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力度的通知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3.30•【文号】国三峡委发办字[2005]5号•【施行日期】2005.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力度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05]5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三峡工程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自1992年国务院号召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以来,全国各有关省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发扬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公益性捐赠活动。
迄今已为三峡库区引入资金201.74亿元(其中经济合作类项目资金180.57亿元、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21.17亿元),合作经济项目2700多个。
促进了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经济社会发展。
但由于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缺少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加之部分移民缺乏劳动技能和生产资料,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困难。
为了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移民稳定致富,维护全国稳定发展的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经国务院同意,将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力度,以确保三峡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库区社会长治久安。
通知如下:一、以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项目为依托,积极支持库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各有关省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2004年在重庆召开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柑橘产业、草食畜牧业、旅游业、渔业等专项规划,制定本省市、本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规划。
重点帮助三峡库区改善和改造基础设施,发展种植、养殖和旅游等优势产业,培育当地天然气、盐化工和机械制造等特色产业,同时继续帮助库区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2.15
•【文号】水移民〔2021〕384号
•【施行日期】2021.1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
正文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21—2025年)》
的通知
水移民〔2021〕384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人民政府,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年12月15日。
国务院三号文件
——坚持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工作抓手,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体系。
四、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十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政策,发挥重庆产业门类齐全、专业人才集聚的优势,积极探索新机制和新模式,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对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创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落实中央在融资、财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各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加快南桐、松藻、天府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加快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产业新格局和竞争新优势。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09]00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09]0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抢抓对口支援机遇,推动对口支援向纵深发展,促进三峡工程移民安稳致富,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促进库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2009年对口支援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方针,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创新对口支援工作思路,拓展对口支援合作领域,不断完善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库区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库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全市争取新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20个;(二)库区三县区争取新引进社会发展项目15个,其中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各5个;(三)全市争取对口支援项目到位资金26亿元;(四)通过对口支援为库坝区安置移民就业2000人,组织对口支援劳务输出2000人,培训各类人才1000人。
三、工作措施(一)进一步深化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对口支援合作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对口支援主题活动,加大项目引进力度,突出旅游宣传推介,深化对口支援经济合作。
2009年要重点组织和参加四项对口支援活动:一是国务院三峡办将继续协调有关部委和省市,广泛联系各行业协会,重点组织三项对口支援主题考察和经贸洽谈活动,包括组织赴上海、广东考察,推动沿海企业向三峡库区产业转移,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组织库区赴辽宁、山东考察,为三峡库区引入现代农业、非农产业等方面技术和经验;联络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协会,组织全国林业名优企业赴库区考察和项目推介活动,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发展搭建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06.06•【文号】国办发[1999]53号•【施行日期】1999.06.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自1993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正式实施以来,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库区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一期移民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了大江截流如期实现。
从1998年开始,二期移民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但必须看到,移民工作在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完成三峡工程建设这个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政策,并对库区移民政策和企业搬迁政策作一些调整和完善,切实做好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各项工作。
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采取切实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移民安置工作(一)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移民外迁安置。
实行以多种方式安置农村移民的方针,把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找门路安置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和长治久安的目标。
就近安置要坚持以土为本、以大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发展二、三产业。
为保障库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库区的生态环境,不得强求就近后靠安置,严禁开垦25度以上坡地,已开垦的要逐步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下坡地,要采取“坡改梯”措施。
外迁移民首先要尽量在本省(市)非库区安置;本省(市)安置不了的,在邻近省安置;邻近省仍安置不了的,可适当考虑在沿江各省(市)和长江下游滩涂地及其他省(区、市)安置。
要大力支持农村移民以投亲靠友方式自主分散外迁到库区以外的地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对外迁的农村移民,国家将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7•【字号】渝府[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2008〕51号)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重庆库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方针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峡工程移民“搬得出”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好趋快。
