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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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分公司
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了使员工目标量化考核有理、有据、公开透明,培养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进一步夯实队伍管理基础,以达到押运勤务安全、高效、准点、规范的工作目标,根据公安部《保安押运公司暂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订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实施办法
第一条考核领导小组。总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押运分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各大队长为考核组成员。
第二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三)报请相关部门兑现考核结果。
(四)纠正考核中的一些违规行为。
第二条考核时间。每月25日前召开队长会议,通报好人好事、违规违纪及加减分情况,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一条设定员工考核工资。押运分公司员工从每月工资绩效奖金中按岗位不同设定考核工资,考核工资分别为:大队长、驾驶岗位300元,押运、解款、管库岗位200元,
车组长岗位240元,金融护卫岗位160元,作为目标量化考核工资。
第二条分岗位制定考核办法,各岗位基础分值分别为100分。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可得基础分100分。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客户单位表彰或好人好事等,在此基础上加分。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等,在此基础上扣分。
第三条考核分数与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以大队长、驾驶岗位每1分3元的标准进行折算,押运、解款岗位以每1分2元的标准进行折算,车组长以每1分2.4元的标准进行折算,金融护卫岗位以每1分1.6元的标准进行折算。每月按照考核实际得分当月兑现考核工资。
第四条各队在每月24日前在本队考核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审核,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大队长考核采取月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报表结合实行工作抽查进行考核。
第六条全年量化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加分标准
1、成功阻止破坏中行ATM自助设备或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加10-20分。
2、有效阻止银行客户避免网银、电话、短信等诈骗的,或挡获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加15-30分。
3、在工作岗位拾金(物)不昧,及时上报并足额(完整)归还失主的,加10分。
4、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客户遗忘物品,发现嫌疑目标、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的,加20分。
5、成功应对积极处置针对银行客户或守护押运目标的抢劫(盗窃)案件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的,加20-60分分。
6、及时发现或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使客户、公司财物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加10-30分。
7、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成绩显著的,加20分-40分。
8、助人为乐或其他好人好事,为公司赢得荣誉的,加2-20分。事迹特别突出的加50-100分。
9、公司教育、训练考核、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加10-20分。
10、合理化建议或其他举措,使公司减少运营成本的,加20分。
第二条扣分标准
一、共同部分
(一)作风纪律
1、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之内的,扣10分;10分钟以内的扣15分;30分钟以内的扣20分;旷工的扣80分。
2、内部发生纠纷、吵架的扣20分;打架斗殴的,扣50分。
3、无故不参加公司、押运分公司组织的学习、训练和其他重要活动的,扣10分。
4、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的,扣25分;不服从队长、车组长工作安排、指令的扣20分。
5、与客户单位员工发生纠纷、吵架的,扣30分;打架的,扣60分。
6、受到客户单位投诉的,扣20分。
7、散布和传播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言论,扣50分。
8、参与和组织赌博活动的,组织者扣30分、参与人员扣20分。
9、发现违章违纪行为,队长、车组长不能坚持原则的,扣10分,包庇纵容的扣20分,打人情分的扣10分。
(二)内务管理
1、不按规定着装、佩戴护具、携带防卫器材、佩戴标识的,扣8分。
2、不讲究个人卫生,留长头发、指甲长、长胡须、长鼻毛的扣4分。
3、在工作区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垃圾的,扣5
分,当班值班人员不制止的扣8分。
4、损坏公司、客户财物的,扣20分。偷拿、强行索要客户单位物品的,扣50分。
5、值班守护室脏、乱、差,扣当班值班员8分、队长5分。
6、白天在值班室(场所)床上躺、坐、卧的,扣8分。
7、运钞车清洁卫生差,扣驾驶员8分,车内乘员5分;在车内吸烟的,扣8分。
8、酗酒和酒后上岗的,扣20分。
9、值班室、宿舍东西摆放凌乱,被褥叠放不整齐的,扣当班值班人员8分、队长扣5分。
10、不保持通讯畅通,遇事电话打不通、联系不上的,扣10分。
11、占用守护值班电话聊天、拨打私人电话、声讯电话的,扣15分。
二、具体岗位
(一)守押岗位
1、申领、归还枪支、弹药,未认真进行枪支号码查验、子弹数目清点的,扣20分;未按规定签字的,扣15分;代签的,扣5分。
2、未在规定的位置或验枪器内按照要求进行验枪的,扣60分。导致枪支走火未伤人的,扣100分。
3、在押运勤务过程中,不按规定持枪警戒站位的,扣12分;该下车警戒而未下车警戒的,扣20分。
4、执行押运任务过程中,钞车搭载无关人员、无关物品的,车组长扣20分,驾驶员扣15分,押运员扣10分。
5、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不按规定携带枪支、弹药或枪支乱丢、乱放,持枪开玩笑、玩弄枪支的,扣30分。
6、守护值班期间溜岗、脱岗、擅离岗位的,当事人扣20分;同班另一值班员不制止、不报告的扣12分。
7、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守库室的,当班值班员扣12分。
8、在守库室进行娱乐活动的,扣当事人8分;队长扣5分。
9、执行押运勤务时,因态度粗暴与群众发生纠纷、争执,造成群众围观的,车组长扣40分;押运员扣30分;造成围攻运钞车,导致押运任务无法正常进行的,扣车组长80分;车上其他人员扣40分。
10、枪支、弹药管理未严格执行双人、双锁,枪、弹分存的,队长和主管人员各扣20分。
11、金库守护没严格执行一人持抢、一人携弹的,扣30分。
12、上级领导或公安部门等检查进入守库室,不严格执行查验和出入登记的,扣15分。
13、使用天翼对讲设备,用语不规范的,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