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宏观调控中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分析
宏观调控中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分析引言宏观调控是指中央政府通过政策和措施对经济进行干预和管理,以实现经济增长、调整结构、稳定物价等目标。
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往往存在着利益博弈的情况。
本文将对中央与地方在宏观调控中的利益博弈进行分析。
利益博弈的根源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主要源于政治和经济因素。
一方面,中央政府需要保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维护国家利益和整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因此,在宏观调控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常常存在着利益冲突和矛盾。
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形式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主要体现在财政、资源分配和政策实施等方面。
1. 财政财政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最直接、最重要的利益博弈领域之一。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制度和转移支付来调控财政收入和支出,而地方政府往往依赖于地方税收和中央转移支付来保障财政需求。
中央政府希望掌握更多的财政权力,以保持对地方的控制,而地方政府则希望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和自主权。
2. 资源分配资源分配是另一个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重要领域。
资源包括资金、土地、人才等,在资源分配过程中,中央政府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调配权力。
中央政府希望通过资源分配来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而地方政府则希望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3. 政策实施政策实施是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中央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而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的执行和落实。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忠诚执行政策,而地方政府则希望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调整空间。
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影响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对经济和政治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1. 经济影响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不确定性给经济带来一定的风险。
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益分歧时,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甚至推动政策失灵。
此外,利益博弈还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均衡,造成经济的局部失衡。
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博弈
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博弈作者:丁浩员来源:《海峡科学》2008年第07期1 引言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由来已久,中国经济一直存在条块之争,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问题。
追溯历史,早在1956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时,就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作为中国社会十大关系的第五对关系。
20世纪50、60、70年代的改革,实质上就是在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改革开放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整个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有句古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山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从现代的角度看来,这不正是对我国经济体制中广泛存在的政策博弈现象中的一个生动描述吗?实际上,我国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过程,就是确定经济利益主体的过程,就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也是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各个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各种类型的企业都有自己的利益,当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不一致时,每一方都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合乎理性的选择。
因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博弈产生了。
2 博弈分析的前提2.1 博弈三要素的确定1)局中人(Player),即参加博弈的直接当事人,他们是博弈的主体和策略的制定者,在博弈中假设他们是理性的。
在这里,将要分析的博弈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2)策略集合(Strategy Set),是局中人在博弈中的所有可能选择行为的集合。
此处博弈主体包括支持或限制某产业,投资或不投资,进入某产业或不进入某产业等。
3)支付函数(Payoff Function),是指局中人采取策略后,他们得到的收益,一般用效用函数来表示:U(收入、充分就业等)=F(中央政府策略、地方政府策略)。
2.2 博弈的定位:博弈有很多种分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大部分属于非合作和非对抗性的动态不完全信息博弈。
2.3 博弈的机制:中央政府首先选择并公布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做出反应和对策→中央政府发现没有实现或存在偏差时调整政策→地方政府继续做出预期和反应→中央政府继续调整政策……2.4 博弈举例:在信贷规模控制下,中央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关于信贷资金问题的博弈;在给定税制下,政府征税与纳税人偷、漏、逃、避税之间的博弈;在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中,对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监管与被监管问题的博弈;在鼓励出口政策下,出口企业为争取补贴和出口退税与政府或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本文将以地方政府通过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争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问题的博弈为例进行分析。
央地博弈过程分析
