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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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国际市场竞争日急剧白热化,许多跨国公司在拓展自身业务以获得更大利益的同时,积极采用转移定价的方式来“扩充”自己的企业“蛋糕”,同时,跨国公司的这种行为也再一定程度上给东道国造成了一定危害。本文试就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动机及其对自身和东道国(以我国为例)的一系列影响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 转移定价动因;影响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跨国公司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主要载体,在国际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伴随而来的加剧的国际竞争中,许多跨国公司在追逐日常经营业务利润最大化的同时,积极采用各种避税方式来保留自己的部分利益不被东道国分割,其中最常用的就是转移定价的策略。跨国公司的这一行为,给不同的利益主体造成了不同的利益得失。

一、转移定价的概念

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约定的出口和采购商品、劳务及技术时所规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市场供求关系法则的影响,它不是独立各方在公开市场上按独立竞争原则确定的价格,而是根据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和谋求最大限度利润的目的,由总公司上层决策者人为确定的。“公司内部定价就是对被同一个所有者拥有的企业单位之间所转让的货物和劳务的价值的确定。它包括贷款利息、劳务费用、租赁费用、货物价格、特许权使用费等的确定,……公司内部价格不必等于内部成本。它可能远远低于或高于会计成本。”(引子阿潘和瑞德堡,美国教授)

二、转移定价的理论基础---内部化理论

内部化的基本思想首先由R.H.Coase在1937年提出,P.J.Buckley和A.M.Rugman以及M.C.Casson在R.H.Coase理论的基础上,对内部化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内部化是指在公司内部建立市场的过程,以公司内部市场代替外部市场,从而解决市场不完整带来的供需不能保证进行的问题。内部化理论认为,由于市场尤其是中间产品(技术、管理、专利、信息等)市场不完整,公司通过外部市场交易成本很高。因此,将交易改在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进行,把相互依赖的生产经营活动置于统一控制之下,从而形成公司内部市场,就能克服外部市场交易障碍和市场不完整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同时,厂商要想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使中间产品在公司内部自由流动而不是通过市场,以减少贸易壁垒的影响。这是因为内部化贸易可以通过转移定价使税收支出最小化。此外,由于交易在公司内部进行,这就可以使买卖双方对商品质量和信誉等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减少通过市场进行贸易的风

险。

内部化理论从中间产品的性质与市场机制的矛盾中来论证企业内部化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通过跨国直接投资和转移定价等途径可以取得内部优势,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以保证跨国公司优势的行为。

三、转移定价的现实原因

尽管当前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已经很高,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其经济环境(如税收制度、外汇管制等)仍然存在着较大差异,这导致了最终收益计价和分配的差异。这类差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跨国公司经营目标不一致,所以跨国公司需要利用转移定价协调其内部核算,以最终实现其预期目标。具体来看,跨国公司制定转移定价的限制原因如下:

1.减轻或逃避税负获得较高国内税务优惠和出口津贴。跨国公司利用关联方转移价格可以减轻或逃避各种税收,主要包括转移利润,减轻所得税;调低的价格进行交易减轻关税基数,规避关税;在两国间没有税收协定相互降低预提税税率的情况下规避预提税;利用发展中国家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政策,提高转移价格获得较高的补贴和退税。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还可以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

2.规避风险,对付管制。当前,许多国家都存在通货膨胀问题。跨国公司为避免东道国外汇汇率波动引起的资产贬值,可以通过调节转移定价,提前或推后付款来转移利润,以减少外汇风险损失。如果东道国政治动荡,子公司面临被没收或国有化的风险,母公司常常会抽回资本,以低价调出子公司产品,转嫁风险;目前许多作为东道国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往往会对外汇汇出进行严格限制,并规定企业必须以当地货币按官方汇率购买强势货币。此时,跨国公司往往通过转移定价以高价向处于该国的子公司出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或用低价格购买子公司的产品等方法,实现利润的转移,以绕过东道国的外汇管制。

3. 转移利润以避免东道国政策变动。如果子公司利润过高,东道国政府可能要求重新谈判,制订新的政策或取消优惠政策,乃至附加新的条件等,这对跨国公司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需要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

4. 降低成本,加强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转移定价来扶持国外新公司争夺和占领市场,增强子公司的竞争优势。关联企业间的母公司为使其控股的新建公司占有市场,往往通过低价向新建公司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技术、劳务,而高价购买其产品的做法,提高新建公司的利润率和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5. 适应母公司管理战略的需要。转移定价作为一种管理行为,其动机受跨国公司战略的影响。处于竞争中的跨国公司,其竞争战略主要有一体化战略和优

势战略。在一体化战略方面,可以采取横向一体化战略,或纵向一体化战略;在优势战略方面,可以采取成本优势战略或技术优势战略。无论集团企业采取何种竞争战略,转移定价都可用于企业竞争战略的需要。

6. 灵活经营业绩评估。达到一定规模的跨国公司往往拥有若干子公司,每个子公司均是一个利润中心。它们根据各自东道国的情况,在母公司的授权下做出相应的决策。转移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各个子公司的账面盈利,乃至某些财务比率,经调整,各个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发生了改变。如果东道国机构需要以此为依据提供贷款或允许股票发行的话,跨国公司便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提供“满意”的数字。

7. 优化跨国公司全球资金配置。许多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多元化经营,无论其资金如何雄厚,其拥有的资金资源也是有限的。企业最高决策者必须从最经济的角度思考资金在全球的子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之间的调配和使用,使有限的资金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有效,提高企业的资金运用效率。

四、转移定价东道国的负面影响---以我国为例

尽管单独从跨国公司本身来看,准以定价存在着丰厚的利益,但是发展中国家作为跨国公司进行低成本生产以及拓展市场的对象,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对外商投资企业的1500多种进出口商品价格进行了定量研究,结果表明:以净价计算,外商转移利润27.6亿美元,占其进出口额的27.1%;以专业公司价格计算,转移利润47.22亿美元,占其进出口额的94.45%;以工贸公司价格计算,转移利润61.45亿美元,占其进出口额的123.07%。上述通过转移利润与当年的外商实际投资额相比,分别为85.4%、145.63%、189.74%。另外,1994-1999年间,外商投资企业平均每年转移利润超过1000亿元(王顺林,2002)。

目前,外资企业在我国通过转移价格调整企业利润,推迟纳税年度,逃避税赋,通过诸多方式逃避应纳税款,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

1.减少我国财政收入。税收是构成一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目前近50万家外企每年亏损金额达上千亿元,由此造成的税收流失超过300亿元。跨国公司利用我国为鼓励外资流入和推行的“两免三减”政策,通过转移价格制造企业账面亏损,,推迟企业的纳税年份;即使在“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期间,外资企业仍通过转移定价,适当“创造”低利润的账面收入,仍可享受到部分收益。

7.中方合资者、合作者利润被侵吞。当企业利润被转移至境外时,中方面临无利润可分的局面,所以跨国公司表面上亏损的真正承担者是中方合资或合作经营者,外方则通过改变实现利润的地点,获得了更大的利益。

3.降低外资企业的关联效应。外资企业对我国产业、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安定繁荣等方面都会产生广泛的影响,这些间接经济利益和非经济效应统称为“关联效应”。外资企业的关联效应是通过“竞争效应”、“示范效应”和“外溢效应”等途径实现的。外资企业通过转移价格控制企业的采购和销售,打破原有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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