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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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在借方)
差额:投资收益
(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也可反之)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期末公允价值>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公允价值<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之即可。
到期时处理
(1)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盈利)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
(2)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债券投资:
利息计提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票面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
(期初债券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发生减值处置时
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进行减值准备。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可合并
借:其他货币资金(实际取得价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借减贷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方余额】折价,少花钱
【贷方余额】溢价,多花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累计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成本法:
借:其他货币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
权益法:
借:其他货币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其他权益变动(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其他综合收益(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投资收益(倒挤)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收回价<摊余成本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转回时作相反分录
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提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定义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已宣未发,已经到期未收)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的总价款)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买入时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记借,折价记贷)
成本法:
借:长期投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
应收股利
(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货:其他货币资金
权益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
(期初债券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起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成本法:
持有期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1、初始投资成本>享有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
2、初始投资成本<享有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股权投资:
比照“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债券投资:
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贷:其他货币资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后续计量
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
(分期付息,票面价值×票面利率)
(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2)减值损失转回时:
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股权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当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当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只能是债券)
1、对子公司(成本法)
2、合营企业(权益法)
3、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权益法)
只能是股票,权益性投资
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目的不是为了短期获利的近期内出售的股票、债券、基金,准备长期持有,且对被投资单位在没有重大影响,但可随时变售。
贷(或借):投资收益
借(或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或借):投资收益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能在借方)—利息调整
(可能在借方)—公允价值变动
——应计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倒挤,可借可贷)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2)如果是股票投资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应收股利
权益法:
1、发生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在备查簿登记)
借:应收股利(现金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入账成本
买价(公允价值)-买价中包含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交易费用
(总账科目,一级科目)
成本法:买价-已宣未发股利+交易费用
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股利)+交易费用
入账的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按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在借方)
差额:投资收益
(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也可反之)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期末公允价值>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公允价值<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之即可。
到期时处理
(1)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盈利)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
(2)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债券投资:
利息计提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票面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
(期初债券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发生减值处置时
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进行减值准备。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可合并
借:其他货币资金(实际取得价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借减贷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方余额】折价,少花钱
【贷方余额】溢价,多花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累计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成本法:
借:其他货币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
权益法:
借:其他货币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其他权益变动(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其他综合收益(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投资收益(倒挤)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收回价<摊余成本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转回时作相反分录
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提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定义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已宣未发,已经到期未收)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的总价款)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买入时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记借,折价记贷)
成本法:
借:长期投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
应收股利
(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货:其他货币资金
权益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
(期初债券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起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成本法:
持有期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1、初始投资成本>享有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
2、初始投资成本<享有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股权投资:
比照“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债券投资:
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贷:其他货币资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后续计量
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
(分期付息,票面价值×票面利率)
(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2)减值损失转回时:
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股权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当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当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只能是债券)
1、对子公司(成本法)
2、合营企业(权益法)
3、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权益法)
只能是股票,权益性投资
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目的不是为了短期获利的近期内出售的股票、债券、基金,准备长期持有,且对被投资单位在没有重大影响,但可随时变售。
贷(或借):投资收益
借(或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或借):投资收益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能在借方)—利息调整
(可能在借方)—公允价值变动
——应计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倒挤,可借可贷)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2)如果是股票投资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应收股利
权益法:
1、发生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在备查簿登记)
借:应收股利(现金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入账成本
买价(公允价值)-买价中包含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交易费用
(总账科目,一级科目)
成本法:买价-已宣未发股利+交易费用
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股利)+交易费用
入账的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按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