1993年中央下了分税制改革的决心后,其具体方案的形成和贯彻,央地政府间经过一番极为剧烈的博弈过程。
在改革方案构思阶段1993年7月底,财政部拿出的分税制收入的划分方案,受到发达省份的强烈反对,地方政府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划分设计尤为不满意。
财政部有关领导于8月最终拿出妥协的“共赢”方案---承认地方税收基数全部返还,中央与地方按照75:25的比例分享增长增值税,按照1:0.3系数返还办法激励地方增收。
第二轮博弈:改革方案通过阶段。
从1993年9月9日到11月21日两个多月的时间,朱镕基副总理带领60多人的大队人马,飞遍17个省、市、自治区,千方百计说服所有省份拥护分税制改革。
在这期间,中央原定的分税制方案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做出一系列调整、妥协与让步。
在基期年的确定问题上,财政部要求以1992 年为基期年,地方政府则要求以1993 年当年为基期年。
广东理由最有力,他们认为,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是1992年上半年的事了,下半年经济发展起来,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是1993年的事情。
假如以1992年为基数,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成果都没有包含在。
最终,中央同意以1993 年当年为基期年。
第三轮博弈:实施之初。
同意以1993年当年为基数期年之后,各省为了自身的利益,拼命增收,以提高基数。
1993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比1992年增长39.9%。
其中部分省市增长情况如表所示:由于中央在9月下旬决定以1993年为基数,1993年9月份的收入急剧上涨。
10月-12月份的收入比去年多了600 多亿,当年的财政收入增加了900 多亿。
而因为以1993年为基数,所以1993年增收的部分,最后都要返还给地方。
对此,中央的第一措施是组织工作组到有关省市检查1993年收入的真实性,试图挤干水分。
朱镕基曾在河北指着财政厅厅长说:“请你向你的部下约法三章,千万别出馊主意,别弄虚作假,大家规规矩矩,实事求是。
你只要真正增收了,我一定退回去,一定给大家减免基数或者减免递增比例,能够减掉多少,要看能收多少。
央地博弈概念
央地博弈概念深度解析一、引言在经济学领域,央地博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主要描述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决策制定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这种博弈关系在不同的政策环境下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结果。
本文将对央地博弈的概念进行详细的解析,以期对这一复杂的经济现象有更深入的理解。
二、央地博弈的定义央地博弈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财政分权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了各自的利益,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的一种博弈行为。
这种博弈行为主要体现在税收、财政支出、政策制定等方面。
三、央地博弈的特点1. 双向性:央地博弈不仅仅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也包括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影响。
双方的行为都会对对方产生影响。
2. 动态性:央地博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政策的调整和环境的变化,博弈的结果也会发生变化。
3. 多样性:央地博弈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的财政收支博弈、间接的政策制定博弈等。
四、央地博弈的类型1. 税收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的博弈主要体现在税收权的分配和税收的使用上。
2. 财政支出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的博弈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的决策和执行上。
3. 政策制定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博弈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
五、央地博弈的影响央地博弈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在经济方面,央地博弈会影响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在政治方面,央地博弈会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而影响政治的稳定。
在社会方面,央地博弈会影响社会福利的分配,进而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六、央地博弈的研究方法研究央地博弈的方法主要包括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两种。
理论分析主要是通过建立模型,从理论上探讨央地博弈的规律和机制。
实证分析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从实证上检验央地博弈的存在和影响。
七、总结央地博弈是财政分权体制下的一个重要现象,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区域经济发展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分析
摘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为了各自区域经济的发展,仅追求自身利益,造成自然资源不合理地被开发利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些制约了整个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运用博弈论分析了区域经济发展中,不同利益主体间利益关系以及各博弈主体可能的行为,为政策当局制定合理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一定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区域经济;博弈论;环境一、引言博弈论是研究理性的决策者主体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决策问题及均衡问题,也是研究理性主体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
博弈论试图把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数学化、理论化,以便更精确、更抽象地理解其中的逻辑,从而对实际应用提供决策指导。
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环境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协调统一。
但现有市场环境下,环境资源没有被市场所涵盖,没有所有权,没有价格,因此人们为了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而过度使用环境资源,把本应自己支付的成本转嫁到别人(包括子孙后代)身上。
尤其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为追求各自利益,造成自然资源不合理地被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环境被污染、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退化等一系列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致使地区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与区域整体发展最优很难实现。
这些不仅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二、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分析(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博弈中央政府追求的目标是使资源在空间优化配置,实现国民经济高速增长,逐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实现地区间相对均衡发展。
