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弱势群体机会公平
让弱势群体拥有更多的机会——以罗尔斯公平机会原则为视角
让弱势群体拥有更多的机会——以罗尔斯公平机会原则为视角战涛【摘要】美国当代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提出了正义的公平机会原则,要求所有人都应该有获得公职和社会职位的平等机会.本文是在分析罗尔斯正义论的公平机会原则的基础上,从机会平等的视角出发,探讨我国弱势群体"没有机会"的社会原因和改变他们"没机会"现状的措施.【期刊名称】《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21)001【总页数】3页(P13-15)【关键词】机会平等;弱势群体;保护措施【作者】战涛【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2.22“不怕苦就怕没机会”已经成为现在弱势群体的共同心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地区的差距、贫富差距及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在逐渐加大。
贫富差距的扩大使社会上产生了一部分群体,我们称之为弱势群体。
而弱势群体的产生并非仅仅是贫穷的原因,还包括机会公平。
目前,弱势群体在机会公平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罗尔斯非常重视“最少受惠者”的机会平等。
他从社会基本结构考察机会公平问题,强调要关注每一个人的机会平等。
他的这一思想将有助于更好地做好弱势群体的工作,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罗尔斯公平机会原则思想的阐释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公平机会原则阐释为:“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这一原则要求公职和社会职位在形式上是开放的,而且要求所有人都应该有获得他们的公平机会,以保证那些拥有同等天资和能力并有同样意愿的人们具有相同的机会。
在罗尔斯看来,公平机会原则的作用就在于保证社会合作体系成为一种“纯粹的程序正义”。
这种纯粹的程序正义使人们无需追溯无数的特殊环境和个人的复杂情况,而只是从一种普通的观点判断社会基本结构的安排。
罗尔斯的正义观对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
伍 淑
( 中南大 学公共 管理 学院 , 湖南 长 沙 4 0 ) 1 8 0 3
摘要:社会 的不断发展 , 国福利制度 的不断完善 ,需要 我们 时刻从正义 的角度思考 问题 。 护弱势群 体 的利益 既是 各 保
二 、罗尔斯的正义观
通 过 对 正 义 论 的分 析 , 弱势 群 体 社 会 保 障 的 角 度 出 发 ,可 从
以 从 以 下 几 个 观 点 去 总 结其 正 义 观 。
首 先 , 社 会 结 构 上 说 , 为 分 配 正 义 的 问题 一 旦 被 看 作 是 像 由长 短 不 齐 的 木 板 做 成 的 木 桶所 能装 的水 位 是 由最 短 的 那块 决 从 因 自 由和 平 等 的 公 民 之 间 的 公 平 的 合 作 体 系 ,就 应 该 考 虑 如 何 正 定 的 一 样 ,社 会 发 展 的水 平 是 由 最 底 层 的 人 的 发 展 水平 决 定 的 。
因此 , 解决这 些问题 , 重要的还是尊重他们 , 助他们 , 要 最 帮
培 提高他们 充 分 体 现 正 义 , 尔 斯 将 这 些 正义 表 述 为 几 个 原 则 。归 结 起 来 就 并从制 度上 保障他们的权利 、 养他们的主人翁精神 , 罗 个 基 本 观 点— — “ 有 社 会 基 本 善 一 自由 、 会 、收 人 和 财 富 的道德 水平 。这 样 ,才有 可能解决城市 民工 问题 ,从而促进城市 所 机 推 及 自尊 的 基 础一 都 应 被 平 等地 分 配 , 非 对 这 一 些 或所 有社 会 基 文 明发 展 , 动 社 会 进 步 。此 外 ,只 有 在 保 护 了 弱 势 群 体 利 益 的 除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其著作《正义论》被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
书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差异原则和自由原则,用以指导社会制度的构建和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一、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倡导的第一条正义原则。
它要求任何社会制度应当最大限度地提高弱势群体的利益,即最不幸福的人的利益。
具体来说,就是要确保社会上所有人的基本社会经济地位最低的人可以在社会上得到最大的好处。
这个原则还规定了一种分配原则,即所得的不平等只有在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且开放机会的条件下才能出现。
这是差异原则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允许和支持合理的不平等。
差异原则的意义在于它充分考虑了社会中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这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非常重要的一步。
由于差异原则的存在,弱势群体可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照顾,从而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公平的资源分配。
同时,差异原则还规定了合理的分配原则,使得社会不同的财富分配是可接受的,这可以缓解社会激烈的财富分化现象,更好地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
二、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罗尔斯倡导的第二条正义原则,它旨在保障个人自由和利益的平衡。
自由原则要求任何社会制度必须确保每个人都有完整的基本自由,包括思想、言论、信仰、结社和自我实现等方面的自由。
这个原则还规定了一种分享自由的原则,即所有人享有同等的基本自由,同时限制这些自由只有在遵守其他自由原则和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才可以实现。
自由原则的意义在于它保障了每个人的基本自由,通过平衡不同的自由之间的竞争关系,保证了个人利益的平等和公正。
在一个没有自由的社会中,人们甚至很难体验到正义和公正,而自由原则则不仅可以保证人们享有自由,还能够确保这个自由不损害其他人的自由和利益。
正是因为自由原则存在,每个人才能在社会上自由发展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总之,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和自由原则为我们搭建起实现社会正义的框架,它们为社会制度的构建和公正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让弱势群体拥有更多的机会——以罗尔斯公平机会原则为视角
差 距 扩 大的 现 象。 在按 劳 分 配为 主 体 多种 分 配 方 式 并存 的 制 度 下 , 高 收 入 者 充 分 利 用 自己 的优 势 增 加
公 平 的机 会 , 他们 将 很 难 走 出贫 困 的 怪 圈。 掉 贫 穷 的“ 子 ” 目前 , 摘 帽 。 “ 富二 代 ” “ 、 穷二 代 ” 甚 至 “ 富三 代”“ 、 穷三 代 ” 的 出现 就 是 一 个有
下 , 每 一 个成 员都 能得 到 实 际利 使 益 。他 所 强调 的 是 平 等 分 配 , 不 而 是 平均 分 配 , 种 平 等 包括 机 会 平 这
等。 不 难看 出 , 尔斯 的机 会 公 平 罗
产权 制度 存 在 缺 陷 , 么社 会 中就 那 会 有 一 部 分 人 因 为这 种 财 富 和权 利 的 分 配 不平 衡 而 处 于 弱 势地 位 。
者” 罗尔斯认 为,最少受惠者” 。 “ 是 指与 某一 “ 定的社会 地位 ( 特 比方
为现在弱势群体的共同心声。 改革
开放以来。 随着我 国市场经济的发 展 ,生产 效率大大提 高 ,人 民的
生 活 水 平得 到 很 大的 改善 ,但 与
此 同 时 。地 区的 差 距 、 贫 富 差 距
社 会 权 利 的 划 分 。 果 分 配 制 度 和 如
依 赖 积 累起 来的 财 富 资 本 。 由此 , 社 会 强 者 可 凭 借 财 富 资 本 的优 势 占据 更 多的社 会 财 富 , 而社 会 弱 势 者 则 只 能 长期 处在 弱势 状 态 下 。 社 会 强 者 也 必 然 拥 有 更 多 的发 展 机