但三峡库区仍是全市产业发展最薄弱、就业矛盾最突出的区域,要实现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促进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落户三峡库区(以下简称转移落户库区),加快三峡库区产业发展,促进移民就业,现就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加大财政税收支持(一)凡转移落户库区的项目,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的落户企业,在201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区县(自治县)切块部分,万州区、涪陵区、丰都县、开县、忠县、云阳县等以工业发展为主导的区县,主要用于发展工业。
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重点用于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经委商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年度统筹基金项目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支持。
(三)从2008年起至2010年止,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总额的30%,用于转移落户库区企业的机械、设备搬迁运输费用补助以及库区重点工业项目的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鄂政办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1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抢抓新一轮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机遇,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对口支援和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的重大意义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开展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以来,对口支援在促进三峡库(坝)区移民搬迁安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库区仍然面临加快发展与产业转型双重压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移民就业不充分和收入下降矛盾突出等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继续深入开展对口支援的重大决策,对确保三峡工程安全有效运行,促进库区调整转型、协调发展,实现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目标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把对口支援作为促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的一项政治任务,克服大功告成思想和懈怠松劲情绪,确保对口支援力度不减、质量不降、无缝对接,为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一)总体目标。
2013-2017年,坚持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关注民生、注重基层,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互动发展、合作共赢等基本原则,力争累计落实省内各类对口支援资金200亿元左右。
围绕优化库区产业结构、提升库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库区移民收入和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更加注重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引导资源融合对接,走合作共赢之路,基本形成库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民生共建共享及生态保护体系日臻完善的新格局,不断增强库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实现移民安稳致富和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商务部援藏、对口支援办关于商务系统开展援藏、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援藏、对口支援办关于商务系统开展援藏、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7.04.03•【文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商务部援藏、对口支援办关于商务系统开展援藏、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西藏的发展和三峡库区移民的安置,号召全国各地、中央各部门开展对西藏和三峡库区移民的帮扶工作。
商务部高度重视援藏和对口支援工作,今年计划召开商务系统援藏工作会议和商务系统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会议,为了把会议开好、开实,开出效果,2007年2月在全国商务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已就有关工作做了动员和部署。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商务系统开展援藏工作,应突出行业优势,充分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对西藏商务事业的援助,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援助的方式“以公益捐赠为主,以开展合作项目为辅”,重点是帮助西藏商务主管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及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员素质。
二、商务系统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应重点动员商贸企业到库区开展项目合作,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鼓励优势企业,兴办合资、合作项目,帮助库区发展优势产业,培育特色经济。
三、希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积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为西藏和三峡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地可根据我部已下发的《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项目情况简介》,有的放矢地开展项目推介工作。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07年4月30日前,将项目落实情况以及《全国商务系统援藏、对口支援项目情况表》(附后)报商务部援藏、对口支援办公室(财务司)。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宜府办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持续推进三峡库坝区民生改善、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不断提升三峡库坝区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实现2020年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现就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湖北省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规划(2014~2020年)》和《湖北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十三五”规划》,围绕城镇移民小区综合帮扶、库坝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搭建全方位对口支援合作平台,积极争取数量更多、品质更优的实体经济合作项目,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加快三峡库坝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全市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新引进对口支援项目到位资金100亿元,其中无偿援助资金1亿元。
新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30个以上,库区县区及省内结对对口支援单位引进社会公益项目30个以上。
通过对口支援培训移民各类人才1000人次以上。
三、主要措施(一)抢抓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机遇。
充分利用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今年拟在我市召开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经贸洽谈会的机遇,积极引进对口支援项目。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创优环境,优化服务,全力做好会议筹备和签约项目准备工作,切实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以引进一批重环保、无污染的高质量产业项目为重点,组织力量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展项目宣传推介和招商推介专场活动。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22•【文号】国三峡委发办字[2004]13号•【施行日期】2004.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国三峡委发办字[2004]13号)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三峡工程移民自1993年正式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在库区各级政府、广大移民干部和移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移民搬迁安置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移民搬迁后,由于生产条件、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着许多新问题。
