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带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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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游带团注意事项制度
一、准备细则:
导游上团前须认真仔细阅读行程计划单,弄清接团时间、地点、人数、抵达(离开)的交通工具及时间、团队标准,务必准备好导游证、团旗、喇叭、制服、委派单、意见表等,并提前与接团师傅取的联系,如行程单上没有注明清楚的请提前跟办公室或办事处联系好。
二、用房细则:
1、导游入住酒店前要向客人打好预防针,告诉客人景区开发晚,建设慢的状态,要向客人提前说明酒店差,原始次森林属于湿润气候,房间潮湿,四星相当于三星,三星相当与二星,两星相当于无星,宾馆相当于招待所.入住酒店前跟领队、全陪商量好用房数量及双标、三标,电话通知酒店以便及时到酒店时拿房、分房,以免耽搁客人休息时间,如产生单房差及时跟办公室或办事处取得联系;客人入住酒店后,要巡查房间,1小时内不能离开酒店,绝对不允许离开酒店休息。
2、入住酒店务必提醒客人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意识,如客人声明无贵重物品时应要求全陪及领队签字确认;
3、入住酒店前,向客人介绍酒店的名称、位置、酒店房间内设备的使用方法及酒店内有偿消费和无偿消费,另务必提醒
男同志酒店休闲中心的事,要不厌其烦的向客人说明酒店休闲中心有敲诈存在;
4、入住以后要追问客人客房情况有无问题(如:马桶、空调、电视、卫生间等)若有问题及时向总台反映,以便更换;
5、要求酒店尽量在拿房时拿二楼上的;
6、导游拿房后,要注意分房技巧,如领导、领队、全陪尽量安排所拿的房子中较好房子!
三、用餐细则:
1、不扣餐费.导游用餐前须了解客人的地方口味(淡、辣、咸、回民等);
2、导游务必提前10—30分钟跟酒店预订,交代好用餐时间、口味、餐桌数;
3、客人未用餐时,导游尽量不要先吃,注意把客人引领上桌,安排就位,上菜后导上前盘问,(口味、数量、质量等)以便在今后餐饮作出相应调整;若出现数量及质量问题,马上调整,加菜或加酒水;
4、中餐,须经在指定的酒店用餐单,不能随意现结,并带好签单条,认真填写,不能敷衍了事;
5、有高于常规餐标的请灵活处理好,不要让客人和全陪发觉。
四、用车细则:
1、导游须提前一小时或半小时前与车队或师傅取得联系,告诉师傅出站或下山时间,询问师傅车牌号以便通知客人,特别告诉师傅开车时不能打手机,要配耳机;
2、与师傅处理好关系,若有难解问题,打电话回办公室;
3、与师傅分俑金时要均衡,向师傅说明情况,不要隐瞒、克扣,体现个人形象素质;
4、导游要告诉客人张家界段汽车是车队统一调配,不是专车专用的。
五、导游服务细则:
1、导游接团后,要和客人或全陪核对行程和标准,要认真、仔细、耐心、风趣介绍本土的风土民情及各景区景点的情况
且讲解要风趣,特别是接团的第一天的讲解;
2、对待客人服务态度要热情、大方而不拘束,要耐心回答客人及全陪提出的问题,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和个人习惯;
3、跟全陪处理好关系,尊重全陪意见,特别处理好分佣金问题,每个购物店出单后需向全陪出示单据,并严格按照国际
惯例分配,且让全陪在佣金单上签字认可,若因俑金问题而发生团队收款问题,一切自负;4、导游在购物前要尊得客人、领队及全陪同意,不诱惑不强迫客人,我社今年强推水晶、炭雕店,但特别注意韶山铜像
店里的开光刻字(带有欺诈),要提醒客人,以免发生投诉;
5、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若遇见客人及全陪提出问题应自己解决,牵涉到费用的问题要打电话回办公室,征得本中心同意,或直接询问办事处,不得擅自作主张;
6、导游更改行程或增加景点,须征得客人、领队、全陪的同意,并说明增加景点的费用构成(包括优惠政策),一定要在自立单上写好协议,要求全团人签字认可;
7、导游在带团过程中,有客人需要爬山的,导游必须带领客人爬山,不能擅自离开去坐索道;8、导游送团时认真填好旅游服务质量反馈表,须填上3张以上(全陪、领队、客人);
9、导游在带团中要随时注意自己形象及礼貌礼节,饮酒不超过自己酒量的1/3,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拉帮结派,不搬弄是非;
10、导游在带团过程中严禁打牌赌博,少打与团队无关的电话!有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需回应,手机须24小时开机!11、在本中心从事带团导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张家界中国旅行社经营管理制度》,服从本中心的管理,不损坏公司的企业形象,忠于中旅集团公司,坚持“内外有别”原则不向外透露公司内部文件,内部事务及旅游团费、酒店协议价,听从办公室委派,不挑团,不中途甩团。不擅自离开团队、不懒散松懈、不推卸责任、态度不冷漠、不介入客人内部矛盾和纠纷、不与旅游者吵架、赌气,要始终保持微笑服务。(二)公司导游部规章制度
一、导游部纪律制度
1、公司定点的购物店,需要签单的必须每团人均全部签到,如没有完成按实际返利补交给公司,二级景点必须签回执单,公司签订的二级景点与购物店
与导游本身都有经济挂钩,公司规定必须要推行必须进店,进店除纯玩团例外,表演除VIP团与客人知道魅力湘西外必须推行梦幻张家界
2、随时做好出团准备,有事需提前向本社主管导游的计调请假,不得在接到带团通知时请假,旺季没有特殊理由不能请
假病假需有医院开据的证明。
3、导游不能私自承担地接业务,需交由本社操作,按税后利润分成,导游7成,旅行社3成。办事处客户需交办事处。
4、导游必须注重形象,出团期间着装大方整洁,配带旅行社标志,女导游需化淡妆,不能穿奇装异服,男导游不能蓄长
发、留胡须,不能穿拖鞋、短裤出团,树立公司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保守业务机密。
5、上团期间手机须24小时开机,出团前交足话费,不能因欠话费、电量不足而关机,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停团学习。
6、导游之间不能私自调换团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设拆扣款的,导游承担全部责任。
7、导游若玩忽职守造成客人投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罚款100元;造成客人投拆,且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须承担相应损失并停团一个月。
8、导游要记录各景点的咨询电话以便需要时查询,熟悉本社定点餐厅、合作酒店的地址并记录其电话,以便在带团过程
中联络。
9、因导游问题质访为低质团的,除应当的罚款以外,责令跟团实习并写书面检讨;若为劣质团的,导游除罚款外,停团
一个月,直到跟团学习通过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