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07版中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10-08-26 17:52:42 【打印】

政府采购协议(2007)

2006年12月8日

秘书处制

本文件为1994年政府采购协议的修订本,2006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在政府采购委员会的正式会议上由该委员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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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第一条概念说明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协议例外

第四条发展中国家

第五条普遍原则

第六条政府采购制度的信息发布

第七条公告

第八条参与条件

第九条供应商资格

第十条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期限

第十二条谈判

第十三条限制性招标

第十四条电子拍卖

第十五条投标处理及合同授予

第十六条采购信息的透明度

第十七条信息的公开

第十八条供应商质疑的国内审查程序

第十九条适用范围的修订和变更

第二十条磋商与争端解决

第二十一条机构

第二十二条最后条款

序言

本协议各缔约方(以下简称缔约方):

认识到政府采购需要建立一个有效多边体制,以期实现国际贸易更大程度的自由化和扩大化,改进国际贸易的指导框架;

认识到有关政府采购的各种措施的制定、采用或实施不应对国内供应商、货物、服务提供保护,或对国外供应商、产品、服务造成歧视;

认识到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全性和可预期性对于公共资源管理、各缔约方的经济运行、以

及多边贸易体系功能的高效是不可缺少的;

认识到为适应各缔约方的具体环境,本协议下的程序义务应当充分灵活;

一致认为应考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财政及贸易需求;

认识到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以公正透明的方式实施采购的重要性,避免利害冲突和腐败行为的重要性,遵守适用的国际文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认识到在本协议涵盖的采购中,使用和鼓励使用电子化手段的重要性;

期望鼓励未加入本协议的WTO成员接受和加入本协议;

依照上述目标开展进一步谈判;

协议如下:

第一条概念说明

就本协议而言:

(a) 商品和服务指市场上销售的或用于销售的货物和服务,通常由非政府的购买者因非政府的意图而购买;

(b) 工程服务合同指按照联合国核心产品分类法第51部分中以任何手段进行市政或建筑物建设的合同;

(c) 国家或地区包括所有单独关税区,即本协议缔约方。只要是本协议缔约方的关税区,并且在协议中被表述为“国家的”,则都应属于该单独关税区,除非另有说明;

(d) 日指公历日;

(e) 电子拍卖指一个重复性过程,它包括供应商应用电子手段为无价却可定量的、涉及估价标准的招标要素所展示的新价格或新价值,或两者兼有,导致投标的轮次性过程。

(f) 以书面形式或书面的指所有可以阅读、复制、以及随后传播的文字、数字表达方式。它也包括电子传输和存储的信息;

(g) 限制性招标指采购机构只与其选择的一家或数家供应商联系的采购方式;

(h) 措施指采购机构在本协议涵盖的采购中的所有法律、法规、程序、行政规章或惯例、行为;

(i) 常用清单指采购机构列出的满足参与条件的供应商清单,该清单采购机构会多次用到;

(j) 预定采购的公告指采购机构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参与申请、标书(或两者兼有)的公告;

(k) 补偿指鼓励本地发展或促进缔约方收支平衡的所有条件或措施。如本地优惠、技术许可、投资、资本贸易以及类似的行为和要求;

(l) 公开招标指所有有意向的供应商都可提交标书的采购方式;

(m) 当事人指自然人或法人;

(n) 采购机构指包含在各缔约方附录1下附件 1, 2, 或3 中的机构;

(o) 合格供应商指采购机构认为符合参与条件的供应商;

(p) 选择性招标指只有满足参与条件的供应商才被采购机构邀请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q) 服务包括工程服务,除非另有说明;

(r) 标准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的文件,提供普遍和重复使用的规则、指导方针、货物与服务的特性,或非强制性遵守的相关工序和制作方法。它也可包含或涉及适用于货物,服务,工序或制作方法的排它性术语,标志,包装,标记或标签等要求;

(s) 供应商指提供或能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t) 技术规格指以下招标要求:

(i) 列明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特征,包括质量、性能、安全性、体积、或制作工序和供应方法;或

(ii) 标明货物或服务适用的术语、标志、包装、识别标识或标签等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协议的适用

1. 本协议适用于协议涵盖的所有采购的措施,无论其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电子化手段。

2. 就本协议而言,涵盖的采购指因政府目的的采购,包括:

(a) 货物、服务或它们的结合:

(i) 在各缔约方附录1中列明的:

(ii) 不以商业销售或转售为目的的采购,或者,不用于以商业销售或转售为目的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或供应的采购;

(b) 按照合同所有的含义,包括购买、租借或租购合同,无论是否具备购买的选择权;

(c) 按照第七条发布公告时,根据第6-8款进行评估,其价值等于或超过附件1的门槛价的;

(d) 由采购机构进行;以及

(e) 第3款或缔约国附录1范围内的。

3. 除缔约方附录1中的例外,本协议不适用于:

(a) 土地、现有建筑、或其它不动产及其权利的获取或租赁;

(b) 缔约方提供的非契约性协议或任何形式的援助,包括合作协议,授权,贷款,资产注入, 担保,财政奖励;

(c) 财政机构或保存服务,金融机构的清算和管理服务,公债买赎和发行的相关服务的采购和采办,包括贷款、政府债券、票据和其它有价证券;

(d) 公共雇佣合同;

(e) 以下采购:

(i) 为特殊目的而提供的国际援助,包括发展援助;

(ii) 特定的程序或条件下的,有关军队驻扎或签字国对工程的联合履行的国际协议;或

(iii) 国际组织特定程序或条件下的,或在国际授权、贷款、或其它形式的援助支持中,使用的程序或条件与本协议不一致时的采购。

4. 各缔约方应在附录1的附件[1]中详细说明以下信息:

(a) 在附件1中, 列明本协议涵盖的中央政府采购机构;

(b) 在附件2中, 列明本协议涵盖的下级中央政府采购机构;

(c) 在附件3中, 列明所有本协议涵盖的其它采购机构;

(d) 在附件4中,列明协议涵盖的服务;

(e) 在附件5中,列明协议包括的建设服务;以及

(f) 在附件6中, 列明适用于该缔约方附件的总注释。

5. 当本协议涵盖的采购机构要求附录 1以外的当事人依照特殊要求采购时,第五条适用于该情况以做必要修正。

估价

6. 在估算一项采购价值以确定其是否属于协议涵盖的采购时,采购机构应:

(a) 既不可将一项采购分为若干项,也不可选择或用特殊的估价方法整体或部分地将其排除于协议适用范围之外;而且

(b) 包含对完整的采购过程的最大估价,无论授予几家供应商,所有形式的报酬都要计算在内,包括:

(i) 奖金,费用,佣金和利息;以及

(ii) 当采购提供选择性条款时,采购的预算最大值包括选择性购买。

7. 当个别采购要求,授予多个合同或者就合同的各个部分分别进行授予时(这里指“添购”),最大值的估算应当参照以下因素:

(a) 前12个月或者采购机构上一财政年度同类型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添购的价值,可能的话,要根据未来12个月添购的货物或者服务数量或价格的预期变化进行调整;

(b) 未来12个月或者下一财政年度可能发生的同类型的货物或者服务添购的估价。

8. 在租赁采购或租用货物和服务,或采购总价不明的物品时,估价依据为:

(a) 对于定期合同:

(i) 合同期为12个月或更短时,期间总的最大估值,或

(ii) 合同期超过12个月时,总的最大估值,包括所有的余额估计;

(b) 当合同期不确定时,按估计的每月摊付额乘以48;

(c) 当合同是否是定期合同不明确时,适用 (b) 项。

第三条协议例外

1. 本协议各项规定不得解释为防止缔约方为保护其根本安全利益,对武器、弹药或战争物资采购,或对国家安全或国防目的必要的采购,采取必要的行动或资料隐瞒。

2. 本协议各项规定不得解释为禁止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成为对具备相同条件的国家进行武断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者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a) 缔约方为保护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的需要;

(b) 缔约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需要;

(c) 缔约方为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或

(d) 因保护残疾人、慈善机构或劳改人员的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需要。

第四条发展中国家

1. 在加入本协议谈判,和本协议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缔约方应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以下统称“发展中国家”,除非另有说明)的发展、财政、贸易需求和环境给予特别的考虑,因为各国的这些情况各有不同。所以基于本条和以上要求,各缔约方应对以下对象执行特殊的、有差别的待遇:

(a) 最不发达国家;和

(b) 其它任何发展中国家,若这些特殊的、有差别的待遇一定程度上能满足其发展需要。

2. 当一个发展中国家申请加入本协议时,所有缔约方应立即向其货物、服务和供应商提供最惠国待遇,该待遇应同其在协议附件1下向其他缔约方提供的同等。该规定对缔约方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任何条款谈判都有效,以维护本协议下的机会均等。

3. 基于其发展需要,并得到缔约方同意,发展中国家可以在过渡期内按照时间表,采取或保留一项或多项以下过渡性措施并列于附录1的附件中,但不得对其他缔约方造成歧视:

(a) 价格优惠项目,如果该项目:

(i)投标部分来自适用优惠的发展中国家的货物或服务,或者在互惠协议下,来自适用优惠的、有义务为其提供国民待遇的发展中国家的货物或者服务;

(ii) 是透明的,而且其优惠及适用在计划采购公告中有明确描述;

(b) 贸易补偿, 如果该补偿的施行要求和考虑在计划采购公告中有明确描述;

(c) 特殊机构或部门逐渐增加时;

(d) 一个高于其固定门槛的门槛价。

4. 在本协议加入谈判时,当一个已加入协议的发展中国家完成了义务履行,缔约方可以允许其推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除第五条第1款(b)项外的所有义务。执行期应当为:

(a) 对于最不发达国家,其加入本协议五年后;以及

(b) 对于其它发展中国家,仅为其履行具体义务的必要时间,但不能超过3年。

5. 得到第4款下的义务履行期限的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其附录1附件中列出该期限,表明执行期的具体义务,以及所有已同意的、履行期限内的临时义务。

6. 本协议在发展中国家生效后,应发展中国家要求,委员会可以:

(a) 延长第3款允许的措施过渡期或第4款允许的执行期;或

(b) 考察证明第3款允许的新的过渡性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在加入过程不可预料的特殊情况。

7. 因第3款或第6款的过渡措施或第4款提供的执行期,或第6款的任何延伸而受益的发展中国家,应当在过渡期或执行期内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此期限结束时能够符合本协议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应当及时将这些措施通知委员会。

8. 缔约方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与加入相关的能力建设和协议执行的请求应给予充分的考虑。

9. 委员会可为本条款的执行制定程序,该程序可包括第6款规定的投票表决的相关规定。

10. 委员会应每五年对该条款的实施和效力进行审查。

第五条普遍原则

国民待遇和非歧视

1. 对于本协议涵盖的政府采购的所有措施, 各缔约方包括其采购机构,应立即无条件地对其他缔约方和其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提供不低于本国,包括本国采购机构的待遇,按照:

(a) 国内的货物、服务和供应商;以及

(b) 其他缔约方的货物、服务和供应商。

2. 对于本协议涵盖的所有措施,缔约方及其采购机构不得:

(a) 依据外国联营或所有权的程度而给与以当地设立的供应商的待遇低于给与另以当地设立的供应商的待遇;也不得

(b) 依据供应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国而歧视当地设立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电子化手段的采用

3. 当以电子化手段实行协议涵盖的采购,采购机构应当:

(a) 确保采购运用信息技术系统与软件,包括与证明和信息编码相关的,通常易获知的,并以与其它易获知的信息系统和软件兼容的;以及

确保参加要求和投标的整体性,包括估算接受和拒绝的时间,保障这一整体机制。

采购执行

4. 采购机构应以透明公正的方式进行采购:

(a) 与协议相一致,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和有限招标方式;

(b) 避免利害冲突;以及防止腐败行为。

原产地规则

5. 各缔约方不应对适用本协议的政府采购在采购从其他缔约方进口的货物或服务时,采取有别于在交易时从同一缔约方进口相同货物或服务适用的一般贸易的原产地规则。

补偿

6. 对于协议涵盖的政府采购,缔约方,包括其采购机构,不得寻求、考虑、利用或强加补偿。

采购未明确的措施

7. 第1 款和第2款不适用于关税及与进口有关的收费,除了规范协议涵盖的政府采购的手段外,其他的税费及进口管制和手续都不适用。

第六条政府采购制度的信息发布

1. 各缔约方应:

(a) 以官方规定的广泛传播易为公众获知的电子或书面媒体,及时快速公布所有法律,法规,司法判决,一般适用的行政规则,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合同条款,按照公告进行的投标文件的合并,关于协议涵盖的政府采购的程序, 以及任何对此的修改;以及

(b) 应要求所有缔约方提出对此的解释。

2. 各缔约方应列出:

(a) 在附录2中,按照第1款的要求列明缔约方以电子或书面两者中何种方式公布政府采购制度的信息;