如农村生产安置条件亟待改善;库区的经济发展落后,就业压力大;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差;部分移民中的弱势群体及特困户需要救助;等等。
为确保三峡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的实现,加强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下简称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十分必要,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及《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三峡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峡工程实施开发性移民方针的具体实践,是增强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能力,提高移民安置质量,保证移民稳定致富的有效措施。
库区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和增强移民创业就业的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增加移民收入、改善移民生活质量为重点,开展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要坚持实行开发性后期扶持方针,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努力调整农村产业、产品结构,扩大就业门路,使移民尽快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促进库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11•【字号】渝办发[2004]339号•【施行日期】2004.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的通知(渝办发[2004]339号)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大纲》要求,认真组织编制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为了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移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作配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在2005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要确保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
具体工作方案,由市移民局另行制订。
三、规划编制要认真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目标,深入调查,科学分析,民主决策,确保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按照“分省市负责,县(区)为基础”的原则,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编制的规划经市移民局组织审核后,由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移民局备案;全市的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三峡办备案。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为确保三峡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和“实现库区社会长治久安”目标的实现,中央正式启动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报告
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报告提请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移民工作回顾2010年是三峡移民搬迁安置向三峡后续工作过渡的对接年。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重庆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库区各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国务院3号文件和国务院三峡建委的决策部署,按期完成移民工程建设扫尾任务,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目标顺利实现;有序启动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移民搬迁安置与三峡后续工作实现有效对接;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和移民就业,库区经济稳步增长;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库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稳妥化解各类矛盾,库区社会总体稳定,按期实现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各项目标。
(一)成功保障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至175米。
把三峡移民工程扫尾作为库区工作的首要任务。
坚持投资、工期、安全、质量“四个控制”,以库周交通、专业设施复建、孤岛功能恢复为重点的105个移民工程扫尾项目全面完成。
争取中央统筹资金4.1亿元,解决影响移民居住安全、影响175米试验性蓄水、影响库区稳定的个案9个。
移民包干补偿投资结算圆满完成,移民工程财务总决算顺利启动。
加强175米试验性蓄水安全监测与防范,着力抓好奉节、巫山两座县城,奉节县安坪镇、云阳县龙角镇、开县汉丰镇、忠县洋渡镇、渝北区洛碛镇的地质整体稳定性监测预警,重点防范4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处置巫山县龚家坊危岩、奉节县鹤峰乡场镇滑坡、云阳县凉水井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搬迁避让2054人,整治19个重点饮用水源地,重庆库区无重大灾害事故、无人员伤亡、无疫情发生。
三峡水库首次蓄水至175米,移民工程初步经受了坝前高水位运行的考验。
(二)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有序启动。
把配合国家编制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作为库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先后听取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编制推进情况汇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技术单位对接,争取重庆库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成果的最大化。
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渝府发(2009)68号】
渝府发〔2009〕6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09〕47号文件批复了《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现将国办复函和《总体方案》印发实施。
市政府在《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中,将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安排,分年下发工作要点。
《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渝府发〔2009〕33号)已经下发,请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改革试验各项工作。
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于7月底前将今年上半年改革试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报送市统筹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各部门推进改革试验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09〕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报来的《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收悉。
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精神,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先行先试,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为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借鉴。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将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远机制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2010年全市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2010年全市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2•【字号】宜府发[2010]006号•【施行日期】2010.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2010年全市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0]0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2010年是三峡工程运行管理全面发挥效益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抢抓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新机遇的关键一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国对口支援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全市对口支援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促进三峡工程移民安稳致富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峡建委第十七次会议和全国对口支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实施全国对口支援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围绕三峡库区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优势产业培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影响库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切实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抢抓机遇,创新思路,乘势而上,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市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2010年全市对口支援的目标任务概括为“32221”,即:争取全市对口支援项目到位资金30亿元,新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20个,新引进社会发展项目20个,通过对口支援为库坝区安置移民就业2000人,培训各类人才1000人。
