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派出所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基层派出所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动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大,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
如何科学把握这些特点和内涵,有的放矢,因情施策地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了解公安基层工作的现状,带着这个问题我来到了休宁县的基层派出所--流口派出所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在流口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指导帮助下,现将这三周的调查报告汇报如下:应黄山电大学院要求,我来到了休宁县流口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星期的实践活动,
一、了解当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十八大”后,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期。
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新趋势,都直接体现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给新时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以新的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基础工作信息化。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正逐步迈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
是必然结果,也是信息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内在要求,更是打防控一体化和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有效保障。
目前警务信息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是广大民警对基础信息工作重视不够,在信息化警务中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制约了信息化警务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是各基层部门缺乏大公安意识,各自为战,自我发展,情报信息分散零碎,共享不够,研判不足,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这在基层公安机关表现尤为明显。
(二)治安管理的动态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人、财、物大流动的社会,整个社会的动态性特征十分显著。
尤其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大流动、大迁徙,直接导致了违法犯罪各种要素的大流动。
此前,公安机关依靠“户籍控制”“单位控制”建立起来的人口管理机制和上班打击防守、值班坐等报案的防控机制已不符合时代的要求,这些都要求我们寻找新出路、采用新方法,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治安管理的市场化。
社会治安是全社会的事,是每一个社会人的事。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都是在政府直接调控下履行着专政职能,靠公安一家大包大揽,维持着社会治安,疲于奔命,或依然靠传统模式,组织群众义务开展巡逻防范工作,这显然已不适应当前的价值观念。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受价值取向、市场运作等理念冲击和影响,如何有效组织、发动、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让基层基础工作走上市场化、社会化道路,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的一种必然选择。
目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已推出治安承包、保安员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对治安管理市场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四)执法执勤的规范化。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人权意识、程序公正意识、权力制约意识等不断加强,对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警察的期望值更高。
但是在公安基层工作中仍处在相对粗放管理的状态,基层民警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法素质都需要进一步得到提高。
还有很多民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调查等意识,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特权思想,不重视保障公民权利,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新时期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方法对策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凸显出来的规律特点,必须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这一核心内容,坚持以基础工作信息化为载体,以动态管理服务为重点,以基层勤务制度改革为保障,以市场化运作为方向,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一)强化资源整合,精心打造基层警务信息化工程。
基层公安机关深深植根于群众之间,直接面对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掌握着第一手鲜活的情报信息。
因此,把基层民警的信息整合成为全警共享共用的信息资源数据库,是抓好基层警务信息化工作的关键。
一是要搞好情报信息采集。
要组织国保、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一线民警,全面采集社情动态、人口、出租房屋、旅店、网吧、洗浴中心、机动车修理、旧货交易等基层信息,并对获取的各类情报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和系统分类,建立鲜活高效的情报信息资料库。
二是要做好情报信息共享。
基层实战中,各警种、各部门间开展的信息化业务工作,常常是既相互交叉又各自为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也制约了基层警务信息化的发展。
因此要打破警种界限,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全警共享的打防控一体化的警务信息综合系统,最终实现互联互通、高度共享、互动多赢的目标。
三是要提高信息使用效能。
基层公安机关必须要加强信息预警工作,积极利用信息资源,研究违法犯罪活动的变化规律、发展走势,提高公安机关的防控能力,同时,向社会各界发布预防违法犯罪最新动态,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另外,还要通过网上查询、网上通缉、网上串并等网上作战方式,提高打击能力的精确程度。
(二)大力实施动态警务战略,着力推进防范工作实战化。
在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方面,基层派出所要紧紧围绕“吃住行消乐”等环节,以出租房屋、大型工地和中小旅馆为重点,通过入户调查、物建隐蔽力量、加强信息比对等手段,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实时管理。
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主动警务、实效警务的理念,在广泛获取、深入研判情报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社会治安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合理调整勤务方式,让民警从“坐堂等案”转变到主动出击。
要合理调整作息制度,因地、因时、因发案规律灵活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把有限的警力向案件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倾斜,实现对社会治安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和控制。
(三)强化警民共建,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社会化和市场化水平。
要不断拓宽新形势下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路子,充分利用和整合各方面的社会治安资源,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尤其是专业治安巡防队伍建设。
