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汉墓帛书_周易_之_要_篇释文_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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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研究1997年第3期(总第三十三期) 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之
《要》篇释文(下)
(日)池田知久 著 牛建科 译
第十三行上
经文A 子也日教此弟子曰,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
经文B 子也日教此弟子曰①,行亡者,神灵之趋②。知谋远者,卜筮之蘩③。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④。
第十三行下
经文A [之为也。夫子] 而不□⑤ 何以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 方也。前手而至者,弗手而巧也⑦。
经文B [之为也。夫子]⑧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 方也⑨。前手而至者,弗手而巧也βκ。
①“也”是“他”的简划字或假借字。“此弟子”是子赣自己说的。
②“ ”大概是“德”的简划字。“德行”是通行本《系辞》上下传里经常看到的词。“亡”如字解,但也许是“妄”的简划字或假借字。“趋”,《说文解字》有“趋,走也。从走刍声。”《广雅》释诂有“趋,行也。”
③“蘩”,大概是《广雅》释诂的“繁、多也”或“繁、众也”之“繁”的假借字。
“ 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蘩之”,是儒家传统思想的表现,“ 行、知谋”与“神灵、卜筮”是处于正好反对的关系上的东西。
④“缗”,是《说文解字》的“ ,缰也。从攴民声”之“ ”的假借字。“缗行”与“敏行”大体上意思相同。因而,所说的“赐缗行[之为也]”,具有子赣努力实践孔子的“ 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的意义。
⑤开头约有三个缺字。“之为也。夫子”五字,影印件因帛片整理之误而与第九行下的中间部分缀合,因是错简,故移到此处来。再是“而不□”三字,因影印件帛片整理之误,应移至别的地方。
⑥“何以”之“以”,也许是“故”字,但看来象是“以”字。
⑦“巧”,或者也许是“好”字。
⑧“[之为也。夫子]”,影印件开头缺三字,加上“而不□”共缺六字,将第九行下的“之
为也。夫子”五字移到此六字处补足。
⑨“ ”,是“榘”的简划字或假借字。《说文解字》有“巨,规巨也。从工,象手持之。榘,巨或从木矢。矢者,其中正也。”段玉裁注为“按今字作矩省木。”
βκ“前手而至者,弗手而巧也。”意思不详。
第十四行上
经文A 察亓要者,不 亓杂。①尚书多勿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予非安亓用也,[而乐其辞也。]□□②
经文B 察亓要者,不 亓杂③。尚书多勿矣④,周易未失也⑤。具又古之遗言焉。予非安亓用也⑦,[而乐其辞也。]□□
第十四行下
经文A □有于□□。[子赣曰]⑧,如是,则君子已重过矣。赐闻诸夫子。曰,孙正而行莪,人不惑矣。夫
经文B □有于□□。[子赣曰],如是,则君子已重过矣⑨。赐闻诸夫子。曰,孙正而行莪βκ,人不惑矣βλ。夫
①“杂”,只能看见其一部分,所以是不是“杂”字,不一定可靠。
②末尾约缺七个字。参照下文第十五行上的“夫子今不安亓用,而乐其辞”而补“而乐其辞也”五字。韩仲民《帛书〈系辞〉浅说——兼论易传的编纂》和李学勤《从帛书〈易传〉看孔子与〈易〉》则认为,“而乐其辞”四字不是缺字,而是可以看到的。
③“要”,从前后文脉来考虑,是指《周易》中的“古之遗言”等。“ ”是“跪”的异体字,是《说文解字》“跪,也。从足危声”之意。“杂”,如果是这个字的话,就是“要”字的反义词,是指《尚书》的“多勿”等。
④《尚书》是先秦时代仅仅称作“书”的著作。刘歆《七略》有“尚书,直言也。始欧阳氏先名之。”(《太平御览》第六百九十卷所引)、孔安国《古文尚书》大序有“济南伏生,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这样,是伏生或其弟子欧阳生在前汉初期开始使用的名称。因此,可以断定,使用了《尚书》这样的名称的本书《要》篇的成书年代,一定是前汉初期。关于《尚书》之名称的意义和命名者,请参照下列论著:
朱彝尊《经义考》卷七十三、卷七十六。
中江丑吉《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岩波书店,1950年1月)的“追补一,尚书概论”之“第二,尚书名称的意义”。
吴承仕《经典释文序录疏证》(中华书局,1984年3月)的“注解传述”“《尚书》”。
