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灰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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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吹灰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现场生产设施管理
适用范围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吹灰系统的管理工作。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吹灰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根据我公司1-4号锅炉吹灰器运行维护特点,明确吹灰器管理职责、分工,将进一步规范吹灰器使用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人员、设备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锅炉本体和烟道的吹灰器是锅炉的重要辅机之一,吹灰器的安全有效运行对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提高锅炉的热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吹灰设备管理,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防止吹灰器在运行过程中卡涩、蒸汽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造成吹损、砸伤受热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1-4号锅炉炉本体、空气预热器吹灰器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吹灰器维护分工。
(一)吹灰器维护由兴唐维护项目部负责。
(二)锅炉正常运行中的吹灰操作及吹灰效果由运行人员负责。
(三)吹灰过程中,吹灰器运行的跟踪检查由兴唐吹灰器维护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吹灰器吹灰过程是否存在卡涩,泄漏,吹灰结束,应确认吹灰器退回原位,阀门可靠关闭。
每周完成一次吹灰器枪管测温工作。
(四)设备部专业人员:
1.按照点检标准定期监督检查吹灰器的实际运行情况及减压阀后汽源压力变化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2.设备部负责建立吹灰器检修及大、小修和停备检查台帐,包括异常后的抢修、更换和改造等技术记录。
3.设备部负责吹灰器检修标准、给油脂标准、检修计划、改造方案等制定,并负责实施。
(五)设备部负责兴唐维护项目部管理。
第四条运行管理
(一)严格按照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程和要求进行吹灰工作。
(二)吹灰程控系统是将整台锅炉上的吹灰器实行自动控制,按照锅炉的吹灰工艺要求,实行吹灰器的程序运行,并提供多种联锁保护。
(三)搞好运行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项目部应建立吹灰器运行台帐。
记录每次吹灰过程的时间、跟踪人及吹灰汽源的压力、温度变化等。
(四)发电部在每次吹灰过程中,应派人就地检查、跟踪项目部跟踪人员到位情况及吹灰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根据现场情况停止吹灰或立即通知设备部和维护部门及时处理,一旦发现卡涩退不出时,立即进行手动操作退出并立即通知设备部安排维护部门及时处理。
吹灰结束,应确认吹灰器退回原位,阀门可靠关闭,防止吹灰器漏汽、漏水吹损受热面。
(五)加强对吹灰管理,应运用运行台帐记录,通过试验和观察确定锅炉受热面的吹灰合理的周期。
(六)机组启停或油煤混烧期间,运行人员应按运行规程规定认真做好空预器的吹灰工作。
(七)如运行人员不能按本规定执行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第五条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一)维护方必须至少有5名能独立工作的熟练技工常驻在电厂,维护人员应熟知并严格执行大唐国际吕四港660MW超超临界锅炉吹灰器安装、运行与维护的相关规定,具备对吹灰器机务、程控的维护和修理能力。
(二)维护方人员必须每天巡查吹灰器,确保吹灰系统完好,没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存在。
每吹灰一次,维护人员必须全过程就地跟踪检查吹灰器运行。
如维护人员不能及时到达,每次扣200元(以发电部书面考核为准或者设备工程部书面考核)。
平时在值班室或住宿处等待通知,并保证随叫随到。
(三)吹灰过程中应对吹灰器进行检查,确保每支吹灰器工作正常,及时发现并消除阀门的内、外漏缺陷。
(四)吹灰过程中,吹灰器故障不能退出时,应就地手动退出故障吹灰器,无法就地退出,应每隔5分钟手动盘动90度;故障吹灰器退到位后,再关闭电动总门,故障恢复后继续吹灰工作,并在吹灰工作结束后彻底进行检修。
(五)每次吹灰结束时,应对吹灰电动总门的严密性进行检查,当电动总门有泄漏时,应关闭手动总门,有效隔绝吹灰汽源,防止因电动门不严,吹灰器不能完全退出时吹损受热面管道。
(六)维护方对设备维修必须及时,保证吹灰器的完好投运率在100%。
如降到95%以下(日平均完好投入率以发电部、设备部月考核为准),每降低1%,每天扣100元,吹灰结束后,应对发生故障吹灰器在24小时内及时消除。
(七)发现有吹灰器卡涩,未按要求进行盘动,使吹灰器长时间吹受热面一个部位,罚款:100元/次
(八)每次大、小修时应进入炉膛,对吹灰器行程、角度进行校对,同时标定明显的外部行程标志,编制每台炉各吹灰器行程距离表,及时上报锅炉点检人员。
(九)每半年进行一次吹灰器行程调整,并做好记录。
(十)停炉时维护人员应对吹灰效果进行自检,查出问题应做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
(十一)对点检人员提出的吹伤管子的吹灰器应及时进行行程、角度调整校对,同时修改并及时标定外部行程标志。
(十二)吹灰器维护人员应建立吹灰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簿及缺陷、检修记录簿和吹灰器投入率记录簿。
由设备部和发电部考核,如有记录不准确和漏记现象,每次扣100元。
(十三)维护方必须每月向设备部提交一份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做好设备台帐和日常消缺用备件的申报工作。
及时制订上报大、中、小修计划、维护工作计划和整改建议。
每晚报1天扣100元。
(十四)维护单位检查人员发现的不属于自己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对设备所属单位下设备缺陷通知单进行处理。
(十五)当吹灰器发生缺陷或因缺少备件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通知设备部点检人员和运行人员。
(十六)维护方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的备件,应给以及时修复。
现场更换吹灰器及控制系统备品配件需由设备工程部专人现场签证同意后才能更换。
(十七)吹灰器发生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及时消除,不能按时消除按缺陷管理进行考核。
(十八)维护方应积极配合吕四港设备部做好达标创一流(无渗漏)工作,并保证做好所属设备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十九)违反上述管理规定以及导致机组降出力或机组非停根据按《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十)如维护方不能按照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设备部可酌情加重或者增加处罚。
第六条锅炉点检员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一)点检员每天应对“四管”泄漏监视系统进行检查,对比近期的声波趋势变化,及时发现异常进行分析,制订防范措施。
(二)每周至少对所属机组吹灰器进行一次吹灰器的行程校对是否与停炉时行程校对后做的外部标志一致。
(三)机组检修或停炉时应对吹灰效果进行检查,同时安排检修人员对吹灰器周围的受热面进行详细检查。
(四)负责各种吹灰器检修后的验收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编制吹灰器的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
(六)点检人员不能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第七条吹灰器安全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第八条吹灰器安全管理工作由设备工程部分管部长主要负责。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