(b) 在附录3中,按照第七条和第九条第7款,和第十六条第2款的要求列明缔约方以电子或书面两者中何种方式公布公告;以及

(c) 在附录4中, 列明缔约方公布的网址或地址;

(i) 按照第十六条第5款的其采购统计数据,作为第十六条第4款要求提交的数据的替代;

(ii)按照第十六条第6款关于其授予合同的公告,作为第十六条第4款要求提交的报告的替代。

3. 各缔约方应及时迅速地向委员会通报其对列在附录2, 3, 或4中的任何修改。

第七条公告

预定采购的公告

1. 对每一个本协议涵盖的政府采购, 第八条描述的除外,采购机构应在附录 3列明的适当

的报纸或电子媒体上公布预定采购的公告。此类媒介应当为广泛传播的,公告对于大众应当为容易获知的,至少在公告中说明的期限之前可被获知。公告应当:

(a) 对于附件1中的采购机构, 在附录3规定的最短期限内,可以通过一个单一接入点免费使用电子手段访问;

(b) 对于附件2和附件3中的采购机构, 至少可以通过免费的网站链接使用电子手段访问。

鼓励缔约方包括附件2和附件3的采购机构, 通过单一接入点免费使用电子手段发布公告。

2. 除本协议另有说明,预定招标公告都应包括:

(a) 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以及其它联系采购机构的必要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还应获取与采购相关的全部文件,其成本和付款期限;

(b) 对采购过程的描述,包括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或数量不详时的估算量;

(c) 对添购合同,如果可能的话,其后的预定采购公告的估计时间;

(d) 对所有选择的描述;

(e) 运送货物或服务的时间框架,或合同的期间;

(f) 可能用到的采购方式以及是否需要谈判或电子拍卖;

(g) 可行的话,在采购参加要求中规定的提交投标书的地址和最后日期;

(h) 提交投标书的地址和最后日期;

(i) 语言或参加投标的请求或提交标书所用的语言,如果有别于缔约方采购机构的官方语言;

(j) 对参加供应商的所有条件的清单和简短描述包括由供应商提供的与此相关的具体文件或证明材料,除非这些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已为所有供应商在同一时间以预定采购公告的形式获知。

(k) 按照第9条,采购机构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适用的选择标准,允许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数量限制;

(l) 表明采购属于协议涵盖的政府采购。

公告概况

3. 对每一预定采购项目,采购机构应当在公布预定采购公告的同时,以WTO的一种官方

语言公布容易获知的公告概述。公告至少要包含以下信息:

(a) 采购的事实部分;

(b) 提交投标书的最后日期,或适合的在采购参加要求中或多用清单中规定的任何提交投标书的最后日期;

(c) 采购相关的文件可能需要用到的地址。

计划采购的公告

4. 鼓励采购机构尽早在每个财政年度在附录3列举的适当的报纸或电子媒体上公布其将来的政府采购计划公告。公告应包括采购的事实部分和公布预定采购公告的计划日期。

5. 附件 2 或3中的采购机构可以将计划采购的公告用作预定采购公告,只要该公告尽可能多地包含第2款中的信息,这些信息是方便获知的,以及发表声明表示他们对采购的兴趣。

第八条参与条件

1. 任何采购机构都应该设置采购参与条件,以保证进行相关采购时投标供应商具备法律、商务、技术、资金的能力。

2. 为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条件,采购机构:

(a) 应该根据供应商在缔约方采购机构内外的商业行为来评估一个供应商的资金、商务、技术的能力;

(b) 应该根据在之前通知或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参与条件来做决定;

(c) 不应该为了让某供应商参与采购而强加供应商曾得到过某一缔约方的采购机构的一个或多个合同这样的条件;并且

(d) 可以要求具备满足采购要求的相关经验。

3. 一旦有证据支持,各缔约方包括其采购机构,可以排除该供应商,如:

(a) 破产;

(b) 虚报收入;

(c) 在履行主要合同的主要要求或义务时严重的或持续的缺陷;

(d) 严重犯罪或其他严重侵犯已终审判决的;

(e) 表明该供应商不良商业道德的玩忽职守等行为;或

(f) 未缴纳税

第九条供应商资格

注册系统和获取资格过程

1. 各缔约方包括其采购机构可以保有一个供应商注册系统,它为供应商提供注册并提供相关信息。

2. 各缔约方应该保证:

(a) 采购机构努力减少资格获取过程的差异;和

(b) 在由采购机构维护的注册系统中,采购机构应该努力减少他们的注册系统之间的差异。

3. 各缔约方包括其采购机构,不应该采取或运用任何注册系统或获取资格程序来制造不必要的障碍以限制外国供应商参与采购过程。

选择性招标

4. 当采购机构要采用选择性招标时,该采购机构应该:

(a) 在采购招标通知中包括第七条第2款(a), (b), (f), (g), (j), (k)和(l) 项并且应该要求供应商提交参与申请。

(b) 在招标期限开始之前,应该向第十一条第3款中指出的有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至少包括第七条第2款(c), (d), (e), (h), 和(i)项的信息。

5. 任何满足特定采购条件的国内和国外供应商均视为有资格的供应商,除非采购机构在招标通知中规定参与招标的供应商的数量和选择的标准。

6. 招标文件在第4款提到的通知发出之日没有公开发布的,采购机构应该保证所有根据第五款中选出的资格供应商同时得到那些文件。

常用清单

7. 采购机构可以保有一个供应商的常用清单,如果邀请感兴趣供应商申请加入的通知:

(a) 每年公布一次;并且

(b) 是以电子方式并持续有效,

通过附件3中列出的合适媒体公布的。

8. 第7款提出的通知应包括:

(a) 对服务或贸易的描述及其清单的分类;

(b) 供应商应满足的条件和采购机构核查供应商是否满足条件的方法;

(c) 联系人、采购机构地址以及其他联系采购机构和获得列表相关文件的必要的信息;

(d) 列表的有效期限和更新及中止的方式,或者未提供列表的有效期时,提示通知中止使用列表的方式;和

(e) 提示该列表适用于该协议下的政府采购。

9. 尽管在第七条中常用清单在三年以内有效,采购机构只能在清单有效期开始时公布第七款中提到的公告一次,如果该公告:

(a) 规定了有效期,则进一步公告将不会公布;和

(b) 是用电子方式公布的并且在有效期内持续可获得。

10. 采购机构应该允许供应商在任何时候申请加入常用清单,并且应该将所有合格供应商在合理的短时间内列入该表。

11. 当未列入常用清单的供应商在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之内申请参与给予常用清单及其相关文件的采购过程的请求时,采购机构应该审核该申请。采购机构不应以没有足够时间审核为原因将供应商排除在采购过程之外,除非出现例外情况:由于采购的复杂性,采购机构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审核以提交投标文件。

