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格律化 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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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格律化

闻一多先生在《诗的格律》这篇论文中系统的提出音乐美(音节)、绘画美(词藻)、建筑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一关于新诗“三美”主张遂成为新格律诗派的理论纲领。

为使现代新体诗冲出早期新体诗平实、冲淡的狭窄境界做出了贡献。

“新格律诗”是新月诗派在二十年代所提倡的一种诗歌。它主张“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提倡格律,其理论核心是闻一多提出的“三美”,即音乐美、色彩美和建筑美。其理论和创作对中国新诗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并形成流派,史称“新格律诗派”。

闻一多是我国最早提倡新诗格律化的诗人,他主张必须具有新格律诗三个美。

①音乐的美,主要指音节。听觉要求。闻一多最重节奏,认为“节奏便是格律”。他要求每个诗句中音节的数量应相等(音乐也成音尺、音部或顿)。

②绘画的美,主要指词藻。视觉要求。他认为好诗必须有“浓丽繁密而具体的意象。”他要求借助富有色彩的词藻来创造“浓丽”的意象,以此增添画面的生动。

③建筑的美,主要指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视觉要求。即美要建筑在音节、句子之间一定的比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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