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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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

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标 签】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关事业单位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文 号】

【发文日期】2016-06-21

【实施时间】2016-06-2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基金

为规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等有关规定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电子邮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sbjjjds@;财政

部czbzynj@。

二、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邮编:100716);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社会保障司,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7月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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