附件2,3中的机构

12. 在下列情况下,一个在附件2或3中列出的采购机构可以发布公告作为招标通知,邀

请供应商加入清单:

(a) 通知与第7款一致,还包含第8款的内容,并且和第七条第2款的信息一样可获得;其中还有一个声明,包括招标公告或者只有常用清单上的供应商才能收到进一步的招标公告;

(b) 采购机构及时给对供应商提供充分信息,包括第七条第2款要求的信息以使他们能判断他们的兴趣所在;并且

(c) 只要采购机构有足够的时间来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条件,第十条中已申请加入常用清单的供应商就能在某采购中竞标。

关于采购机构决定的信息

13. 如果供应商请求参加投标或者申请加入常用清单,那么采购机构应该及时通知对其请求的决定。

14. 如果采购机构拒绝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者申请加入常用清单的请求,或者不再认为某个供应商是合格的,或者将他从常用清单中排出,该采购机构应该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需要,则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做出该决定的原因。

第十条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

1. 采购机构不应该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而拟定、采用或运用任何技术规格或者规定评估程序的有关要求。

2. 有关在采购过程中对货物或服务规定技术规格时,采购单位应该:

(a) 从性能和功能要求方面而不是从设计或描述性特征上规定技术规格;和

(b) 根据现有国际标准来规定技术规格,没有国际标准的按国家技术规定、公认的国家标准或建筑规定。

3. 当设计或描述性特征用于技术规格时,采购机构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包含“或者对等品”之类的文字,只要合适它会考虑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对等品。

WTO协议概述

WTO协议概述 杨国华 【学科分类】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出处】本网首发 【关键词】WTO协议;关税;标准与安全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WTO的20个主体协议,是WTO成员权利和义务的集中体现。WTO的官 方出版物《WTO简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地对这些协议进行了介绍。 一、概述 WTO协议覆盖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三大领域。这些协议列明了自由化的原则,但允许例外;包含了每个国家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以及开 放服务贸易并保持服务贸易开放的承诺;规定了解决争端的程序;规定了 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要求各国政府使得贸易政策透明,方法是政 府将其有效的法律和采取的措施通报给WTO,以及WTO秘书处就各国贸易政策定期提交报告。这些协议常被称为WTO贸易规则,而WTO也常常被称作 是“以规则为基础的”(rule-based),即这套制度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包含了60个协议、附件、决定和谅解。这些内容可以分成六个部分:总体协议(《建立WTO协议》),三个主要领域 的协议(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贸易政策审议。其中,货 物和服务协议的结构是:首先是广泛的原则,随后是关于具体行业具体要 求的特殊协议和附件,最后是各国允许外国货物或服务进入其市场的详尽、冗长的承诺表。货物贸易承诺表的形式是,对所有货物的关税承诺,对某 些农产品的关税和配额承诺。服务贸易承诺表的形式是,允许外国服务提

供者在多大程度上进入具体行业,以及不适用非歧视原则中的最惠国待遇 原则的服务类型。确保这些协议得到执行的是争端解决和关于透明度的贸 易政策审议。还有两个协议是很重要的,即并非所有成员都签署的两个“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greements):民用航空器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 二、关税:更多约束,更加接近于零 乌拉圭回合的成果,包含了各个国家总共22500页的货物和服务承诺,包括削减和约束进口货物关税的承诺。在某些情况下,关税正在削减为零。此外,受约束关税产品的数量也在大幅度强加。 关于关税削减,发达国家的关税削减大多在1995年1月1日后的五年内进行,其结果是工业品关税了40%,从平均 6.3%降为 3.8%。在发达国家享受免税待遇的进口工业品价值,从20%升为44%。还有少量产品有高关税。但税率15%以上的进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从7%降为5%。税率15%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从9%降为5%。不仅如此,1997年3月26日,占信息技术产品世界贸易92%以上的40个国家一致同意,到2000年全部取消这些产品的进口关税和其他费用。 关于更多约束,发达国家增加将受约束关税产品的数量从78%升为99%。发展中国家也和客观,从21%升为73%。从中央计划经济转型的国家,从73%升为98%。对于贸易商和投资商来说,这一切意味着实质性的更高程度的市场安全。 关于农产品,现在所有农产品关税都受到了约束。没有采取关税形式 的所有进口限制措施,例如配额,都已经转化为关税,即“关税化”了。 这就使得农产品市场具备了实质性的可预见性。此外,对农产品的市场准 入承诺,还包括取消对某些产品的进口禁令,以及减少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 三、农产品:更加公平的市场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2015年保护期到期面临重大选择 作者:何家平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2015年保护期将于今年7月到期建国以来最大一次经济变革,将在今年7月份惊世亮相2001年的时候,中国就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就应该跟世界接轨,国门向全世界打开,可是当时我们国家的国情不合适,电脑普及不了,中国领导人就向世贸组织申请了15年的保护期,用这15年的时间来调整中国的经济结构。那么15年的保护期,就在今年的7月份(公元2015年),保护期已经到了,国门必须打开,这是铁的事实,这个勿容置疑。 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国门打开跟我们有关系吗?其实国门打开跟我们有太多的关系了,甚至它可以关系到中国每一个人的生存问题,因为国门打开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到中国的所有行业,包括我们国家管制的金融、证券、交通、钢铁厂等等等等,都允许外资的进入,以后投标项目都不允许国家参与,只允许个人财团参加。 第二件事情,那就是更关系到我们的生存问题了,海关的关税减免或者为零,也就是说从今年(公元2015年)的7月份开始,所有进出口的商品将全部免除海关的关税。因为以前我们国家的海关的关税很高,所有进口商品,将全部加上海关的关税,最低的也是100%,最高的420%,也就是说100元的商品进入到中国,就有200元,还不仅仅如此,所有的进出口商品还都存在着,代理费也就是代理商的费用,比如说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然后才能进入到经销商的手中,经销商再加上自己的店面费、人工费、装修费最后还有加价费,所以它的价格非常非常高的,老百姓一般是接受不起的,那么将从今年的7月份开始,全世界的商品将会陆续的进入中国,免除所有的费用在中国的市场上,以很低廉的价格上市,直接会进入到老百姓的家庭,那它对中国所有的行业,都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我们可以看的到,中国会大变,所有的行业都会大洗牌,中国又是必须从传统经营模式,转型到电子商务上来。那么就意味着比如说我们现有个体工商户传统经营模式会退出历史舞台,推行的是全新的电商电银模式,包括我们国有银行传统营销模式将发生变革。 老何把丑话说在前头。这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事是要立即兑现执行的事。当然也可以与世贸组织协商再延长保护期。估计有难度。也可以找理由再朝后拖。大家知道世贸组织是以老美为牵头的西方为主的经贸易组织协定。当时谈判加入历经艰难设有很多附加条件。加入WTO是正确选择。是个两难选择。不加入很多生意做不成人家不开放国门。要发展经济就得与人合作互利互惠平等互利平等竞争。虽然站在我们立场上说我们WTO我们挣得少别人赚得多些。但必竞我们总算账得到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各行各业提升了发展与管理水平。交点学费也值。后来居上后来日子还很长。要登高望远放长线钓鱼,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发展是硬道理。 参与国际经济金融大循环是一个大市场不是小打小闹小农经济小作坊经济是要搞国际贸易市场大对接平台。加入WTO不是一件小事好多人并不十分清楚。是一次较大的经济变革,建议先立法为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真正做到依宪依法治国。最好不要搞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这不是纸上谈兵是要马上落实的事。因正式与WTO国际化接轨后会引起巨大经济变革,涉及到国家基本经济制

