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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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2019年)
一、目的
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勤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运营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日常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若因故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公司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采用非常规工作时间规则的,由用人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报
综合部备案。
(二)出勤记录
●移动签到打卡全员使用钉钉打卡;
●全体员工工作日或加班出勤均需打卡,每天早晚打卡,上午到岗(8:30以前),下午离岗(17:30
以后)各打一次;加班按具体的加班时间打卡;
(三)异常考勤处理
●忘打卡者: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
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一个月忘打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者按事假处理;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30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迟到30分钟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的按旷工计算。
●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月达10次以上者,按解聘处理。
●员工旷工者,停发当日工资且扣除罚金(以两倍旷工天数工资为标准);旷工7天以上者,按解聘处理。
●严禁代人打卡考勤记录作假者,100元/次处罚,累计达5次以上者,按解聘处理。
(四)加班管理
公司提倡员工的正常办公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1)加班的种类:
a.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的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处理的。
b.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2)加班的审核:
a.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申请情况提前报至综合部。
b.综合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班的认定:
a.研发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开发工作项目,按正常开发流程无法完成交付工作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b.下列情况不列入加班范畴:
●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因工作效率低而延
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出差人员工作时间由个人控制,周末工作不计作加班(如无法在出差日内完成需周末加班的情况经
部门主管批准方可视作加班);
●因特殊原因(如停电等),公司将统一把休息日与工作日对换,该休息日不列入加班时间;
●因公司经营需求经与员工协商后安排加班时,无故不到岗者以旷工计;虚假加班或消极怠工者加
班不计,非经安排加班擅自到岗者,无论是否工作均不计作加班。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经营、销售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
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4)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a.加班调休
●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综合部审批。
b.加班补贴
●加班餐补和交通补贴: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至每日21:00以后,餐补为15元/餐,可报销从公司到家单程出租车费;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小时)x加班小时x300%
5)罚则
a.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b.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c.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
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五)外出(含出差)考勤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在外出日前一天17:30以前钉钉上完成外出审批手续,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及
时提交申请的,可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外出(紧急外出需在外出日九点之前报备,九点以后视为无效需先到公司签到后,在外出办事,考勤时间按签到时间为准),但需在外出返回后二个工作日内补办系统外出手续。
2)外出申请信息要规范,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及联系方式要详细说明,不得草率填写。无申请记录的
财务部门则不予报销费用。除客观原因外,外出申请未按规定延期提交流程单的,扣20 元/次。
3)外出期间考勤均按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签到打卡,综合部会核对外出地点,时间与移动签到记录中的
地点、时间是否一致,如发现有作假者,书面警告一次,按旷工论;如发现无记录且事后未补交情况说明,书面警告一次,按旷工处理。
四、休假类型
(一)休假类别
1)法定带薪假
2)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申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在钉钉上办理完请假手续,流程走完后方能生效。
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8天。
4.当月事假超过8天的,将取消年终福利。
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
6.试用期内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要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因病请假累计超过20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3)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病历+消费发票方可申请病假,病假发放60%当天工资;
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5.病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
6.由于病情严重。住院治疗无确定期限的,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婚、丧假
1.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顺延。结婚后已生育的,未申请婚假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婚假处理。
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非本市员工五天。丧假应在丧亡之日一个月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