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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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高效课堂改革为中心,以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以问题研究为切入点,以主题课例研修为载体,坚持研训一体的校本研修思路。立足课堂教学,务本求实,重常规,抓落实,增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国家提出的“在职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目标要求落实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31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教发〔2013〕1 80号)、《旬阳县2014-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旬教体发〔2014〕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2018年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二、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长

领导小组成员:校委会成员、学科教研组长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负责人:教科室主任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人员:教科室副主任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学科组成员:

1.语文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2.数学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3.综合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三、校本研修内容

校本研修以“构建高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落实专业标准提升学科素养、改进研修实践提升研修能力”为核心任务,以“目标先导”有效课堂教学实施与探究为主要内容,以主题式课例研修为主要载体,引领教师完成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素养、学生发展、教学基本功提升、校本课程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模块研修任务。主要开展以下研修活动:

1.校内的常规业务学习和教科研活动:如校级、组级业务学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校内课堂教学、说课及素养比赛活动,校内外交流观摩活动等。

2.教材培训、专题讲座、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活动。

3.校内的外派参观学习活动。

4.教师自主研修内容:教师自主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成果总结、学生观察记录和教育反思笔记、教育案例、研修论文等。

5.课题研究:教师参加的省市级课题研究。

6.教师指导学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

7.艺术教育活动开展。

四、校本研修学时转换及认定标准

(一)校本研修学分换算。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的基本单位是“单元”,研修活动半天4小时或4课时为1单元,1单元计0.75学时0.25学分。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先认定单元数,再换算成学分学时数。教师每年须修满10学分30学时即40单元。

(二)研修活动(每年认定不超过20单元)。

1.培训活动。学校和片区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及培训活动记录(如样例1),参培者交培训活动记录(样例1),按4小时或4课时计1单元,主讲人与参培者按2:1计算。教师根据自己的研修主题进行自主学习,交自主学习记录(样例2),按4小时或4课时计1单元。

2.教研活动

学校和片区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参与教师提交听课或教研活动记录(样例3),半天4小时或4课时计1单元。

承担公开课者,一次完整的公开课教研活动包括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提交教学设计与反思(样例4),计1单元;在片区承担公开课者,提交教学设计与反思(样例4)计2单元。

(三)研修成果(每年认定不超过60单元)

教师研修成果共分两类八项内容。同一成果多级获奖的只认定最高级别奖项1次,同一成果既获奖又发表的只认定最高级别一次。教师申请认定时填写“研修成果登记表”(样例5)。

第一类研修成果指在学校及以上级别获奖或发表的成果。

1.认定标准(认定系数)

认定系数:校级成果指校级获奖或学校筛选后装订成册的成果,认定系数为1。县、市、省、部级获奖的成果,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文件或证书为准,认定系数为:县级三、二、一等奖为1.2、

1.4、1.5;市级三、二、一等奖为1.6、1.8、

2.0;省级三、

二、一等奖为2.4、2.6、3.0;部级三、二、一等奖为3.4、

3.6、

4.0。

在《安康教育》发表,按市级系数为2.0;在《陕西教育科研》及正式刊号的期刊发表,按省级系数为3.0。

2.认定基数

基数乘以系数得出认定的单元数。

(1)教学案例。教师提交独立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一篇1000字以上。基数为2单元,每学期认定1例。

(2)教学课例。这是经过一课多上至少是“一课二上”主题研修活动之后叙写的“课例”。教师提交课例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设计、二次实施、再次反思、存疑或困惑等,一篇1500字以上。基数为3单元,每学期认定1例。

(3)论文、报告。教师独立完成的论文、报告,一篇2000字以上。基数为5单元,每学期各认定1例。

(4)其它成果。如辅导学生、课件、课堂实录、自制教具及其它研究成果。基数为3单元,每年各认定1例。

第二类研修成果是直接认定单元的研修成果。

(5)单元(章)教学设计。指经县师训教研中心审定的资源整合的教学设计,以审定文件为准。每例认定10单元,每学期认定1例。

(6)校本课程。教师自主研发、学校正式使用的校本课程,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内容8课时以上,字数8000字以上,主笔认定10单元,内容每增加1课时同时字数增加800字以上,认定增加1单元。

(7)研修报告册。《校本研修报告册》(如样例6),为教师个人完成一项校本研修(课堂教学研修类、教育活动研修类)任务的完整记录。一项校本研修的内容必须围绕一个主题展开,在一年内完成,内容包括:研修方案、研修过程记录(自学记录4份、听课或教育活动记录4份、教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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