要不断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组织,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力量;要通过整合和利用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开展社区巡逻、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以强化街面巡查、人员控制和场所管控的力度,务求群防群治工作实现效能的最大化;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实增强“花钱买情报”“花钱买平安”的意识,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倡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同时,大力实行举报违法犯罪有奖的制度和办法,以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还要优先发展保安服务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成功推出了保安、保镖、金融押运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成为了协助管理治安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大力培育发展保安市场,积极拓展在重点单位保卫、要害部位守卫、大型活动安保、社区物业管理和重要物资守押等方面的保安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保安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构建崭新的执法理念。
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思想,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一方面要大力倡导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问题,坚持依法办案、依法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不断完善案件逐级把关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复杂案件集体议案制等规章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另一方面要根据基层民警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按需施教和“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使基层民警真正做到“三懂”、“五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
通过这段时间
对基层派出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
通过这三周在流口派出所的实践,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公安工作的艰辛,也使我初步了解了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值得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的,面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在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方面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客观上要求公安机关从多方面提供安全服务和给予安全保障,要充分行使管理和监察的职能作用,而目前公安派出所工作与客观形式的要求很不适应,具体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现行体制与其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不相称。
目前公安派出所的领
导关系是受公安机关和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为主的体制。
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一般来说,在城市公安派出所直接受市局和分局的领导与当地街道党委、办事处能够摆正位置,理顺关系,而在农村这种双重的关系的领导体制则带来了较多问题,主要是农村乡镇党委,政府把公安派出所以外的事情混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派公安干警去做催粮派款,计划生育及其它一些其工作职能范围以外的事情。
一则牵扯了原本就很紧张的警力,影响了本职工作,二则把公安干警推到群众的对立面,去充当当地政府的打手,以警察的身份和权力来解决农民群众的落后思想认识问题,派出所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许多问题要靠当地政府解决,难以推脱,处于比较矛盾的境地,在见习中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比如在今年7月份,月望乡某村民群到乡政府闹事,政府部门对民众反映的情况久久不给予解决,而到头来一旦出事,就都落到了派出所的头上,群众闹事,我们派出所故然有责任,但政府解决了群众的事,就不需要一出事就到派出所找“帮手”。
二、业务管理范围与职责权力不统一。
在基层派出所的实际工作之中,矛盾比较突出的是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刑事案件的侦察权。
按照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条例规定,对发生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能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公安部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由发案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侦查。
”实际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近些年来,由于刑事案件的逐年增多,专靠刑侦部根本无法胜任,派出所侦破的刑事案件的占公安机关全部破案数的60%到70%之间,其中也包括许多重大案件。
因此,应当明确派出所有直接侦破刑事案件的权力。
派出所原则上侦破本辖区的案件,对涉及外地的案件以及重大的疑难案件由县局、分局和市局负责;第二、治安处罚裁决权。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裁决5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
派出所所罚款数额可以超过50元。
但对其中每一种行为的罚款处罚仍不可超过50元。
当然,事实证明。
现在的派出所或多或少都有其越轨的行为。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50元的罚款对于普通群众已不算什么负担,因而也起不到固有的教育作用。
经过当地上级机关的批准,在实际工作中,罚款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人限额,如果在执行中出现诉讼纠纷,公安派出所超越权限行使罚款权,就会违法;第三、内保工作指导权,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私营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大大增多,冲破了原来由市、县公安局内保部门管理企业单位,安全保卫的旧格局,市县公安局内保部门相继把一些中小企业单位、旅馆等行业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任务交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
派出所有权对这些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第四、干警调配考核的自主权,县公安局对派出所民警的立功、晋级、提拔、处分和调动,应新生派出所领导的意见.对派出所的民警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调动派出所民警应先补充后调出,保证第一线力量不致削弱。
在见习过程中,偶尔听说乡里还有个司法所,我不禁想问,为何司法所不履行其应有的职责?一系列的家庭纠纷完全到了派出所,还有一些各种无法想象的纠纷,也一并归到派出所,这样一来,司法所的同志们岂不是乐得意的闲了吗?
三、派出所工作条件,装备水平与刑事犯罪活动,手段变化相比反差大。
近些年来,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为一些基层分安派出所改善了部分工作条件,增添了一些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工具,比起前些年有了很大的提高。
由于受体制和地方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仍有大多数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乡镇派出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水平比较落后,有的甚至连办案经费都无法保证,这种情况,同当前刑事犯罪的流动化,智能化,现代化和扩大化,组织化的发展趋势十分迅速,这些条件的不足,已经使公安工作的发展受到了巨大的障碍,也与社会主义的法制要求不相适应。
据我在实习期间了解到,派出所的五位民警,只有一位民警有
枪,而其它民警到现在为止只有持枪证,却没有枪。