三、重点工作(一)精心搭建平台,着力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
2010年,我市要重点组织和参与三类对口支援主题活动:一是积极配合参与国务院三峡办组织开展的一系列考察活动。
包括三峡库区与海外华人经济圈交流合作活动、“浙商三峡行”活动、东部发达地区向三峡库区产业转移主题活动及广西南宁三峡库区产品推介活动等。
二是积极配合组织举办16省市对口支援湖北省三峡库区经贸洽谈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17•【字号】宜府办文〔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6〕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对口支援合作规划和全省对口支援工作规划深入实施的关键一年。
为抢抓新一轮对口支援机遇,实现“两个率先、两个进位”,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坝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全市库坝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引进对口支援资金100亿元,其中无偿援助资金8000万元以上。
新引进重大经济合作项目10个。
通过对口支援安排移民就业1000人,开展移民技术培训1000人。
积极争取重大援建基础设施项目,援建和改造一批学校、卫生室、文化站、体育场和福利院。
深化对口支援合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
通过对口支援,促进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移民整体脱贫、安稳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培育优势产业。
坚持把对口支援培育优势产业作为推动库坝区经济发展、促进移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
积极争取支持发展生态农业,推进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引进企业与库坝区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合作,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
通过对口支援,发展新型工业和支持现代服务业,探索积极消费、生产融合发展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充分发挥库坝区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以三峡大坝旅游景点免费、三峡旅游转型发展为契机,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统筹规划三峡区域旅游深度融合、保护开发,促进三峡旅游品牌做大做强,带动生态观光农业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工程湖北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鄂政发[1996]1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工程湖北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工程湖北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鄂政发〔1996〕13号1996年1月29日)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建在湖北,为湖北经济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支援和服务三峡工程建设,尤其是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是湖北对国家应尽的职责。
我省库区(含坝区,下同)四县地处“边、穷、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缓慢,人民生活水平偏低,又是三峡工程的坝区库首,淹没损失大,搬迁安置的回旋余地小,且搬迁时间紧迫,移民任务艰巨而繁重。
为了真正落实国家关于开发性移民的方针,确保三峡工程顺利建成,确保移民安居乐业,库区长治久安,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结合库区实际,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在建设项目安排上重点倾斜(一)省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库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围绕改善投资环境,在“九五”期间,给库区安排一批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尤其要积极帮助秭归县、巴东县、宜昌县、兴山县搞好码头建设;通过在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等安排上的重点倾斜,帮助库区各县加快公路建设。
(二)省有关部门要在对库区现有资源、工业基础等作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库区各县落实一、二个能带动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拓宽移民安置环境容量的工业骨干项目,优先考虑进入全省工业“九五”计划笼子。
(三)由省计委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把库区各县农业开发作为特例,争取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
要认真实施省编发的《三峡库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目前,要在库区各县上一、二个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和优质农特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年修订)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1.08•【文号】国务院令第588号•【施行日期】2011.01.0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01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三峡工程建设,促进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三峡工程建设移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三峡工程建设,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统筹使用移民资金,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产、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为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条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应当与三峡库区建设、沿江地区对外开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国家扶持、各方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三峡工程淹没区、移民安置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群众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国家统筹安排,正确处理移民搬迁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第六条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实行移民任务和移民资金包干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对三峡工程建设移民依法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测算、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省(直辖市)负责、以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是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管理机构负责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
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并设立三峡工程建设移民管理机构。
三峡工程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三峡工程建设移民管理机构。
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开始实施
03 03 0 4 开裂 时 防 渗, 防渗墙 开裂后 , 随 着 防渗墙开裂 位置 的 上移 , 墙下 的最 大渗 透 坡降
置 升高而增大 ; 而防渗墙 下基岩坡 降随开 裂位置
表 4 不 同水 头 差 下各 工 况 最 大渗 透 坡 降 表
项 目之 一 , 计 2 1 底 前竣 工 。 预 0 0年
