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学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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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学时认定

勉县教研室

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校本研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教师教育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意见。根据《汉中市“十二五”教师培训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每人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培养模式为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三种培训各不少于120学时的要求,现依据不同的研修类型、层次、内容和方式拟定三种模式培训的学时认定办法。

一、校内教研活动

1. 专题研讨会。专题主讲者、组织者与参会者每次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次计1学时。主讲者需提供讲稿(含课件);校(年级组)组织者需提供研讨会活动记录、参会者名单、活动总结、影像资料等;参会者需提供会议记录,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2. 课堂教学活动。承担课堂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赛教课等)者与组织者、听课交流者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节课计1学时。组织者需提供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等;授课者需提供教学设计(教案)、反思和课件;听课者需提供听课记录。赛教课获校内奖,多计1学时。

3. 校内培训。按照次数计学时,一次计1学时。主讲人、组织者与参训者按照2 : 2 : 1计学时。主讲人需提供讲稿和课件;组织者需提供参训安排表、报到册、总结和影像资料等;参训者需提供培训

记录和心得,记录和心得字数各不得少于500字。

4. 学校派出参加教学观摩研讨会等业务活动。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参会教师需提供派出通知、培训单位相关证明、本人学习笔记和心得等材料。

二、镇级教研活动

1. 专题研讨会。专题主讲者与组织者、参会者每次按照3 : 2 : 1计学时,一次计1学时。主讲者需提供讲稿(含课件);策划组织者需提供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总结、参会者名单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等;参会者需提供会议记录,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2. 课堂教学活动。承担课堂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赛教课等)者与组织者、听课交流者按照3 : 2 : 1计学时,一节课计1学时。组织者需提供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听课名单、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等;教学者需提供教学设计(教案)、反思和课件;听课者需提供听课记录和交流发言稿(心得)。赛教课获镇级奖,多计1学时。

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研活动

1. 专题研讨会。承担专题报告或研讨会书面发言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不同级别每次分别计15、10、8、5学时。主讲者需提供讲稿及参会的相关证明。参与者需提供会议记录,按实际参加天数(每天8学时)累计记学时。

2. 课堂教学活动。承担国家、省、市、县级课堂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赛教课等)者,每次分别计15、10、8、5学时。承担者需提供教学设计(教案)、课件、相关证明。报送课堂实录光盘获奖者参照本规定中的“五、研修成果第3条多媒体类”认定学时。

四、个人研修

个人研修记录按照次数计学时,一次计1学时,根据个人研修计

划查看研修记录。研修记录包括研修时间、研修形式、研修主题、研修内容和研修心得。一次研修内容的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五、各类荣誉

根据“十二五”期间,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天汉名师塑造工程”,凡取得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校级荣誉称号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一次分别计10、8、5、3、2学时。取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计30学时。学历提升一个层次的,计10学时。需提供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研修成果

研修成果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评奖认可。

1. 文本类

⑴课题研究。课题是指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批准研究并结题(正在进行)的课题。按当年研究时间计学时。课题主持人及主笔(各一人),国家级和省级一个课题计30学时;市级和县级一个课题计20学时。课题研究小组成员,国家级和省级一个课题计15学时;市级和县级一个课题计10学时。需提供课题方案、申报表、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及研究资料。

⑵调查报告。获奖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奖次,一份分别计15、10、5、3、2学时。在正式教育期刊发表的与同等奖次计学时。同篇只计一次最高等次。需提供原件及相关获奖证书(或发表证书)。

⑶论文。获奖论文计学时数方法与调查报告计学时数方法、要求相同。

⑷教学经验、心得、反思、体会、教学叙事、教学随笔。获奖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奖次,一份分别计15、10、5、3、2学时。需提供相关的文稿和获奖证书。

⑸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获奖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奖次,一份分别计15、10、5、3、2学时。需提供相关的文稿和获奖证书。

2. 学具教具

获奖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奖次,一份分别计15、10、5、3、2学时,同时需提供相关的实物和获奖证书。

3. 多媒体类

获奖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奖次,一份分别计15、10、5、3、2学时,同时需提供相关的光盘和获奖证书。

校本研修学时登记,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每月至少登记一次,每学期至少统计一次。建立专项档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表及汇总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复印件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等)。通过登记督促当年未完成学时的教师及时补修。

本办法自2012年5月开始执行。

附件: 1. 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统计汇总表

2. 校本研修教师教研活动学时认定登记表(一)

3. 校本研修个人研修及学历提升情况学时认定登记表(二)

4. 校本研修成果学时认定登记表(三)

5. 各类荣誉学时认定登记表(四)

勉县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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