部 分 群体 ,我 们 称 之 为 弱 势 群
体 。 而 弱 势群 体 的 产 生 并 非仅 仅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罗尔斯在《正义论》里提出了他的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个原则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哪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第14页)。
对此,下文将予以评析。
(1)把平等与不平等都放入正义的篮子卢梭主张实现平等而排斥不平等,他说不平等是罪恶的原因和结果。
功利主义主张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不提“每个人的幸福”,意即允许不平等的存在。
罗尔斯既主张实现平等也主张允许不平等,只是要用平等的理念限制不平等,即必须符合“对每个人有利”的条件。
罗尔斯的特点就是把平等与不平等都放进了同一个正义的篮子。
罗尔斯说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实际上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是长期以来早就被学者们熟知的原则,1868年美国宪法的第十四修正案,首次用法律条文确立了这一原则,需要加以评析的是第二个原则,即关于不平等的原则,亦即所谓的差别原则。
既然罗尔斯把平等的全体一致的状态认定为“公平的正义”,那么他为什么要允许不平等的存在呢?在“正义的主题”这一节中他写道:“这类不平等是深刻的不平等,……然而人们大概并不能通过诉诸功过为这类不平等辩护。
假使这些不平等在任何社会的基本结构中都不可避免,那么他们就是社会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
意思是因为不可避免,所以迫不得已把不平等也纳入“正义的主题”。
可是,为什么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呢?罗尔斯没有说。
给某些不平等冠以正义之名的理由是什么?罗尔斯也没有说,他的注意力在于如何限制不平等以实现平等理念,而不是正面论述不平等现象。
实际上,不平等之所以是正义的,不是因为它得到了“最少受惠者”的同意,而是因为其本身具有正当性。
罗尔斯谈“分配”的正义,但分配什么?当然是分配生存、发展所需资源,这些待分配的资源是哪里来的?当然由人们付出劳动和智慧而创造出来。
由于每个人的“付出”不平等,那么每个人的“得到”也随着不平等,这应该说是正当的,或者说不平等分配是正当的。
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机会平等思想
平 等 所 考 虑 的 问 题 ,而 只 要 职 位 和 地 位 在 形 式 上 向 每 个 人 都 开 放 就 行 了 。 二 是 实 质 上 的平 等 ,意
认 为 ,在 机 会 平 等 的条 件 下 ,公 职 和 职 位 应 该 对 每 一 个 人 开 放 。罗 尔 斯 的 平 等 ,既 是 指 从 结 果 上 看 个 人 的地 位 、财 富 的 状 态 ,也 是 指 每 一 个 个 人
同 的 能 力 成 为 国 家 公 务 员 呢 ? 这 个 不 是 形 式 上 的
罗 尔斯认 为 , “ 所 有 的 社 会 基 本 善 — — 自 由 和 机 会 , 收 入 和 财 富 及 自尊 的 基 础 — — 都 应 被 平 等 地 分 配 ,除 非 对 一 些 或 所 有 社 会 基 本 善 的一 种
相 同 的社 会 职 位 和 竞 争 机 会 时 ,能 够 拥 有 大 致 相 同 的成 功 前 景 ,这 样 就 有 利 于 避 免 因 为 某 些 偶 然 因 素 而 造 成 的 职 位 分 配 有 失 公 平 的 情 况 j 。
一
可 能 追 求 公 平 ,力 求 机 会 平 等 , 以保 证 让 每 一 个
育 的 机 会 、就 业 的 机 会 等 。
第 一 ,人 一 生 下 来 就 是 不 平 等 的 ,这 就 造 成
这 里 似 乎 存 在 一 个 平 等 悖 论 ,若 坚 持 形 式 上
人 们 在 后 来 的 机 会 面 前 是 有 差 异 的 ,如 地 域 的 不
的 平 等 ,则 那 些 手 段 较 少 的 人 的 平 等 权 利 就 得 不 到 保 障 ,若 坚 持 实 质 上 的 平 等 ,则 那 些 手 段 较 多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重要人物,其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有着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在其代表作《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这两个原则构成了其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特点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二、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权利。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强调在公正的社会制度下,每个人都应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自由权利。
平等自由原则的特点在于其普遍性和无差别性。
它要求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种族、性别、财富等因素的影响。
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享有平等的权利。
三、罗尔斯的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不平等应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二是这些不平等应被合理地解释为对才能和贡献的认可。
这一原则旨在解决社会财富和资源分配的正义问题,强调在保障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差异原则的特点在于其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强调社会不平等应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它要求在分配社会财富和资源时,应考虑到每个人的能力和贡献,以及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境遇。
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弱势群体能够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两个原则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实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制定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时,应遵循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同时,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
此外,还应建立一个公正的税收制度,通过税收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罗尔斯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公平正义理论被广泛地研究和应用于社会公正与分配领域。
本文将对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进行深入解读,探讨其核心概念、原则以及对社会公正的影响。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罗尔斯认为,公平正义是一个社会应当追求的重要价值,而不同于功利主义或自由主义等其他理论,他的公平正义理论注重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纠正和修正。
在罗尔斯看来,个体的社会地位和资源分配应当基于一个公平的基准,以确保社会中最为弱势群体能够获得足够的关怀和支持。
核心概念:原初地位和最大化最低机会原初地位罗尔斯提出了概念“原初地位”,指的是个体在一个虚构的初始社会环境中所处的地位。
在这个初始状态下,个体不知道自己属于何种社会群体,也不知道自己将来的能力和资源分配情况。
这种“无知”的状态有助于消除个体之间的偏见和偏好,并形成一个更为公正和客观的参考点。
