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失败的案例分析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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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作业—案例分析题
2013年5月
审计失败的案例:麦科特欺诈上市审计失败案
背景资料:
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麦科特集团机电开发总公司,这是一家联营公司,四家出资者为麦科特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香港新标志有限公司和甘肃光学仪器工业公司。1994年更名为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1996年,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麦科特集团。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占有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75%的股份。
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司改制上市的有关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上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股份公司发起人至少为五家,连续三年盈利,资产要以历史成本计算,不能通过资产评估增加,否则就要按新设公司看待,需成立三年后才能申请上市。
造假事实:
不拥有厂房、土地和大多数设备的产权的麦科特(惠州)光机电公司,几乎不可能拥有巨额资产,也达不到上市条件。实际上,麦科特上市时1.1亿左右的净资产规模,是一个从目标倒推而来的数字。
造假手段一:
将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在1993年11月8日至1998年12月18日期间已进口的机器设备由原进口报关价格13450120港元提高到108086735.69港元,价格虚增94636615.69港元,由惠州市海关出具了内容虚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从而确定上述进口机器设备产权归属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所有。造假手段二:
采用倒制会计凭证等办法编造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虚假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使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从1996年到1998年底的会计报表累计虚增净利润84588058.32元人民币,1999年度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继续采用虚增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方法虚增了1999年度净利润40274410.92元人民币。因此,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1996年至1999年度累计虚增净利润达124862469.24元人民币,其控股母公司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根据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每年虚增的净利润增大本身的长期投资额和投资收益,从而使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截至1999年12月31日累计虚增了净利润113076143.10元人民币。
造假手段三:
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采用以“以表代账”的方法虚增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截至1998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累计虚增了总资产240083190.55元人民币,虚增了负债总额126735866.11元人民币,虚增了净资产113347324.44元人民币。1999年度公司继续虚假增加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后,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1996年至1999年12月31日止累计虚增净资产123329920.49元人民币,虚增了应付股东利润22000000元人民币,与之对应虚增的资产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19309808.31元人民币。
造假手段四:
经上述会计处理后,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和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的虚假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后的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至1999年末虚增了净资产118623122.72元人民币,虚增了应付股东利润23100000元人民币。1997年度~1999年度三年累计虚增净利润93466225.51元人民币。
造假手段五:
为了虚增94636615.69元港币的进口机器设备价格和界定其产权归属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用倒签时间方式分别以照相器材(中国)有限公司和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了1994年6月18日和1998年7月5日虚假的《融资租赁合同》和《协议书》,制作虚假的《进口设备统计表》、《进口设备清单》和一份金额为108086735.69港币的虚假进口设备发票;为了配合掩盖虚增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巨额利润和该公司是来料加工企业的性质,以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和照相器材(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分别签订了五套虚假的《购货合同》,由照相器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47份虚假的材料进货发票和六套虚假的《销货合同》,实际上,同期内照相器材(中国)有限公司实际只支付过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加工费。
由此,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虚增1.18亿元资产,正好等于其上市时所称其拥有的净资产数量。这正是实实在在的“空壳公司”。
第三方失职:
事件一:2000年春节后,麦科特集团公司有关人士及南方证券的唐胜成“要求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郑炳南增大对麦科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值”,郑炳南授意其公司人员陈志红普提了进口机器设备一个百分点的成新率,从而使评估值又虚增了2205136.00元人民币。
事件二:在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认为麦科特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华鹏被麦科特选定为上市业务的审计师后,作为华鹏会计师事务所的所长,吕润波出席过多次中介协调会。
在麦科特发行上市过程中,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参与编制了严重失实的发行申报文件。
最终在2000年7月21日,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1.1亿元净资产,向社会公开发行7000万新股,每股定价7.68元,共募集资金5.376亿元人民币,发行顺利成功。
问题分析:
1、如何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答: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方面:
(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实质不同
会计责任是指: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应负的直接责任。
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活动中,为揭露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