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日常管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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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日常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二、会议纪律制度

、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

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

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

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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