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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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

“凡是有原因的,都是必然的。”霍尔巴赫:事实上,我们是把一切看不出与原因有联系的结果归之于偶然。因此我们使用偶然一次,乃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无知。

1、

2、要区分现实的可能与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指有充分根据,并具备了必要条件,因而目前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一种可能。抽象的可能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不充分,尚不具备转化为现实的条件。

3、要区分不同性质的可能。如有力的可能和不利的可能。

4、要把握可能性之大小。

——或然率(概率)是对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和说明。即把必然发生的事的概率定位1,把不可能发生的事的概率定为0,随机事件的概率为介于1-0之间的一个数。

把握或然率可使我们对各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进而提高实践成效。

(2)现实性之分析。

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现实的特征:1、实际存在,否则只能称可能2、合乎必然性,即在其展开过程中表明自己是必然的,否则就为非现实。3是不断发展的。

黑格尔: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任何不合理的事物,即因其不合理,便不得认作现实。

现实性在其展开过程中表明为必然性。

(3)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1、对立:可能是潜在的、不确定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实现或实际存在的东西。故可能不等于现实,现实也不再是可能,两者相互区别。

2、、统一:首先,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包含。其中,可能性以现实为根据并包含在现实之中;现实则以可能为前提,由可能转化而来。不以现实为根据的可能和不与肯能相联系的现实都是不存在的。

其次,两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现实世界中,主体得实践对促进可能性向现实的转化起着关键作用。

可能与现实关系的启迪:

第一,凡事要立足于现实。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等,更要以现实为根据,避免犯“左”的错误。

第二,要抓住现实的可能。积极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创造有利条件,使好的可能转化成现实。

(4)、现象与本质。

现象指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其中,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的现象称为真象,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称为假象。

本质即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本质同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

现象与本质的对立:

1、现象外露,可通过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内藏,只能通过思维把握。

2、现象表现为个别、具体,本质则为同类现象中的一般、抽象。

3、现象多变易逝,本质相对稳定。

现象与本质的统一:016~~~~~4月17日

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即便假象也是本质的反映。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表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与可能。

割裂现象与本质的联系,会导致不可知论。抹煞本质和现象的区别,是诡辩论的重要特征。

5、内容与形式。

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它包括了事物的不同方面和各种性质之相互作用,以及事物各种职能的总和。

形式是指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通常所谓事物的内在结构,即形式的重要表现。

1、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相互依存。指内容与形式不可分割,现实中不存在无形式的内容和无内容的形式。

相互转化。即在一种关系中表现为形式,在另一种关系中则可为内容。反之亦然。

2、内容与形式相互作用。

内容决定形式。特定的内容要求有特定的形式;内容变化了,形式迟早会随之改变

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适合内容的形式能促进内容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内容的发展。

3、内容与形式关系的复杂性。

同一内容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

新内容可用旧形式表现,旧内容也可用新形式装扮。

内容与形式关系的启迪:

一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观察和处理问题首先应着眼于内容。忽视内容,只追求表面形式的形式主义不可能有实效,必须反对。

二要重视形式,反对形式虚无主义。应根据内容的变化选择相应的形式,以促进食物的发展。

(三)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1、归纳与演绎的统一。

(1)归纳——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包括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两种形式。(2)演绎——由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依据某类事物都具有的一般属性、关系来推断该类个别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和关系的推理方法。

(3)归纳与演绎的辩证关系。

首先,两者运动方向相反。归纳是由个别到特殊向一般的运动,演绎是由一般到特殊向个别的运动。

其次,两种方法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并指明方向。

单靠归纳不能摒弃人事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必须借助演绎来补充和修正;从共性出发不能揭示事物多方面的属性,必须借助归纳分析才能全面把握事物。

归纳法对经验材料的研究至关重要,演绎法则在构建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

2、分析与综合的统一。

分析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咽喉逐个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

分析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信息分析、模式分

析、流程分析等等。

综合是在分析的基础上,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部分、方面、要素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把材料的生命、意义、结构展现出来,从而使事物的本质得以显现。

分析与综合的关系是辨证的。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则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

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

3、抽象与具体的统一。

抽象与具体是辨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和具体均有着多重含义。

(1)抽象——既是思维成果又是思维方法。作为思维成果,抽象指的是经过分析抽取出来的规定,它是客观对性某种属性、因素在思维中的反应;作为思维方法,抽象通常指在思维中把对象的某种属性、因素抽取出来而暂时舍弃其他属性、因素的一种方法。

(2)具体——指多种规定性的综合。具体有两重含义:一是“感性具体”,他是感觉多样性的综合,是感官能直接感觉到的具体;二是“理性具体”即思维具体,他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具体在思维中更深刻的在线。

人的认识在思维运动中走着两条相反的道路:第一条道路是从具体到抽象,即从感性具体达到抽象规定,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从中抽取出本质的方面并通过概念固定下来;第二条道路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这是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重点的运行过程。其中重点是把握“抽象”的度。——在考察范围内无需事物的其他属性来解释它,而它却能解释事物的其他属性。

4、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也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到具体的内在要求。

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的自身的历史;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如科学史、哲学史、语言发展史,等等。

逻辑与历史之所以相互一致,是因为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则是历史的理论中的再现,是历史的东西派生出来的。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了现代科学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即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其基本精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思维方法之中。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

第三节、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规律及客观性

1、规律——事物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规律的客观性——其存在和作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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