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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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工作制度为扎实推进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结合“夜访”,在全县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的原则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带案下访的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带案下访,重点在乡镇。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应针对本乡镇、本部门群众上访的老案、难案,明确一位领导牵头,组织工作组到案发地调查化解,力求做到“案结事了”。要结合“夜访”,突出下访重点,着力解决进京赴邕上访案件,上级联席会议交办非正常上访案件,上级信访部门立案交办信访案件,以及各地排查出的重点、热点、难点信访案件。县委、县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夜访”、带案下访,深入实地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责任部门要负责写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带案下访案件由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办公室筛选后摘报带案下访领导确定。各乡镇、各部门领导要积极主动“夜访”、带案下访,认真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信访案件。通过领导“夜访”、带案下访,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三、带案下访的实施步骤
(一)梳理摸排。由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办公室对交办和排查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登记造册,对需要领导干部带
案下访的案件逐一列出名单、建立台账,逐案落实带案下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
(二)制定日程安排。对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交办和排查的重点信访案件,由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办公室制定出具体的日程安排,报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三)分析案情。带案领导要提前召集有关部门对案情逐个进行分析研究,调查取证,找出问题的症结。
(四)约谈上访人。领导带案下访要亲自约见上访人,认真听取上访人的诉求和意见。案件约谈过程中,适时对上访群众进行有效的法律引导和宣传解释。
(五)解决问题。带案领导、责任部门在对下访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在结服(办理结果要让信访人信服并息诉息访)上下功夫,对结而不服的案件,要明确责任,落实稳控措施,确保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取得实效。
(六)登记建档。对领导带案下访的案件,要建好相关档案,包括案件台账、登记表、结案报告,做到一案一卷。
四、带案下访工作要求
(一)注重方式方法。在方式方法上要因地制宜。做到“五个结合”:即夜访与日访、下访与走访、约访等形式相结合;上级领导下访与当地领导信访接待日相结合;下访与共性问题专项调研、督查指导、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接待群众、调处问题与到基层讲政策教方法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实抓好“夜访四项”、“四知五包”和“四个一定”工作。
“夜访四项”:一是建立夜访工作制,实行每月两访。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月夜访不少于两个晚上,夜访的对象主要是涉法涉诉、“三大纠纷”等全县各类重点信访问题。二是建立信息收集制,实行每事一记;翔实记录夜访时间、对象以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意
见和建议,建立民情档案。三是建立回访反馈制,实行每事一复。对走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在15天内告知信访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实行每月一查。成立夜访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干部夜访活动开展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夜访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知五包”:“四知”即“知基本情况、知户情民意、知热点难点、知解决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五包”即“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和包依法处置措施”,做到问题不化解不放过,不化解不撤销,一包到底。
“四个一定”:一定要跟信访人见面,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有的放矢;一定要深入摸清摸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信访问题真伪;一定要对信访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分轻重缓急给予处理;一定要把群众信访问题办理结果、情况答复给信访人,让信访人在答复书上签上个人意见,并报告县大接访办归档备案。
(三)落实办理责任。领导带案下访,关键在提高实效,重点在加强调处。各责任部门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主动承担化解信访矛盾的责任。对于领导下访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实行领导和部门包案负责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督查督办。要完善督查反馈机制,加强跟踪回访,带案下访领导要经常了解和督促下级单位和责任部门做好信访事项的调处工作,督促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对因工作不负责,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及有关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