全 国 对 口 支 援 三 峡 库 I, 民 工 作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开 始 实 施 l移 K
在对 1支援三峡库 区移民工作进入新 阶段 之际 , 2 1 经国务院批复 的《 全国对 口支援 三峡库区移 民工作五 年( 08— 20 21 0 2年) 规划纲要》 开始全面实施。规划纲要对未来五年支援库区人力资源开发 、 社会事业 发展 、 基础设施建设 、 发展特 色优势产业 、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进行了部署 。
李郴娟等 : 闸坝防渗墙开裂 的数值计 算与分析
20 0 8年第 6期
表 4是防渗墙 未开裂 时 以及分 别在 0 2 .6 m、
值逐 渐变 小 ; 而且 , 着水 头差 的不 断加 大 , 大 随 增
的速度 也加快 了 。 综 上所述 , 出逸 点 渗透 坡 降随 防渗 墙 裂缝 位
位 置升高 而有 所降低 , 说明开 裂位置愈 高 , 的阻 墙 水能力减弱 , 进而墙 内及墙下坡 降相应 减小 。
贾 召 文 (9 9 )男 , 17 - , 四川 绵 竹人 , 助理 工 程 师 , 事 水 电工 程技 术 从 与管 理 工 作. ( 任 编辑 : 燕 辉 ) 责 李
水 电 四局 成 立 五 十 周 年
l 0月 1 8日, 中国水 电四局成立五十周年庆祝大会在西宁市 隆重举行 。水 电四局历经半个世纪艰辛发展 , 几代 四局 人肩负国家水 电建设重任 , 踏浪江河 , 先后承担 2 0余项国家重点 工程施工 , 0 独立 或参建 了 5 0余座水 电站的建设 , 总装 机达 200万千瓦。四局人 自强不息 、 0 勇于超越 , 实现 了领导体 制 、 经营机制 、 管理方式 、 产业结构 的巨大变革 , 尤其 是近 年来在中国水 电集团发展 战略的引领下, 企业产业结构从 水电领域向非水电和投融资领域延伸 , 从国内市场 向海外 市场 延 伸 , 现 了跨 越式 发 展 。 实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6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93.08.19【实施日期】1993.08.1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6号)《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已经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第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8月19日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的移民安置工作,保证三峡工程的顺利进行,促进三峡库区的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移民安置工作,统筹使用移民经费,合理开发资源,以农业为基础、农工商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多产业、多形式、多方法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三峡库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第四条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坚持国家扶持、政策优惠、各方支援、自力更生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三峡工程淹没区和安置区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国家统筹安排。
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应当与三峡库区建设、沿江地区对外开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以促进三峡库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并为三峡库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五条实施开发性移民方针,发展三峡库区经济,应当依靠科学技术,重视教育和智力开发,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鼓励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第六条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分省负责、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开发管理机构主管三峡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
湖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的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三峡工程移民开发管理机构。
三峡工程淹没区、安置区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县的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三峡工程移民开发管理机构。
第二章移民安置第七条建设三峡工程,必须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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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二OO八年三月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2008年3月6日国务院批复目录前言一、对口支援工作进入新阶段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规划范围(三)基本原则(四)规划目标(五)支援重点三、支援三峡库区人力资源开发(一)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促进劳务输出(三)培训农村移民致富带头人(四)促进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与交流四、支援三峡库区社会事业发展(一)重点支援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二)社会事业对口支援目标(三)加大对库区社会事业的政策支持(四)有关省市组织实施好社会事业对口支援项目五、支援三峡库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基础设施支援重点向农村地区延伸(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三)支援省市要继续加大对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六、支援三峡库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一)按照有利于增加移民就业、有利于库区水环境安全、有利于增强库区自身发展能力的原则开展产业合作(二)围绕库区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合作(三)产业合作向综合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布局(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库区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五)支援省市要引导本地企业与库区开展产业合作七、支援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把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二)有关部门要从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强对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三)支援省市要积极探索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援方式和途径八、湖北省、重庆市要把对口支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二)协调落实好国家扶持库区发展的各类项目和资金(三)加强与支援省市的沟通和协调(四)加大对库区发展的扶持力度九、对口支援工作的保障机制(一)建立政策扶持机制(二)建立省市对口支援长效机制(三)完善库区受援服务机制(四)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前言三峡库区是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长江“黄金水道”的组成部分和全国重要的电力供应基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峡工程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库区广大移民舍小家、为大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付出了巨大代价。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于1992年做出了开展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工作)的重大决策。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继续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对口支援工作进入新阶段16年来,全国20个省(区、市)、10个大城市以及国家50多个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截至2006年底,对口支援共为三峡库区引进资金318亿元,其中社会公益类资金26亿元,经济建设类资金292亿元。
支援方通过接收安置外迁移民和劳务合作,促进了库区移民搬迁和就业;通过援建基础设施,改变了库区城乡面貌;通过开展产业合作,加快了库区经济发展;通过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了库区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进步;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交流,促进了库区改革开放和机制创新。
对口支援工作对库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2年至2007年,三峡库区生产总值由152亿元增加到164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8.86亿元增加到112亿元。
