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郊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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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郊铁路项目建设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3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6
【实施日期】2016.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郊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市郊铁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市郊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英俊副市长
白光副市长
成员:苑秀娟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李宏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春明市民政局局长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之栋市住建委主任
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
宗克昌市水利局局长
郭康生市文广局局长
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
徐光市安监局局长
沙影市人防办主任
徐杰市地震局局长
梁建松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市林业局)局长吴东平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