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临床医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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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临床医师管理考核办法
优秀青年临床医师的选拔与培养是做好学校医疗专业人才建设、实施三名战略工程的需要,也是构建合理人才梯队,积极促进医疗单位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本着明确分工、动态考核、严格管理、末位淘汰的精神,经学校党委批准,制定本办法。
1、组织机构及职能
为有效落实、监督此项管理工作,由学校医疗管理处牵头成立辽宁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临床医师培养考核小组。各医疗单位由医务科(部)负责组织成立相应的优秀青年临床医师培养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组员5-7人,由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确有学术专长的学科带头人担任。学校考核小组行使监督权及培训人员结业考核权。各医疗单位考核小组行使对培训人员的阶段考核。日常管理由各医疗单位由医务科(部)负责。
2、考核程序
优秀青年临床医师的考核分为半年、年度、结业考核等三种考核方式。半年、年度考核由各医疗单位的医务科(部)组织本院优秀青年临床医师培养考核小组负责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于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学校医疗管理处。医疗单位做好档案保存工作。培训人员的结业考核工作由学校医疗管理处组织考核小组考核。此外,医疗管理处对培训人员半年度、年度考核进行评议、监督。
3、日常管理
各医疗单位的医务科(部)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对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4、档案管理
各医务科(部)要指定专人对培训人员建立考核档案,内容如下:一般情况表格、各种学习档案、年度考核表、外出进修学习材料等。
5、考核标准
具体详见《优秀青年临床医师动态考核标准》
6、其他
(1)各医务科(部)应加强培训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对此项培养工作重要性认识。做到在培养前、培养中做好思想动员,使入选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
极的态度投入到培养工作中。
(2)半年度、年度考核将以《优秀青年临床医师动态考核标准》为依据进行赋分考核。
(3)半年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医疗管理处汇总、审核后在校园网公布。
(4)三年考核结果合格者将由医疗管理处上报学校党委,经校园网公示后确认为“辽宁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临床医师”
(5)培训人员的培养经费(5000元/年)由各医院自筹并自行管理,主要用于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
(6)获得“辽宁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临床医师”称号者将在今后职称晋升中享有优先权。
医疗管理处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