中国加入WTO的利与弊分析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的利与弊 年级专业: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学生姓名:李闯 学号:1004010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与弊 国贸一班: 李闯 1004010 论文摘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然十年,在这十年间发生了风风雨雨,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 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给中国 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总体而言,还是利大于弊的。关键字:中国世界贸易组织WTO 利与弊对中国影响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10日下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在中国政府代表签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并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批准书30天后,中国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经历了20年的艰苦谈判和斡旋,中国终于成功加入WTO这一世界性的组织,预示中国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同时机遇与风险并存。 WTO 是一个以市场经济和公平贸易原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国要参与世界经济主流,加入WTO 是重要桥梁。从战略和发展角度看,我国加入WTO 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我国国

际政治地位的需要,也是加速我国经济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走向经济全球化的必由之路。WTO 更需要中国,也已成为WTO 成员的共识。但是中国加入WTO 后会给自身的经济和国有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怎样处理好这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资料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 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机构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 2006年11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特别会议,正式宣布接纳越南成为该组织第150个成员。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增加到150个。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意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意义 中国曾是世贸的前身,关贸总协定的创建国之一,但西方国家却因为政治利益原因,拒绝承认,中国被迫放弃缔约国成员的身份,以普通新成员身份加入,所以缔约国成员的一些特权是无权使用的。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为什么中国用了如此大的气力还是要坚持加入世贸呢?中国加入世贸对自己来讲有什么积极地意义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述一下中国加入世贸的意义。 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付出一定的“入门费”,为此可能产生一定的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拿出应对措施,正面影响一定会远胜于负面影响。 1.有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 2.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3.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4.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 5.有利于引进外资。 6.有利于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 7.有利于我国技术进步。 8.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 9.有利于扩大就业机会。

