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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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期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现对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

经纪公司在开展期货业务时,应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一)“应收保证金”科目,核算对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本科目应按交易所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本科目应按交易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保证金”科目,核算收到客户划入的保证金。本科目应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四)“结算差异”科目,核算经纪公司同交易所及客户办理结算时,因采用的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不同形成的应收保证金与应付保证金之间的差额。

(五)“风险准备”科目,核算按规定从手续费收入中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

(六)“应收风险损失款”科目,本科目应设置“客户垫付”和“客户罚款”

两个明细科目。“客户垫付”明细科目,核算经纪公司在违约客户保证金不足时,为客户实际垫付的风险损失款项。“客户罚款”明细科目,核算因客户有违约、违规等行为对其实施的罚款。本科目应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七)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为取得会员资格而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交易所的投资。本科目应按交易所进行明细核算。

(八)在“营业费用”科目下设置“期货年会费”和“提取期货风险准备”明细科目。“期货年会费”明细科目,核算向交易所交纳的年会费;“提取期货风险准备”明细科目,核算按规定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

(九)“手续费收入”科目,核算从事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十)在“应付账款”科目下设置“代收手续费”明细科目,核算从客户保证金中划转的,为交易所代收代付的手续费。

二、帐务处理

(一)会员资格费投资

经纪公司为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经纪公司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或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经纪公司会员资格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交纳席位占用费

经纪公司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向交易所交纳的席位占用费,借记“应收席位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退还席位,收到交易所退还的席位占用费,作相反分录。

(三)交存保证金

经纪公司向交易所划出以及追加保证金时,借记“应收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划回的保证金,作相反分录。

收到交易所划转的保证金存款利息,借记“应收保证金”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四)收取客户保证金

经纪公司收到客户划入的保证金,应按实际划入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科目;客户划出的保证金,作相反分录。

(五)结算盈亏

对于期货合约当日结算的盈利,经纪公司应根据交易所结算单据列明的盈利金额(包括平仓盈利和浮动盈利),借记“应收保证金”科目,按照同客户结算的平仓盈利金额,交易所结算金额小于经纪公司与客户结算金额的差额,借记“结算差异”科目(交易所结算金额大于经纪公司与客户结算金额的差额,贷记“结算差异”科目)。

对于期货合约当日结算的亏损,经纪公司应按照同客户结算的平仓亏损金额,借记“应付保证金”科目,根据交易所结算单据列明的亏损金额(包括平仓亏损和浮动亏损),贷记“应收保证金”科目,交易所结算金额小于经纪公司与客户结算金额的差额,贷记“结算差异”科目(交易所结算金额大于经纪公司与客户结算金额的差额,借记“结算差异”科目)。

强制平仓的会计处理与上述规定相同。

(六)实物交割

对于以实物交割了结的合约,按交割结算价先作对冲平仓处理,按本规定(五)进行处理。

代理买方客户进行实物交割的,依据交易所提供交割单据,按实际划转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含增值税额,下同),借记“应付保证金”科目,贷记“应收保证金”科目。

代理卖方客户进行实物交割的,依据交易所交割单据,按实际划转收到的交割货款,借记“应收保证金”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科目。

(七)代理客户交纳罚款

代理客户向交易所交纳的违约罚款支出,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罚款”科目,贷记“应收保证金”科目;实际从客户保证金中划转违约罚款支出时,借记“应付保证金”科目,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罚款”科目。

(八)结算手续费

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时,按实际划转的款项,借记“应付保证金”科目,按实际划转的款项中属于经纪公司收入的部分,贷记“手

续费收入”科目,属于为交易所代收代付的部分,贷记“应付账款--代收手续费”科目。

向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应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代收手续费”科目,贷记“应收保证金”科目。

(九)交纳年会费

经纪公司向交易所交纳年会费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营业费用--期货年会费”科目,贷记“应收保证金”科目。

(十)提取和使用期货风险准备

经纪公司按规定以手续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时,按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营业费用--提取期货风险准备”科目,贷记“风险准备”科目。

