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之2015药典与2010药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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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查修订情况
指导原则
(9202)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
微生物检查修订情况
与USP35版、EP7.0版、JP16版比较,2015版中国药典微 生物检验体系规范收载的项目和内容基本趋向一致,使我国 药典的微生物检验成为一个比较完备的标准体系。 (1)与国际药典标准接轨;
前言 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名单 目录 中国药典沿革 品种及通则变化名单 凡例 通则(原药典附录内容) 导引图 制剂通则 通用方法/检测方法 指导原则
修订内容概况
附录整合
通则
附录整合(药典一部、二部、三部) 将原各部附录相同方法进行规范统一
(解决各部之间相同方法要求不统一的问题 )
修订内容概况
检测方法通则和指导原则
新方法的应用
如:抑菌效力检查法(原为指导原则)
微生物计数法中增加了薄膜过滤法和MPN法
补充和完善检测方法应用指导原则 如: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修订内容概况
编码系列 类别
0100系列 0200系列 0300系列 0400系列 0500系列 0600系列 0700系列 0800系列 0900系列 1100系列 1200系列 2000系列 3000系列 8000系列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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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要求
1.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设计的基本原则:既要最大可能防止微生物的污染,又要防止检验
过程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同时还应考虑活动区域的合理规划及 区分,避免混乱和污染,以提高实验操作的可靠性。
建筑材料:以方便清洁、消毒并减少污染风险。
应分洁净区和活菌操作区,将交叉污染风险降到最低。
制剂通则 其他通则 一般鉴别试验 光谱法 色谱法 物理常数测定法 其他测定法 限量检查法 特性检查法 生物检查法 生物活性测定法 中药其他方法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 试剂与标准物质
药典通则编码
统一化 规范化 容量大 可发展
9000系列
指导原则
修订内容概况
微 生 物 检 查 法 的 合 并
修订内容概况
(删除2010药典“无菌检查法”对人员要求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 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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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要求
应具有进行微生物检测所需的适宜、充分的设施条件, 实验环境应保证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工作区域与办公区域应分开。
微生物实验室应专用,并与其他领域 分开尤其是生产
应对进出洁净区的人和物建立控制程序和SOP。 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正确的进出程序(更衣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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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要求
2. 环境监测
为保证洁净实验室环境维持适当水平,并处于受控状态,除保持空 调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对设施进行良好维护,洁净室内人员应严 格遵守良好的行为规范,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控。
应定期进行 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操作规程(SOP)
微生物实验的各项工作应在专属的区域进行,以降低交
叉污染、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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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环境
2015版 (通则1101) 旧版(一部附录XIII B、二部附录XI H、 三部附录XII A)
无菌检查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试验环境必须 达到无菌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应严格遵守 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检 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照医 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 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 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GB/T 16292-4)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照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 度验证。隔离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验证,其 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 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 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实验环境的重大修订 (1)无菌检查环境洁净度规定 (2)微生物限度检查环境洁净度规定
微生物检查修订情况
检验方法
(1101)无菌检查法 (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
修订内容概况
微生物检查
异常毒性检查法:
分为非生物制品与生物制品检查法
热原检查法:
修订了试验动物的要求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分凝胶法和光度法(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当有争议时,以凝 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扩大了标准品的使用范围
修订凝胶半定量试验结果判断
微生物检查修订情况
检验方法
对一、二、三部微生物学附录的整合、修订 培养体系的重大修订 (1)无菌检查中的培养基的修订 (2)微生物计数法中培养基的修订 (3)控制菌检查法中控制菌的修订
(2)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向过程控制转变。
9203 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1.人员 2.环境 3.设备 4.培养基、试剂 7.检验方法 8.污染废弃物处理 9. 结果质量保证、检验过程质量控制 10.实验记录
5.菌种
6.样品
11.结果的判断、检验报告
12.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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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人员要求
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经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防止污染 继续教育,保证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 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结果评价 能力验证
医疗器械微生物检验
SFDA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生物检验所 陈靖云
2015.09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检验增修订内容
wenku.baidu.com
修订内容概况 微生物检查修订情况 无菌检查法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 抑菌效力检查法 微生物实验室受控洁净环境的监控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总则框架内容
微生物检查
无菌检查法
更换培养基 修订检验量
以二部为基础整合,保留了生物制品无菌检查法的特点
微生物计数法、控制菌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标准
由原附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拆分成上述三个通则 对“微生物计数法、控制菌检查法”进行修订 “微生物限度标准”增订了“非无菌药用原料、辅料、中药
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