很单纯,就是要赚钱。
他们可不会跟你讲什么感情。
就像一群饿狼,看到有肉的地方就扑上去。
吴长江原本以为资本是来助力的,结果资本利用股权优势,开始对公司指手画脚,甚至最后把创始人都赶走了。
这就好比你请了个保镖,最后发现保镖变成了你的老大,你只能乖乖听话。
所以啊,和资本打交道得小心谨慎,要明白资本的游戏规则,可不能盲目地引入资本,得提前想好各种应对策略,别被资本给吞噬了。
三、企业内部治理得搞好。
雷士照明内部治理也是乱得一塌糊涂。
管理层之间争权夺利,经销商也被卷进这场混战。
公司就像一艘没有舵手的船,在大海里瞎晃悠。
你想,员工们看着上头天天争来争去,哪有心思好好干活啊。
经销商也懵了,不知道该听谁的。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企业得有一套清晰明确的内部治理结构,就像交通规则一样,大家都得按照这个规则来行事。
各部门的职责要分明,管理层得有个统一的目标,不然企业迟早得散架。
四、品牌形象可不能忽视。
雷士照明这么一折腾,品牌形象肯定是受损了。
消费者看着公司内部乱成这样,心里就会犯嘀咕:这公司靠谱吗?会不会买了他家的灯,售后都没保障啊?就像一个人整天在外面跟人打架闹事,别人看到他都会躲得远远的。
品牌形象可是企业的一张脸,得好好保养。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雷士照明作为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一直受到外界关注,然而其内部控制权之争也十分激烈。
案例中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已经不是雷士第一次股权斗争了,在这之前吴长江与他身边的合伙人不断地决裂,其中有与他一同创办雷士的同学,也有投资公司软银赛富,前几次他都在千钧一刻时夺回了控制权。
这一次王冬雷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斗争后成功上位,而吴长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
吴长江能否东山再起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主要分析的是在这次股权争斗中我们进行模拟应该支持哪一方。
在进行模拟之前我了解了一下雷士照明股权斗争的相关背景,然后进行了选择。
先看雷士照明股权纷争的的背景历程。
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和第一大股东王冬雷进行股权之争前,公司的股权不断发生变化,曾经先后进行6次融资。
并且在融资的过程中,吴长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引入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也就导致了后来控制权的争夺。
首先事件的起源在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两位同学杜刚、胡永宏一起出资创办了雷士照明。
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其他两人分别出资万,共100万元注册资金。
在这一阶段,吴长江属于单一大股东,占股45%,但是对于其他两个创始人股权合计来说,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由于某些原因雷士进行了股权调整(一种说法是因为吴长江好赌,从公司拿了许多钱而不得不转让股份,另一种说法是雷士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吴长江为保全大局为无偿相赠),三个股东分别占股%。
但是到了2005年,又因为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变革而引发了股权纷争。
在这场纷争中,吴取得胜利,其他两位股东退出,但最终也付出了亿现金流的代价,让雷士照明不堪重负。
因此吴长江开始寻找资金。
第一次融资,亚盛投资总裁毛区健丽出资594万美元,取得雷士30%的股份。
随后,又因为还债将10%股份转给陈金霞、吴克忠、姜丽萍三人,这时吴长江股份已经稀释成70%。
后来因为资金还是不够雷士的发展所需,吴长江又进行了第二次融资,找到了软银赛富。
雷士照明管理权之争
但是,根据主题,这位现任雷 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感觉还是阎焱更厉害,不是么
这都不重要,这场旷世大战是如何 打响的呢。我们先回顾一下整个事
件的经过
雷士内斗记
1994年 吴长江成立惠州明辉电器公司,总资本10万元。
