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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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一、评估目的
为进一步构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系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和就业层次,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化、制度化。现结合《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察工作指标体系》和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评估容
根据国家、省和学院的有关就业政策,同时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学院将对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度建设、就业管理、市场开拓、毕业生教育引导、信息化建设、科研情况、工作业绩等8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各系领导班子应充分认识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要切实把就业工作放在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需要,在学院政策允许的围尽力改善就业工作条件,为就业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建立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就业分工制度、例会制度、就业工作制度、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等,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使就业工作有章可循。
3、规管理,优化服务
坚持“规、高效、反应迅捷”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生生源审核、就业推荐、就业协议书管理、就业率和就业方案的上报、暂缓就业、档案转递、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就业流程工作;牢记服务宗旨,强化岗位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4、加强教育,科学指导
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学生教育引导,切实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从低年级开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同时按照学院要求上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积极对学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就业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就业观;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创业。教育指导活动要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开发市场,拓宽渠道
在巩固、深化原有就业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专业特色,加强市场调研和需求预测,坚持“主动出击”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广泛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等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主动开拓就业市场,积极为毕业生寻求优质的就业岗位,切实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教学实习基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广泛搜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建立、健全本系用人单位信息库和毕业生信息资源库,用人单位信息库要按照招聘发布的年度整理成数据库,信息库的容要具体到用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和地址、、招聘专业、招聘人数等信息。
6、就业信息化建设
能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畅通的学生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在系级主页中或其他网页中设立学生就业栏目(就业信息公布栏、就业论坛等)。积极致力于就业工作信息化的研究、运用,逐步提升学生就业信息利用率和学生就业信息化水平。
7、调查研究,创新工作
积极开展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就业市场的调查分析,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学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注重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并结合就业工作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探索、研究,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方式和方法。
8、工作绩效
努力完成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的指标,学生就业地域分布要趋向合理,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有明显成效,要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效率观念,学院部署的各项日常工作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如就业率上报工作、就业率核查工作、就业宣传月、供需见面会、职业规划大赛等。
三、考核评估步骤与方法
1、考核评估在每年的3月上旬进行,主要评估上一年度的就业工作。
2、考核评估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系部自评
(1)各系要结合本系工作实际,按评估体系逐项进行自测、自评,填写得分表,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容主要包括:评估工作准备、就业工作情况、就业工作采取措施、存在问题、工作设想等。报告总字数不超过4000字。
(3)自评工作应在每年的3月初结束,自评报告(电子文稿)应提前交到招生就业处。
第二阶段:学院评估
(1)学院根据各系自评情况,组成学院就业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分批对各系进行考核评估,于3月中旬完成该项工作。
(2)评估方法:由考核评估领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走访、
网上调查及现场参观等形式对评估体系中的各项指标逐项评分审定。
(3)评估项目总分值为100分,每项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将所有项目得分相加得到最终考核评估得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奖励
(1)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向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评估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2)对就业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名额及奖金根据当年具体情况而定。先进单位的评选主要依据《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容项目与分值对应表》进行评比,先进个人的评比将根据评估结果、日常工作和工作成效给予评定,具体评比方法为:个人得分=系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得分×40%+初次就业率×40%+总体就业率×20%。
四、考核评估相关说明
1、为加强对考核评估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领导小组。
2、考核评估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以“黄牌”警告,同时取消该单位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就业率造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考核评估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附: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容项目与分值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