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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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关键词] 审计独立性;监督;鉴证

内部审计是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它以系统、专业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有效性进行评价,改善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也是企业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内部审计真正发挥检验、监督、鉴证、咨询职能,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涵义

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一个人能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正确地实施审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一种相对的独立,因为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单位一个职能部门,其工作范围是由单位领导决定的。工作范围是否足够广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内审部门是否能够独立于业务经营活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该是自由和客观的。自由意味着可以自主判断,自主抉择,不受其他部门、个人或外来因素的制约。客观意味着实事求是,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职业态度和操守。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高级管理人员认识和态度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受其组织地位的影响。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需要高级管理层和内部审计人员双方的共同努力。

二、如何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括实现组织上的独立和精神上的独立两个方面:组织上的独立是指在组织机构中要给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精神上的独立是使内部审计人员保持客观性。

(一)组织上的独立

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必须取得领导的支持,拥有良好的组织条件,才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1 内部审计部门应该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确保内审部门的工作范围足够广泛,增强其独立性。同时,也能使单位对审计报告作出迅速反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2 内部审计部门经理应有权出席、参加由高级管理或董事会举行的与内审职责有关的会议,如有关审计、财务报告、管理控制系统等会议,通报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和实际审计工作的信息,与董事会直接交流,使审计信息能迅速地以本来面貌到达董事会,避开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

3 内审部门经理的任免由董事会确定。由谁来决定内审部门经理的任免,对于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极其重要。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但又需要了解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单位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有一个独立的部门和一批专业人员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查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4 单位应制定一个正式的章程,以书面形式确定内审部门的宗旨、

权力和职责,并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和董事会的确认。在章程中,单位必须明确内审部门在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工作范围,以及在审计过程中有权检查的相关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赋予内部审计相关的权力,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5 内审部门经理应当每年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和财务预算,以书面形式报高级管理层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内审部门在报送计划时,应在报告中说明制定的依据,并包含足够的资料,以使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据此作出批示。

(二)精神上的独立

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还要求内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必须在精神上是独立的,在道德上是正直的,对有关审计事项的判断和决定不屈从于他人的意志,不受他人的干扰,保持客观性和职业操守。为此,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在分配工作任务和指派审计人员时,应避免实际的和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和偏见。在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与被审计事项的责任人互不友好或过于亲密都会防碍内审人员专业判断的公正性,造成偏见。因此,内审部门经理需定期向内审人员了解关于潜在的利益冲突和偏见,以做到心中有数。

2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内审人员应定期轮换,即使开始不存在利益冲突和偏见,长期负责对某一部门审计工作也会使审计双方由陌生到熟悉,或因为过于熟悉业务导致疏忽,这都会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因此,定期轮换对于保持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是必要的。

3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承担经营管理责任,不能参与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执行,而只应承担与检查、评价和建议相关的审计责任。在实际经营中,由于专业人员紧缺或时限要求等其他原因,内部控制人员会被抽调完成一些非审计工作任务,这时单位内审部门应明确该内审人员执行的不是内审职能,以后他们不应该审查该项自己曾负责的活动,以免其客观性受到损害。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现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

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应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其地位和职权应超越部门、单位的其他职能部门,便于审计人员独立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进行全面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时,便于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取得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均为上述组织形式,内部审计人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但在这种形式下,由于内部审计机构直属于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审计往往受主要领导人的影响,审计者的利益与部门、单位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其独立性是不充分的。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部门和单位应赋予内部审计机构一定的职权。如内部审计机构人员有权检查会计凭证、账簿、资金、财产;有权参加有关会议,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资料,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有权向领导提

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对审计中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三)内部审计的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上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独立地开展工作。在审计计划编制和调查取证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保持超然立场,被审计单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施加压力,改变审计立场,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排除各种干扰,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评价。

(四)思想态度

内审人员不仅要有精湛的业务技术、忠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法,更重要的是内审人员要有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的高尚品质。

四、坚持审计独立性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明确审计工作独立性并不排斥审计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相互配合。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处理好同财政、税务、统计等经济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经济监督体系的优势。审计工作独立性也不排斥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在审计过程中,争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与支持,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减少工作中的障碍。在做审计结论前,要反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这并不影响审计意见的独立,且反映了审计人员稳妥慎重的工作作风,有利于审计结论的贯彻实施。

(二)注意审计工作的合法性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要遵纪守法,依照有关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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