最大化最低机会罗尔斯认为,在决定资源分配和社会制度时,应当优先考虑最为弱势群体的利益。
他提出了原则:在保证任何人获得最高可能机会时同时确保底线水准。
也就是说,在追求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同时,不能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陷入极度贫困和无助境地。
公平正义原则:差别原则和尊重人格原则差别原则差别原则是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中最为核心的原则之一。
根据差别原则,任何不平等现象只有在对最不利群体产生积极影响的情况下才能被接受。
也就是说,不平等与资源分配只有在促进整个社会福利并改善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群时才具备合理性。
尊重人格原则尊重人格原则是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中另一个重要的原则。
它强调无论个体所拥有的具体能力和资源如何,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拥有自己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人格尊严,并受到公平对待。
这一原则旨在消除歧视和偏见,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潜力。
公平正义理论对社会公正的影响重分配与福利制度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对福利制度提出了重要启示。
根据他的观点,在分配资源和权力时,应当优先关注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经济弱势或身份受压迫群体。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重要人物,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该理论的核心在于两个基本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意义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首要原则,它主张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和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正义的基础,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尊严和价值。
2.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第二个原则,它主张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不平等应有利于社会中最不利者的利益;二是这些不平等应被公平的机会公平地安排。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正义的实质,即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来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三、两个原则的内在联系与现实意义1. 内在联系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是相互联系的。
前者强调了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后者提供了基础;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分配正义要求。
两者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内容。
2. 现实意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强调了人人平等的观念,为建设公正、和谐的社会提供了理论支持。
其次,差异原则提倡公平的机会安排,有助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最后,该理论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使其在制定政策时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四、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应用与挑战1. 应用领域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政治领域,该理论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理论支持;在经济领域,它为公平的市场经济提供了指导原则;在社会领域,它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弱势群体机会公平
罗 尔 斯 也批 评 机会 按 照 能 力 高低 来 该 自在地作为 目的而实存
会体系 中的最初地位如何 ,也不管他们 生来属于什么样的收
L QU I S E 7 AO JAN H 一 D
从 罗 尔斯 的正 义原 则看弱 势群体机 会公 平
着, 每个 人 都 应被 当作 目的 而不 是 手段 。“ 社会 体 系 的设 计 在 中, 我们 必 须 把人 仅 仅 作 为 目的而 决不 作 为 手段 。” ” 罗 … ”
与效率的矛盾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 , 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 民 人
的生 活 水平 得 到 很 大 的改 善 , 不 可否 认 , 区差 距 、 富差 但 地 贫 距 及 城 乡之 间的 差距 还 很 突 出 。从 严格 意 义 上讲 ,如何 解 决 好 改 革 进 程 中 出现 的 贫 富 差 距 ,解 决 好 弱 势 群 体 的利 益 问 题 ,效 率优 先 兼顾 公 平 做 到正 义 ,是 和谐 社 会 发展 的关 键 问 题 。当前 , 国政 府 重 视 弱势 群 体 的物 质 补偿 , 仍 然 缺 乏对 我 但
的前 提 下减 弱 不 平等 ,并且 尽 最 大可 能 保 障处 于 不利 地 位 者
的基本需求 。本 文试图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出发 , 探讨我国
等, 而没有做 出努力来保证一种平等的或相近的社会条件 。
资 源 的最 初 分 配 总是 受 到 自然 和 社 会 偶 然 因素 的强 烈 影 响 , 现存 的收 入 和 财 富分 配方 式 就 是 自然 禀 赋 ( 自然 的 才 干 、 即 能 力 等 )的先 前 分 配 累 积 的结 果 ,这些 自然 禀赋 的运 用 受 到 社 会 环 境 以及 诸 如 好 运 和 恶 运 之 类 偶 然 因 素 的有 利 或 不利
浅论《正义论》公平的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的现实意义
浅论《正义论》公平的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的现实意义摘要:作者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以来影响最深的美国政治哲学家,这本书是基于二战之后美国政局不稳,国内的民权运动和学生运动频发,国家经济下滑,国民间贫富差距日益增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发表了《正义论》来探讨社会矛盾,提出平等自由、公正机会等解决方法。
本文就书中理论篇中的一点: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进行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公平的机会平等、差别原则一、公平的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基本内涵罗尔斯提出了正义二原则:平等的自由原则、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
平等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基调,甚至可以认为“正义就意味着平等”。
平等我们可以认为一种是本质上的平等,即我们从出生所具备的独特的人格和尊严感的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第二种是强调我们生而为人而具有的权力的平等,包含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等自然权利。
