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习之刑法分则笔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分则重要知识归类

一、特殊主体归纳

1.不真正身份犯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

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骗取出口退税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的从重处罚

诬告陷害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的从重处罚

叛逃罪→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司法工作人员犯的从重处罚

非法搜查罪→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的从重处罚

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赃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的从重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的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重处罚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此罪的加重处罚

偷税罪——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勾结偷税的,以偷税共犯从重处罚(排斥受贿罪)

2.真正身份犯

刑讯逼供,暴利取证罪(转化犯)——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司法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虐待被监管人最(转化犯)(排斥教唆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吸收资金不入账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遗弃罪——对被害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相互之间有抚养,扶助义务的人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包括单位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

冒出军人招摇撞骗罪——军人

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共犯中可构成此罪

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共犯中可构成此罪

3.国家工作人员主体

贪污罪→包含全国国家工作人员范围

私分国有资产罪→集体行为

挪用公款罪→不含“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受贿罪→不含“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4.正不作为犯

遗弃罪

不解救被怪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5.单位犯罪

强迫职工劳动罪——用人单位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用人,用工单位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包含单位)→行贿罪不包含单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含单位)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单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妨碍清算罪——单位单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虚假破产罪——单位单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单位犯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金融诈骗罪中单位可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有价证劵诈骗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非法出租,出售枪支罪

资助恐怖活动罪

旅馆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调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法定罪,单位负责人犯的,从重处罚——排斥单位犯罪

二、转化情形,拟制规定,特别规定

1.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1)聚众“打砸抢”致人重伤死亡;(排斥聚众斗殴罪加重情形)

2)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排斥聚众斗殴罪加重情形)

3)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重伤;(排斥加重情形)

4)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重伤(排斥加重情形)

5)虐待被监管人员致人重伤死亡(排斥加重情形)

6)暴力强迫他人卖血造成伤害的定故意伤害罪(排斥加重情形)

7)抗税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排斥加重情形)

8)妨碍公务致人重伤死亡的(排斥加重情形)

2.抢劫罪→

1)聚众“打砸抢”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定抢劫罪(排斥毁

坏财物罪)

2)为抢劫预谋杀人的定抢劫罪结果加重犯

3)携带凶器(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的器械和其它器械)抢夺定抢劫罪(其

它器械有证据证明不是用来抢夺的,任然定抢夺罪)

4)携带凶器有意显示,使人察觉的直接构成抢劫罪(并非携带凶器抢夺)

5)携带凶器抢夺后,窝藏赃物,毁灭证据或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直接构成抢劫罪(非转

化型抢劫罪)

3.排斥包庇罪的几种犯罪: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4.排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几种情况

5.其他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