错单合约平仓产生的亏损,按成交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风险准备”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科目;错单平仓实现的盈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因经纪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损失,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按应由当事人负担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由经纪公司负担的金额,借记“风险准备”科目,按实际向交易所或客户划转的金额,贷记“应收保证金”或“应付保证金”科目。

因客户责任造成的风险损失,需要经纪公司代为客户垫付时,按实际向交易所划转的金额,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垫付”科目,贷记“应收保证金”科目;向客户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时,借记“应付保证金”科目,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垫付”科目;按规定对难以收回的风险损失垫付款予以核销时,借记“风险准备”科目,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垫付”科目。

因客户有违约、违规等行为对其实施的罚款,在客户实际支付罚款前,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罚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收到客户支付的罚款时,借记“应付保证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客户罚款”科目。

(十一)对客户发生质押业务时,应作备查登记,并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报表示范格式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补充资料:质押品的价值元;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年月金额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年度金额单位:元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1 目的、范围 1.1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结构、职责、授权范围、订单保值、库存保值、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等。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运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 期货套期保值 期货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2.2 指令人 指令人是开平仓指令下达人。除公司CEO授权给公司总裁或采购总监下达指令外,公司CEO为指令人。 2.3 订单保值 2.3.1 客户点价 指公司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相应的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开仓与客户订单标的一致、时间一致、数量一致的期货合约,达到保值的目的。 2.3.2 固定价格 指公司在接到以固定价格结算客户的订单后,相应的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开仓与以固定价格结算客户订单标的一致、时间一致、数量一致的期货合约,达到保值的目的。 2.4

库存保值 指公司对生产活动中的原材料库存和产品库存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开仓与库存标的一致、时间一致、数量一致的期货合约达到保值的目的。 3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图见图1。 图1 组织机构图 4 职责 4.1 CEO及其授权人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平仓的指令人。期货管理员是具体指令的执行人。 4.2 营业部门负责订单保值客户订单的接收、客户锁定铜产量的销售跟踪、按已锁铜的价格结算、公司备库计划以及库存及周转产品保值计划的提出,营销系统办公室是具体订单的跟踪反馈部门。 4.3制造部门是公司备库、库存及周转产品保值计划的制订部门,并负责实际库存及周转产品的生产和消化监控。同时统计实际减少的在制品库存数量,并折算成相应的电解铜和锌数量。 4.4采购部门供应处是订单保值计划的制订部门,同时也是期货交易的具体经办部门。 4.5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拨、账号的盈亏核算、账面资金的风险监控及销售价格的核定。 4.6物流部门负责统计实际减少的成品和原材料库存数量,并折算成相应的电解铜和锌数量。 4.7 内审部门负责对期货操作进行审计,内容包括对标准化交易账单及套保订单统计表报的审计。 5 授权范围 5.1公司董事会授权三花股份CEO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的最高决策机构。

商品期货账务处理

商品期货账务处理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主要涉及投资、交纳期货保证金、平仓了结合约、实物交割,以及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等内容。 企业从事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企业存入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保证金,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基础,在交易尚未发生之前,属于押金性质。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单独设置“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期货保证金”科目除了用于核算企业划出和追加的保证金外,还用于办理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资金结算,即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一切往来均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具体为: (1)划出和追加保证金 企业划出和划回的期货交易保证金,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 (2)提交质押品 企业提交质押品并收到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入的保证金资金后,待有资金时再收回质押品;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并收回质押品,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可以处置质押品。处置质押品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①质押品为国债。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处置作为质押品的国债时,应将处置收入与原由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入的保证金的

