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食品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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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喂养试验的观察指标
死亡率、体重增长、进食量肝体制比与肾体
重比 必要时进行病理解剖和组织学检查
3.结果判定 ⑴、如LD50或七天喂养试验的最小有作用剂 量小于人的可能摄入量10倍者,放弃,不再 继续试验 ⑵、如大于10倍者,可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为慎重起见,凡LD50在10倍左右时,应进行 重复实验,或另一种方法进行验证
试验项目 致突变试验的基本原理是将受试物与一种生物系统 相接触,然后观察该生物系统是否发生突变 ;凡能 使生物系统发生突变者,即为致突变物 致突变试验中所用的生物系统包括细菌、真菌、昆 虫、细胞株和哺乳动物等
⑴、Ames试验(体外试验) ⑵、微核试验与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
验(二项可任选一项) ⑶、显性致死试验、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 变分析试验和精子畸形试验(任选一项) ⑷、DNA修复合成试验
结果判定
如果蓄积系数K小于3,为强蓄积性;K大于
或等于3,为弱蓄积性 二十天试验法如1/20LD50组动物死亡,且有 剂量反应关系,则为强蓄积性;二十天试验 法如1/20LD50组动物无死亡,则为弱蓄积性 强蓄积性者放弃
2.致突变试验 目的:对受试物是否具有致癌作用的可能性 进行筛选。 致突变试验是检验外来化学物质有无引起突 变作用的试验。
第三章 食品安全性评价
教学内容: ☆第一节 食品安全性评价的概念、 意义和目的 ☆第二节 食品安全性评价程序 ☆第三节 食品中有害化学物质卫生 标准的制订
“食品毒理学”概念的出现 为控制食品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毒理学理论和方法的应用 建立对食品污染因素的一系列常规毒性实验 制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食品安全性评价
最大无作用剂量(MNL)
受试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入机体,但根据
所采用的检测方法不能检出对机体造成任何 损害的最高剂量 这是评定一种外来化学物质的毒性作用的主 要依据。
2.代谢试验 代谢试验是阐明外来化学物质在体内吸收、 分布与排泄等生物转运过程和转变为代谢物 的生物转化过程的试验
第二节
食品安全性评价程序
我国1980年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程序
需要进行的试验:
初步工作→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理学研究
和代谢研究→亚慢性毒性试验及繁殖试验→ 慢性毒性试验
食品安全性评价包括:
对试验设计进行实验前的方法学评价,包括方法本 身的组成、实验的项目、顺序与方法等 对实验结果进行解释与评价,包括被评价物质的化 学结构、理化性质、纯度、动物毒理试验资料 最后根据作用强度、残留动态、靶器官和人类可能 摄入量作出对人体的安全性评价并说明被评价的物 质可否存在与食品中
(三)第二阶段:蓄积毒性、致突变试验与代
谢试验 1.蓄积毒性试验 目的: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蓄积情况
蓄积性
如果一种外来化学物质反复多次进入机体而
且其前次进入剂量尚未完全消除,后一次剂 量又已经进入,则这一化学物质在体内的总 量将不断增加,此种性质称为蓄积性 蓄积性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化学物质进入机体 的速度超过其由体内消除速度的大小
食品中化学物质对人类的慢性或潜在危害问
题 研究发现,许多人类正常的膳食组分在一定 的条件下也会产生毒性作用。 还有许多的化学物质未被鉴别 它们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将逐渐清楚
“食品安全”是相对的
即指在一定条件下,经权衡某物质的利弊后,
其摄入量水平对某一社会群体是可以接受的, 这一摄入量水平并非对全体,而是绝大多数 个体是安全的
结果判定:如慢性毒性试验所得的最大无作用 剂量是(以mg/kg体重计) ⑴小于或等于人的可能摄入量的50倍者,表 示毒性较强,应予以放弃 ⑵大于50倍小于100倍者,需由有关专家共 同评议 ⑶大于或等于100倍者,则可考虑允许使用, 并制定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如在任何一个剂 量组发现有致癌作用,且有剂量与效应关系, 则需由有关专家共同评议作出评价
