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来关于明清贞节观的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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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关于明清贞节观的研究综述

【摘要】:近二十年来(1985-2006年)学术界对于明清贞节观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贞节观念与贞节制度研究、区域贞节观研究、对人物和文学作品的贞节观研究、贞节观与明清妇女生活等四个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

【关键词】:明清时期; 贞节观; 研究综述

近二十年来,学术界有关明清代贞节观的研究从少到多,探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贞节观念和贞节制度、区域贞节观,对人物和文学作品的贞节观研究,贞节观与明清妇女生活等方面上。当然,目前对贞节观的研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以及以后如何加深相关方面的研究我们还需要近一步努力。鉴于明清时期处于一个较为特别的阶段,文章将明清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

(一)贞节观念与贞节制度研究

学术界对此问题的考察较多,但是探究的广度和深度却不够,这反映了目前学术界对清代贞节观的研究还属于初步阶段。

以专著形式对明清贞节制度和贞节观念这两方面进行探索的是今人章义和和陈春雷两位学者,其《贞节史》一书是第一部对贞节史进行系统梳理的研究成果,他们指出:”在以男性权利为中心的历史时期,男尊女卑、夫贵妻贱是道德伦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他们又指出:贞节是”一种观念,一种制度,一种习俗,一种社会生活,甚至一种文化”,是女性”一副套在脖颈上的枷锁,一张笼罩社会生活的铁幕和网罗,一堵封闭的厚墙,一个囚禁的牢笼,一把戕害诛戮、杀人不见血的屠刀,而支撑贞节的则是社会特别是男性的罪恶”。

陈九如通过考察中国的婚姻历史指出,节烈妇女的存在是对女子再嫁的严格约束,整个封建社会对女子再嫁的态度是苛刻多于宽容。其指出,宋明以后随着封建社会由盛而衰,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束缚也越来越紧,到清代终于达到极致。他还认为,女子从出生起就处于男性的统治之下,封建礼教束缚了无数女子的自由,葬送了她们的幸福。但是也有学者指出,贞操观成为残害妇女,剥夺妇女应有幸福生活的凶残工具,然而”强调女性端庄典雅,重视贞操,对于反对淫乱,反抗强暴凌辱,维护爱情的忠贞专一和高尚性、神圣性,其积极作用也是不能一概抹煞的”。

段颖惠通过《明史o列女传》的记载,分析了明代妇女守节形式的分类,同时指出了妇女守节的原因,一是社会的文化氛围为妇女的守节创造了无形的外在约束;二是传统道德标准已经演变成为妇女的内在要求,”为夫守节”已成为明代妇女的一种内在信念。邓前成通过明代妇女经济地位的低下、宋明理学的影响和统治者的大力鼓吹及制度上的强制,反映出明代社会贞节观念的根深蒂固,

至宋以来,明代妇女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沉落了。

刘长江认为,在明清时期贞节观发展到顶峰,然而同时也出现了反传统礼教的新思潮,主要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造就了妇女解放的社会氛围,广大妇女逐渐突破了封建礼教的禁锢,在一定程度上争取了个性自由,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提高。此外许多中下层的妇女,迫于生活上的压力而再嫁,对贞节观念也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还有学者通过考察明清时期的贞节制度,认为对贞节制度要做全面的理解,不能仅仅把它看作限制了女性的婚姻自由,还要看到贞节制度在宗族内部及家庭中的积极意义。私以为,明清时期贞节制度有五个方面的积极意义:首先,贞节制度保护不愿改嫁的女性;其次,贞节制度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第三,贞节制度可以提高妾的地位;第四,贞节制度可以提高女性在宗族中的地位;最后,贞节制度对女性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区域贞节观研究

有关明清贞节观的区域化研究,也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秦海滢通过”列女志”等资料,分析了明代山东妇女与社会教化的关系。私以为,明代山东妇女由于处于理学高度提倡的时代,教化对她们的影响表现在贞节观念的加强和对贤妻良母的追求上面。作者还指出,社会教化的力量再强大,但在妇女群体中仍然存在非主流的社会现象。秦晓梅依据地方志中的材料,对晚清山东妇女节烈风气盛行不止的原因加以说明,通过对山东列女群体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清政府达到了宣扬教化和安抚民心的政治目的,同时也揭示了晚清山东社会妇女在节烈观念下的艰难生活和悲惨命运。