当然,有了这么多的有利影响,老百姓们可能感觉加入世贸和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那么这么想就是大错特错的,其实,加入世贸组织最大的受益者就是老百姓主要的理由是:第一,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关税将大幅度下降,非关税措施将逐渐的取消,使进口成本大大降低,从而使进口品的价格逐渐下降。第二,由于国内市场的逐渐开放将增强国内市场国产品和进口产品的竞争,迫使生产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价格。第三,服务业的逐渐开放也会加拒国内服务业竞争客观上要求服务提供商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价格。第四,加入世贸组织也将加快中国经济的对内开放和进一步深化改革,使私人投资者可投资的领域将不断扩大,获得投资收益。第五,加入世贸组织将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执法,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依法行政,从而为老百姓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创业环境。而且,加入世贸之后民营经济将成为最大的赢家,因为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内和对外的开放,尤其是对内的开放要快于对外的开放,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将积极的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扶植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民营经济投资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因此,民营经济绝对不会是最大的输家。但是,也要求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提高自身的素质,否则市场竞争是无情的。 所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们来讲是积极地,它能够加快我们改革的进程中国现在需要建立以前没有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制度,与国际接轨,靠外部压力可以加速改革进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中国的下一步改革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摘要] 加入WTO既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通过对入世以来的利弊分析,总体上看来是利大于弊的,并且根据中国目前应对的挑战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 WTO 利弊对策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极大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提高了吸引外资的能力。同时也加快了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扩大了就业机会,深化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为中国广大的消费者带来了好处,从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但也对我国宏观经济及许多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本文从我国的实情出发,对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的利弊作出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措施。 1.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中举足轻重的“经济联合国”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1.1世贸组织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体制。 1.2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1.3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互惠原则,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二、透明度原则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三、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四、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五、经济发展原则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六、非歧视性贸易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 2/5页 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以及创造全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提供了难得的提高综合国力的机遇。 2.1有利于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加入WTO有利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技术经济合作方面有进一步地广度和深度上的推进,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为促进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加入WTO后,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最大的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最大的变化 2001年11月20日,世贸组织总干事迈克尔·穆尔致函世贸组织成员,宣布中国政府已于2001年11月11日接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该议定书在12月11日生效,中国也在同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第143个成员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前所长张燕生在对话网易财经表示,中国加入WTO是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融入世界的一个战略部署,并在十年期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十年来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5.3%下降至9.8%。同时,中国对世界开放了100多个服务贸易的部门,中国也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清理法律法规的工作,涉及3000多个法律法规同时数据显示,在中国入世10年来,中国出口增长了4.9倍,进口增长了4.7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两倍多,人均GDP由当初的800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000多美元。此前,10年前中国对外投资不到10亿美元,而2010年中国的海外投资已将近600亿美元。 入世令中国经济爆发出巨大能量,中国不再是一个新兴市场,而是一个蕴含诸多发展机遇的成长市场,这对于每一个外企都具有不可抵挡的魅力。入世之后,中国的营商环境更加透明化、合理化,这对于任何一个外商都具吸引力,所以我们要更积极地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收获更大的商机,同时也为中国市场带来前沿的技术和产品,支持中国的产业发展。 中国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入世10年来,我国贸易规模迅速扩大。中国已从入世初期的世界第九大经济体成长为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贸易国。2002~201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累计157287.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85187.8亿美元,进口总额72099.9亿美元,分别是1978~2001年(改革开放至入世间的24年)的3.8倍、4倍、3.6倍。 10年间,我国贸易规模相继超越英国、法国、日本和德国。2010年,我国贸易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特别是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已经由2001年的469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147亿美元。我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比例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18∶1,上升至2010年的不到2∶1。我国也成为全世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在引进来方面,目前,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达到34.7万个,大批跨国公司将全球或亚太区总部迁到中国。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经超过1400家。在外企研发中心中,从事先导技术研究的接近50%。在走出去方面,入世之初,中国的年对外投资规模不过几十亿美元,而到了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到688亿美元,居全球第五位。 与此同时,获得成长与发展的中国也在影响和惠及世界。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经济增长率超过10%,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连续两年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第一引擎。 我国的石油和化工行业同样大变样。中国石化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3.66万家,从业人员约690万人,实现总产值8.88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其中,化学工业产值达5.23万亿元,超越美国,跃居世界第一。2010年,全行业有20多种大宗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其中,氮肥、磷肥、纯碱、烧碱、硫酸、电石、农药、染料、轮胎、甲醇、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排名世界第一。到2010年,石油和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弊大于利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弊大于利 中国企业还远远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从规模上看,中国前500 家企业的年销售总额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相当,中国前500 家企业的平均销售额仅为世界500强的2%. 中国的若干产品的总产量在名列世界前茅,如钢材、水泥、煤炭、棉布、化肥、电力,甚至彩电、冰箱、空调、摩托车等家电是如此。但是,中国的庞大的生产量是由众多企业生产出来的,产业集中度很低,每家企业的规模都不够大。从生产技术上看,中国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较差,生产技术落后,单位产量的能耗较大,且在产品品种、性能、质量方面都比不上欧美大企业。从可以调动的资金来看,中国企业普遍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持,无法在技术改造和市场占有率上有迅速提高;从品牌来看,中国产品普遍缺乏国际知名度,无法做到优质优价,利润实现能力差。 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平等竞争,其结果必然是中国企业大量破产倒闭,或被跨国公司收购兼并。事实上,中国的饮料工业、啤酒工业、洗涤剂工业、自行车工业、造纸工业、医药工业、电梯业、计算机业、民用客机车、装备工业都已经被跨国公司占领,或者高附加值部分市场被占领,机械工业、汽车工业、石化工业、钢铁工业、煤炭工业、农业等也都面临著进口商品和跨国公司的严重威胁,有的甚至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华的生产组装车间。与此相应,则是中国企业纷纷破产倒闭,利润萎缩,裁员和降低工资福利,拖欠银行贷款。中国银行体系不良资产比率相当高,腐败因素造成的不良资产只是其中一部分,主要的呆帐坏来源是市场竞争造成的,特别是由于外资企业挤垮中国企业造成的。 中国农业是竞争力最弱的产业。众所周知,中国农村人口多达9 亿,农业劳动力5 亿左右,户均拥有耕地仅为0.4 公顷左右,与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澳大利亚上百万公顷的农场相比,毫无规模经济效益可言。为了确保如此微小的土地面积能够有足以维持农民生存的产出,必须要使粮食价格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这就使中国农产品特别是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从1996年起,由于中国增加粮食进口规模,农产品价格不断下降,至2000年秋,降低至每种一亩小麦要亏损8 美元的水平,使农民生活陷入困境。目前,中国农业地区普通农民的年人均收入不到80美元,生活十分艰难。如果加入世贸组织后履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则农民收入还将继续下降,大量农村土地将被荒芜,农村人口将大量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边缘人口。 一句话,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GDP总量虽然可能有一时的增长,但是单位GDP的税收、工资含量将有下降,单位GDP的就业量将继续减少。 更重要的是,中国将失去独立的工业体系,逐渐成为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基地。中国农业将面临极大冲击,农民收入可能大幅减少。中国的金融体系可能被进一步增加的呆坏帐拖垮。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失业人口将大量增长。同时,在世贸组织规则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将无法提高税收,从而无法建立一个有足够支付能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其结果是,中国的社会治安将进一步恶化。 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动力 直面国际竞争的中国企业界的声音却没有出现在媒体上。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规模还太小,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不是跨国公司。虽然这些小企业也模糊地感觉到国际竞争对他们的威胁,但是他们缺乏信息沟通,更缺乏组织,在政治上没有发言权。中国大企业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明确感到跨国公司的压力,但是企业的领导人们受命于×央政府,对企业的生死存亡不承担最终责任。就个人而言,加入世贸组织后还有可能享受与国际接轨的收入,自然也没有多少兴趣反对。工人和农民本来应该对此表示不同意见,但这两个群体同样缺乏信息沟通,同样缺乏组织,他们甚至不知道世贸组织是什么。 人们一般认为,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蓬勃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改革开放的核心是引进市场逻辑,让人们的致富愿望和能力来带动社会发展,同时就意味著让弱肉强食的规律自发作用。然而改革开放第一阶段的主导因素并不是弱肉强食,而是强者主动出让利益。 1985年以前,由于政府放权让利,给农民提高农产品价格,给工人以奖金和津贴,给地方政府和企业以一定的自主支配权,弱者群体首先得到利益,因此社会生产总量迅速增长,消费品增长更是迅猛,改革开放得到了广大公众的普遍拥护。 然而,1985年以后,政府已无利可让,无权可放。从那时起,弱肉强食开始成为社会的主导性因素。在农村,农民的收入增长趋缓,而农民的负担却逐年上升。在城市,国有企业的领导层逐渐以各种方式将越来越多的企业

WTO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 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 留哟韭襄昶卿安徽农业大学李晓明教授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农业国际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趋势.经过13年的艰苦谈判,中美两国终于在 1999年 4 月 10 日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l1 月5 日中美又达成了中国加入WTO 双边协议 ,这预示着我国加入 WTO 的日子日渐临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有必要认真分析一下WTO 的农业规则是什么?加入 WTO 对我国农业影响如何 ?应该采取何种对策 ,以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本刊拟就这些问题作一系列探讨 . ,WTO及其主要职能,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 WTO(WorldTradeOrga nizatio n)即世界贸易组织的英文简称.它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与国际贸易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组成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其前身是 1948年 1 月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 GATI').GATI' 的主要内容是贸易规则与关税减让.1994年 4 月,125个参加国的部长在马拉喀什签署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 ,1995 年 1 月在日内瓦成立了 WTO.WTO 的核心是 WTO 协议,其内容涉及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规定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及可允许的例外 ,包括各成员削减关税的承诺 ,开放市场的承诺 ,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 ,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条款.到1999年,WTO有134个成员国,成员国