(五)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
1.目的 (1)发现只有长期接触受试物后才出现的毒性 作用,尤其是进行性或不可逆的毒性作用以 及致癌作用 (2)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对最终评价受试物 能否应用于食品提供依据
许多情况下,需进行慢性试验才能阐明
受试物致癌作用 慢性毒性试验结果是制定人体每日允许 摄入量所需要的关键资料
试验项目
蓄积系数法与二十天试验法可任选一种
蓄积系数法:将能够达到同一效应(LD50)
分次给予所需的总剂量(以LD50(n)表示) 与一次给予所需的剂量之比,来表示一种化 学物质蓄积性的大小
20天试验法
给药共20天。成年大鼠(体重200g左右),
每组10只,雌雄分别同时进行,共5组。各组 剂量分别LD50的1/20、1/10、1/5、1/2,另设 对照组。每天灌胃一次,连续20天。
⑵七天喂养实验 通过七天喂养试验可以对亚慢性以及慢性毒 性实验中的剂量做出更为精确的估计,并可 对受到受试物损害的组织器官进行更为充分 的全面观察 基本原则是向几组动物每日分别重复给予一 定剂量,共七天
于此实验中可以获得一个最小有作用剂量。然后按 下述公式即可估计九十天以及二年喂养实验的最小 有作用剂量,再在此剂量上下,各设几个剂量组, 就可以进行九十天或二年的毒性实验。 最小有作用剂量(90天)=最小有作用剂量(7天) /6.2≈最小有作用剂量(7天)/6 最小有作用剂量(二年)=最小有作用剂量(7天) /35.5≈最小有作用剂量(7天)/36
⑵喂养繁殖试验
观察指标:受孕率;活产率;出生存活率;
哺育成活率 ⑶喂养致畸试验
结果判定
以上三项试验中的任何一项的最大无作用剂
量(mg/kg): ①小于或等于人体可能摄入的100倍者,毒性 较强,放弃 ②大于100倍而小于300倍者,可以进行慢性 毒性试验 ③大于或等于300倍者,不必进行慢性毒性试 验,可以进行评价
可能出现于食品中的外来化学物质,在各种
毒性试验中,一般都将出现一定的毒性效应 在决定此种化学物质是否可应用于食品时, 主要根据其毒性在目前生产条件下,是否有 控制可能
第三节 食品中有害化学物质卫生标准的制订
食品中有害化学物质(包括微生物毒素和放
射性核素)的食品卫生标准是按食品毒理学 的原则和方法制定的。 在制定一项容许量标准时,一般必须注意科 学要求和实际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还要考虑 当前测定方法的水平。
目的
(1)定性定量地了解受试物对机体的作用及
种件的差异 (2)了解不同因素(如剂量、时间、性别、 种属等)对吸收、分布、排泄的影响 (3)为进一步试验提供资料
主要内容:
⑴测定受试化学物质在血液、呼出气、汗液
和其他体液、尿液及粪便中的浓度或含量并 在不同时间间隔连续测定,进行动态观察 ⑵测定受试物在各种主要器官中的含量,确 定主要富集器官 ⑶确定外来化学物质进入机体后在体内经过 生物转化过程所形成的代谢物的种类和数量, 并探讨其性质和毒性
一般食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食品卫生标
准的制定步骤如下:
一.确定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 最大无作用剂量(MNL)是评定一种外俩 化学物质毒性作用的主要依据
在制定容许量标准过程中,确定最大无作用
剂量时一般采用该物质各项毒性指标MNL中 的最具危险。 不仅根据一般慢性毒性动物试验结果,还必 须全面考虑该化学物质的致癌、致畸、致突 变等效应,并了解它在机体内的蓄积作用。 代谢过程、与其他化学物质的联合作用以及 形成的有害降解产物等
程序和食品卫生标准等一系列食品技术规范
第一节 食品安全性评价的概念、意义和目的
环境污染导致的食品污染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不断增加
为确保人体健康,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
价问题
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对食品中任何组分可能引起的危害进行科学
测试、得出结论,以确定该组分究竟能否为 社会或消费者接受,据此以制定相应的标准, 这一过程称为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源自文库
(一)
初步工作 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需要了解受试物生产使用的意义、理化 性质、纯度、与受试物类似或有关物质的毒 性等资料,以及所获样品的代表性如何 其次需要估计人体的可能摄入量;