第三种是人作为目的的平等,每个人作为目的都是平等的,不能纯粹地将他人作为手段来考虑,除此之外,第四种是社会资源分配的平等。
公平的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二原则的内容,其本质是确保平等的机会和利益分配的平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对第二正义原则进行了表述:“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机会平等原则不能独立而存在,它要与差异原则结合起来使用才能真正保证财富和收入的分配的正义。
此外,第一原则和第二原则还有顺序上的区别,第一原则优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的满足必须以不违背第一原则为基础。
机会的公正平等的具体内涵是为具有相同天赋的人提供同等的资源和社会条件的保障。
而要想做到这些,就需要实质上的机会平等,社会资源如教育资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平等分配,对在自然天赋和社会禀赋上存在劣势的人进行相应的补偿,以彻底排除这些偶然因素对人们以后生活造成不平等影响,使所有人都有能创造更好生活前进的同等机会。
从罗尔斯《正义论》角度看待教学公平问题
◇ 20年1月 第l期 ◇ 08 O 0
从罗尔斯 《 正义论 》角度看待教学公平问题
王振达 复旦 大学社会科 公平在微观教 学层面的体现 ,对于教育公平 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教学 中,面对学
生差异 的现实存在 ,对公平的追求往往陷入 困境。罗尔斯的 《 正义论 》对于我们处理教学 中的差异、实现教 学公平具有重要
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遵循这一原则较大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们身上至少在某一阶段比方说早期学校教育期间是这那些更容易遭受挫折的孩子如果要获得合适的表现和成长的机会就必须在教学中得到更多的考虑和支持这也是补偿性教育的必要性所在
罗尔斯指出 , 正义是调节人们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 , 一 个社会的正义原则可以用来指导人们选择正确的利益分配 和社会安排方案 , 解决社会 的不平等问题。他认 为,在原初
状态下 , 人们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 : 第一个是平等的 自由原 则: 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 的最广泛 的基本 自由体系相容
的启 发 意 义 。
【 关键词 】 教学公平 差异 正义
一
、
教学 公 平是 教 育 公平 的体 现
围和程度 。当教师依据学生的天赋、出身、教育背景采取不 同的教学交往策略时 ,实 际上是采取 了不平等 的教学策略 , 这种不平等的教学策略是否公平 , 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教师 对公平的理解和认识 , 有赖 于教师的教学水平 , 有赖于教师
平等 ,罗尔斯 ( o n R w s Jh a l )的 《 正义论 》对此具有重要
的启 发 意 义 。
从三四十至七八十不等, 在这种条件下谈教学公平 。 教师往 往 陷 入尴 尬 的境 地 。一位 教 师 在课 堂 上帮 助 一 个学 生 时 , 发 现班上其他学生有的已经趴在 了桌上, 的开起 了小差 , 有 也 有儿个发牢骚说老师偏向。这位老师困惑了:“ 难道在班级 授课 制 的 课堂 上 ,差 异是 ‘ 公平 ’难 以逾 越 的 一 道坎 吗? ”口 学生 个体 差异 与教学公平的矛盾几乎 体现在教 学的方方面 而。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曾因为学习困难学生单独设潜能生 班而招来种种争议 ,最激烈的反对来 自家长。【 3 , 家长的担心 是有根据的,不少学校的分层次教学确实是以牺牲 “ 差生” 的前途来换取升学率 , 目的与公平背道而驰 。 其 在公平的追 求之前 ,“ 差别”是个敏感词 ,上文提到的学生和家长都直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中许多人追求的价值观。
而在这个领域中,约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无疑是备受关注的。
他的理论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在一个社会中,如何分配资源和权利才能实现公正?理论概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可以简单概括为「最大化最差状况原则」和「差异原则」。
在他的理论中,他认为一个公正的社会应该将重点放在最不幸的人身上。
换句话说,任何社会政策或制度都应该将资源和机会分配给那些最贫困、最弱势的人。
具体来说,罗尔斯提出了「义务市民主义」的概念,即每个人都有义务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在他的理论中,公正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得到相等的份额,而是基于一种公平的原则来进行分配。
两个原则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依赖于两个原则:「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指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每个人应该有平等的基本自由。
这些自由包括言论自由、组织自由、宗教自由等。
这个原则强调了每个人都应该能够在社会中自由地发展、追求幸福。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指出,在追求公正的社会应该承认不同人的不平等性,并通过适当的分配来弥补这些差异。
罗尔斯强调,社会不平等并非问题所在,而是不平等是否基于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争议和反驳当然,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和反驳。
有人认为,他的理论过于理想化,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实际社会。
另外,一些批评者认为,他的理论忽略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努力对于社会地位和资源分配的影响。
还有人质疑罗尔斯的理论是否能够解决全球的正义问题,因为在全球范围内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差距。
总体而言,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我们思考社会公正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框架。
尽管存在争议,但他的理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
通过关注最不幸的人、平等的基本自由和适当的差异,我们可以更好地追求一个公正的社会。
因此,在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并思考如何将罗尔斯的理论应用于实践中,以期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从罗尔斯差别原则看我国弱势群体教育补偿机制汇编
从罗尔斯差别原则看我国弱势群体教育补偿机制摘要弱势群体与我们国家、民族的整体发展息息相关。
他们人口多,就业少,收入低,流动性大,需要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关怀和公平对待。
本文从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公平正义”原则中的“差别原则”出发,提出建立弱势群体教育补偿机制是我国社会现实的强烈吁求,是个体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教育公平的理性诉求。
对于教育补偿机制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不平等的政策解决事实上的不平等;创新制度,完善法律,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救助网络并加大教育财政补偿力度,积极促成教育公平的实现,成为教育领域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的建构策略。