1998年底 吴长江以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在惠州创立雷士照明。
2008年 引入赛富及GS。
现。
所以我是大神, 你是屌丝
吴长江没有信用,不 讲诚信。就会打悲情 牌、民族主义的牌。
所以我是土豪, 你才是屌丝
阎总说得对 啊 ,那个
吴长江就是 屌丝
你给我呆边 上歇着去
,这游戏怎 么这么难呢, 总有坑队友,
哎~
这些就不多提了。。。
我们到底该支持谁,这是个 严峻的问题,就本人而言,我更 倾向于支持阎焱,这是为什么呢, 想知道吗,好的,我们继续 扯。。。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位神人吧
吴长江
现任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男, 1965生,重庆铜梁人,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总 裁。1992年“下海”创业, 1998年吴长江创办 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首创品牌专卖模式、运 营中心模式,使“雷士”品牌照明灯具销售业绩 每年以80%的速度递增。2007年销售额达20亿元, 开设品牌专卖店2000余家,产品远销美、英、德、 澳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就“雷士速度”、 “雷士现象”创业传奇。吴长江获得“中国首届 照明行业十大杰出人物”、“中国十大创业新 锐”、“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等殊荣。
身就有很好的司机和团队。
阎焱,我们的主角,你怎么看
阎焱回顾说,外界以为一定是施耐德电气要夺权。其 实,张开鹏5月25日获得任命,其他两位有施耐德电气背 景的同事早就进入雷士了,这是吴长江与朱海商量的结 果。其中,李瑞原是施耐德电气国际销售业务做得最好 的人。
德豪润达争夺雷士照明控制权_股民直呼“别再谈价值投资”
Industry·Company始于上周末的雷士照明董事会之争已经持续数天,创始人吴长江与公司董事长兼德豪润达(002005)董事长王冬雷各执一词。
然而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并不关心二人指责对方的“罪证”,更多的担心是此次风波后市场对相关的两家上市公司德豪润达以及雷士照明未来的预估和判断。
强强联手曾被一致看好雷士照明于2010年5月在港交所上市,但自其引入资本以来,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就从未中断。
2005年,吴长江因与其他两位创始人矛盾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
随后,全体经销商要求吴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
2011年底,吴长江再次与雷士照明的投资人、软银赛富合伙人阎焱发生争执被迫辞去雷士照明所有职务,双方面对媒体互相指责。
2012年12月,吴长江将其手中11.81%的雷士照明股份,出售给德豪润达,在此次交易中德豪润达是作为吴长江“盟友”被引入,2013年1月,在德豪润达的助力之下,吴长江被重新任命为公司CEO。
根据雷士照明2013年财报,其股权结构为德豪润达占股20.24%,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
赛富投资持股18.50%,吴长江通过控股公司以及个人持股占股10.36%,施耐德持股9.22%。
对于此番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的联姻,当时多数机构也极为看好,这与吴长江带着德豪润达回归雷士照明后的业绩是分不开的,雷士照明2013年取得销售收入约37.74亿元,毛利约7.97亿元,相较于2012年,分别增长6.4%和4.7%,而净利润则上涨481.1%至2.82亿元,国信证券就明确指出“雷士一直以来都是照明行业下游的领导者。
凭借其强大的经销网络及近3300家品牌店,公司是最大的中国照明品牌,而且在商业领域有着极强实力。
在2013年,雷士终于从股权斗争中恢复过来,并引入了德豪润达作为单一大股东。
创始人吴长江先生继续负责公司的管理,并带领公司在13年获得盈利的显著反弹。
雷士照明
前门驱狼,后门入虎
