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绿道网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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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绿道网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龙岗区绿道网运营管理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龙岗区绿道网运营管理方案
为做好我区绿道网管理运营维护工作,为市民提供景观优美、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绿道,结合我区绿道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运营管理原则
(一)区城管局、龙岗交通管理局、辖区街道办负责绿道日常养护管理原则
在区城管局管理的道路绿化、公园或广场等场所的绿道,区城管局为管理责任单位;借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绿道,该道路主管单位龙岗交通运输局为管理责任单位;其他绿道,所在辖区街道办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绿道日常维护管理。如遇争议或特殊情况,由龙岗区绿道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绿道建设办,设在区城管局)结合实际协调解决。
(二)政府部门监管与专业公司进行绿道商业运营相结合的原则自行车租赁、服务点经营(含医疗服务救助)由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和提供相应服务,并接受区绿道建设
办的考核监督管理,自行车租赁费用标准、商业运营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需征得区绿道建设办的意见并进行备案。
(三)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原则
公共设施的管养维护经费由财政以全额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自行车租赁、服务点经营(含医疗服务救助)由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绿道路面属于公益性服务性质,沿线允许社会自行车通行和使用。
(四)鼓励公众参与、社会捐赠和认养绿道的原则
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道的管理运营,发动社会捐赠和认养绿道。
(五)同心协力做好绿道管理原则
绿道沿线穿越军事边防线、水库和水资源保护区、社区、公园、市政道路、私有果林等场所的,沿线设施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责任单位要配合协助绿道管理责任单位的运营工作。如绿道沿线场所因管理工作要求需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绿道设施管理的,由绿道管理责任单位委托原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所涉及的经费纳入该管理单位的部门预算,绿道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进行监管。若遇争议,由区绿道建设办协调解决。
二、运营管理范围
绿道网由众多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组成,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民聚居区等,兼具生态保育、休闲游憩、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社区公园、小游
园和街头绿地、科研教育等多种功能,是一种将生态保护、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完美结合起来的有效载体。
目前,我区范围内的区域绿道共计122.2公里,其中,由我区组织实施的绿道97公里,由市城管局建设并移交我区管理的大运支线绿道25.2公里。区域绿道路面沿线两侧3米范围内为绿道的日常管理维护范围,今后,将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要求新建绿道,不断完善绿道网体系。
三、运营管理内容及标准
(一)运营管理内容
绿道网由区域绿道(即广东省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组成。绿道运营管理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发展节点、慢行道(路面)、标识系统、基础设施(公共厕所、停车场、照明等)、服务系统(保安、租售、咨询、救护等),以及绿道范围内的保洁、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乱搭建查处等。
(二)运营管理标准
绿道因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的不同,可分为生态型、郊野型、都市型三类。根据绿道的不同区位、目标功能、类型和市民使用情况,对绿道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标准,主要分一、二、三级进行管理,并可根据日后管理和使用需要进行调整。
绿道分级管理标准主要以绿道的使用率、设施配备数量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其中,市民使用率较高、设施较为齐全的绿道按一级绿道管理;市民使用率一般、设施设置量一般的绿道按二级绿道
管理;市民使用率较少、设施设置较少的绿道按三级绿道管理。一级绿道开放服务时间为6:00—21:00,二、三级绿道开放服务时间为8:00—18:00。
四、绿道运营管理方式
(一)建成后的绿道设施维护
区城管局、辖区街道办要将绿化、路面、环卫保洁、灯光、保安管理、信息咨询、标识系统日常维护、绿道范围内的森林防火整合为标段,也可将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管理一并整合为标段,采用财政全额购买服务、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承担管理任务。
借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绿道纳入道路体系,由龙岗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
(二)绿道商业运营与上述绿化、路面等设施维护的标段划分相对应,管理内容包括:绿道沿线各服务点经营、自行车租赁等商业运营,由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机构设置及职能
由于绿道刚投入使用,暂不配备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区绿道建设办负责如下工作:开展绿道(包括区域、城市、社区绿道)的建设和发展工作;承担全区绿道的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工作;依据市城管局制定的绿道管理标准、指引、规范,对各相关单位和养护企业实施监督考核工作。
六、监管考核机制
区绿道建设办负责对全区各绿道管理责任单位进行监管考核,根据绿道沿线绿化、灯光等管理内容,参照《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质量标准,按照市城管局《深圳市绿道管养维护技术指引》、《深圳市绿道管养维护考评细则》进行监管。
对绿道的日常维护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方式,实行考核达标制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承包公司管养质量评价、承包经费发放及其他奖惩的依据,同时列入区政府对各绿道管理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
七、运营管理经费测算
(一)日常运营管理费用标准
根据市城管局的绿道日常管护经费测算:一级绿道为17.28万元/公里·年,二级绿道为8.36万元/公里·年,三级绿道为3.85万元/公里·年。区域绿道属于广东省绿道,纳入全市绿道管理工作考核范围,执行全市统一管理标准。对我区绿道的日常运营管理方式及标准,由区财政局和区城管局全面沟通后,再根据我区实际确定相关费用。
(二)专项设备经费
由于绿道沿线较长,管理任务跨越区域较大,各绿道管理责任单位可结合当地实际,配备环保电瓶车和其他应急抢险设施。(三)绿道管理运营费用由财政全额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