关键词:差异原则;弱势群体;教育公平;补偿机制The Analysis of Education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theVulnerable Groups in China from Rawls’ Difference PrincipleABSTRACTThe disadvantaged groups are closely related with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he group has a large population with fewer jobs, lower incomes and higher mobility, so our government and the whole society need focus on them and treat them on an equal footing.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Difference Principle”from American philosopher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recommending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ducation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the vulnerable groups is the strong appeal based on the current social reality, the self-improvement of educatee and the rational demand of education equity. A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ducation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t requires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whole society. We should renew our concept and deal with inequality by unequal policies. It is urgent to innovate the system and improve the law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vulnerable groups. Besides, building a diversified network of social assistance and making efforts to enlarge educational financial compensation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All these suggestions are constructing strategies in the area of education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the vulnerable groups to gain equality.Key words the Difference Principle,vulnerable groups,education equity,compensation mechanism公平是人类社会一直孜孜以求的理想,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已成为教育民主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简介罗尔斯正义原则是一个经典的政治哲学概念,它提出了“公正的即公平”的理念,并试图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
这个理论对于我们思考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的概述罗尔斯提出的正义原则有两个,即:1.自由原则:每个人都应该有最大程度的基本自由,只要这种自由不会妨碍其他人的自由。
2.不平等原则:社会不平等必须优先惠及最不幸的人群。
这两个原则分别被称为“自由主义主义”和“平等主义”,构成了罗尔斯正义原则的基本框架。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的启示我国正处于一个急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阶段,罗尔斯正义原则对于我们在实践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以下启示:1. 自由原则的坚持罗尔斯发现,基于自由的社会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在自由的框架下,每个人都能够尽可能地使用自己的才能和能力来为社会作出贡献,这种对每个人都公平的机会体系是社会正义的基石。
因此,我们应该坚持自由的原则,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保障每个人的基本人权。
例如,通过建立法律制度和社会机构来保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等基本人权。
2. 不平等原则的实践当社会出现了不平等现象时,最不幸的人群会成为受害者。
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最不幸的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优先保障他们的权益。
现实情况下,在经济和政治领域,最不幸的人群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工和低收入者。
对于他们而言,“初学者经验”指出,他们有很少的机会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贫困。
因此,我们应该在公共政策中优先保障这一群体的福利,通过建立更加灵活和公平的劳动法律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体系和一系列扶贫措施,让最不幸的人群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3. 公正的原则在社会组织中的应用为了有效地实现罗尔斯正义原则,我们还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整。
我们需要以公正的原则来重新审视各种社会组织结构,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例如,在推出配套政策时,我们应该摆脱一些利益集团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公共参与机制,以更加公正的视角来解决问题。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重要著作,其中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差别原则和自由原则,并探讨了它们的指导意义。
差别原则是指社会的各种不平等只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接受,即它们应当使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得到最大的利益。
差别原则旨在解决社会上的不平等问题,特别是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的不平等。
罗尔斯认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不应该只关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而是要考虑到处于任何劣势群体中的人们。
差别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要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贫困与失落。
自由原则是指人们应当有最大可能的自由来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被限制或者有限的干涉。
自由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自主选择和发展自己的生活。