(二)第一阶段:急性毒性实验 急性毒性是指一次给予受试物或在短期内多次给 予受试物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1、目的:了解受试物的毒性强度和性质;为以后的 蓄积性和亚慢性实验的剂量选择提供依据。 2、试验要求 分别用两种性别的小鼠或大鼠进行试验。
(四)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和代谢试验
1、亚慢性毒性试验 目的 ⑴观察受试物以不同剂量水平较长期喂养,对动物 的毒性作用性质和靶器官,并确定最大无作用计量 ⑵了解受试物对动物繁殖及子代的致畸作用 ⑶为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的剂量选择提供根据 ⑷为评价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提供依据
实验项目
二、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
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ADI) 指人类终生每日摄入该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
突变(mutation)是生物细胞的遗传物质出
现了可被觉察并可以遗传的变化。这种发生 变化的遗传物质在细胞分裂繁殖过程中可被 传递到后代细胞,使后代细胞以及生物具有 新的特性 能引起生物细胞发生突变的物质称致突变物 (mutagen)
突变可通过生殖细胞传给后代,引起遗传性
疾病,也可通过体细胞在接触诱变物的个体 上表现出来,通常认为这可能是癌症的原因 试验证明,几乎90-95%的致癌物为致突变物, 因而就为通过评价化学物质的致突变性以预 测其致癌性提供了可能性
二、毒理学评价程序 本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即急性毒性试验;蓄积性毒性、致突变试验; 亚慢性毒性(包括繁殖、致畸)试验和代谢 试验;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 凡属我国创制的新化学物质,一般要求进行 四个阶段的试验;
凡属与已知物质(指经过安全性评价并允许
使用者)的化学结构基本相同的衍生物,则 可以根据第一、二、三阶段试验的结果,由 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四 阶段试验。 凡属我国仿制的而又具有一定毒性的化学物 质,可以根据第一、二阶段试验的结果评价
结果判定 上述四类试验中选择三项试验
⑴如三项试验均为阳性,致癌作用,放弃
⑵如其中两项为阳性,而又有强蓄积性;放弃。
如为弱蓄积性,由专家评议决定
⑶如其中一项试验为阳性,且有强蓄积性,
放弃;如为弱蓄积性,进入第三阶段试验 ⑷如三项试验均为阴性,无论蓄积性如何, 均可进入第三阶段
⑴用霍恩氏机率单位法或寇氏法测定经口半数致死量 (LD50) LD50是在一定条件下,预计能使一群实验动物中有 半数(50%)中毒死亡的剂量
给予受试物的途径和方式:将受试物质给予 动物的途径和方式,原则上应与人类摄入该 物质的实际途径和方式相同。进行食品毒理 学研究,必须采用经口途径。在急性毒性实 验中,均采用灌胃法。 观察指示:主要观察指标是动物死亡数目 LD50的计算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目的:为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工作提 供一个统一的评价程序和各项实验方法,为 制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标准和食品中污 染物以及其它有害物质的容许含量标准,并 为评价新食物资源、新的食品加工、生产和 保藏方法,提供毒理学依据
适用范围: 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和保藏的化学和生物物质,食 品添加剂、食品加工用微生物等 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保藏等过程中产生 和污染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物 新食物资源及其成分 食品中其他有害物质
90天喂养试验、喂养繁殖试验、致畸试验等
⑴、90天喂养试验 动物选择:对受试物代谢与人类基本相似;设对照 组 受试物剂量:以7天喂养试验最小有作用剂量估算 90天喂养试验最小有作用剂量,设置几个剂量组 受试物给予方式:混入饲料中由动物自由进食 观察指标:临床检查;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 尿液检查;粪便检查;病性解剖学和病理组织学检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