库区的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库区基础十分薄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和稳定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库区人多地少,环境承载压力较大;产业发展滞后,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移民收入增长缓慢;县乡财政困难,社会保障能力较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相对落后;水污染防治、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势必影响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势必影响三峡库区可持续发展。
随着三峡枢纽工程即将完工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对口支援工作也从援助移民搬迁安置转入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的新阶段。
库区的稳定和发展既需要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和艰苦奋斗,也需要国家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切实把对口支援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良好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扶贫与开发并重、政府援助与企业合作并行,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强化政府责任,纵横合力、联手共建、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开创对口支援工作的新局面。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支援方包括20个省(区、市)、10个大城市,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
受援方包括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恩施自治州巴东县;重庆市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开县、忠县、石柱县、丰都县、涪陵区、武隆县、长寿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市,共计19个县(市、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对口支援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技术合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推动支援方和受援方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
既要优先解决库区目前面临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与移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提高人口素质,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特色产业,增强库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稳定对口支援结对关系与广泛开展经济合作相结合。
继续坚持有关部门和省市共同支援库区,巩固和发展纵横合力的支援方式,保持结对支援关系不变。
鼓励支援省市与库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经济合作。
(四)规划目标。
2008—2012年对口支援工作的目标是:把三峡库区的发展、移民的生活安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使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
有关省市援助库区公益性项目资金总额不少于5亿元,重点帮助解决影响移民生产生活的行路、上学、就医、饮水、用电问题;帮助库区引入经济合作项目不少于300个,引入项目合作资金不低于30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接收移民劳务不少于5万人次,基本解决移民零就业家庭问题;结合移民迁建安置,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
通过对口支援,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过库区广大干部群众和支援方的共同努力,用8—10年的时间,使库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公共服务和城乡居民生活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五)支援重点。
突出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培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影响库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人力资源开发。
强化劳动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发挥库区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缓解库区环境压力。
——社会事业发展。
解决库区教育落后、医疗卫生条件差、文化设施薄弱和科技水平低等问题,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移民稳定安置。
——基础设施建设。
在支持交通、水利、电力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搞好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库区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绿色食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旅游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移民安稳致富。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重点引入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提高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的效益和水平,支持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三峡工程和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三、支援三峡库区人力资源开发(一)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充分利用支援方在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发挥政府的组织服务和政策引导作用,调动部门、企业、社会机构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库区积极推进人才开发战略,把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从根本上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和劳动力就业压力。
(二)促进劳务输出。
把库区劳务输出作为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和重要考核指标。
对口支援双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在劳动力培训、输出、接收等方面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能,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落实好劳动力培训资金。
引导并支持库区与发达地区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校企联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劳务合作。
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设施、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基地援建力度。
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计划时,要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社会团体要在库区移民培训和创业、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培训农村移民致富带头人。
在对移民劳动力普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支援库区开展农村干部、专业生产大户、农业生产骨干、农村经合组织带头人、农村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移民妇女骨干参加培训的比例不低于40%。
为库区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移民致富带头人,提高移民自主创业能力。
重点开展现代养殖、种植等实用技术及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知识培训和经验传授。
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农村移民致富带头人到发达地区学习,提高他们带动一方移民致富的能力。
农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西部现代农业人才培训计划在库区的实施规模。
组织农业高等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发达地区农业专家深入库区进行技术指导。
组织实施新型移民创业培训工程等人才开发项目。
五年培训移民致富带头人5000名,做到村村都有致富带头人。
(四)促进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与交流。
围绕库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有现代经营理念,有开拓管理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教师和文化艺术骨干的培训。
西部开发办在实施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要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
拓展发达地区与库区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渠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口支援活动。
五年培训各类专业人才5000人,交流干部100人。
四、支援三峡库区社会事业发展(一)重点支援农村社会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