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撤销权——【2017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该债务人的

1

除外”。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