另外,五位民警使用的只是派出所仅有的一辆北京吉普车,况且“年岁”已高,据说已经8年了,看这样的装备,叫派出所的民警如何工作,还有其它技术上面的更是如此。
四、派出所的职责任务与现有警力不适应。
现在公安机关讲警力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
这一矛盾非常尖锐,警察数量是完成任务的首要保障条件,尽管最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加强派出所工作,增加编织,精简机构,充实基层,但警力数量与形式,任务的要求缺口太大,据1998年统计,在城市,警察占人口比重为15/万人,在农村为3/万人,是世界上警察人口最小的国家,基层派出所直接面向社会,侦破案件,调解纠纷,抓防范,搞帮教,控制社会面治安秩序,应付各种公差,忙得不可开交,基层干部超负荷工作十分严重,许多同志长时间得不到正常休息,每年出勤达400多个工作日,工作紧张而繁重,有相当一部分干警身体状况不好,有与职业相关的各种疾病。
这当然是各种原因造成的,但干警任务重,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条件差是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派出所人员的编织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我见习的派出所一共管辖55个自然村,且人口众多,地理条件又复杂,按编织至少也得15人,可事实上只有5名干警,外加两个联防,这样的条件和民警数量,不得不使我们想到一些东西。
五、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加强与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矛盾突出,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逐渐增强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对公安干警特别是面向社会处在工作第一线的派出所民警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处在剧烈变动之中,在商品经济的消极影响下,某些消极因素迅速滋长,公安派出所的广大干警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第一线,经常接触社会黑暗面,与社会丑恶面有广泛,直接的接触,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随时在侵蚀我们的公安队伍,公安队伍中少数意志薄弱者经不起考验而腐化堕落。
可以说,公安派出所掌握着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秩序,管理户口,调查纠纷等权力,有的涉及生产夺,更多的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行使这些权力,事关重大。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警察来源没有走上正轨,并不是所有的民警都来源于警察学校毕业,而大多是一些退伍军转业,社会招考录用的一些警察,就我见实的派出所而言,5个警察只有1个是专门的警校毕业生,很显然,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派出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思想政治的素质。
六、人民大众对干警缺乏信任。
在这一层面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广大人民落后的思想意识所造成的,这特突出表现为农村人口。
他们凭着对警察的看法,有很多事都不愿意到派出所来,他们心中有的只是”官官相护“的纯小农式的理念,另外,由于以前警察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纯粹的暴力机关,并非服务性机关,这对他们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再其次,现代社会的服装,使警察没有半点威信,制服的滥用,使许多人根本分不清是公安还是其它单位的人员。
最后,在公安队伍中,也有少数干警利用手中权力弄权渎职,以权谋私,有的利用管理治安谋取私利,或乱施罚款中饱私襄,利用办理户口索贿受贿,有的还利用工作之便和职务之便白吃白拿,还有的法制观念不强,并且执法水平较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接待群众冷、硬、横,以管人者自居。
所有的这些因素,造成了群众对干警的极大的不信任。
七、外勤人员太少,“办公室人口”过多。
很多人都会说,现在的问题不是什么警力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编织问题,这有其一定的道理,有很多干警不愿外出冒风险,通过各种关系将自己设置在一个人员本身已经暴满的办公室,享尽“天伦之乐”,“办公室人口”所指的就是这些人,同时,也有好多外出巡查的民警,他们更加会做事,把车开到僻静的地方,依车而睡,时间一到,交车下班,这也反映了一种现实情况。
总之,派出所的任务多、重、繁、杂、烦,面对前文所提及的问题,我们只有加强各种制度的建立和自身行为的约束,当然很多也只有公安内部来解决。
认真搞好以上几项,派出所的工作就会顺利,就可以真正达到为人民办事的目的。
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胡锦涛同志的那句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实践报告正文
今年暑假应学校要求,我来到了我的家乡寿光市的圣城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星期的见习活动,在这三星期里,我同基层的公安民警协警一起,忍受着闷热的酷暑,和四处出警奔波的劳累,处理繁杂的民事纠纷。
在这过程中,我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了解的基层治安事物的繁杂,体验了作为基层民警的辛苦劳累。
第一次参加公安见习,其意义是非凡的,它在我的学习期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我从中明白警校学生参加公安见习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
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警校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近三个星期的公安见习,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
公安见习增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公安见习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
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通过了解我知道了派出所是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
他的职权有很多如(一)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三)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四)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五)管理户口;(六)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七)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八)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九)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十)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从中可以看出派出所工作涉及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其社会作用也是巨大的。
所以说维护一方的稳定与和谐,派出所是必不可少的。
我所在的派出所是我们市区的最繁华地段的派出所,见习之初,我便对派出所的设置机构进行了解,派出所设所长一名,下面政委一名副所长四名,每位副所长各带一小组,这四个小组轮番值班出警,每组有民警两名,协警五六名。
每个小组以四天为一周期,一天出警,剩余三天处理出警时节的事件。
我所在的小组,成员都特别的负责任,为人都很热情,对于自己的工作,都是有警必接,对于有困难的群众都是有难必帮的。
在我见习的这三星期,没有遇到大的事件,大都是一些交通事故,盗窃欺诈案件,还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事件发生的内容各种各样,但大都离不开这几种。
对待这几种事件,派出所民警都有自己固定的处理方式,首先需要派出所做的就是立案,只有派出所立案,才会走正规程序,有凭可依。
其中对于交通事故与纠纷,民警在接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起到维护现场的作用,然后再报道给交警或追逃大队来通过当事人询问或调集交通电子眼录像来处理,这时派出所民警做的就是协助调查与调解纠纷,最后结案。
而对于盗窃,我所经历的有很多像是没了钱包手机的,那是相当多的。
但是派出所的确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来帮失主一一找寻,打多都是不了了之。
但也都必须要立案的,以为了在破获盗取案后能与失主取得联系。
对于诈骗案,大都是交给经侦大队处理。
而最常见的事件就是打架斗殴了。
对于这种事件在不涉及人命的前提下,是都有派出所处理的,该拘留的拘留,罚款的罚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