• 吴长江对阎焱深恶痛绝,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了德豪润达董事长兼总裁 的王冬雷。 • “阎焱这个人太可恶了,一定要把他赶出去。阎焱从雷士赚到了很多 黑钱,我帮他赚到了十几倍的投资溢价,但他依然不知足,到处搞事, 他想把将公司做的这么好的创始人赶走,这简直天地难容。” • 为了防止吴长江的绝地反击,王冬雷设计了一套将自己与吴长江深度 绑定的机制。德豪润达买下吴长江持有的雷士照明18.6%的股权,辅 以二级市场收购股权的方式,成为雷士第一大股东;同时,德豪润达 向吴长江增发股权,让吴成为德豪第二大股东。 • 2012年12月,吴长江将将己手中11.81%的雷士照明股份,出售给德 豪润达,此时德豪润达持股已达到20%,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 2013年1月,借助德豪润达的助力,吴长江重新被任命为公司首席执 行官。
第二次股权纷争(2008年)
• 雷士为了新型节能灯的生产,再次融资, 高盛、软银赛富联合投入4656万美元,此 时,赛富因为两次投资,持有股份30.73%, 而吴长江的股本稀释至29.33%,屈居第二。 自此软银赛富老总阎焱坐镇雷士第一大股 东。
吴长江败回
• 2011年7月,根据软银引荐,施耐德作为战略投 资者,也是产业投资,以9.22%的股份成为雷士 第三大股东。 • 2011年9月,施耐德中国总裁朱海提名其下属李 新宇担任雷士副总裁,并掌管核心项目,这时, 吴才意识到施耐德远不是投资而已。 • 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被毫无征兆地“因个人 原因”而辞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职务,而接替他出 任董事长的则是软银赛富的阎焱,接替他出任 CEO的则是来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 的张开鹏。
• 王冬雷与吴长江是同时期创业的企业家, 他麾下的德豪润达以OEM方式生产西式小 家电发迹于江湖。2008年金融危机前,德 豪润达生产的面包机占据全球70%-80% 的市场份额,公司的其他小家电产品也表 现不俗。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对创业者的启示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对创业者的启示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那可真是商业世界里的一场大戏啊!就像一场激烈的拔河比赛,各方都在拼命地拽着那根代表控制权的绳子。
这事儿对创业者来说,简直就是一本厚厚的、写满了经验教训的宝典。
先说说雷士照明这事儿的大概情况吧。
原本好好的一家企业,各方利益交织在一起,创始人、投资者、管理层,大家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创始人辛辛苦苦把企业拉扯大,就像养大了自己的孩子,结果却面临着控制权被夺走的风险。
这就好比你种了一棵果树,天天浇水施肥,盼着它结出甜美的果实,结果突然有人跑来跟你说,这树以后归他管了,你只能站在一边干瞪眼,这滋味能好受吗?从这事儿里,创业者首先得明白一个道理,找合作伙伴就像找对象一样,得慎之又慎啊!雷士照明在引进投资者的时候,可能没把眼睛擦得足够亮。
那些投资者进来的时候,也许说得天花乱坠,就像追求你的人在你面前许下无数美好的承诺。
可到了关键时刻,他们的利益诉求可能就和创业者背道而驰了。
创业者啊,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不能只看钱,得看看大家的理念是不是一致,是不是真的能像战友一样并肩作战。
要是光想着有人投钱就好,那可就像闭着眼睛走路,指不定哪天就掉进大坑里了。
还有哦,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一定要牢牢把握核心资源。
雷士照明的创始人怎么就差点失去控制权了呢?是不是在某些关键的东西上没有攥紧?企业就像一个城堡,核心资源就是城堡里最坚固的堡垒。
要是创始人自己都把堡垒的钥匙拱手让人,那被人赶出城堡也就不奇怪了。
创业者得好好想想,自己企业的核心资源是什么,是技术、是渠道,还是品牌?这些可都是万万不能轻易放手的宝贝啊。
再看看企业的管理架构吧。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里,管理架构可能就存在一些漏洞。
这就好比一座房子,管理架构就是房子的框架。
如果框架搭得歪歪斜斜,那房子迟早得塌。
创业者在搭建企业管理架构的时候,得像精心设计自己的小窝一样,每一根柱子、每一块木板都要考虑清楚。
不能让权力过于分散,也不能搞一言堂,得找到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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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作为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一直受到外界关注,然而其内部控制权之争也十分激烈。