而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一般仅是辖区范围内经济发展。
从理论上来说,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应该考虑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但前者可能更关注整个宏观的可持续性发展,而后者关注的区域仅限于地方,这就出现了目标冲突问题。
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甚至忽视环境问题,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这就使得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关系不得不予以足够的重视。
中央和地方博弈关系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制度。
中国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
中国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中国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中国政治是一个复杂而严密的体系,其中权力与利益博弈一直是其核心特征之一。
作为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广泛经济基础和复杂社会结构的国家,中国的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不仅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党内不同派系之间的斗争、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争斗,甚至还牵涉到经济领域的利益分配等等。
本文将分析中国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的现状和影响,并探讨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启示。
一、权力与利益的关系1.1权力的来源和特征权力是指个体或组织能够对他人行为产生影响力的能力。
在中国政治中,权力主要来源于宪法给予的合法权限和党内组织的授权。
中央政府通过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来行使其权力,地方政府则受中央政府的委任来行使相应的地方权力。
1.2利益的本质和表现形式利益是指个体或组织可以获取的资源、权势或优势。
在中国政治中,利益通常表现为政治权力的掌握和利益分配的机制。
政治权力的掌握可以使得相关个体或组织能够在决策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追求。
利益分配则涉及到财富、职位、资源等的分配,它直接关系到各个层级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地位。
二、中国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的现状2.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在中国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一直存在着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关系。
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各种措施来保持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决策权和权力,例如决策权的集中、政策的制定等。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则通过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等方式来获取更多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
这种中央与地方的权力竞争和利益博弈在中国政治中是非常明显和普遍的现象。
2.2党内派系之间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内部也存在着不同派系之间的斗争,这种斗争主要围绕着权力和利益的争夺展开。
不同派系在政策制定、人事任命等关键领域都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政治目标。
因此,党内派系之间的斗争经常会影响到中国的政治决策和发展方向。
2.3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争斗中国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不仅存在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
中国政府上下级博弈论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一、问题的引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古有之,但不同时期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异。
在现阶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纯意义上的“上传下达”的关系。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过程,即地方政府“强迫”上级政府同意变革的过程,这也是中国经济转轨得以成功的关键。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开始加剧: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认真执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者的政策博弈陷入白热化。
近些年来,在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三农问题、农民工等诸多问题上,都可以看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博弈的影子。
在改革发展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运用政府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以求达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已经不完全是过去意义上的中央从属机关。
因其所代表的地方利益与中央政府的宏观利益存在分歧,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更多的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惜触犯中央的权威。
本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视角来分析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存在问题的产生机制与影响,并分析提出构建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可能性。
二、分析问题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入而引起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
产生的具体原因及表现:1.在财税方面,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了分权化的进程。
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分税制改革的效果是明显的,经过十多年的平稳发展,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的比重均有明显上升。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博弈分析