之间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量的 90%,被称为 "经济联合国 ". WTO 的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国际经济贸易的规则 .二是组织世界贸易成员国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三是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 WTO 的宗旨是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同时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求相称 . WTO 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 ,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 WTO 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非歧视性原则 ,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保护措施原则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 ,地区贸易原则 ,磋商协调原则 ,透明度原则 . 二,WTO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 农业协议就是 GATr 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该协议第 1 次明确规定了关于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纪律与准则 ,其实施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主要农产 品 .协议从 1995年 1月1日开始生效,所涉及的领域主要有四 : (一)市场准入规则 1. 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取消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 ,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将非关税措施转换成 " 等量关税 ",进而将其与受非关税措施影响的农产品的现行正常关税税率构成 "混合关税 ",即关税化 .关税化 ,也就是只允许使用关税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 . 2.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期为 1986—1988 年,实施期发 达国家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对于混合关税,发达国家在1995?2000年协议实施期内平均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

关于中国入世前后的分析

关于中国入世前后的分析 姓名:XXX 班级:XX XX XX 学号:XXXXXXXXX 通过对《国际贸易》的学习以及个人对经济形势的理解,我对我国进如WTO 前后出现的问题、面临的挑战以及要抓住的机遇进行浅淡的分析。 相关资料显示,自1992年以来,中国理论界从不同的视角展开了对中国加人WTO的利弊分析。中国加入WTO,循着对经济影响的深人化,必将对置于经济生活之上的文化生活、民族心理与情感、民族理性价值、人们的思维方式、社会文化结构、政治构造等多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并使之发生渐变或突变,这就迫切要求中国从政府到国民都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充分认识到加入WTO可能带来的冲击,并及时调整我们的观念与行为方式,完善我们的组织与管理制度,改进我们的组织与管理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借此良好机遇,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 中国加入WTO,首先面临着一个如何调整我们自身的经济观念、经济行为方式以适应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的问题。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特有的“游戏规则”,这已成为通识。中国加入WTO也就必须按照国际经济的通行“游戏规则”进行经济操作,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按照“国际惯例”来行事。而蕴涵在WTO规则中的价值观念,与中国文化所具有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这就使得中国在对之适应的过,程中,会发生程度不同的冲突。而因种种差异所引发出来的冲突也将或强或弱地呈现出来,从而形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多元文化交织并存、相互渗透的文化生态,最终引发中国文化发生新的嬗变,这是不依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文化演化的内在规则。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如何在既遵循国际惯例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又能够使中国传统的、合理的价值观念在新的冲击下,仍能够保持、发挥其积极的功能,从而构筑山中国新的文化空间,使中国传统文化在新的时代焕发出新的异彩。这将是一项历史性的课题。蕴涵于WTO 规则之中的价值观念体系与中国的文化体系中所蕴涵的价值观念之相悖的事实,决定着中国从形式上到内在实质上加入WTO必将有—段很长的路要走,必将经历—段文化与精神阵痛的过程。 首先,从经济的视角,明确我们的经济行为方式与西方经济人的行为方式及观念的差异,方可更有效地使我们的经济活动规范化,以更为良好的经济人形象介入到国际经济活动这个大系统中去。因为,西方的经济学家在总结、反思市场经济活动时,明确地揭示其市场经济的价值前提,这就是:理性经济人。它是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一个必要的观念前提与基础,在中国,理性经济人始终未能形成,并且在中国的文化中始终也没有给予纯粹经济人以适当的“合法”的文比空间,人们在观念上尚未对之给予恰当的认可。人们总是以“义”与“利”。在现在即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问题来评价经济人的社会化经济活动,从而使得经济人的活动与行为带有多重性。在进行经济活动、发生经济行为之时,其他与经济活动、经济行为无涉的因素也同时加入其中,这样使得中国经济人的行为带有程度不同的复合性,经济活动带有很多的“官方”色彩或非经济行为的色彩。其结果是经济活动没有得以充分的展开,其他与经济活动无涉的东西反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展现”。同时,在这种理性经济人还没有成长起来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诸多经济行为都或多或少带着人情的因素,政府替代企业做决定、保护主义色彩浓厚等积弊也就不可避免。这样,经济主体的经济目标在受到众多因素的干扰之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

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 —从多个层次看中国加入WTO的意义 摘要:本文从多个视角、多个层次来分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意义。加入WTO 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既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但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其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堪称为我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 关键字:WTO 对外开放利弊机遇意义 经过长达十几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终于在2001年11月10日成功加入WTO,实现了中国人民多年的梦想。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加入WTO呢?加入WTO对我国有何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宏观(历史视角)、中观、微观(以三个产业为例)等三个层次对其展开分析。 (一)从历史视角看:中国为什么加入WTO 二十世纪后半期,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同对外开放有着越来越直接的联系,

或者说是在开放当中实现的。一般来说,后发展国家的开放过程主要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称之为“市场开放阶段”,在开放之前或初期,后发展国家主要缺乏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资源,必须通过市场的开放,从国外引进;第二阶段是“规则或制度开放阶段”,主要是学习和移植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引进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关或者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和各种制度架构,形成整个社会、政治和经济顺利发展的制度环境。在这一阶段,后发展国家开始在各个领域接受和实行某些国际通行的规则,逐步成为在国际社会生活中富有信誉和负责任的国家。 1979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开放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市场开放阶段”,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里程碑。它第一次真正实现了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仅了引进许多西方先进技术,而且还学习了大量地西方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事实证明了此次改革开放的举措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地全面发展。 而2001年中国加入WTO是中国从“市场开放阶段”过渡到“规则或制度开放阶段”的重大的战略举措,是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它的作用和意义甚至比第一次“改革开放”还要重大。对于中国这样的20世纪的后进国家,要想使自己的规则成为国际通行的规则,就要成为世界强国,而要成为世界强国,就必须首先学会遵守别人制定的规则。加入WTO有利于我国学习和移植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从而促进我国在各个领域接受和实行某些国际通行的规则。与此同时,在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生活中,随前一阶段的开放和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而形成的各种既得利益团体对社会经济现代化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小,因此唯有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开放,才能保持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步伐快速前进。 加入WTO是我国实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就加入WTO的结果及其影响来看,它的社会意义、政治意义和国家的现代化意义要远大于其单纯的经济意义,因而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大转折或新的起点。 (二)从多个中观视角分析加入WTO的利弊 加入WTO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入WTO既给我国带来了参与国际舞台的机遇,又给我国各个领域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但总体来说,利的一面大于弊的一面。 首先,加入WTO有利的因素体现在: 1.有利于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加入WTO有利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技术经济合作方面有进一步地广度和深度上的推进,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为促进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加入WTO后,我们也可以大量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体制,并将其应用到我国的各个领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加速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 2.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加入WTO后,我国将享受成员国拥有的最惠国待遇。这不仅能享受其他国家和地区开放市场的好处,使主要贸易大国对我国的歧视性做法逐步取消,而且会使我国产品拥有比过去更为有利的竞争条件,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特别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出口的发展。加入WTO后,我国要履行WTO规定的义务,逐步开放国内市场,这将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增强我国市场对外商的吸引力,有利于更多地引进外国资本。 3.有利于我国全方位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我国加入WTO后,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遵守多边贸易规则,增加贸易政策和管理的