针对明清徽州妇女节烈观形成的原因,陈九如认为,是由徽州的地理环境、封建制度的极力提倡、强大的宗法势力、程朱理学的熏陶和徽商的大力推崇等方面因素形成,从而导致徽州妇女把守节殉节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目标。张晓婧认为明清徽州贞节之风兴盛的原因和陈九如的看法相似,但是其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该地区妇女守节为何盛行的原因,颇有新意。

刘强运用地方志的资料,考察了清代广东妾的形象。其认为,这些守节的妾不仅从事多种农业、手工业劳作,还在守寡期间继续承担持家育子的重担,以自己的德行赢得了社会的尊重。李兰萍从《香山县志》入手对广东妇女贞节观进行了考察,其指出,清代妇女已经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家正统道德观念的价值取向,将守节作为实现人生最高境界的唯一的重要手段,她们以生命的代价向后人证实了封建礼教的残酷。

沈海梅对明清时期云南的”列女群”进行了研究,其从明清云南列女群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列女群的构成两方面,论述了明代以来在国家政治进一步一体化的过程中,边缘的云南女性在汉文化的改造下,被整合进文化的主流中来,该地区的列女群也成为这场文化塑造的对象。

(三)对人物和文学作品的贞节观研究

有些学者通过分析文学作品,对明清贞节观念进行了思考。周艳芬对《水浒传》中武松杀嫂与三言二拍中宽容失节妇女事例的分析,认为贞节观的变迁与时代背景有着重要的关系,贞节从宋代的加强发展到明代社会对贞节的宽容。其还指出,把妇女从”贞节观”的重压下解放出来,对男性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当男性把女性紧紧地锁在受支配的奴仆地位时,两性绝不会有真正的美好的灵与肉的结合,就不可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男女平等”。此外,冯敏飞撰文论述了烈女制的成因,指出烈女是男人的殉葬品,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不过该文论述平平,并且意气用事。

也有部分学者通过对文学作品和人物的研究,阐述了明清时期的贞节问题。董晓玲等人在考察三言二拍的女性贞节观后认为,贞节已经不是明代女性婚姻生活的最高准则,作品里提倡贞节与性爱的统一,主张以追求幸福突破贞节的枷锁,但是缺少理性的批评和反思,贞节仍然作为一种女性的人生价值和社会的伦理原则被尊崇。作者最后批评说,三言二拍的贞节观念更大程度上停留在封建教化上面,和人道主义的、男女平等的现代观念还有一定的距离。张晶萍对乾嘉考据学者的妇女观进行分析后认为,乾嘉考据学者主张妇女离婚和寡妇再嫁,不赞成未婚守节,同时他们对现实生活中强加于妇女身上的道德礼教也进行了批判。有学者的文章认为戴名世的节烈传有几个方面的”题外之义”,其还从数量庞大的节烈传中认为,清朝礼教经历了从兴盛、发展到衰落的过程。

(四)贞节观与明清妇女生活

明清贞节妇女的生活如何?贞节观与明清妇女的关系是怎样的?对此问题的探讨在学术界也有一些学者在进行尝试。

对中国妇女生活史进行开创性研究的当属陈东原,其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一书中,按照朝代的顺序依次阐述了各个时期妇女的生活状况。全书共十章,其中第七、八两章是论述明清两时期的妇女生活。其认为,明朝是奖励贞节最有力的时代,到了清代贞节观念宗教化了,妇女不但夫死守节,未嫁的夫死也要尽节,偶然被男子调戏也要寻死,妇女的生命变的毫不值钱。作者指出:”妇女的生命,只不过是第二生命,贞节却是她第一生命。” 可是,陈东原深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使其看法不无偏激,他说:”三千年的妇女生活,早被宗法的组织排挤到社会以外了”。

学术界对古代妇女生活的认识多数与陈东原的看法相似,在这些人看来,妇女都是受苦的,都是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处在被压迫、奴役和歧视的地位上的,如张贵保等人认为,古代的列女生活史就是一部”血泪史”。刘弋涛等人认为,封建礼教使中国妇女”一直处于被奴役被歧视的地位”,使中国近两千年的社会变成为”女卑”的社会。章义和等人在其著作《贞节史》”贞节中的妇女”这一章中,作者通过列女的守节行为阐述了贞节笼罩下妇女的社会生活,指出了这些列女充满苦难的生存状态。他们指出在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之下,男性对女性拥有绝对的权力,男性使女性守节。在作者看来贞节制度一无是处,是毒害妇女的源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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