案例中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已经不是雷士第一次股权斗争了,在这之前吴长江与他身边的合伙人不断地决裂,其中有与他一同创办雷士的同学,也有投资公司软银赛富,前几次他都在千钧一刻时夺回了控制权。
这一次王冬雷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斗争后成功上位,而吴长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
吴长江能否东山再起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主要分析的是在这次股权争斗中我们进行模拟应该支持哪一方。
在进行模拟之前我了解了一下雷士照明股权斗争的相关背景,然后进行了选择。
先看雷士照明股权纷争的的背景历程。
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和第一大股东王冬雷进行股权之争前,公司的股权不断发生变化,曾经先后进行6次融资。
并且在融资的过程中,吴长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引入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也就导致了后来控制权的争夺。
首先事件的起源在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两位同学杜刚、胡永宏一起出资创办了雷士照明。
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其他两人分别出资27.5万,共100万元注册资金。
在这一阶段,吴长江属于单一大股东,占股45%,但是对于其他两个创始人股权合计来说,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由于某些原因雷士进行了股权调整(一种说法是因为吴长江好赌,从公司拿了许多钱而不得不转让股份,另一种说法是雷士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吴长江为保全大局为无偿相赠),三个股东分别占股33.3%。
但是到了2005年,又因为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变革而引发了股权纷争。
在这场纷争中,吴取得胜利,其他两位股东退出,但最终也付出了1.6亿现金流的代价,让雷士照明不堪重负。
因此吴长江开始寻找资金。
第一次融资,亚盛投资总裁毛区健丽出资594万美元,取得雷士30%的股份。
随后,又因为还债将10%股份转给陈金霞、吴克忠、姜丽萍三人,这时吴长江股份已经稀释成70%。
后来因为资金还是不够雷士的发展所需,吴长江又进行了第二次融资,找到了软银赛富。
赛富出资2200万美元取得雷士35.71%的股份。
同时经过一些其他
的股权调整,吴长江股权最终占比41.79%。
2008年8月,雷士为了增强其节能灯的制造能力,用现金加股票的方式收购了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但由于收购现金巨大,雷士不得不进行了第三次融资。
这一次,雷士引入了高盛,让其占股11.2%,同时软银赛富进行跟股,出资1000万,最终取得了36.5%的股权,成为雷士第一大股东。
而此时吴长江仅剩34.4%股权。
随后雷士又进行了第四次定向增发融资,以及2010年5月30日上市后的第五次融资(IPO),吴长江股份已经跌至22.33%,早已失去了雷士的控制权。
2011年7月21日,雷士又引入施耐德作为策略性股东,并且软银赛富、高盛以及吴长江均向施耐德进行股权转让,让其占股9.13%,成为第三大股东。
此时吴长江仅剩下19.32%的股份,董事会席位也只剩下两席,明显处于劣势。
在施耐德对吴长江进行进攻想要吞掉雷士时,吴长江意识到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他已经失去了雷士的控制权,便采取了非常规手段。
他抓住经销商与供应商对施耐德新政策的不满,与其经销商联合夺回了控制权,并且提出了5点要求。
最终在德豪润达的帮助下,软银赛富、施耐德、吴长江已达成妥协,阎焱不做董事长,施耐德撤回,吴长江也重新负责运营。
然而没过多久,吴长江又与新的投资人发生矛盾,最终遭到董事会的罢免,由德豪润达的董事长王冬雷出任雷士董事长一职,但斗争还在继续,也就是视频中向我们所展现的。
我认为我会支持王冬雷,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从法律上来讲,吴长江作为CEO是由董事会任免,他所做的必须对股东