贵 ’ 、 周 婷婷 ( 、武汉理 工大学 武汉 4 0 7 2 内 两者之 间存在信 息不对称 , 。 中 央政 府监 督地 方 政府 的行 为必 须付 出一 定 量 的成 本 。 在此 基础 上 , 立 中央 政府 建 和地 方 政 府 关 于转 移 支 付 的博 弈 模型 ,
平衡性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 间的较量不断升级 , 完善 政府 间转移支付 、 规范地方
9 1 94 995 996 9 7 9 1 99 00 1 1 9 1 98 9 2 0 2 20 2 001 02 003 200 20 4 05 06 0 20 2 07
I!堑 圭 塑 = ! 堡 笠 堡=
府 的收益是 Y w— 地 方政府有欺骗行为 _ c,
时,中央政府收益是 Y、_— _ EC ;在 中央政 Ⅳ
为 的政 策 建议 。
关键词 :财政 转 移 支付
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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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放任 的情况 下,地方政府诚实时 ,中央 政府 的收益是 Yw ,在地方政府有欺骗行 -
为时,中央政府 的收益是 YW-。 - E 如 果地 方 政府 不 采取 欺骗 行 为 ,中 央 政 府对转 移 支付 有 力审查 监督 时 的预 期 收 益小于 放 任 时的预 期收 益 ,中央 政
益最大化 ,也就是按各 自的利益函数最大
化做 出决策。在博弈 中,地方政 府希 望得
中 与 方 府 央 地 政 问 财 转 支 博 分 政 移 付的 弈 析
一 白
到最大的转移支付金额 ,而中央政府则希
望用最小的转移支付实现合理分 配财 力的
目标 。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利益博弈关系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
摘 要 : 首 先 界 定 中央 与地 方 关 系主 要 体 现 为l 利益 关 系, 政 治 权 力 则是 实现 共 同利 益 分 配 及 处 理 各 种 利 益 矛 盾 的 权 威
l l
性 凭 借 。 以 此 为 出发 点 , 运 用 定 量 与 定性 分 析 方 法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中 央 与 地 方 政 府 间 的 利 益 博 弈 关 系 进 行 分 析 。 只 有 合 理 划 分 中 央 与 地 方政 府 间 的 财 权 与 事 权 , 才能更好 地维持 社会 发展和稳 定。 关 键词 : 中央与地方 ; 政 府间关 系; 利 益
材 收支 分科占÷ 田时 政 嚏 、矗, t/ 田 对商支出 c t蝽 音示^啊 ( 1 9  ̄2 D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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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权力 分割 的向度 , 而政 治 权 力 则是 实 现共 同利 益 分配 及
处 理 各 种 利 益 矛 盾 的权 威 性 凭 借 。所 以 在 中 央 与 地 方 利 益 博弈 中 , 如何 确保 央地政府 间权 力 的明确 划 分 , 确 保 财 权 利 益与事 权归属相 匹 配 , 明 确 中央 与 地 方 的 事 务 与 责 任 体 系
No . 1 2, 2 O 1 3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o d e r n B u s i n e s s T r a d e I n d u s t r y
2 0 1 3年 第 1 2期
我 国中央 与地方政府 利益博弈关 系实证分析
一 改革 开放 以来
赵 国 阳
至关重 要 。
2 中 央与地 方 政府 问利益 关 系博 弈历程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分析
面对地方政府的不合作 , 中央政府制定政策 P 2 加以调控 , 如地方政府合作 , 中央政府通过政策 则
P 2达 到“ 拨乱 反 正 ” 目的 , 现 初 始 预 期 得 益 0 的 实 , 如 图所 示 C。如 地 方 政 府 为 了 地 方 利 益 继 续 不 合
作 , 图所示 D, 地 方 得 益 d > 0 中央政 府 得 益 如 则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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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支持 , 实现本地 区经济利益最大化。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受权力 、 财力等因素 的制约 , 地方政府利益的独立性并不明显, 地方政府 对中央政府主要是以行政组织为基础的单一的行政 服从 关 系 。改革 开 放 以后 , 方 政 府在 我 国政府 制 地 度的纵向结构体系 中的地位和作用 日 益显著 , 中央 政府 和地方 政府 的 分权 突 破 了原 有 的行 政性 分 权 , 逐步实现了经济性分权 , 再加上现行 的干部考核体
在社 会 主义 市 场经 济 体制 逐 步完 善 的 过程 中 , 地 方政府 权 力 的 强 化及 其 与 中央 政 府 利 益 的不 一
府 的积极性 和 主动性 的 同时 , 导 致地 方 政 府追 求 也 本地 利益最 大 化 , 降低 了资 源配 置 效率 l 。孙 立 平 3 ] 认为, 中国已经进 入 “ 益博 弈 时 代” 政 府之 间 , 利 , 尤 其是 中央政 府和地 方 政 府之 间 的 利益 博弈 , 整 个 对 经济 社会 的影 响极 其 深远 [2 _~。李 新 安 认 为 , l j 中央 政府 和地方 政府之 间 的利 益博弈 是市场 化改革进 程
中央地方存在明显博弈
中央地方存在明显博弈一、中央地方存在明显博弈的背景与意义二、博弈理论在中央地方博弈分析中的应用三、中央地方博弈的博弈模型及其特点四、博弈策略的选择与博弈结果的分析五、中央地方在博弈中相互协作的重要性近年来,中国的经济版图不断发展,互联网、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越来越复杂。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也日趋激烈,这对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
博弈理论是分析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可以指导中央和地方在博弈中选择最优策略,实现协调发展。
一、中央地方存在明显博弈的背景与意义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博弈模型,因为在博弈中,中央和地方都追求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必须考虑对方的反应。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关系是一个充满利益矛盾和冲突的过程,因此必须采取合理的协调措施,实现协调发展。
因此,研究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关系不仅有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博弈理论在中央地方博弈分析中的应用博弈理论是博弈分析的重要工具。
博弈理论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利益博弈的本质,还可以预测博弈结果,指导博弈策略的选择。
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分析中,博弈理论可以用来分析双方对于利益博弈的理性判断和最优策略。
三、中央地方博弈的博弈模型及其特点博弈模型是博弈分析的关键。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关系可以视为一个双方博弈模型。
在这个模型中,中央和地方都必须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必须考虑对方的反应。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关系必须考虑许多因素,如政策,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
中央和地方之间利益博弈的特点是复杂。
一方面,中央居于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制定和实施重大政策的权力和优势。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虽然受到中央政府的制约,但在具体执行中却有一定的自主权。
