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一、法国高等教育简况

法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层次多样,具备适应各种职业目标的教育系列。2001-2002学年,法国有各类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16万人。此外高等学校中还拥有一批与国家科研中心相联合的重点实验室,拥有一支庞大的科研队伍,许多研究成果令人瞩目。法国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大学和大学校二大类。

1、大学:即综合性大学(Université)。法国拥有最古老的大学,如巴黎大学(建于1179年),图鲁兹大学(1229)等,其学科齐全,是从事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大学在各学科(文学、人文科学、法学、经济学、自然科学、医学、药物学、工程技术、艺术、政治学等)内实施基础和应用性教学,并进行科研活动。培养目标是高校师资、科研人员及理工、司法、经济、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大学亦被称之为“开放式大学”,因此凡持有高中毕业会考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不经过入学考试在大学注册学习。法国现有公立大学84所,在校学生约150万人。法国另有7所私立大学,其学科比较单一,规模较小,运行机制也比较复杂,故在此不作介绍。

2、大学校:即高等专业学校(Grande Ecole ),是法国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而成立的重点高校,目标是培养高级工程师、具有商务及管理能力的企业领导人及其它各类专门人才。法国的工程师学校始建于18世纪初,最早建立的有路桥学校(1743年)、矿业学校(1783年)等,其宗旨是为工业部门输送具有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的高级技术干部。这类学校教学严谨,与企业联系密切,社会上有很高声誉。专业领域基本为应用学科,即工科、农科、师范、行政管理、商业经济管理等。这些学校尽管号称“大学校”,但通常规模较小,规模在二、三百至千人之间。据统计,法国有各类公立、私立高等专业学校600多所,其中高等师范学校4所(31所高等师范学院“IUFM”不计在内);工程师学校237所;政治行政学校22所;商业学校226所;私立学校64所,其它学校45所。这些学校实行“精英教育”方针,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学生均要经过二年的大学校预科学习,通过严格的考试后方能入学。现有在校人数约9万人(其中大学办的工程师学校约3万人)。

二、法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行政归属与管理模式

1、大学。法国现有84所国立大学(Universités)均是教育部所司学校,国民教育部每年根据部校教学科研合同(每4年签订一次)从国家财政拨给

学校运转经费(不包括工资,因法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工资由国家财政直接转帐到个人银行帐户)及部分科研经费,其余科研经费由学校与国家科研中心(CNRS)和企业签订合作研究开发协议获取。大学的基建经费则通过立项申请方式经教育部批准后逐项拨给。因此,大学在经费上部分依赖于教育部,但不全靠教育部,各大学在经济上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

在管理上,国家教育部向每所大学里委派一名秘书长参与大学的行政管理,在经费使用、后勤人事安排、教育部与大学协调、学生生活和校务中心事务等方面起作一定的作用。然而,法国大学是“公立的科学、文化和职业的国家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教学与学术、行政与财务方面享有自治权。”(“教育法典”第187页)其基本含义是:法国大学是由学校员工和学生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各学校制订自己的教学、科研政策。大学的决策与管理机构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校长和行政、学术、学生学习与生活三个委员会。“大学校长,校内行政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学生学习与生活委员会通过决策和裁决,保证大学的管理”(“教育法典”第190页)。

2、大学校。法国大学校归属比较复杂,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别:

●国立大学校。一般隶属于中央各部,如四所高师属教育部,国立行政管

理学校直属总理府,综合理工学校属国防部,路桥学校和矿业学校属工业部,国立高等农学院属农业部等。这类学校约173所,其中教育部直属128所,其它部属45所,学生数6万多人。包括高等师范学校、综合理工学校、巴黎高科集团、矿业学校集团、中央学校集团、电讯学校集团、应用科学学院等。

●大学办的工程师学校。大学校的工程师培养模式的成功,使得越来越多

的学生愿意攻读工程师学位。但是大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其精英策略不能接纳更多的学生,于是法国许多大学在其内部创办工程师学校,并遵循工程师大学校的章程,文凭得到工程师文凭委员会的认可。此类大学校共95所,学生约3万人。

●商务经管类大学校。法国早期的商校有巴黎高商(HEC)、高等经济贸

易学校(ESSEC)、巴黎高等商业学校(ESC-Paris)及鲁昂高等商业学校(ESC-Rouen)等。近二十年来,随着商贸经济生活的发展,法国各大城市的工商会创办了一批商业学校(ESC),全国共226所。在校学生6万多人。这类学校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半官方性质,即它们并不直

属有关部委,但属于工商部下属的各城市工商会。其余的属私立商校,完全靠自身的教学和培训服务来自负盈亏。

在管理方面,国立大学校由主管部委任命一名校长,与学校的行政委员会共同管理学校事务,并直接从部里获得学校运转经费。校长根据需要可配备若干副校长协助工作,分管教学、科研、教务、企业联络和国际合作。各学校有自己的预算、教学与科研计划和独立的师资。但相对于大学来说,国立大学校自主性要小一些,在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方面往往要考虑国家部委在经济建设方面对人才的需要,招生规模也是严格控制的。

商校一般按企业方式运行。工商会所属商校的校长由所属工商会任命。校长对学校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由校长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私立商校由所属公司、协会或基金会领导,任命校长。

三、法国高等学校校长的产生及任职情况

1、大学校长(Président d’Université)。根据法国大学自治的原则,大学校长由本校的行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生学习与生活委员会集体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是本校的正式教学科研人员,任期5年,卸任后5年内不得连任;一旦当选,不得再兼任本校内或其它大学的任何职务。(“教育法典”第190页)。校长的职责如下:

●大学校长是本校的法人代表,代表学校签署各类协议与条约;

●安排本校的经费与开支;

●主持三个委员会会议,参与并执行三委的决定,接受其建议与动议;

●主管全校的人事,任命校内教职员工,任命各类评委;

●负责校内公共安全,必要时可向安全部门求援;

校长的日常工作由他任命的校长办公室协助工作。校长可将部分权力托交给学校三个委员会和学校秘书长,三个委员会委的主席是法定副校长,他们由各自的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校长可根据需要或学校规模另外再任命1-3名非法定副校长,以加强学校在某一方面的管理。由于大学校长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所以他可以独立地行使校长职责,不太受教育部的管制。只有在4年一度与教育部签署教学科研协议时,在一定程度上受部里的宏观领导。法国大学是法国各公立机构中相对自由和独立的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