罗尔斯认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人们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并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和满足。
自由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主发展,促进社会的多样性和进步。
这两个正义原则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们强调了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差别原则保证了社会机会和资源的公平分配,促进了社会阶层和贫富差距的减少,缩小了社会的不平等。
自由原则保护了个人的权利和尊严,确保了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两个原则通过设定限制和社会责任,平衡了个人权利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差别原则要求社会上更有能力和有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为其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自由原则则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不公正的行为。
这两个原则都鼓励人们参与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实现。
差别原则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社会公平和平等的推动中,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自由原则则要求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的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这样一来,社会才能实现正义原则所追求的社会公平和人的自由发展。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重要人物之一,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以两个基本原则为核心,这两个原则构成了其理论体系的基础。
本文旨在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特点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不应受到任何限制,除非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被证明是必要的。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尊重,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基础。
2. 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当被安排得使得它们(a)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相符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换句话说,分配应当在尊重每个人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到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性,它为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两个原则的特点和意义1. 平等自由原则体现了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尊重,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基础。
它强调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
2. 差异原则则更加关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公正和公平的追求,它要求在分配资源和权力时,更多地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种分配方式有助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3. 两个原则相互关联、相互支持。
平等自由原则为差异原则提供了基础,使得每个人都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到社会资源的分配中。
而差异原则则是在平等自由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了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使得分配更加公正和公平。
这种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关系使得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四、现代社会中的意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罗尔斯正义第二原则对保护我国弱势群体权益的启示
分成两部分 , 即“ 差别 原则” 和“ 机会公平 原则” 。 在社会生活中 。 弱势群体最为关心 的、 与其生存 发展息息 相关 的 罗尔斯 的差 别原 则展现 了对社 会弱势 群体 的人 文 主义关 就是受教 育的机会和就业机会。然而 。 在现实情况却是弱势群体 使上升渠道受阻。 怀, 倡导既然实际社会生活 中的机会不平等无法避免 , 那 么政府 享受不到平等 的受教育机会和就业机会 , 方面, 弱势群体无法通过平等的受教育权获得知识 。在就 存在着很 大的不平等 。首先 , 义务教育阶段 倾斜 , 帮助其 改善 弱势处境 。 机会公平原则呼吁让所有人都有 获 我 国教育现状而言 。 在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尤其是边远 山区经济发展水平 得公平机 会 , 授之 以鱼 不如授之 以渔 , 给予弱势群体相对公平 的 的不平等 。 机会 , 让他们 发挥 自身主观能动性 , 是一种长期 可持续 的有效方 落后 。 地方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远远低 于发达 地区 , 基础教育 法。 正 义第二原则体现 了在社会合作 中的人们的互惠性 , 在整个 设施落后 , 师资 队伍和教学资源十分匮乏 。 城 市农 民工子女 由于 一是选择在 民办“ 农 民工子弟学校” 读书, 但教学 社 会发展过程 中 , 每一个人 的发展都离不开他人 的合作 。 从道德 受到户籍 限制 ,
就应该伸 出看得见 的手发挥作用 ,有意识地让政策 向弱势群体
一
层 面上 , 社 会的发展 加重了弱势 群体的生 活负 担 , 理应对其给予 水平难易 保证 。 二是在城市公办全 日制学校借读 , 承受高昂的借 相应 的补 偿 。从社会层面上 , 让 政策 向社 会弱势群体情倾斜 , 能 读 费和不公对 待。城市 贫困阶层 的孩子付不起书本费 、 补课费 , 对名牌大学 只能望洋兴叹。 够为他们长期稳定参与社会合作提供保证 。从而提高社会生产 处在 和其他孩子不同的起点上 , 力, 带来经济 的增长 , 造福的将是处 于社 会合作 中的每一个人 。 二、 我 国 弱势群体 基本 现状分析
浅析罗尔斯正义原则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浅析罗尔斯正义原则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浅析罗尔斯正义原则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不可否认,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及城乡之间的差距还很突出。
当前,我国政府重视弱势群体的物质补偿,但仍然缺乏对弱势群体机会平等的重视,他们缺乏一些平等权利和平等的机会。
罗尔斯从社会基本结构出发,提出自由权利优先,但又通过正义的第二原则即差异原则,寻找一种在坚持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减弱不平等,并且尽最大可能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基本需求。