差额,记入“期货保证金”科目;国债的账面价值与处置收入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②质押品为仓单。企业应按处置收入和增值税额与原划入保证金的差额,记入“期货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收入确认营业收入。 (3)开新仓、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 ①开新仓和对冲平仓。开新仓是企业首次买入或卖出某一期货合约的行为。由于企业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进行期货交易的准备资金,企业如开新仓,可不作会计处理。 ②对冲平仓,是企业在同一期货交易所内,通过买进(或卖出)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对冲在手的原卖出(或买进)的合约,以解除原持有合约所需承担的到期交割义务。 对冲平仓的期货合约必须是相同的商品期货及相同的合约张数。企业通过卖出或买入以前持有的买入或卖出的合约以了结交易,发生的平仓盈亏增减“期货保证金”。 平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平仓成交价计算的已实现盈亏。企业对于平仓实现的盈亏,单独设置“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期货合约平仓了结时,企业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结算单据列明的盈亏金额入账,对实现的平仓盈亏,记入“期货损益”科目。在交易过程中,如属于期货交易所因会员或客户违规而强制平仓,其实现的平仓盈利不再划归会员或客户;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及连续涨、跌停板而强制平仓,其平仓盈利划归会员或客户时,其会计处理与对

商品期货交易会计处理分析

商品期货交易会计处理分析 (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衍生工具终止确认时,应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 (3)11月30 Ft结算价1970元/吨; (4)12月31 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2 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 7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 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30000 借,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0 借:投资收益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 (3)11月30日结算价18800元/吨; (4)12月31日将上述铜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8500元/吨,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则B公司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人资金5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380000元(1 0×20×19000×10%),交易手续费15200元(10×20×19000×4%)借:衍生工具——铜期货380000 投资收益15200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某化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管制度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对期货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套期保值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经管制度。 第二条公司期货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PVC 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PVC 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期货领导小组是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董事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经管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管水平相一致。 第二章运营模式 第六条套期保值交易使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合约,起始方式为卖开仓,终止合约方式为买平仓、实物交割或期货转现货等。 第七条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以实际现货生产数量为依据,以公司PVC年产量的20%为限。 第八条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自有资金。公司期货专用帐户资金不得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组长;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氯碱公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氯碱公司销售部、氯碱公司财务部、证劵部、审计部等。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思路;审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技术方案,核准交易决策;协调处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重大事项;定期向公司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等。 第十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下个月期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部控制,有效防和化解风险,根据《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分公司部设立期货部门,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

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臵如下图所示: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档案管资金调会计核结算员兼交风险监 理员拨员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保内部控制制度(草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聚氯乙烯期货(天胶)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所生产的聚氯乙烯(天胶)和公司生产所需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是管理公司期货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五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主管。 第八条公司期货业务由营销部具体负责,营销部经理就公司期货业务向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公司设置期货业务合规管理经理岗位,合规管理经理直接对公司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第九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在营销部及财务部设置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1.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2.结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3.风险管理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4.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经理兼任; 5.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6.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7.档案管理员:由营销部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节授权制度 第十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一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 署。 第十二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三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节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的期货业务流程如下: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财税小屋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金,因其盈亏并未实现,从而形成企业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暂收或暂付,故应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具体对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应分别以下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一) 企业向保证金账户划入保证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划出保证金,作相反分录。(二) 企业的平仓盈亏,如为收益,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分别其作为投机或套期保值工具贷记“投资收益”或“套期工具”;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三) 企业的持仓盈亏,如为收益,期货经纪公司据此增加企业保证金余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平仓时,予以转销冲回。(四) 交易保证金与企业可用资金之间划转可不必做会计处理,但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因持有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应与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 1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案例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hedge)案例 假定现在为3月份,某农场主6月份有3万斤谷物收获并要出售,同时假定某粮食公司计划 6月份收购3万斤同种谷物,他们都希望3个月后能以今天的价格成交,即双方都不愿冒价格变动风险。已知谷物现价为0.275元/斤。期货市场上的谷物期货合约每份标准数量为5000斤,最接近于6月份的是8月份到期的合约品种,现在的期货价格为0.32元/斤。 农场主希望消除未来 3个月可能出现的价格下跌的风险,所以他进行空头套期保值,于是他出售6月份期货合约;粮食公司希望消除3个月后价格上涨的风险,因此作多头套期保值,它在市场上按现行的期货价格购买了6月份期货。 3个月后,谷物成熟.假设谷物的市场价格下跌了,那时现货价格为0.2元/斤,而8月份期货价格下跌到了0.245元/斤.此时农场主如以 现货价格出售3万斤,

