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吊装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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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青灰岭项目吊装个人总结的技术要点

本次吊装的不安全因素

1、吊装受风力影响,吊机受冲击载荷大。

2、设备就位吊装受力复杂,容易造成吊机斜拉、斜吊。

3、作业过程中指挥不当,造成被吊物件或吊钩绊到塔筒,使吊机受到额外负荷。

4、作业现场地面凹凸不平且松实不一,吊机在作业过程中易倾斜,破坏吊机的平衡而发生倾覆。按施工要求作业平台尺寸45m×35m,压实度不小于94%(使用灌砂法试验)。

5、大件、重件的吊装难度大、对吊机的要求高。

6、吊机的安全使用与人身设备安全有关,组合性安装往往是群体作业的过程,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完成等特点。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质量分为三级: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1、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登高证,吊车司机:体检表、B照驾驶证、上车操作证、从业资格证)。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袖标;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准进行起重操作。

2、检查作业机、具

超过10吨,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车辆质量检验合格证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车辆年检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近一年的车辆保养记录。

汽车吊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截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起吊负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汽车防火罩。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1-2012。

检查内容:

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钢丝绳质量符合要求,润滑良好,无扭挠、结节,断丝不超过规范要求

起重机械不应使用铸造吊钩。

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升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起重机机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a.表面裂纹。

b.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10%。

d.吊钩补套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

e.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f.危险同的总磨损量达名义尺寸的5%。

每月对起重机械进行仔细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4、落实安全措施

试验前,由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进行分工,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职现,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

必须核实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件。

试验时设安全警戒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或逗留。

钢丝绳绑扎牢固可靠。

吊车司机禁止带手机。

吊机司机应明确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

起重指挥必须专人负责,且信号正确、清晰。

在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油污及废弃物要及时处理。

吊装作业使用汽车起重机遵守《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吊装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

b.吊臂的长度。

c.吊臂的角度。

d.操作的半径范围。

e.货物的重量。

f.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

g.起吊的支(固定)点。

h.起吊过程中的各种阻碍。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作业前吊车试验

空负荷试验、吊臂性能动负荷试验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吊钩,钢丝绳,制动器。

钢丝绳:无断股。

吊钩:光滑,无毛刺,无锐角,无裂纹,折叠,过烧,不应有永久变形。

制动器:制动摩擦面无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玷污油。

作业中的安全检查

试吊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锚点的选择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其他要求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作业完毕后的工作

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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