一、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罗尔斯(1921-2002)―美国20世纪70年代后期新自由主义最著名的哲学家。
1971年他出版的《正义论》轰动了西方世界,《正义论》主要阐述了正义与公平分配理论。
罗尔斯认为,不平等的能力和天赋不能成为不平等分配的理由,因此主张用差别原则来纠正这种不公平。
“那些先天有利的人,不论他们是谁,只能在改善那些不利者的状况的条件下从他们的幸运中得利。
”一种不平等必须同时使在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也能获利。
政府应当通过实行家庭津贴、收入分配等补贴以及对生病和失业者的特别补助,来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
二、我国弱势群体机会不平等的社会原因分析所谓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和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
现在,学术界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笔者认为,造成弱势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的主要社会原因在于他们“没机会”。
(一)社会制度不合理造成弱势群体没有机会。
社会制度最基础的就是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而正是他们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以及社会权利的划分。
在现行的分配制度下居民的收入只占国民收入很少的比重,就造成了国富民贫的现象。
(二)市场经济的长期积累效应导致弱势群体没有机会。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社会经济资源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平均分配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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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弱势群体机会公平作者:虞新胜郑华来源:《老区建设》2010年第08期[提要] 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需要,而弱势群体问题并非仅仅是贫穷问题,还包括机会公平。
目前,弱势群体在机会公平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罗尔斯非常重视不利者机会平等的实现问题。
他从社会基本结构考察机会公平问题,强调要关注每一个人的机会平等。
他的这一思想将有助于更好地做好弱势群体的工作,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 机会;公平;弱势群体[作者简介]虞新胜(1974—),男,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讲师;郑华(1980—),女,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教师。
(江西南昌330013)本文系江西省社科共建项目“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对弱势群体机会公平的启示”(课题编号:09ZX201)阶段性成果之一。
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不可否认,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及城乡之间的差距还很突出。
从严格意义上讲,如何解决好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贫富差距,解决好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做到正义,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重视弱势群体的物质补偿,但仍然缺乏对弱势群体机会平等的重视,他们缺乏一些平等权利和平等的机会。
罗尔斯从社会基本结构出发,提出自由权利优先,但又通过正义的第二原则即差异原则, 寻找一种在坚持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减弱不平等,并且尽最大可能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基本需求。
本文试图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出发,探讨我国弱势群体的机会公平问题。
一、罗尔斯:社会基本结构中的机会公平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反对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因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主张,如果为了增加社会总福利而牺牲个人的机会平等,这是允许的。
与此相反,罗尔斯从社会基本结构出发,坚持自由权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继承了康德的以下思想,即认为每个有理性的人都应该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实存着,每个人都应被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
“在社会体系的设计中,我们必须把人仅仅作为目的而决不作为手段。
”[1] (P181)罗尔斯认为,社会是一个合作冒险体系,社会的分配原则不能靠上帝安排,也不能靠自然规则,而只能靠人类自身制定规则,人们应得和不应得都以制定的规则为依据。
这样,人人参与就显得特别重要,而公平的机会原则就能保证人人都参与合作体系。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合作关系,罗尔斯批评机会按照效率进行分配的方式。
罗尔斯认为,自然的自由体系只考虑第一个原则(即自由优先原则)被满足的情况,仅仅是效率原则不可能成为一种正义观,因为它仅仅要求一种形式的机会平等,而没有做出努力来保证一种平等的或相近的社会条件。
资源的最初分配总是受到自然和社会偶然因素的强烈影响,现存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方式就是自然禀赋(即自然的才干、能力等)的先前分配累积的结果,这些自然禀赋的运用受到社会环境以及诸如好运和恶运之类偶然因素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罗尔斯也批评机会按照能力高低来确立。
不管人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如何,也不管他们生来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阶层,对于所有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有同样的成功前景。
这样,自由的平等解释在强调自由优先原则的同时,也加入了机会平等原则,从而减少了社会偶然因素和自然运气对分配份额的影响。
所以,自由的平等解释显然要比自然的自由体系更可取,因为它要求确保那些有着类似能力或才干的人也应当有类似的生活机会去获得成功。
但是,罗尔斯也批评了自由的平等解释,因为,虽然它看起来比自然的自由体系更可取,但人们还是可以发现它的缺陷,即它还是允许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受能力和天赋这一自然分配决定,而能力和天赋的自然分配是由自然抓阄的结果决定的,这一结果从道德观点看仍是任意的。
在充分比较了自然的自由体系和自由的平等解释之后,罗尔斯认为,只有民主的平等在对待机会等方面属于最公正的。
因为,自由的平等解释和自然的自由体系都是不稳定的,它们允许社会的或自然的某种偶然因素存在。
如果把社会视为一个合作的体系,人们就决不会根据社会或者自然运气来衡量他们在社会合作中利益和负担的份额。
而民主的解释是通过结合机会公平原则与差别原则而达到公正。
根据差别原则,应该对处境最不利者加以补偿。
罗尔斯通过对天赋才能、能力以及运气等偶然因素置入社会合作关系中来考察,更加关注不利者能力的不平等。
“把自然才能的分配看作一种共同的资产,一种共享的分配的利益(无论这一分配摊到每个人身上的结果是什么)。
那些先天有利的人,不论他们是谁,只能在改善那些不利者的状况的条件下从他们的幸运中得利。
在天赋上占优势者不能仅仅因为他们天分较高而得益,而只能通过抵消训练和教育费用和用他们的天赋帮助较不利者得益。