由于价格下跌损失 30000*(0.275-0.20)=2250 元.但是由于期货价格下跌到0.245元,所以他只要买入6份8月份到期的期货就可以对冲掉空头头寸,获得 6*5000*(0.32-0.245)=2250 元,恰好弥补了现货市场的损失额,结果农场主出售3万斤谷物实际得到了30000*0.2+2250=8250元,即通过套期保值,他成功地确保了谷物价格为 0.275元/ 斤. 相反对粮食公司来说,它在6月份以0.2元价格买到了 3万斤谷物,比它预期准备付出的 0.275元/斤要少2250元,即它在现货市场上获得了2250元收益,但它在期市中只得以0.245 元价格对冲手中的6月份期货多头合约,损失了2250元,因此它实际上也用了 8250买到了谷物,也成功确保了每斤0.275元的价格.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六: 关于201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编号:常铝董字016-0314-2012 各位董事: 公司专业从事铝箔的生产和销售,电解铝和铝坯料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生产成本的85%,因而电解铝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采用电解铝价格+加工费,其中电解铝价格随市价波动,公司赚取加工费。 由于电解铝价格在报告期内波动幅度较大,部分客户在对原材料价格看涨的判断下,选择锁定原材料价格的方式与公司签定销售合同(订单),并承担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采购相应数量产品的义务。对这部分锁定价格的原材料,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消除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即依据双方约定的材料锁定价格和数量在期货市场购入相应价格和数量的期货买入合约,以达到锁定与客户约定的材料成本,避免材料出现大幅上涨带来可能的原材料成本损失。2012 年度,根据锁定价格的原材料数量,公司需实施套期保值交易以规避风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2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铝 预计全年购入数量2000手(10000吨)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铝锭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铝金属期货品种。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12年整个会计年度内,按照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 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 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为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而进行的期货操作,以及为规避国际贸易业务中涉及汇率波动风险而进行的外汇衍生工具操作。 上述业务只能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而进行,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第二章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二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亦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 (三)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间亦需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三条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者潜亏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须在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 第八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经营层审批后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营运管理部、期货部、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财务中心负责;内控部负责对所有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 第九条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子公司或业务部门: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负责向营运管理部提供原材料、产品相关资料及期货保值申请;对已开仓的期货交易与现货业务进行跟踪并及时提出平仓意见;向财务中心提出外汇收支预测相关资料及外汇套期保值申请,并提供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子公司总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为责任人。 2、营运管理部:负责监督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并按协议执

期货交易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期货交易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1)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 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货业务会计账务处理: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 资金20万元;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 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 (3)11月30Ft结算价1970元/吨; (4)12月31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 资金20万元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 (2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7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30000 借,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0 借:投资收益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期货业务会计账务处理: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

格力电器:关于2020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报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0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材料特别是铜、铝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冶炼商、贸易商、消费商都以交易所每日的金属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标准,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铜、铝等原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建立期货风险测算系统,加强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说明 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审核流程、审批权限、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对于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等资金调拨,以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规模能持续且稳定提供其所需流动性。因此,公司大宗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期货交易最早出现在美国,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萌芽,凭借期货的风险对冲功能和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属性,期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目前,我国共有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据《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5)》统计,国内期货市场目前共有52个期货期权品种,截至2015年末,市场资金总量达4100多亿元,有效客户数达107.76万户。本文结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现行税法规定,解析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期货交易概述 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一)相关概念 1.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与交易保证金。 3.结算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学习资料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 ―――――――――――――――――――――――――――――――――――――――――――― ― 期货交易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它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且是未来交易事项的特点。期货相对现货而言,是标准化了的远期商品。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载明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期货交易的不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转移风险和获取利润的机会。现就期货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有关事项概括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在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时,应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会计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

3.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会员资格而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其化交易所的投资。 4.“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5.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质押保证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用质押品换取的期货保证金。 6.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期货年会费”明细科目,核算有会员资格的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交纳的年会费。 7.选择性补设“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 二、账务处理 (一)期货投资和交纳席位占用费 企业为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长期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或期货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长期投资——期货会