博弈论视角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问题
博弈论视角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问题〔摘要〕从博弈论角度而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符合委托—代理关系的关键特征。
从委托人——中央政府和代理人——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来看,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执行机关,在执行中央政令时有可能拒绝接受委托,或虽然接受委托但执行不到位,从而导致政策执行阻滞。
治理地方政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注重“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两个重要因素,并通过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任合作,改善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正视地方的合理利益,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等,以提升地方政府的执行力。
〔关键词〕博弈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执行力一、问题的提出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提升政府执行力,对于改进政府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的作用。
“如果执行者玩忽职守或放弃自己应有的职责,导致法律无法执行时,行政权力就失去了合法性,而且法律一停止,暴政就开始了,国家也就无法正常运行了。
”〔1 〕(p132 )由此可知执行力的强弱对政府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地不断优化政府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的执行力较之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但仍有一些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不能令人满意,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偏向、执行不力、执行低效,不能有效完成政府的既定目标和任务,甚至出现了“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极端现象。
对此,学界已从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个学科视角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剖析,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大部分学者对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研究基于描述性分析,在本质上是一个归纳的过程。
研究重定性分析和规范研究,而对定量分析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2 〕。
定量分析比定性分析更加精确与精细,也更具有说服力。
本文试图引入现代经济学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博弈关系来对地方政府执行过程作一量化模型分析,探寻制约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相应建议。
二、博弈论视角下制约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因素分析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们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财政分权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刘光俊 , 王云诚 , 毕红 霞
( 东农 业 大学 , 东 泰 安 2 1 1 ) 山 山 7 0 8
【 要 】 始 自 2 世纪 8 年代 中期的财政体 制改革对 中国经济增长起 到 了重要作用。 摘 0 O 财政分权是财政改革 中上
刘志强 ,00 张晏 、 20 ; 龚六堂 ,0 5 温娇秀 ,0 6 。更有学者指 20 ; 20 ) 出, 财政分 权可能会导致腐 败问题 , 特别 是发展 中国家 由于制 度的缺失 , 更容易诱发大面积腐败问题 , 而降低经 济效 率 , 从 妨 碍经济发展 (h n Z ag和 Zu 19 ; o ,9 8 黄君洁 ,0 6 , 20 )财政分权也会 导致地方政府 规模的扩 大( 孙群力 ,0 6 , 20 )因此财政财 权程度 也应该适度 , 分权过渡将影 响经济增长 ( i 和 Z u 19 ; Xe o ,9 8 刘金 涛、 杨君 、 曲晓飞 ,0 7 , 20 )并有研究结论显示我 国的财政分权 已 经过度 ( 王绍光 ,9 7 赵 志耘 、 19 ; 郭庆 旺 ,0 5 刘金涛 、 20 ; 杨君 、 曲 晓飞 ,0 7 。还有学者从财政分权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的提 20 ) 供进行实证分析 , 发现财政分权对农村公路供给具有较强 的正 向效应 ( 刘成奎 、 王朝才 ,0 8 , 2 0 )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也大大促 进 了中国义务教育效率 的提高( 刘长生 ,0 8 。本文拟从财政 20 ) 分权 的财政管理体 制下分析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的博弈关 系。
下级政府财政权 力分 配的测度。 从财政分权制度安排来看, 由于制度供给的缺 失, 自上而下形式,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给 留下 了博弈空间, 具体表现为财权 争夺 中的机会主义与商业化倾 向和事权分担 中的相 互推诿, 导致公 共服 务供 给效率低 下和政府形象的损害。中央政府要从 多个方面完善财政分权制度 , 顺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理 【 键 词 】 财 政 分权纪 5 0年代 。15 , 国经济 9 6年 美 学家蒂博特发 表了《 地方公共支 出的纯理论》 一文 , 志着 财政 标 分权理论 的兴起 。8 0年代 以来 , 国许多学者对财政分权 进行 我 了大量实证研 究。有些学者认 为一 般 的财政 分权程度 与 G P D 增长率之 间不存在 明显 的正相关 关系 , 而财政支 出内部 的经济 建设 支出的分权程 度与国民经济绩效呈显著正相关 ( 胡书东 ,
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博弈行为分析——以煤炭产业政策为例
象 , 务 院 再 次 颁 发 《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关 闭 整 顿 小 煤 矿 和 煤 国 关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经 整 顿 后 保 留 的 煤 矿 必 须 符 合 具 备 安 全 , 生 产 条 件 和 事 故 防 范 能 力 、 长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 种 作 业 人 矿 特
地 方 政 府 的“ 济人 ” 征 使 其 趋 向 于 只执 行 有 利 于 自 己的 政 策 , 而 产 生 了 其 与 中 央政 府 间 的 博 弈 , 介 绍 了他 们 之 间 的 经 特 从 在
博 弈 后 重 点讲 述 其 在 煤 炭 产 业 中的 应 用 , 提 出解 决 政 策 绩 效 低 这 一 问题 的 办 法 。 并
润。
( ) 求 效 用 最 大 化 。地 方 政 府 所 追 求 的 效 用 最 大 化 1追 有两方 面 : 是追求地 方利 益最 大化 。这是 一种 集 体利 益 , 一
地方政 府要 对 本 地 居 民负 责 , 得 本 地 居 民支 持 和拥 护 。 获
关 键 词 : 业政 策 ; 方 政 府 ; 央 政 府 ; 弈 产 地 中 博 中图分类 号 :2 F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2 3 9 ( 01 ) 40 9 — 1 7 — 1 8 2 0 2 - 0 301
1 文 献 综 述
1 1 中 国 实 施 产 业 政 策 的主 要 依 据 .
