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一户一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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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一户一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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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 月10 日

实施日期2010 年05 月10 日

住宅工程一户一验管理办法

1.目的

提高客户对交付房屋的满意度,确保公司质量目标毛坯房、精装房一次交付率的实现和公司年度经营大事的顺利完成。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建设项目。

3.职责

3.1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和项目部经理)为一户一验工作的

第一责任主体,由子公司总经理组织本公司项目的一户一验工作,子公司项目部负责制订验房交付计划、整改计划、人员组织协调、数据统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及一户一验后期的成品保护;子公司销售部、子公司客服部、物业公司派专人全程参与竣工交付前的一户一验工作,从客户的角度提出问题,并跟进解决措施及结果(子公司无销售部的,为总部销售部)。

3.2质量推进部、客户关系部:负责一户一验前的标准交底,过程中监

督、指导一户一验的执行(包括项目部汇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整改效果),按比例进行抽检,出具整改通知,对交付前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及考核;

4.验收前检查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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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主体施工阶段过程检查:

4.1.1项目主体结构标准层施工阶段,项目部应联系质量推进部、研究

中心相关专业进行标准层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1.2主体备案验收后,子公司自行组织分户检查(户内、公共部位),

重点检查结构几何尺寸、门窗洞口尺寸、门窗洞口和管道口预留

位置等。项目部须将主体阶段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汇总

意见,予以存档,并在后续施工中解决;

4.2 装修及安装施工阶段过程检查:

4.2.1内外装修、安装施工阶段初期,必须执行样板领路;项目部应形

成各装修分项样板、门窗安装样板和管道布线样板,报质推部进

行样板验收;

4.2.2施工展开阶段,子公司每月组织分户检查(户内、公共部位)和

场区环境检查。项目部须将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汇总意

见,予以存档,并在后续施工中解决;

4.3 竣工验收前检查:

验收前检查,子公司组织质量专岗、子公司设计人员、监理公司及各总、分包相关单位进行抽检(户内、公共部位)和场区检查及复查工作。

5.正式一户一验

5.1项目竣工交付前1~2个月为全面一户一验阶段,子公司组织两轮一

户一验。确定验房小组人员名单,子公司总经理为验房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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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应包括项目部、销售部、客户关系部、物业公司人员。如人员不足,需要借用其他子公司或总部人员参与,名单需报人力资源部和相关子公司、部门,经相关子公司、部门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随后派遣人员;

5.2 质量推进部在一户一验阶段前派出人员对验收小组人员进行验房标

准的交底,一户一验阶段验房小组的人员应按验房进度计划全程负责、参与,对整改效果及时验证。整改工作由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特殊问题应由项目部、客户关系部、质量推进部、研究中心、物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5.3 一户一验工作期间,验房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由子公司负责考勤、

任务考核、食宿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5.4在交付前30日完成每户所有项目的质量普查,项目部按房号形成分

户验房单(《海信地产验房单》),并汇总问题记录,包括质量问题和未完成工作内容等。项目部将所有验房单和汇总记录整理存档,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全面整改。验房小组在随后的整改过程中,进行跟踪复查(第二轮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

5.5质量推进部按≥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交付环节;

抽查不合格,质推部出具限期整改报告,整改完成后,质推部按5%的比例重新抽查,直至抽查合格为止;

5.6 一户一验工作应比销售部提供的交付日程表提前15天完成,随后进

入交付阶段,由客户关系部负责组织。交付阶段由子公司项目部、客户关系部、物业公司组成交付小组,原则上该几个部门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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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再参加。

6.验收后的成品保护

从一户一验至交付工作开始的阶段,由子公司项目部统一管理交付项目的入户门钥匙,一户一验合格的房间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人员再进入;如需整改的,整改后项目部必须对现场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如因项目部钥匙保管不善或整改后成品保护监管不到位,致使房间内部件损坏、保洁被破坏、精装修设备的非预期使用等,由子公司项目部负责。

7.考核

7.1住宅开始交付后,由客户关系部每日核对实际交房情况,统计交房

率。对于交房未通过的房屋,由交付小组根据用户提出的意见,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项目部立即组织整改。

7.2以实际交房的统计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

7.2.1对一次交房未通过的,每套房屋根据用户提出的问题情况,属正

常范围内验房小组未发现的问题,扣除验收人员月度考核3分;

属验房小组已提出过的问题,但项目部未整改完成的,扣除项目

部责任人月度考核3分,扣除项目经理月度考核3分,对监理单

位经济处罚200元,对施工单位经济处罚1000元;属销售或物

业等其他方面的原因,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同等考核。

7.2.2 对一次整改后交房仍未通过的,每套房屋扣除项目部责任人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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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目经理5分,监理经济处罚1000元,施工单位5000元;

7.2.3对整体交房未达到公司经营大事要求和质量目标时,扣除子公司

总经理20分、项目经理20分等。

8.验收标准

毛坯房验收内容及标准见市建委下发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精装房验收内容及标准见公司发布的《精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9.一房一验的具体工作流程

10.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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