鞍钢股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发评价[2009]19号)、《关于建立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临时监管机制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0]187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锁定采购成本和销售利润,结合公司采购、生产、销售情况,在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对原料和钢材价格进行锁定,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对冲和实物交割方式进行交易。 第三条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钢铁产业链相关产品(螺纹

钢、线材、热轧卷板、焦煤、焦炭、铁矿石等)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二)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三)进行套期保值数量必须符合公司生产计划量,不得超出国资委要求范围,原则上套期保值头寸与现货数量配比不超过0.5; (四)套期保值持仓时间应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期相匹配,相应的套期保值寸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的原材料和钢材现货量;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五)不得使用他人帐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六)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的强制平仓风险。 第四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自行或委托外部单位独立操作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建立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实践应用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实践应用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保值准则)规范了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但所列举形式过于简单,对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未予强调,容易使初学者误认为套期保值不存在风险。本文就套期保值在实践中的复杂形式加以分析,对套期保值的得与失以实例加以说明。 【关键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基差风险避税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保值准则)规范了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但准则只列举了简单的而且是完全保值的情形。套期保值不能简单理解为只要套期一定能保值,实践中,由于基差变化的风险即造成升贴水在购销环节不同的变化幅度可能导致放大或缩小套期保值的功能,如果方向做反,还存在巨大的投资风险,例如2010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中粮屯河白糖套保浮亏3.9亿。在企业越来越多地应用套期保值工具的同时,深入剖析套期保值业务的表现形式有利于企业准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早防范风险,真正发挥套期保值工具的作用。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概念: 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企业运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时,其套期保值策略通常是,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同,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同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套期保值工具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企业对行情走势的准确判断,如对行情判断不明朗,则可能会抵消套期保值的部分功能,套期保值后的利润反而低于不套期保值的利润。 传统套保理论认为,套保前提是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基差,在基差变化不等于零的情况下,套保可能出现极度成功,也可能产生极度失败的情形。实际上,基差变化往往不等于零,套保者仍需承担因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变动趋势不一致而引起的基差变动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相关疑难概念: 1、基差: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从 套期保值的原理不难看出,套期保值实际上是用基差风险替代了现货市场的价格波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财税小屋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 行会计处理。 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 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 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 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金,因其盈亏并未实现,从而形成企业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暂收或暂付,故应在“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细则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规避或降低公司在现货市场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以下简称“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或简称“套保业务”)。为规范套保交易,防范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基本方法: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即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对同一种类的商品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盈亏时,可由期货市场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从而在“现”与“期”之间、近期与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降低价格风险。 第三条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应遵循“三同一反”的原则:即商品品种相同、数量相同(期货市场头寸不高于同期可交割现货市场头寸)、交易期限匹配、买卖方向相反。 第四条本细则严格遵守国资委对国有企业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细则,组织架构,风险管理办法及其流程,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章期货业务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在公司经营班子中新增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监督管理 委员会(简称:“期管会”),由总经理、商务部、财务、资金风险相关负责人员组成,期管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向公司董事会作期货套期保值的专项汇报。 期管会主要职责: 对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审核批准年度期货保值计划; 审核期货保值计划执行情况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告; 审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季度监查报告,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套保小组所持头寸是否符合保值计划中的价格、数量等条件; 负责严格监督公司套保小组对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测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变化,确保正常运转进行资金划拨; 日常交易风险提示; 重大交易风险的及时上报和控制,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 第七条新增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简称“套保小组”),主要由采购、销售、物流、财务和市场分析相关人员组成,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担任。 套保小组主要职责: 进行市场趋势分析和风险分析,进行信息收集汇总,行情研判,给出操作建议; 在预算和授权范围内,制定套保实盘操作方案,期管会经批准后由交易人员实施套保交易商品操作; 每日对套保头寸进行浮动盈亏的测算并报套保小组组长; 遇到行情突变,及时组织行情分析会,上报套保小组组长和期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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