和 中央 各 部 门 组 成 , 政 府 又 由 “ 济 人 ” 征 的 公 务 人 员 各 经 特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引言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生产力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都起着关键作用。
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领域。
然而,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利益的差异,基础设施投资往往涉及到博弈与权衡。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探讨双方的利益冲突和协作,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中央政府的权力与目标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央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具有重要的决策权。
中央政府的目标通常是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并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中央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主要关注点包括国家重点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等。
中央政府的优势在于控制着各种资源和资金,可以通过制定政策、调控资金流动等手段来影响地方政府的投资决策。
然而,中央政府也面临着一些限制和挑战。
一方面,中央政府需要平衡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避免引发地方政府的不满和抵制。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的资金和资源有限,需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确保能够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地方政府的权力与利益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更加了解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地方政府的目标通常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和人才,提高本地区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主要关注点包括地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
地方政府的优势在于对本地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了解更加深入,可以更好地满足本地区的需求和促进发展。
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求和特点进行合理的决策。
然而,地方政府也面临着一些限制和挑战。
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金和资源相对较少,往往需要依赖中央政府的支持和调配。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投资决策中需要考虑本地区的利益,避免给本地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社会负担。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与协作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和博弈。
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博弈——基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分析
地方守规
L 0 c a l o b e y i n g t h e r u l e s
性和主动性 。 ( 2 ) 政 治领域 : 8 0 年 代 以来 。 中央与 地方关 系在经济领 域改革 的 基础上 , 对政治权利进行 了尝试性改革。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 1 ) 在立法权限上 , 中央政府扩大了地方立法权 限 . 最终形成 了以“ 全 国人 大、 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 省级人大和省级人 民政府——省级人 民 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政府” 为特征 的 三级立法体制 ; 2 ) 在人事任命制度上 。 地方政府在干部任命管理权 限 上获得了一定的 自主权 , 由“ 下管 两级” 变为“ 下管一级 ” . 并于 1 9 8 8 年 开始逐步试点 国家公务员制度 ; 3 ) 在行政管 理权限上 , 中央政府逐步 扩大了地方 政府 的行 政职权 : 4 ) 中央政府还加 强了民族 自治机关 的建 设, 扩大了民族 自治机关 的 自治权 : 提 出并积极推行 “ 一国两制” 政策 . 授予 特别行政 区高度 自治权 1 . 2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 中存在 的问题 1 . 2 . 1中央政府支配力减弱 虽然我 国 目前仍处在 中央高度集权 控制范 围内 . 但是. 中央政 府 原有 的绝对支配力和权威性正受到地方政府的巨大挑 战 : 地方政府 上 有政策 , 下有对策 , 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无法有效落实 : 中央政府在公 共事务管理上越来越倚重地方政府 . 造成地方政府权 利放大 1 . 2 - 2地方与中央零和博弈增 多 方面 , 地方政府权利不断扩大 。 具有了 自主追求利益 的动机 : 另 方面 . 中央对地方的权利监督 未落到实处 以上直接导致 了地方政
【 关键词 】 中央政府 ; 地方政府 ; 监督博弈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投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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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 到地方财 政投资资金 的有 限性 约束 , A和 B两个地方 政府各 自只能进 行某 一种产业投资 ,且相应的产品生成在两地
之间基本是无差异的。
和( 导 , 鲁 ) , 可计算出两个地方政府选择四 种不同投资策略 J/ J,
一
、
引言
:
1 5 — 1 7p: 0 , 即有 : B: 百 1 5
j,
在 中国行政体系 中, 地 方政 府数 目众多 , 且地 方政府之 间存 在一定 的竞争加合作 、 竞争大于合作的博弈关系。 地方政府的这 种数量和行为特征 ,为评价 和比较地方政府公共 投资效 率奠定 了一定 的理论基础 。事实上 , 在中国传统体制条件下 , 地方 政府 之 间的利益博弈是 间接 的 、 潜意识的和低层次 的, 但随着市场体 制 的不断建立 , 经济资源的地区流动不断增强 , 地方政府之间的 利 益博弈就有 了直 接 、 显性 和全面化 的特质 , 其 中, 加强本 地 区 公共投资 、改善投资环境往往 就成 为各地方吸引外部资源并提 高本地 区经济竞争力 的重要手段。