中国哪一年加入世贸组织.doc

中国哪一年加入世贸组织wto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中文简称是世贸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

世贸组织成立后,中国的复关谈判转为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入世。同年11月,应中国政府的要求,“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中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重申了入世的基本立场,概括起来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第一,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第二,以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为基础,与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方进行双边和多边谈判,公正合理地确定入世条件。第三,作为一个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1996年3月,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同时,为加快经济建设及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速度,1996年4月1日和1997年10月1日,我国政府两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逐步取消了各种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在1998年4月中国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一份近6 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工作组会议与双边磋商进展缓慢。 1999年后,中国入世进程明显加快。1999年4月,朱鎔基总理访美,与美国在市场准入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了中美双边协议中最重要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发表联合声明。然而1999年5月8日,

中国入世对文化的影响

中国入世对文化的影响 入市十年,中国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发生转变,取得成就,在国际大家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入世带给我们最大的影响就是经济与贸易,但同时,入世对我们文化的影响则更为深刻,全面,同时也更为久远。入世对我们的影响,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二是经济冲击后的文化冲击,同时还有文化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体现在文化理念的转化与进步上,它深刻的影响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趣味和文化选择,乃至改变了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价值观。 入世对我们的影响还体现在知识产权,文化制造,和思维方式上。入市十年,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大大增强,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基本实现,但与发达国家已存在几百年的知识产权意思相比,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在文化制造上也不能与大国形象相匹配,精神的发展还不均衡,不少还没有掌握人家真正的精髓,但未来将成为积极推动者与主要参与者。入世对我们的影响还体现在思维方式上它要求一种新的民族认同和名族性格的形成,进而使我们更加自如和从容的面对世界。 用何种心态应对入世?首先我们必须在大众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找到新的认识框架和新的运转方式。了解和借鉴国际文化产业运作的经验和战略,激活自身的文化产业。在保持我们的文化特色,发出我们自己文化和价值的独特声音改造自身文化弊端的同时顺应,全球化的进程,抓住机遇,吸收和借鉴外国优秀

文化,博采众长,与时俱进。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意识,从文化普惠性,大众性到文化高端化,贵族化。扩大文化市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在遵守规则的同时追求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公平公正。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乂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 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广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广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 国际农广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 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 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

入世十年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入世十年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我国自1986年7月11日提出复关申请,经过了两代领导人,在长达15年的谈判后,2001 年11 月10 日, 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批准中国加入WT O,中国正式成为WTO 第143 个成员国,获得了分享全球化的权利。这是WT O 和多边贸易体系历史上的重要时刻, 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历史时刻。2011年11月是中国加入WTO 满十周年的一个特殊年份,在这十年里中国进步入了另外一个更大的竞技场,在这个与世界经济相互竞争的十年里面,中国发生了许多改变。但是无论这些改变是利是弊,中国的崛起却不再是一个预言,它已是一个事实。而今天中国在世界上已经与美国和欧盟比肩,跻身世界经济三大巨头之列。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头号商品出口国。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我国的经济都有那些积极地影响! 中国经历“黄金十年” “中国在过去十年里发生了举世无双、史无前例的变化。” ——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 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大使易小准表示,入世10年对中国来说是经济发展最好、最快的“黄金十年”,中国对外贸易最为活跃,成为跻身世界前列的贸易大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已经不容忽视。 “入世的核心价值表现为三方面:第一是提高了国际地位;第二是改善了发展的外部环境;第三是以开放促进了国内的改革。”中国

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说。 下面就让我们从几个方面来了解入世10年到底有那些积极的影响。 1.经济规模稳步提升,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入世后得益于开放的经济政策, 中国保持了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 2000 年中国GDP 规模是9. 92 万亿元, 2001 年达到10. 97 万亿元, 2006 年达到21. 19 万亿元, 2009 年已经达到34. 05 万亿元。2009 年中国占世界制造业产值的17%, 超过了美国的16%,中国从入世之初的世界第九大经济体快速成长为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世界第二大贸易国。而世行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经济增长率超过10%,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连续两年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第一引擎。 所以当2011年欧洲爆发债务危机时,世界齐刷刷地将目光瞄向了中国。这与两年前全球遭遇金融危机时的情形何其相似!指望中国拯救世界显然并不现实,但这个现象却明白无误地彰显了今日中国经济在世界的重要地位。 2.贸易规模快速提升, 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出口国 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势头迅猛。2000 年中国出口额为2 492 亿美元, 2008 年达到1. 43 万亿美元, 2009 年仍然达到1. 2 万亿美元, 2010 年前11 个月中国出口额已经达到1. 42 万亿美元。在出口迅速扩大的过程中, 中国的进口也在迅速增加。2000 年中国进口额为2 250. 9 亿美元, 2009年上升到1 万亿美元, 2010 年前11 个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带来的成果与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带来的成果与变化12月11日,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的日子。10年风雨10年跨越,辉煌成就令人鼓舞,深刻启示弥足珍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使社会主义中国和中国人民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无比光明的前景。巩固和扩大改革开放成果,必然要求我国更加广泛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大潮,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的国际空间,与世界各国在合作竞争中共同发展。 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们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开放型经济成倍增长,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我国商品出口增长4.9倍,跃居世界第一位;商品进口增长4.7倍,跃居世界第二位。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7595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50%,2010年已达到688亿美元,居世界第五位。纺织、家电、电子等传统优势产业潜能得以释放,汽车、船舶、铁路机车等制造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经受了考验,并快速发展,成为新的外贸出口增长点。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途径。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加入世贸组织,加速了我国经济领域各项改革进程,使各类企业获得了更加平等的竞争机会、更加稳定和可预见的经营环境、更加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我完善。 10年来,我国3次大规模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法律法规,相继修改、制定实施了公司法、物权法、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行政许可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的权利,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不断加强,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日益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迅速推进。公开、透明、非歧视、公平竞争、法制精神等世贸组织倡导的原则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与世界发展共赢的必由之路。加入世贸组织,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我国不仅大幅度降低了关税税率,取消非关税措施,开放了100个服务贸易部门,而且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大幅度降低外资准入门槛。我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联系全面加强,发展互利共赢的舞台更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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