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月)的第一章“ 、尚书”。
刘起 《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6月)的第一章“第2节,《尚书》名称的确立”。
关于与《周易》的内容是“要”相比,其他各种经典是“杂多”这样的认识,请参照《汉书・儒林传》的“孟卿以礼经多,春秋繁杂,乃使从田王孙受易。”从两者大体一致来推测,本书《要》篇也大概还是属于汉初以来的田何——丁宽——田王孙——孟喜系统的。另外,《史记・太史公自序》“六家要指”也有“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
⑤《周易》的名称,《春秋左氏传》出现十例,《国语》出现一例,《周礼》出现二例。除此而
外一直到前汉初期的其他诸文献中,所有的都只称“易”,而没有称“周易”者。(参照户田丰三郎《易经注释史纲》前编一“一、周易的成立”之“一、关于周易的名称”)如果相信《左传》《国语》《周礼》所记载的都是春秋时代和西周时代的历史事实,“周易”这一名称在那个时代早已流行了的话,那么,也就有了本书《要》篇在西周时代或春秋时代已经成书了的可能性。但是,这种见解,解释不了为什么从那以后长期不使用“周易”的名称这样的问题,加之,与前注考证推测关于《尚书》名称时认为本书《要》篇的成书年代是前汉初期,也许不矛盾,但至少有龃龉之感。众所周知,这些文献是什么时候,由谁写成的还是众说纷纭,因此,笔者认为,依照旧说将上述文献记载的事情看作西周和春秋的史实,一定要慎之又慎。
除去这些用例的话,最早使用“周易”名称的可靠文献,是西汉武帝时的《史记》。“太史公自序”有“昔西伯拘 里,演周易。”《汉书・司马迁传》之《报任少卿书》也有“盖西伯拘,而演周易。”本书《要》篇的成书年代,至迟也是西汉文帝初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实际上大概是高祖期乃至吕后期(公元前206—180年),因此,在这里我们得到了更早的使用“周易”名称的例子。但是,“周易”一词的含义,就像《史记・周本纪》“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 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和《史记・日者传》“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所记载的那样,说的是周文王演《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这在先秦时代是既不见影又不见形的事情,是在《史记》里才开始明确表述的,因此,仍不是史实,到底只是司马迁所信的一种观念。严密地说,本书《要》篇也不存在与此完全相同的观念。但是,本书《要》篇在下文有“文王仁不得亓志,以成亓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谨而辟咎,然后易始兴也。”将《易》之“兴”求诸周文王被殷纣王所囚之事件。本书《要》篇没有《史记》的记载那样具体,但可能是在周文王参与了《易》的制作这样稍稍含混的内容上,使用了“周易”这一词语的。而且,这一概念萌芽于通行本《易经》系辞下传第六章“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和第八章“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两章的原型在《帛书周易》《易之义》篇里能同时看到。成立于战国末期~前汉初期)等的“易之兴”与“周”和“文王”松散地联系在一起的更加含混的观念中,经本书《要》篇和《淮南子・要略篇》(武帝建元二年成立)的“伏戏为之六十四变、周室增以六爻”而更具体化了,向刚才所引的《史记》的“周易”推进了。再者,津田左右吉《易之研究》(《津田左右吉全集》第十六卷《儒教研究一》所收,岩波书店,一九六五年一月)的“第二章,汉代易的新解释”和《“周官”研究》(《津田左右吉全集》第十七卷《儒教研究二》所收,岩波书店,一九六五年二月)的第三章“三,春官宗伯”推测,“周易”是以夏易、殷易的存在为前提的称呼,结果认为它是前汉末期才开始出现的。但是,今天因本书《要》篇的出土,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津田左右吉好像太拘泥于“三易”。“周易”这样的词语,只不过是与把占筮之书《易》作为儒教象征的周之文王、王朝、文化相联系而已,不考虑以其他“二易”观念的存在为前提也是可以的。
就《周易》等经典言“失”之有无的文献,请参照《淮南子・诠言篇》“诗之失僻,乐之失刺,礼之失责。”《淮南子・泰族篇》“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礼记・经解篇》“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⑥“古之遗言”,与下文所说的“亓辞”和“古法”大体同意,意思主要是指假托于周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