● 经 济 研 究
《 经济师} 2 0 1 4 年第 4 期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投资博弈分析
●翟 金 宝
摘 要: 针对地方政府之 间存在 的竞 争加合作 、 竞争 大于合 作的博弈关 系,建立 了不 完全信息条件 下中央政府介入前后地 方政府投 资博弈模 型 , 该模型揭 示出地方政府行政性 重复建设 、 短期性投资等低效率行为的原 因。模型还显 示在 中央政府在税 收和补贴政策的调控 下 , 中央预期投 资收 益会 增加 , 地 方政府之 间的 重 复投 资 率 降低 幅度 较 大 。 关键词 : 地方政府 中央政 府 投 资博弈 中图分类号: F 8 3 0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1 0 0 4 — 4 9 1 4 ( 2 0 1 4 ) 0 4 — 0 7 4 — 0 2
政策执行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博弈行为分析——以燃油税改革为例
道这一步之前的整个过程 , 即在行为前对对方的策略选 择、 行为信息和收益结果等都有清楚的了解 , 属于完全信
息动态博弈。
价格 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以下简称《 ( 通知 》 , 定从 )决
2 0 年 1 1日 09 月 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取消原在成品 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 航道养护费、 公路运输管理
取行动不执行 , 可选择行动不惩罚或者惩罚。
根源在于政策执行过程 出现了C + 3 C 或 P C R 2C > 1 > x I
如果 中央政府 采取 不惩罚 , 方政府 的收益 为 地 P C ,3 - 3 C 为地方政府为了争取中央政府不惩罚 , 必须减
少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 补偿款项和其他相关的经济要
方政府敢与中央政府进行非合作的博弈呢?本文拟就该 问题作深入分析。
一
和过桥过路费等)给中央政府带来收益 P 。见图l , 2 。
、
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的弈分析
我们假设地 方政府在燃油税改革政策上有两种策
略:执行 ” 即按 中央的要求进行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 “ ( 费, 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 和
2 . 绩效考核制度的缺失
5
府查处的概率 , 因此, 地方政府的收益为P C R —x。
这样中央政府进行策略选择就要衡量“ 惩罚” 不 和“ 惩罚” 的利益得失情况, 这时会出现两种情况: 情况一 : 1 C +C >P 一 2 C + 3 1 P 一 1 3 1 C 即 2 C >C 时,
在我国现阶段, 主要实行的是“ 下管一级” 的垂直任
命管理体制, 因此, 只要不触犯其顶头上司的利益, 中央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案例分析与博弈启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案例分析与博弈启示作者:丁煌、定明捷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11月第57卷第6期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概念诠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现阶段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
对此,人们界定不一,评价各异。
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对中央政策的“创造性”灵活运用,是用足、用活中央政策,有助于政策的不断完善;也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非是对付中央政策之策,它实际上是借“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或“把中央政策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而把中央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还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政策变通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运用得当,这样的“对策”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反之亦然[1](第303-304页)。
当然,上述这些看法可谓见仁见智,不一而足。
但是,如果从本质上来看,我们则更倾向于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视为相关政策主体———即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基于利益得失的考虑而与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进行的一种博弈过程。
所谓博弈,是指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2](第3页)。
一个完整的博弈关系至少应包括三个要素,即局中人、博弈活动的参与者,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中主要表现为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和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策略,即局中人将在给定的信息集中进行决策时可以选择的方法或做法,例如,地方政府的各种“对策性”执行行为就是地方政府可能采取的策略选择;支付,指在一个特定的策略组合下,局中人得到或期望得到的效用水平,也就是具体的利益得失情况。
博弈活动可以按照不同的特点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其中,按局中人之间能否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主要是指非合作博弈,也就是在博弈过程中,互相依赖的局中人在策略选择时尽量使与对方利益相冲突的个人效用最大化,而不是使集体收益最大化;按博弈的时间或行动次序,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是有行动的先后次序的,属于动态博弈;按照局中人拥有的信息结构,可以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般属于不完全信息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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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中国经贸导刊 2009 年第 15 期