没有一个人能说他的较高天赋是他应得的,也没有一种优点配得到一个社会中较有利的出发点。
”[2](P102)二、我国弱势群体机会不平等的社会原因分析“弱势群体”是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前者主要是指年纪大的老人、残疾人或灾难中的病人等,他们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后者主要是指城乡贫困人口、经济结构调整进程中出现的失业和下岗职工以及农民工等,他们有着明显的社会原因。
笔者认为,造成弱势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的主要社会原因在于“允许社会的或自然的某种偶然因素存在”。
(一)市场经济的长期积累效应导致弱势群体机会的不公平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大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资源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平均分配生活资料。
由于计划经济不强调竞争,人们处于普遍贫穷的状态中,机会公平便失去了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看成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从而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发展的机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迅速提高。
市场的配置可以达到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但也带来一个结果:当资本参与分配并且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多时,资源配置未必是按照个人的能力或勤奋进行,而是越来越依赖积累起来的财富资本。
由此,社会强者可凭借财富资本的优势占据更多的社会财富,而社会弱势者则只能长期处在饥寒交迫之中。
社会强者也必然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这也就是说,积累起来的财富资本会限制机会均等,从而维护着不正当、不正义,“倘若我们考虑到地产买卖的积累性效果,及其代际遗产的传递,所有这一切就一目了然了”。
[3](P283-284)弱势群体如果得不到公平的机会,他们将很难走出贫困的怪圈,摘掉贫穷的“帽子”。
目前,“富二代”、“穷二代”甚至“富三代”、“穷三代”的出现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二)计划体制下某些不合理的制度依然制约着弱势群体的机会平等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机会平等原则一直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对机会平等原则的长期忽视和否定在我国导向了两种不同的结果。
一方面,人们试图在微观层面(如人民公社内部)实现实质上的平等愿望,结果造成了低效率的“大锅饭”平均主义制度。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总资源和总财富的有限性,人们不得不在宏观领域建立起城乡隔离制度,以保障在城市内部实行一种财富平等制度,结果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就业、任职、参政、受教育、受国家救济等等领域一系列的机会不平等和权利不平等。
前者由于引入市场因素,低效率的平均主义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而后者基于身份地位不平等的户籍制度至今仍然影响着弱势群体的机会平等。
由于不同身份的人有着不同的权利和待遇,所以身份也就充满特定权益。
这种由户籍制度规定的人的机会不平等助长了偶然性对人的命运的决定作用,使人们从一开始就缺少平等分配国家资源的机会,从而造成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在经济上加深了贫富分化,从而使弱势群体失去追求幸福生活的机会。
罗尔斯非常反对社会或自然的偶然因素对社会分配的影响,因为在他看来,财产的初始分配受到社会和自然偶然情况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任意的”,甚至是“非常任性专横的”。
而目前,我国有些行业和地区仍然存在社会偶然因素和自然运气决定个人分配份额的现象。
如果说,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我们必须承认个人天赋、能力、勤奋程度和家庭负担差异等;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我们应减少这种影响。
国家应尽量运用一些政治的和法律的手段来保障机会平等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平等,不应使具有较高禀赋的弱势群体可能将被限制在身份、区域或较贫困的生活条件之内。
三、罗尔斯机会公平思想对我国弱势群体机会公平的启示罗尔斯平等地把每个人看做一个道德人。
他认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资源分配是不正义的,因为它虽然保证了程序上的正义,但它并没有做出努力来保证一种平等的或相近的社会条件。
政府应该为每个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创造一种相同或相近的社会条件,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公平的竞争机会。
“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天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
”[4](P73)首先,在公平正义理念下制定一些合理的法律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弱势群体机会平等能够得到贯彻与落实。
罗尔斯坚持制度正义对于个人原则的优先性。
社会制度对于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决定着个人的当下生活状态,而且影响着个人未来的生活前景和计划。
如果没有正义的社会制度,个人的合理生活期望就可能枯萎;没有正义的社会制度,哪怕是真正崇高的理想,也难以长久地坚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种具体制度和法规相继制定出来,并付诸实施,制度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其次,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弱势群体就业的机会平等。
正常的社会秩序是现代化进程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性条件,而实现自由、有序的社会流动既是实现机会平等理念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充分实现机会平等理念的一项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成员从总体上说开始摆脱了过去的那种身份隶属化、工作固定化、居住不变化的局面,垂直流动、水平流动、结构性流动以及自由流动的社会成员人数大幅度增加,这为机会平等的实现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起点。
但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城市往往针对农民工制定一些歧视性的政策和法规,实施一些歧视性的做法。
一个社会应当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来保证社会各阶层之间开放和平等进入,建立全面的劳动力市场。
现在,政府正有序地放松户籍管理制度。
最后,为弱势群体提供平等参与经济建设的发展机会,努力消除出身、性别、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确保社会条件的公平。
罗尔斯看到市场所形成的累积效应对个人机会产生的影响。
在他看来,社会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不平等的现象,特别是市场经济看似公平的交易背后,蕴藏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它维护了不正义,并限制了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