负责。
当他的管理不能够满足股东们的利益时,董事会有权罢免他,这是
合法的。
但是他拒绝交出公司公章,并且发生打斗事件,这都是违法行为,必不能被法律所允许。
也许他觉得自己是雷士的创始人,理应获得公司的
控制权,带领雷士进行更好地发展。
但是作为上市公司并且已经公开进行
募股,就必须遵守上市规则,服从股东们的利益,即使股东们决议要将累
是卖掉。
他曾经也是公司的大股东,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融资过程中股权
被稀释,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他的控制权必然要被削弱。
不管他认为这
是否符合他所认为的契约精神,都无法改变现有的市场法律法规。
如果每
个上市公司CEO都像他一样罔顾董事会决议,那么未来公司治理必将乱套。
治理公司需要的不仅仅是草莽精神,更需要的是规范的契约精神。
2、从他管理雷士的行为来看,我也不能接受他继续任职。
在事件发生之后,
他的在消失几天后再次公开发表言论为自己开脱,但是所说的话前后矛盾,可见其并没有说出真话,意图混淆视听。
他一直强调雷士是他一手创办像他的孩子一样,然而近些年他不断地转移资产,窃取上市公司利益,想要掏空雷士。
并且其违背公司章程制度及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条例,导致的内部混乱,造成雷士照明旗下万州工厂停产,使得公司内部乌烟瘴气,陷入经营危机。
同时背着董事会私下签订协议,进行关联交易,为自己谋取私利。
尽管他一直否认进行关联交易,但是视频中他又承认他一些亲戚的公司实际上也是他的,而这些公司的交易都与雷士有着密切的关系。
3、这次斗争产生的原因表面看起来是公司控制权之争,实际上是利益之争,
因为谁夺得了雷士的控制权,谁就能从中获得最大利益。
不论是像吴长江所说的,王冬雷希望通过获得控制权得到溢价,然后将公司转让出去;还是王冬雷所说的,吴长江为了控制雷士进行违法的交易获得利益。
在利益争夺面前没有谁应该获得或者谁不应获得,有的只是在现有的规则下进行正当竞争。
我只是理性的分析他们在争夺过程中的行为,判断谁可能在这场争斗中获胜而进行选择。
吴长江不遵守现代的契约精神,而坚持他所认定的草莽气息的契约论定,最终必然被人抓住把柄而被迫下台。
从后续事件结果也可以看出,最终是王冬雷掌控了雷士,而吴长江失败。
关于视频中几个讨论点,我有以下的看法:
1、吴长江认为他只执行董事会正确的决议,我觉得这是不对并且难以实现
的。
首先法律上就已经规定董事会以及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不管如
何,CEO必须得服从股东的决议,否则必然会被罢免。
其次,对于什么叫做董事会的正确决议,这是一个难以量化的标准,实际上就是吴长江为他的行为进行开脱。
虽然他说他认为的正确决议是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但是董事会也是股东,他们就是股东利益的代表,真的满足所有股东的利益是基本不可能存在的,他谴责王冬雷所代表的大股东损害小股
东的利益,但这在法律上也难以完全解决,并且也是小股东们自己的事情,不应当被他拿来当做借口。
2、吴长江认为资方只可以起一个监督的作用,或者提建议的作用,而不是
直接插手经营管理的作用,并且在融资之前便由创始人来确定游戏规则。
并且他的原话如下:“我现在跟很多创业者讲,你有多少能力做多大事。
你整合资本,你整合不了你就做小一点,你整合得了,我就这样讲了,在来之前就把游戏规则说清楚。
你像比如说PE跟我们定的什么优先权,哪一条法律规定优先权是大家的?为什么不优先权是我们呢?
不给我们创始人呢?我为什么不可以设计成我就是1:10的投票,你干就不干,不干就拉倒,你只能在这个享受分红的权利,你不可以参与经营。
”我觉得他这段话在表达上便已经带有他草莽的气息和幼稚的一面。
的确,法律上规定了董事会和总经理是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董事会是应该放手让经理人进行更好的管理。
如果董事会没有足够的权利但是如果按照他说的完全由创始人来决定游戏规则是不可能实现的,既然已经想到要融资,那么必然是双方进行博弈。
而目前市场上明显是资方占优势,因此创始人完全主导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现实状况改变。
对于这场争斗如何解决,我想那只能是互相谈判了,这样才能够对雷士造成最小的损失。
而谈判过程的结果就要看互相所代表的利益如何妥协退让,以及哪一方已经掌握足够多的权柄将对方扳倒了。
对于像其他的解决方式,譬如“大武行”事件或是起诉事件,对双方来说必然都要产生巨大的消耗,和平解决能使双方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