P2)/ P2=- 3 R P1+2R 当 - 3 R P1+2R=0,即 P1=2/3 时,地
方政府选择 违 背 策略 的 效 用最 低 ,此 时,地方政府选择违背策略或执行策略 没有差别。
由此,可以得出混合策略博弈的唯 一纳什均衡解 P1=2/3,P2=C/2R。这一结 果说明,中央政府查处的概率是 2/3,即 地方政府被查处的概率是 2/3,不被查 处的概率是 1/3,而地方政府采取违背 策略的概率是 C/2R,采取执行策略的概 率是(盖面大于 2/3,而且还必须保证中央政府有不小于 2/3 的概率能够查出地方政府的违背行 为。不然,这一均衡是没有意义的。
●八 方 论 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王国栋 张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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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策略静态博弈 在此,我们假设只有中央政府面对 一个地方政府的博弈。地方政府面对中 央政府的政策,策略空间为 (违背 执 行),中央政府面对地方政府的策略,其 策略空间为(查处 沉默)。 同时,中央政查处地方政府违规行 为的成本为 C,C>O 地方政府违背中央政府政策将获 利 R,R>0 在此,我们并未考虑中央政府对地 方政府的处罚。 由此博弈模型可以得出,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策略选项,取决于 2R 与 C 的大小关系。当 2R>C 时,该有限策略静 态博弈不存在纳什均衡。当 2R《C 时,该 有限策略静态博弈存在纳什均衡,纳什 均衡解为:(沉默 违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与 中央政府的策略选择,取决于查处成本 和违背获利的大小关系,只有在查处成 本大于或等于二倍违背获利时,中央政 府与地方政府才会有趋向一致的策略 选择(沉默 违背)。否则,就没有趋向一 致的策略选择。 二、混合策略博弈 此时,我们设定中央政府查处地方 政府违背行为的概率为 P1,则中央政府 沉默的概率为 1- P1;地方政府违背中央 政策的概率为 P2,则地方政府执行中央 政策的概率为 1- P2。由此,我们可以得 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混合策略博 弈模型。 由 此 模 型 ,我 们 可 知 ,中 央 政 府 选 择查处策略(P1=1)时,其期望收益为 Π1 P1=1= (R- C)P2- C(1- P2)=R P2- C 中央政府选择沉默策略(P1=0)时, 其期望收益为 Π2 P1=0=- R P2+0(1- P2)=- R P2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当 R P2- C=- R P2,即 P2=C/2R 时,中央政府 采取查处或沉默策略其效用相等,选择 查处或沉默策略没有区别。 当 R P2- C>- R P2,即 P2>C/2R 时, 中央政府采取查处策略的期望效用大 于采取沉默策略的期望效用,此时,中 央政府将对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进行 查处。
当 R P2- C<- R P2,即 P2<C/2R 时, 中央政府采取查处策略的期望效用小 于采取沉默策略的期望效用,此时,中 央政府将对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视而 不见。
同理,我们可以得出: 当 - 2R P1+R= R P1- R,即 P1=2/3 时,地方政府选择违背策略或者执行策 略的效用相等,选择违背策略或执行策 略没有区别。 当 - 2R P1+R> R P1- R,即 P1<2/3 时,地方政府选择违背策略的效用大于 选择执行策略时的效用,面对中央政 策,地方政府将选择违背策略。 当 - 2R P1+R<R P1- R, 即 P1>2/3 时,地方政府选择违背策略的效用小于 选择执行策略时的效用,面对中央政 策,地方政府将选择执行策略。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面对 是否对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时,中央政府所考虑的是查处成本和地 方政府违背中央政策的获利。而地方政 府在决定自身行为时,只考虑被查处的 概率大小,只有在被查处的概率大于 2/3 时,地方政府才会选择执行中央政 策。这就要求中央政府不仅要保证查处 地方违规行为的覆盖面,还要保证查处 的 认 真 、深 入 ,消 除 地 方 政 府 的 侥 幸 心 理。 三、混合策略博弈的纳什均衡 在此,我们考虑在 0<P1<1,0<P2<1 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机制。 在此状态下,中央政府的期望收益 为 Πa (P1 P2)= P1 [(R- C)P2- C (1- P2)]+(1- P1)[- R P2+0(1- P2)] =2R P1 P2- C P1- R P2 求关于 P2 的反函数,得 Πa(P1 P2)/ P1=2R P2- C 当 2R P2- C=0,即 P2=C/2R 时,中 央政府选择查 处 策略 的 效 用最 低 ,此 时,中央政府选择查处策略或沉默策略 没有差别。 同理,可以得出地方政府的期望收 益为 Πb(P1 P2)= P2[- R P1+R(1- P1)]+ (1- P2)[0 P1- R(1- P1)] =- 3 R P1 P2+2R P2+R P1- R 求关于 P1 的发函数,得 Πb(P1
四、启示 一是作为中央政府,在面对地方政 府对中央政府政策博弈时,要保证查处 的覆盖面不低于 2/3,这样,才能有效防 止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政策的曲解。 二是中央政府在面对地方政府的 违规行为时,保证中央政府查处的覆盖 面是必须的。同时,还必须保证中央政 府能够审查出地方政府违规行为的概 率不低于 2/3。否则,就不能有效制止地 方政府的违规行为。 三是作为中央政府,必须要尽可能 地降低查处地方政府违规行为的成本, 即尽可能降低 C/2R 中的 C,这样,才能 尽 可 能 降 低 地 方 政 府 违 规 的 概 率 P2 (=C/2R)。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查处地方 政府违规行为的成本越低,地方政府违 规的可能性就越小。 四是在本次讨论中,并未涉及中央 政府在查处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后的 处罚。可以想见,如果中央政府能够明 白、确定地宣告对地方政府违规行为的 处罚措施,进一步消解地方政府违背中 央政策的动机,将会更有效地防止地方 政府对中央政策的曲解。■ (王国 栋 ,1986 年 生 , 河 南 南 阳 人 , 四 川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2008 级 行 政 管 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公共政 策。 张 玉 琨 ,1984 年生 ,山 西 太 谷 人 ,四 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 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 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